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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起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30 01:43:09
  • 《比赛》
  • 天空灰蒙蒙的,刮着沙尘暴,黄沙四起。我期盼已久的队形队列比赛就在这样的天气举行了。老师说:“如果我们得了第一名就给我们免作业,还请我们吃雪糕。”虽然我还没有吃到雪糕,但是一想到雪糕吃进嘴里冰冰凉凉的感觉,我就不自觉地流出了口水。

    紧张又刺激的比赛在下午终于开始了。虽然天气不好,但是我们还是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去迎接比赛。

    终于轮到我们上场了,我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喊着震耳欲聋的口号,走到操场中间。随着体育委员的口令,我们一丝不苟地做着规范的动作。

    虽然没有现场公布名次,但我感觉我们班一定可以得第一名。我们也一定可以吃到香甜冰凉的雪糕。

  • 《形骸疏礼法,情真乃风度》
  • 魏晋之际,天下多故,鏖战四起,生灵涂炭,一片争权夺位的风腥血雨中,天下名士,少有存者。唯有他,从黑暗、混乱、血腥的挤压中飘然而出——他是阮籍。

    天色昏沉,冷风萧瑟。面容憔悴,目光呆滞,形销骨立的阮籍径自彷徨在山林小道上。即使他衣不解带侍奉在母亲病榻前两个多月,母亲还是去世了。跪在母亲坟前,想到日后与他相伴的就只有一座孤坟了。他悲从中来,颤抖着手,斟满两斗酒, 在众人惊异恐慌的目光中接过酒杯。一杯杯浊酒伴着凄冷的风入愁肠。阮籍不禁嘶喊“穷矣!”,他的头发散乱了,热流从腹中涌出,成为数升鲜血溅洒在土地上。咚!又是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他重重地瘫倒在地。

    阮籍性至孝,可是司徒何曾却在朝堂公卿面前斥责阮籍是逆子,请求流放阮籍以正风教。

    按当时礼制,父母去世三年,重丧三年,素食三年,禁吹拉弹唱三年,禁宴饮。阮籍置若罔闻,喝酒吃肉,弹琴均如故。

    可不守礼制,便是不孝吗?

    朝堂上,阮籍仰天长啸,拂袖而去。因为问心无愧。自然无需进退维谷。

    春光明丽,春风和煦,阮籍微敞衣襟,竹杖芒鞋,难得面露笑容,悠闲自得地漫步在乡间小道。他却忽然发现有人家正在办丧事。打听得知,一位天生丽质、才情出众的少女花季凋零。良辰美景奈何天!天道无常,红颜就此逝去。他心生悲怜之情,不顾众人的疑惑、猜忌,整衣冠,丢竹杖,冲进灵堂,仰天大哭。虽然与那户人家素不相识,那哭声,比丢官弃爵、家破人亡时的死去活来更悲伤。抽噎变为号啕,号恸崩摧。

    封建礼教对于男女间接触的防范极严,陌生男子哭拜一位少女,显然不符合礼教。可阮籍不在乎。

    阮籍比任何人都不拘礼法,却比任何人都爱得深沉,比任何人都坦诚率真。他爱亲情,爱友情,也爱世间每一个鲜活的生命。这,是至情,是他的风度。

    所以阮籍被流言蜚语和讽刺、讥讽、斥责包围时,他正色反诘一句:“礼岂为我辈设也?”

    世俗的规矩,从来不是拿来约束阮籍这样的人物。魏晋风云乱世,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司马懿专横跋扈,司马昭废帝弑君,多少权谋、手足相残,举世上下风声鹤唳,礼崩乐坏。而离经叛道的统治者却定下层层规矩,他又成了忠诚的卫道者。礼不过是统治者束缚人民的工具。反抗者必须上断头台。累累横尸吓坏了一批名士,把他们吓得庸俗了,胆怯了,圆滑了,变节了,噤口了。

    如今,人们知道阮籍大多因为那句“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司马家一连杀了多位他的好友。尤其是公元263年,司马昭杀嵇康,阮籍的心低落进冰谷。

    嵇康行刑那天,洛阳城郊,荒草离离,阮籍如往常独自驾车,载着酒,没有方向地前行。泥路高低不平,马车颠簸,酒坛摇晃着,他的双手则抖抖索索地握着缰绳。一条路走到了尽头,“难道真的没路了?”他又返回去走另一条路。直到一条又一条的路都走尽了,他就边喝酒边嚎啕大哭,溢洒出的酒与泪水沾湿了他的衣襟。被呛到了,他就拼命咳嗽,缓些了继续喝酒、痛哭。他哭得歇斯底里,涕泪滂沱,几乎要跌下马车。荒草野地间,草木听不懂他的诉苦。这一次,他哭得格外久,格外久。

    是的,他不仅为自己的境遇哭,更为朋友哭,为亲人哭,为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哭。

    想哭就哭,随性使然,皆从本心,不矫情,不做作,这,是至情,是他的风度。

    此时,世人仿佛看见容貌瑰杰、志气宏放、任性不羁的阮籍醉着,双眼含泪、怅然若失的跌跌撞撞。他口中一字一顿地吟出:“薄帷见明月,清风吹我襟。”

    (指导老师:马源老师)

  • 《在这片土地上》
  • 在这片地域上,贫瘠的土地裂缝四起,干涸久久地在这儿搁浅。田地颗粒无收,苦难伸出魔爪,恶狠狠地揪着人们的心窝。饿死的病死的大有人在,村民们为此焦虑不已。然而,命运扭转了局势。一个近乎寻常的日子,天上出现了聚层的云,突然哗啦啦下起雨来。正值那一刻,一啼稚嫩的婴儿哭声与雨声同时响起,嘹亮得即使倾盆大雨电闪雷鸣也无法盖住这一声啼哭。喜出望外的村民那焦渴的眼神被雨水淋湿,像着了魔般地在街上欢呼,欣喜若狂。欢呼声,雨声,孩童哭声,声声夹杂响彻在整个村的上空。他们都说,这难得一见的救命雨是一女孩带来的,这个婴孩一定是神仙转世,一到世上便给咱村带来喜气。

    这个婴孩就是我,他们管我叫喜儿。

    不知道你有没有尝试过一降生不谙世事的时候便已万千宠于一身?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很多人抢着抱你而导致你差点摔了胳膊?事实上,这滋味一点也不好受。每天在不同的掌心,嗅着陌生的气息,那种感觉,没有在爱的襁褓中的幸福,却只会让我的心出现一个洞,充斥着慢慢燥热的不安感。

    在那蹦蹦跳跳的年纪,我总是喜欢问爹爹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那时爹爹总是会轻轻抚摸我的长发,详细而耐心地解释给我听。那一天,我眨巴着眼睛问爹爹,为什么别人有娘而我没有。爹爹第一次回答时没有轻抚我的长发,而是平静地告诉我:“孩子,你娘在生你的时候失血过多,去世了!”那语气里,似乎掀不起一丝波澜。

    “爹爹,‘克死’是什么?为什么隔壁蓓蓓姐说我克死了我娘?”话音刚落,我看见了爹爹瞪大的眼睛闪着一种奇异的光,霎那却暗淡下来。他轻轻地叹一口气:“喜儿,记住,你娘不是你克死的!你一身喜气,只会给人带来生的希望,要怪就怪你娘命不好。唉......”爹爹沉默地走出房门,那背影,在月光下,诉说了无尽的落寂。我睁着懵懂的双眼,心底竟隐隐地有一丝疼痛,我捂着心口,朝麦田走去。

    路过一间矮房屋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夹杂哭声的叫喊,探头望进去。蓓蓓姐哭着跑着,耳边传来一个声音:“死丫头,叫你说,我叫你说。喜儿怎么可能害死她娘呢!她是我们村的宝,以后对她好一点,咱们娘俩还要多沾她的光呢!”我静静地看着,蓓蓓姐哭着跑了出来,在碰上我的时候眼神时一闪而过的惊慌诧异,又瞬间变成一道光直逼我。瞳孔里积聚着的那道光,灼热的逼视让我忍不住眯上眼。我清楚地听见她在与我擦身而过丢下的一声不屑的“哼!”

    我喜欢在麦场上晒一整个上午的太阳,金色的麦子,金灿灿的阳光,然后再喝上几口香醇的茶,一整个上午便惬意地打发过去了。偶尔会遇到地里参加劳作的小姐妹们,便和它们嬉戏打闹,或者一起编篮,然后戴在头上争相打扮。而每次大家玩过头忘了干活时,便会遭到大人的训斥。奇怪的是,他们没有骂我,而是柔声细语劝我回家吃饭。我拍拍衣上的尘土,哼着歌儿屁颠屁颠地蹦回家,享受着村民热心地送到我家的“爱心”食品,留下身后那长长的呵斥声和断断续续的抽泣。从那时起,她们就很少找我玩了,年幼的她们无法理解为何一场雨给了我那么多特殊待遇。

    于是我孤单影只地过着失色的童年。那时候,我一个人在角落玩泥沙时,总会看到粗糙的墙壁上刻着歪歪斜斜的字——“喜儿:克母”,“喜儿没有娘”。第一次看到这些字,我很生气地拿起尖尖的坚石在墙壁上疯狂地打划着,我企图划掉那些丑陋的字眼,可终究是无能为力,因为我发现这些字在角落如水般滋长。我划破了掌心的皮,一道道结疤的伤痕,触目惊心。血水和泪水交杂混合着滴在墙壁上,让那几个字变得更为明显张狂。

    一直在迷惑,自己受到的这“公主“般的礼遇究竟是为何?在他们辛苦劳作的时候,我可以偷懒可以休息可以肆无忌惮地玩,却不用担心挨骂。而他们,仍被所谓”男尊女卑“的教条封锁着,学习做着女红,学习着如何安守”妇道“。而我,可以随心所欲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应付异样的眼光。在他们看来,喜儿所做的一切,都可以为村里带来福气。我是神仙转世,当然与众不同。

    我想,当你推崇一个人时,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即使他是错的,你也只能笑嘻嘻对他说:“真棒!”

    我的生活过得无忧无虑,如浸泡在蜜糖中成长。可天知道,在我结束完白天的嬉戏进入梦乡时,我总会看到一个女人,含泪的脸颊对我露出了一丝丝的微笑,温柔无比。我发誓我活了这么多年,再也没有比她的笑脸更让我觉得温暖的了。

    很奇怪,那个梦一直从幼年到长大,从未间断。好像每一个夜晚都是一次轮回。就像一部热门电影的重播。尽管如此,心底深处却是期盼着这样的梦的。即使上百次上千次,我都不会感到厌烦,那个女人的笑,如春风沁人心脾,心中的坚冰在一点点消融......我享受着这世上最美的笑容,企图永远记住,让它永存于我的生命

    当然,我也曾迷惑过,梦中的那个女人是谁?为何每天的梦都是如此重复?不过当我感到苦闷的时候,我就希望能见到梦中的那个人。我期盼那个微笑,也不知道为何越长越大,对那个微笑越来越渴望。它一点点地填补我空虚的心,让我找回了原本不属于我的安全感。这个梦,我不想告诉任何人,因为我觉得,这是我跟黑夜之间的秘密。做梦,成了每天最幸福的事。

    就这样我稍长稍大,到了上大学的年纪,我成了村子里唯一考上大学的孩子。记得和我一起参加考试的几个男生,都被刷下来了。又一次,我成了村里的焦点。他们总是说,喜儿真是一身喜气,她呀,真是咱村的骄傲。

    也许该说我幸运,其实一直以来我付出的努力都比别人少得多,可是却得到了很多。该说这是宿命,还是现实?

    骄阳如炉火般炙烤大地,终于走出了这大山。那天村口聚集了许多送行的人,他们高兴地簇拥着我,让我有些喘不过气,这种感觉竟和儿时那般。不同于这热闹场面的,一个孤单的背影躲在墙角看着这一切,默默地,泪水湿了脸颊。

    “不公平,一点也不公平!我多数成绩比你棒,比你努力。可为什么你可以去上大学?而我,因为爹的一句”女娃不用读太多书“而被否决?”狂风暴雨中,蓓蓓姐歇斯底里地喊着。

    我撑着伞来到她身边,轻轻地帮她擦拭脸上的雨水。

    “你走你走你走。”蓓蓓姐愤怒地叫着,用力地挥掉我手中的伞,雨水砸在红色的伞上,开成一朵朵细碎的花。

    “哈哈哈~~~村里的人都是傻瓜,还真以为是你带来了那场雨。其实不过是一个巧合罢了!”我静静地走开了,如今又能说什么?而我,有资格说什么?

    身后,是近乎疯狂的笑声。

    时光飞逝,四年的光阴在我笔尖的缝隙中流走。我如愿地争取到了出国留学的名额。

    时过境迁,重回故乡早已物是人非。唯一不变的仍是村里人对我宠爱。

    熟悉的田间小径,勾起了对往事的记忆。我扔下行李,迫不及待地朝麦田奔去。10月的天气,凉嗖嗖地,金色的麦子在阳光下闪耀,许多辛勤的人们,在田里劳作,我一路走着,感受田间的清风,思绪飞扬。

    “你是~~~喜儿么?”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如果小时候我像娇贵的公主与你平视,那么,现在我是站在山顶,俯视一切。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长年不经保养的皮肤上斑斑点点,黝黑暗淡。粗糙的布衣下包裹着发胖的身体。卷起了衣袖裤腿。

    “你是~~~蓓蓓姐?”我惊呼,几年不见,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忆及蓓蓓姐曾经自靓丽的外表,而如今,一副普通中年妇女的摸样。

    “嗯!”她笑着点点头,露出整洁的牙齿。

    我随意地和她拉拉家常,便找个借口逃也似地离开了。我跑得很快很急,不知道为什么。

    “不公平不公平。”

    ......

    那个雨夜她的歇斯底里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我躺在床上不停地想,忽然有种害怕的感觉在心底蔓延。

    黑暗的尽头,一个女人在对我笑,有些神秘却很温暖。心中一股暖流缓缓升起。

    忽然,那个笑容渐渐淡了,慢慢地......离我远去。

    “别走,我害怕......”我急切地喊着。

    “孩子,我得走了!“她突然说起话来。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以为,梦中的这个女人是不会说话的。

    “孩子,对不起。十多年前,我抛弃了你,现在也不得不离开你。不过你要相信,一切迫不得已。十多年前,当我知道你是个女孩的时候,我痛不欲生。躺在床上真希望就这样痛着死去。因为我知道,醒来后,我无法面对你父亲和乡亲们那种眼神,更无法忍受今后我们娘俩苦不堪言的生活。所以我请求老天让我离去。最后他无奈地答应了,并说可以满足我的一个请求,我想到我们村子干涸的土地,所以......”

    听了这些话,我激动得无法言语。这个人......就是十几年来朝思暮想的人么?我的心,剧烈地抽搐着.

    "如今,看到,你长大成人,我也放心地走了."

    "孩子,对不起......我爱你!"

    我静静地看着,直到她如空气般消失。我伸手想去抓,却发现,她如泡沫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未曾出现.在我的生命力,毫无痕迹。

    从此,梦中,再没有一个人对着我,笑脸如花绽放祥和温暖......

    窗外,灯火辉煌.站在世贸大厦的最顶层俯视着繁华城市的夜景,霓虹灯梦幻地闪烁在迷离的星空下。秘书小王打电话来,告诉我明早飞完巴黎的会议行程。我挂断电话,脸上,突然有些湿润,冰凉凉地......

    "下雨了......"我轻轻地说。

  • 《烟诗血葬那一季你在何方》
  • 马蹄声四起,夹杂着战车轱辘声响,和士兵铿铿强劲的步履。亭廊之外的远方,狼烟袅袅升起。浓浓的杀气龙卷袭来,城里却呈着肃杀的寂静。

    我灌注一股纯上的内力,封住她最后一口气,“等等我!”我轻轻的凑到她的耳边,说完,然后抱起,飞向城墙之上。城楼面临东方,摆着一具精心装饰的古典幽琴,我放下她的身体:“为我弹一曲,好吗?”说完,在她额头的眉宇之间轻吻一下,她幸福的看着我,用力的点点头,努力的不让泪流下来。

    天本已亮,却不见日光,云翳密布,黯淡了天光。碧潮城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放眼望去,广袤的江山平原被士兵覆盖,不知道哪里是军队的尽头,仿佛接在天上,茫茫一片。只是无边的盔甲泛出的赤铜黑色,旌旗在风中独舞,士卒四面环城,却没有任何动静,都静静的看着倾国倾城的她,看着身为将军的我,还有,傲视群雄,独立天地之间的这柄千年宝剑——乾坤!

    我一手按握剑鞘,另一只手握紧剑柄,然后倾注一股内力,激起古剑的煞气,然后任内力游走在宝剑之内,剑柄和剑鞘缓缓分离——宝剑出鞘!

    一阵刺眼的光茫过后,我仔细看时,却不禁微微一怔:这千年古剑,天地浩荡,一剑乾坤,竟然没有剑身?握着徒留剑柄的古剑,我苦苦一笑:“是啊,我们都错了,真正的杀戮,又何必定要剑身呢?”我纵身一跃,飞向城门下的士兵们。士卒顿时让开了一个空间。还未落地,我的身体却突然停在半空之中,无法动弹。我举起手中的剑,知道会有什么发生了。那剑本无剑身,此刻却幻化成一个剑影,隐隐约约,却寒气逼人。忽然,古剑猛然惊醒,煞气顿现,天地齐震,只觉得这把寒剑不断地吸取什么,似乎是将所有一切都聚拢起来。天际风云滚滚,仿佛天下地下诸天地神魔,此刻都为之颤抖畏惧。

    剑气如霜,更吸引了天地间的罪秽和戾气,那股九幽深处深藏的怨恨,将我团团围住,一团黑烟将我笼罩,却迟迟不散。剑影已经完完全全的显现出来,是如此清澈,晶莹剔透。

    深藏在山谷幽处的古剑呵,你是否也积怨了千年?是谁将你封锁,你是否也倦了这永世的黑夜?

    古剑任然在吸取着天地间的精华和污秽。

    古剑啊,你是否也和我一样,纠结在情怨之间?陪我一年,你可曾读懂我的眷恋?

    一滴泪,悄无声息的落到剑影上,原本清清的剑,顿时变得血亮,如同烈焰烧灼,千年积怨瞬间激发!而我的眼睛也泛出一丝血色,然后,这整个天下,便都浸浴在血色之中。

    那一刻,冰凉的箭矢刺透她的胸膛,那一刻,究竟几多忧伤?

    我挥舞着古剑,在天地之间缓缓升腾。

    那一刻,剑鞘葬送她的幸福,那一刻,到底谁在惋叹?

    我发放着罪孽,任它们游走在这天地之间!

    不知几时起,那曲悠悠古韵在耳边响起,不知几时起,那段瑟瑟音律在空中盘旋。

    无尚心诀又有何用?只要有伊人相伴,纵使灰飞烟灭,都是绝美的沉沦。

    此刻,笛声和琴律同时在我耳畔响起。溟濛之中,婉约的看见她依旧的抚着琴弦,而脸上却泪眼纵横。呵!冰霜的伊人,你可曾守候千年,却哭泣在岁月的尽头?意欲不眠,你断送了几多思念?青苞欲绽,你是否依然皓月而泣,让泪在青深处作客?

    毁灭!一切都要做我们的陪葬!六道再现,我们一同烟灭!

    乾坤古剑灵性大起,任为我挥舞驾驭!

    千年的古剑呵!你究竟受过几番磨炼,让你今世狂放大作啊?你是否也缠绵在人世情愁之中,却无法解脱?我们齐共婵娟,你才是懂我的知音啊!如果你想长啸,就爆发你千年的愤怒吧!

    一颗泪珠,顺着我的脸颊滑落,然后自九天之上落下,坠入迷乱的红尘。解脱的泪,像命运的手,敲开九土黄泉下的门。

    终于,我和剑没入乌云之中,就此与世隔绝。

    真的会隔绝么?

    在啸声中,一道巨大的毫光冲天而起,如被禁锢了千年万年的巨龙,轰然跃出,驰骋九天,呼风唤雨而来,狂风呼啸,天地变色,群山尽数低头,无数人手中的法宝兵刃,全都开始微微自行颤抖起来。

    良久,一道光柱自乌云间的微小缝隙射出,强劲的光芒直俯大地,璀璨的光芒翱翔于九天之下,飞驰而来,在浩渺的天空,霍然迸发,放射出万丈光芒,如炙热的太阳落入人间,将所有的黑暗尽数驱离。粗硕的光柱一触及大地,便瞬间扩散而去,那道弧形光影疾速驰骋,直到天边。而天地之间的无数将士被瞬间击起,离开地面,像是鼓皮上的雨点,全都被击起。接着口吐鲜血,原本是一片铠甲的黑,却被浩荡的鲜红血色覆盖,像是一片花海,遮掩了芸芸众生。血色尚未落定,只听“咚”的一声,如同急促的鼓点后重重的一锤,所有士兵悬于半空的身体齐齐落下,重重地摔在地上,顷刻间地动山摇,留下来的,是无边的寂静和浓浓的血腥。琴声与血色一同落定,天地之间又呈现出盔甲的黑色,只是徒增了鲜红的背景。

    手中的剑影一寸一寸的消退,我抱着倾国倾城的她缓缓离开。

    依旧是那般冰霜玉洁,她双眼紧闭,眉头的忧愁少了几分,脸上残留着淌过泪的痕迹,但嘴角,却依然流露着幸福的滋味。

    幽幽深谷,清新异界。我抱着她来到西子湖畔,看着事先为自己挖好那一个坟墓,我苦苦一笑:“我终是算错了!”又看看怀里的她。原以为自己死后,可以与空永世长眠,但终究是少算了一个墓。于是抱起她,与她一起躺进为自己挖好的坟墓里。

    举起手中的剑,那剑影只有一寸之长尚未殆尽。一阵倦意袭来,我轻轻闭了双眼。

    这世间终究是一场空啊!我的在那边,而我抱着的,却是个我不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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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顶山一次野炊》
  •     看,金顶山上,炊烟四起,那是我们的野炊大军在埋锅做饭呢。 我带着我们小队的同学,找了个合适的地方,便搭起灶来。我们有的挖坑、有的搬石头,干得可起劲了。不一会,灶便搭好了。我把包着木柴的报纸塞进灶里,划着了火柴,点燃了报纸。大概是放进的报纸太多,浓烟滚滚彭爵出来,把我们呛得咳嗽不止。郑小笛更是鼻涕眼泪都呛出来了。张旭看着他那狼狈的样子,故作惊讶地大声喊着:“哇!郑小笛好漂亮哟!”逗得我们前俯后仰地笑着。真是不说不笑不热闹,我们边笑边干,干得更起劲了。 火终于生好了。单爵自靠奋勇做第一道菜一一据说是他最拿手的鱼香肉丝。只见他把装在塑料袋里的胡萝卜丝、柿子椒丝、肉丝和各种佐料分别摊开,倒也色泽鲜艳,搭配相宜。他熟练地往锅里倒好油,把肉丝倒进锅里,炒了起来,可任凭他怎样挥动铁铲,肉丝却是紧紧抱在一起,毫不变色。

        我果断地下达命令:“加火!”张旭立即把一大堆木柴夹着报纸完塞进了灶里。糟了,火苗呼地串了出来差点燎着我们的头发。冉老师闻讯赶来,帮我们把火调理好,接过单荔手里的铁铲拨着锅里的肉丝,忽然扔下铁铲笑了起来,我们莫名其妙地凑过去一看,也不禁捧腹大笑。看单赘那副窘样,我们笑得更欢了,不知这位先生怎么忙中出错,把切好的肉丝忘在家里的冰箱中,给我们献上了这没化冻的大肉块!我们笑着帮他把名不副实的“肉丝”从锅里倒出来。“改炒鱼香菜丝” 单巍急中生智,改戏了。 趁这个机会,我们参观了别的组。第四组火还没生起来,第三组的姜楠把糖当成盐放进了菜里……我们这些厨师呀,真能叫人笑破肚子。 我们小队的菜做好了。大家动手把报纸铺在地上,这就是我们的餐桌,我们席地而坐,饭菜都端上来了,嗬!真丰盛。

        金黄的炒鸡蛋、外焦里嫩的拔丝白薯、红绿搭配的鱼香菜丝……我们禁不住咽下口水。大家狼吞虎咽地甩开腮帮子吃起来,看那样子,真比进北京饭店还美呢。“啊!味道好极啦!”不知谁说了一句,张旭接过来又是一句:“全新的感觉,难得的享受,领导美食新潮流!”说完还用舌头舔舔嘴唇,大家笑得差点把满嘴的饭菜喷出来。 不一会功夫,我们把“筵席”一扫而光、个个满嘴流油,几个粗犷豪放的男士竟然忙着去松腰带。 蓝天、青山,袅袅炊烟飘起,饭菜余香萦绕,欢歌笑语此起彼伏,啊,我们真的置身在仙境吗?(于游) 转自《作文导报》 91年5月1日

        〔简评〕 这是一篇记述活动的文章,写活动的文章要处理好以下儿个关系。 一是点面结合。既要描绘群像,也就是介绍大家的活动,又要记叙典型,即比较突出的人物细节。于游同学本文处理得较好。“我们有的挖坑、有的搬石头”,“我们边笑边干,干得更起劲了”,“大家动手把报纸铺在地上”,“我们席地而坐”等等,都是群像描写。单鳃同学的“鱼香菜丝”、张旭的调皮等细节描写则是典型描写。试想,作者如果在文中写群像,大家如何如何,我们会感到文章空泛,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反之,如果只写典型。又会使文章显得单薄,大家 “活动”不起来,还叫什么写活动?写活动的文章只有既写点又写面,点面结合才使读者对活动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二是注意环境描写,气氛烘托。于游同学在文章开头就写道:“看,金项山上,炊烟四起”,交待了活动的地点,又使读者明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个整体印象。结尾对景物的描写更深化了主题。 最后,活动中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也很重要,也就是抒情。在同学的作文中,往往把写景和扦情结合起来,也是可行的。于游同学在活动之后,面对青山蓝天,望袅袅炊烟,嗅饭菜余香,闻同学之欢歌笑语,发出感慨:“啊,我们真的置身在仙境吗?’’正是对这次活动的由衷感受。

  • 《小院青青》
  •     像炊烟四起的黄昏家人的呼唤,像烛光摇曳的夜晚和小弟巧解的九连环,像清爽幽香的初晨鸟雀的欢鸣,像月光澄清的屋顶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青青小院,可以找到所有美的感觉。

        小院很小,却小得精致,矮有随风起浪绿油油的韭菜,高有娃娃胀紫的脸般的茄子;不搭架的有弯腰相迎的苹果、柿子,搭架的有晶莹剔透的葡萄……

        清晨,四周一切尚且甜甜地畅游在梦乡中时,小院给股股而来的甘甜的清水浇醒了。苗儿们像饿久了的婴儿般,一顺着甘乳,便畅快地吮了起来。凝神细听,还能听到它们咕嘟咕嘟的吞咽声呢。

        正午时分,高悬头顶的太阳不辞辛苦地仍在孜孜不倦地工作着,连树上的知了都懒怠了,安静地午睡去了。小院此时却有美景可观:油油的韭菜顶着的白花,壮实的茄子缀着的紫花,黄瓜架上凑热闹的黄花都轰轰烈烈地散着香气儿,蝴蝶呀蜜蜂呀,被这浓郁的香气扰了美梦,又飞得团团转了。在菜架下的阴凉里卧着歇息的十来只小鸡,不时有一只伸起脖子,追逐着蜂蝶儿左看右瞧……

        最美的是有月有星的夜晚,院中的苗儿树儿都人睡了,菜架下的小鸡怠也安静了,这时候,悄悄地走人苗儿中间,月光下的它们分外娇嫩。夜游的虫儿在其中转来转去,或许,还能看到一两只小田鼠,探头探脑地从洞里钻出来,大胆而又煞是可爱。想像着它长长的鼠须一抖一抖地吸舆子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

        漫长而枯燥的暑日,小院给我几多乐趣,几多童心大起。种菜为吃,为看而种,自古少闻,我却是最容易忘恩负义的,吃过就忘,即便吃时,也不曾感激过小院给我的肠胃带来的享受,只是想吃就吃,从未想过小院本不担有供我吃食的义务。看小院的结果却截然不同,闲闷无聊时可以在一株菜一枚果面前驻足良久而浑不觉时光流逝,乐于其中后便千万遍地感念小院的功不可没。甚至傻傻地想,家人不知怜香惜玉,一概大餐秀色,实在是罪过。

        与小院的感情深厚,却不得常见其青青。自去岁分别,今日方得又见,流连数日,别期又至,小院青青,再会之时,又隔一年。

        如此,不忍别。

  • 《以诗词为话题的作文》
  •     在烽烟四起,干戈不休的三国,自比周公的一世之雄曹孟德,望着月亮也不禁想起国事艰难.发出忧心忡仲的叹息:“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忱从中来,不可断绝。”唐代滴仙李太白写了千古传诵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望月思乡,抒发了游子远离亲人的感慨,表现了人民在战乱中颠沛流离的痛苦.人们在赞不绝口,反复吟诵的同时,也品出一种饱含离情别绪的感伤味遭。又翻到两首咏月词,更让人觉得愁云惨雾,悲悲切切了.一是唐代无名氏的“望江南”词.夭上月,遥望似一留银.夜久更阑风渐紧,为奴吹散月边云.照见负心人.”古代备受压迫的妇女深沉的痛苦、幽怨和不幸的遭遇,在这儿传达得情真意切。再者是南唐李后主脍炙人口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堆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李煌这个效家皇帝,在位十五年,就被宋所亡。被囚禁侮辱的巨大痛苦,和从前歌舞升平的宫廷生活相比,真是夭上地下,“不堪回首”啊!南宋吕本中的“采桑子”词,干脆题目就叫“别情”,当然更是借着月亮大写离愁别恨了:“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闷是几时?”好好的一个月亮在满腔“别情”的人看来,一会儿是。只有相随无别离”而一会儿却又是“待得团圆是几时?”令人看来有趣乃至可笑,可见那满怀离愁的古人,真是把自己的全都愁和恨都寄托在今晚我看到的这个月亮上了。

        翻过一页又一页,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放下书,沉思起来。前人吟风弄月的诗词,艺术感染力都很强,不愧为千古佳句,但由于历史、社会、阶级的局限,古人对着当空的皓月,总要联想起令人伤感的事来.这样就使他们的咏月诗词虽具情意深长、一缠绵排侧和细腻感人的特色,却也都难脱多愁多怨、郁郁寡欢,甚至消沉颓废、无病呻吟之嫌。因此总

        是缺乏积极向上的乐观精神。看来看去,只有宋朝爱国志士与杰出词人辛弃疾的一首“太常引’跳出了为个人为亲友悲伤愁恨的俗套;内容中有了口国家”‘政治”等东西,提高了作品的意境:“一轮秋影转金波,飞镜又重磨.把酒问嫦娥:。被白发欺人奈何?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砍去桂婆}r,人道是清光更多。’作者之前几句写了月景,写了英雄失意、壮志难伸的心情,与一般望月兴愁的诗词差别不大。但在下半阅.写了祖国的长空与山河,终于挣脱了那个人小圈子的俗套,给了人极为难能可贵的雄壮开阔的感觉.结尾两句是最精彩的,诗人巧妙地运用典故,将朝中秦桧等卖国奸臣比为月宫里的桂树,正是他们兴妖作怪,使祖国万里山河沦于敌手,正是他们诬害忠良,,使作者空怀凌云抱负而没有为祖国效力的用武之地:砍去这股黑暗势力,月光当然更清更多.这样不仅与月景联系起来,而且使.全词具有了咏月词最为难得的社会意义。这最后两句,使作者与今人的感情较之别的诗词大大接近了一步,因而使这首词倍增光彩.可借的是,类似这样的作品真太少了。

        先人的诗词,当然是文学艺术的宝贵遗产,但在思想情绪、精神力量上,比起今人还是稍逊一筹的.无论是战乱造成的离愁别恨,还是统治者压迫下失意人们的优伤感叹,也无论是红颜薄命的不幸身世,还是破落君王的顾影自怜.都随着那死了的社会一去永不复返了.真是:.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多么大的困难与不幸,都不能使今天的人民屈服,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他们总是昂首挺胸,以海阔天空的革命脚怀对待一切。到这儿,抬头一看“月亮已在不知不觉中走到头顶上了。我们今天的革命人民,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还少吗?正是“明明如月”今又是,但决不是“优从中来,“不可断绝”,而是革命愈气,不可断绝.几千年来.人们从有了文字那一夭直到现在,对月亮的看法已经根本改变,“明明如月”再不是寄寓忧愁悲怨的地方了。今天的人们看到这“重磨的飞镜”,想到的只是幸福愉快和征服宇宙的远大理想。今天的新的咏月诗词,也将一扫多愁多怨、郁郁寡欢的调子,代之以热烈的新生活的旋律快乐的、前进的节奏和新鲜的时代的声音.为什么有这天翻地覆的变化呢?也正如毛主席所说的:“换了人间”啊!

     

  • 《漫步》
  •     路小溪,流水潺潺向北,小草丛中,蛙鸣声四起,傍晚的黄昏线透过树林散落大地,枯萎的落叶密密麻麻洒满了小路。饭后散步于荒郊野外,荒无人烟的田野远离城市的嚣喧是大自然独有的僻静,幽雅的树林里让人浮遐翩翩,宁静的天空,小鸟叫声清晰锐耳,最原始的音带传递着怡人心脾的沉醉。像是梦中的遨游,连叫唤声都没有得到回应,如痴如醉的张开双臂,幻想自己化身变成一只蝴蝶,震动翅膀任意的穿梭在没有管辖的大自然里,心灵尘埃随着震动散落大地,回归恬静。舒缓张开双眼,朦朦胧胧中看到不远处的野花,没有规则的遍地扎根,富有节奏的一叠一叠的生长着,从上鼻子轻缓一闻,花香淡淡,远没有香水的浓密,但却香的神秘,香的淳朴,香的令人神往。

        行走在这田野林间,感觉轻松,舒畅,消失许久的感觉又得拾回,小时候爱在田野上捉蚂蚱,爱在小溪浅水处捉螃蟹,爱在树林里扮少侠,那时的天真无邪一露无遗,那一幕幕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时,拥有一张小小的西游记图片就快乐一整天,一颗小小的弹珠就足够玩至黄昏,多么廉价的玩具,造就了那么富足的幸福,小时候幸福的果树就种在我家,睡醒来唾手可得。渐渐的~~~岁月像江河在流淌,转眼间,十几年的光阴无声无息,忙碌的这段岁月里,慢慢的忘记了童年,忘记了出身,穿梭于繁华的都市,追逐于名利的捉弄,把自己都遗忘在忙碌的指针里,眼皮底下的野景只能乘坐汽车走马观花的浏览。每次经过那青翠的稻田时,总是情不自禁的兆望直至消失视野。小时候总爱坐在田岸上,一边看着大人插秧,一边用泥土堆积城堡,在忘我的世界里自怡自乐。

        有时觉得自己太累了,放松身心的疲惫对我来说或许太稀有了,能在满世界的浮躁里独享此刻的宁静是那么的幸福。什么灯红酒绿的生活,什么高音贝的舞奏都是浮云,真正能洗礼身心尘埃的只有大自然的美。布满大地的野花,野草,野树才是生命最原始的发源地,返璞归真的纯是最令人向往令人无法忘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