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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百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03 20:30:03
  • 《马》
  • 马是一种能跑的动物,种类约有二百多,可以分为斑马、西南马、大宛马等。四肢发达,体长约60厘米至3米,体重平均1500公斤。颜色繁多,常见的有黑色和棕色。

    各种马的习性千奇百怪。如斑马,全身毛色黑百相间,喜欢群体团结在一起。黑白色是它的保护色,不仅可以做为同类之间相互辨识的标记,而且是它生存的一个重要防卫手段。这些斑纹在光的照射下,色素反射起着模糊的作用,从而隐蔽自身。随之,人们根据斑马的斑纹得到了启示,在军舰上涂上类似于斑马条纹的色彩,以此来模糊对方的视线,达到迷惑敌人的目的。

    再说说高原山地的“邮递员”西南马吧,它属于小型山地马的品种,多分布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地。西南马性情温和,反应灵敏,更是善长爬山。西南马多为栗色和黑色,虽然体型较轻,但是四肢强健,蹄小而质地坚实。这位“邮递员”可了不得,长途驮运载重60~70千克,日行35~40公里;短途驮重可达100千克,在山地驮运可谓是行走自如。如果来到我的家乡广西旅游,走在景区山路,或是山弄人家出行,看到前方驮运满满货物而来的正是这位小伙伴。

    马是可真是个警觉的动物!它们通常会睡在草地、树林中。一般马都是站着睡觉的。因为马经常成为是狼、狮的猎物。为了保护自己,马就习惯站着睡觉。只要旁边有动静,它们就会立刻惊醒嘶叫起来。不像昆虫一样装死,马会快速奔跑,直到躲开危险。马多数也是温驯的,因为它们是哺乳动物。大马经常会带着小马一起出去奔跑,有时也会靠在一起玩耍,互相梳理毛发。

    如今,马的种类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逐渐减少。所以我们人类更加应该引起重视,要保护大自然,爱护小动物,让我们的马类不要陷入濒临灭绝的境地!

  • 《迷》
  • 最近,我迷上了某样东西了,这个东西使我对明朝二百六十多年历史的了如指掌。你可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对,那就是——《明朝那些事儿》!

    一个多月前,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共九本。我打开书乍一看,是历史类的书,立即就兴趣缺缺。抱着翻翻看的心理,我打开来看了一下,谁知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渐渐地,我越来越迷上了这本《明朝那些事儿》了!

    上学时,我经常读这本书。课间时,同学在外面群魔乱舞时,老师在办公室悠然自得地改作业时,我却在认真读着唐伯虎的风流韵事;课上,正当老师讲课讲得津津有味、热血沸腾时,我却“光明正大”的打开张居正与高拱权力斗争的故事,因此受到了老师的批评;闲来无事时,我便会打开书看朱重八的创业故事。就连在校车上短短十几分钟都被我用来看,通常是看一些名人典故,如:《程门立雪》和《守仁格竹》。因此,我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知识,它们如同大河里的波涛一般撞入了我的心里。

    我不仅在上学时看它,不上学时也一样看它,只不过是换了个说法而已。每逢节假日,我没事时便会打开它,看一眼明朝节假日的计划;写完作业时,书就会如同与我对话一般,使用“心灵感知术”来驱使我观看张居正对万历皇帝的悉心教导;吃完饭后,我会把我的“心灵鸡汤”拿出来看,了解明朝的伙食制度。

    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明朝历史补习班”,我的明朝历史了解量从一无所有到胸有成竹。《明朝那些事儿》我已经看完了,但看完一次后我却又想看一次。我更希望作者再写中国所有朝代的历史故事,让我了解的不仅是明朝的历史故事,而是让我了解中国所有朝代的历史故事!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把我深深的迷住了!

  • 《奶奶的菜园》
  • 奶奶家有一个大约二百平方的大菜园,菜园里有蜜蜂、蝴蝶之类的小动物,它们都是菜园里快乐的居民。

    蝴蝶有白的黄的黑的,整日翩翩起舞,蜜蜂只会在南瓜和木瓜花里采蜜,“嗡嗡嗡”爬到这朵又飞到那朵,就像挑衣服似的。

    菜园里有木瓜南瓜玉米,还有西红柿、生菜等等应有尽有。木瓜结满了树又大又圆;西红柿也结满了果实,像一窝鸟蛋;玉米长得长长的,皮把玉米藏得密不透风;南瓜藤爬满了奶奶搭建的架子,成了一个漂亮的鸡笼。

    奶奶爱养鸡也爱种菜。元旦那天,爸爸的好朋友吴伯伯带了一只鸡妈妈和十只小鸡仔来送给奶奶,吴伯伯说:“是在我的山上发现的,才出生没多久,天气这么冷,想想只有你才会照顾好它们,所以把它们带了过来。”

    奶奶看到鸡仔们可高兴了,小心翼翼地做好防风的暖窝给鸡妈妈带着小鸡住。鸡妈妈毫不客气地走了进去,小鸡们跟在它的后面,安详地在鸡妈妈身边藏了起来。它们小小的,小碗般大,羽毛都没有长齐,小翅膀有我的拇指那么大,一双双小眼睛可爱极了。从此,奶奶的菜园里又多了一群可爱的居民。

    奶奶每天早上都准时在菜园里干活,我做完作业就上去看看玩玩。她的菜从不让我乱弄。有一次,奶奶让我拿烂叶去喂鸡,不够的时候,趁奶奶不注意,我摘好的菜去喂鸡,奶奶发现了便大喊:“这些可以吃的菜不能摘的,要长得不好的才行,记住了。”

    “是烂菜,烂菜呀!”我大喊道,为了不让奶奶生气,也为了鸡妈妈们能饱吃一顿,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

    每每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在菜园里,光芒四射,亮得我们只能眯着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奶奶的菜园如此丰收,正是因为奶奶的辛勤耕种。

    如今,因为疫情不能出门,幸亏有奶奶丰收的菜园让我们能做到不出门也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

    愿南瓜一个接一个长,木瓜一个接一个黄,西红柿一个接一个红,玉米一条接着一条熟,让奶奶的菜园陪着我们战胜这次疫情,菜园加油!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 《一个迷恋昆虫的小男孩》
  •     二百年前,英国的一个小镇诞生了一个小男孩,他从小痴迷雀虫鱼,喜欢探索大自然,用毕生的精力创立了生物进化学说,让蒙蔽人类几千年的“上帝造人”谬论不攻自破,他的名字叫达尔文。二百多年以后,在中国秦岭脚下的古陈仓,也诞生了一个迷恋昆虫的小男孩,他有可能是达尔文的“能量转换”,他从三岁起就开始喜欢上各种昆虫,和昆虫交朋友。如今他9岁了,对昆虫仍然是痴心不改,中国有句古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那么我可以断定,他有可能成为中国的“达尔文”,将人类的起源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他的名字叫臧一铭。

        臧一铭对昆虫的喜不是叶公好龙,他不满足于爸爸给他买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探索小百科》,他要求爸爸和妈妈陪着他抓“活”的,把昆虫带回家养起来细细观察,慢慢研究。生活在城市里的臧一铭比农村孩子眼界开阔,经历丰富,他至今已经养过蝴蝶、螳螂、蝈蝈、蜘蛛、蜈蚣、蝗虫、黄蜂、乌龟、蝾螈、金鱼、泥鳅、青蛙、麻雀、小鸡、鹌鹑、公鸡等十多种昆虫、动物。他给我介绍时如数家珍,并对它们的生活习性了如指掌,臧一铭最盼望的就是每年的暑假,暑假对他犹如放虎归山,他将所有昆虫一网打尽,假期他可以快快乐乐全身心的搞他的研究。臧一铭对昆虫痴迷也得益于他有一个非常支持他的好爸爸,爸爸既是他的好朋友,又是他的好助手!

        臧一铭的老家在河南郑州,长这么大他还一次没有回去过呢,但是他已经用小手抚摸过祖国的心脏——北京。在天安门和故宫,他用小手触摸到了中国历史的沧桑和滚烫,感受到了祖国的雄伟和强大!他说他也喜欢旅游,内蒙古的包头、新疆的乌鲁木齐、山西的柳林都留下了他快乐的足迹。他在祖国的名川大江、雄山壮水中给自己埋下了理想的种子,他说不久的将来,他会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快乐!

        见多识广的孩子人缘好,这不,臧一铭说他还会说相声也会吹小号,在班里的朋友最多,而且通过外交途径结交了更多的国际友人——邻班的小朋友。但是臧一铭说他不喜欢上学,不是讨厌作业多,他说因为他调皮,老师总爱批评他。我告诉臧一铭,爱迪生、爱因斯坦小时候都很调皮。如果一个孩子厌学是因为老师的原因,那就是老师教育的失败。教育不是管理,教育不是说教,更不是批评,教育是示范、启发、激励、因材施教!臧一铭说他喜欢上神笔作文课,他说神笔作文课堂有游戏、有互动、有表演,让他很自很快乐!

        臧一铭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爸爸上班,妈妈没有上班,我说妈妈也在上班,妈妈的工作比爸爸的工作还重要,就是将宝贝儿子培养成才!妈妈肩负重任,不能有一丝马虎!臧一铭开心的笑了,笑的如此天真、无比灿烂和自豪……

  • 《一套邮票》
  •     翻开我的集邮册,首页正中的(林则徐诞辰二百周年)邮票映人眼帘,几年前令我惭愧的事情便涌上心头。
        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在爸爸这位集邮迷的熏陶下开始集邮。邻居王伯伯知道后,特地送我一套(林则徐诞辰二百周年)邮票,鼓励我“以邮益智,以邮交友”。我如获至宝,把它夹在集邮册正中。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表哥来我家玩。于是,我先把王伯伯对我的鼓励炫耀一番,然后取出集邮册,把王伯伯送我的那套邮票指给表哥看。表哥也是个集邮迷,好机会一来,他绝不会放弃。于是,他取出他随身携带的“三宝”:邮票镊、放大镜、量齿尺。表哥先夹出邮票,在放大镜下细细品味,不时还点点头,发出喷喷的赞叹声,又用量齿尺量邮票齿孔,还将邮票翻过身去看。那样子,真是如痴如醉,看着表哥那副傻样,我得意极了。一会儿,表哥恳求我,说:“哎,老弟,表哥正在集古今名人专题邮票,我觉得这套邮票的选材、设计、品相都不错,你看,我能不能用我那套《马年》的四方连换你这套?”“这套票是王伯伯送我的。再说(马年)票是1980年发行的,而我这套邮票是1985年的,这一换我肯定不合算。”想到这儿,我便以邮票有纪念意义而回绝了表哥。可表哥并不死心,又嘟唆起来:“上次你到我家,你要那套《抗日胜利50周年》的邮票,我二话没说就送给了你,而那套邮票还是我爸在我过生日时送我的。再说,你那位王伯伯不是还让你‘以邮交友’吗?”我说不出话了,但仍没有将邮票换给表哥。这时,表哥又用镊子夹着那套邮票埋头欣赏起来,可多疑的我又转念一想,表哥这么喜欢这套邮票,他会不会……想到这儿我的手不由地伸向被镊子紧紧夹着的邮票……可怜的邮票立刻被扯去一角。表哥不知所措。气愤、怨恨、懊恼一股脑涌上我的心头,便对表哥大吼道:“我的邮票!倒霉!都是你!”表哥惊讶地瞪着我,既而气得面色煞白。他将邮票往集邮册中一放,镊子随手一甩,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家。
        事后,我静下心来,把事情的经过仔细一想,便有些后悔,后悔自己当初不应把“罪过”扣在表哥身上。我决定在星期天上午到表哥家,去向表哥道歉。
        星期六下午,我买书回家,妈妈告诉我,表哥在我的房间里等我。
        我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推开房门,看见表哥坐在椅子上。我低下头,慢慢向表哥走去,想向表哥道歉。没想到表哥竟向我快步走来,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轻声对我说:“上次是表哥不好,弄坏了你的邮票,今天表哥赔你一套,你能原谅表哥吗?”说完,表哥从口袋中掏出一套崭新的装在护邮袋中的《林则徐诞辰二百周年》邮票放在我的掌心。我更加惭愧了,不敢抬头看表哥,脸上只觉得火辣辣地痛。那喉咙又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此,这套邮票成为我心目中的珍宝,它凝结着兄长对小弟的关爱。不仅如此,每当我看见这套邮票时,表哥处事的一言一行立刻浮现在我眼前,这无时不教育着我:做人要宽宏大量,谦让于人。

  • 《贵族青年一代的悲剧》
  •     在二百年前,一位出身于没落贵族的作家,能够在这样大的程度上突破封建主义的世界观,对封建制度、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封建的伦理道德,进行了如此深刻而全面的解剖,以预言者的天才,形象地宣告了它们的必将崩演的不可挽救的命运,而且写出了贵族青年一代的不幸的遭遇和叛逆者的动人的悲剧。可以看出,曹雪芹对他所出身的贵族阶级的丑恶,以及被这个丑恶的阶级扼杀、摧毁的美好的事物,是有着鲜明的爱僧感情的。在中国文学史上,能够用如此错综复杂的艺术形象的世界揭示了封建制度的溃疡,能够用如此动人的笔触,广泛而深刻地描绘了封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以他特有的艺术力量做出了现实主义的批判,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曹雪芹达到了批判现实主义空前未有的高度,也可以毫不夸大地说,这个历史时期的启蒙的民主主义思想,在这个虽然是没落贵族出身的作家的创作思想里,得到了集中的、鲜明的体现。

        但是,曹雪芹毕竞是二百年前的作家,毕竟是没落贵族出身的作家,他的时代、他的阶级都不能不在他的世界观里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和阴影。当然没有任何人会期望二百年前的曹雪芹具有今天的思想,但是,正确肯定《红楼梦》的成就,同时认真地剔除这部作品和这位作家的思想的糟柏,以便于我们能从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阅读和接受这遗产的精华,却是完全必要的。

        概括地说,在《红楼梦》艺术形象的中心,颇动着两根宿命的弦,一根是对于贵族社会势将崩溃的挽歌情绪,一根是对于新生的东西的幻灭的悲哀。它们是那样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人物性格的命运里,又是那样相互矛盾地渗透着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虚无的、悲观主义的色彩相当浓重地渲染了《红楼梦》艺术形象的境界。

     

  • 《重任》
  •     我这已过的十七年,这六千二百零五天,这五亿三千六百一十一万两千秒,都是在父母亲深爱的护卫下,一点点跌跌撞撞地走过来的。我想,绝大多数人也都和我一样。

        曾经听人说过:“有些东西在你失去后才会倍觉珍贵。”而我,也正是在即将离开父母的庇护自己去闯的时候,才体味出父母亲挚爱的价值连城。

        我本人,属于那种典型的吃着碗里看锅里、得陇望蜀的人,据说现在的青少年有很多都属于这种类型。我心安理得地在父母的庇荫之下,衣食无优,潇洒安逸,却从来没有想过父母是如何用他们也并不是很丰腆的翅膀替我遮蔽风雪、抵挡雷电,为我撑起一方晴空,也从来没有想过他们是如何用自己也并不算很刚强的肩膀,担起家庭、社会所赋予的沉甸甸的责任

        我不知道爱究竟表现为什么形式,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自己是否获得过来自父母的真爱感到怀疑。因为在我看来,我喜欢的人父母必须喜欢,我想做的事父母必须陪着我做,而我不喜欢吃的东西在一年甚至两年的家庭食谱中都不许出现一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

        我妈妈有我时,我是坐在她肚子里的,于是妈妈忍着剖腹产的疼痛安全地产下了我,肚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疤痕,以至于多年后仍然由于当时医生技术的低劣而连累她腹部发炎;我生为北方人,却厌极吃面,于是父母放弃了与生俱来的淳朴的爱吃面的北方人习惯,陪我吃了多年的米饭;我偏爱流行音乐,每次把音量开到最大时,父母也只是善意地提醒我不要吵了邻居,

        而自己宁愿承受巨大的分贝和他们不喜欢的旋律给心脏带来的重荷也不愿去打扰我所谓的“雅兴”。他们为我所做的牺牲之大,即使与珠穆朗玛峰相比也毫不逊色。

        是的,他们为我做了那么多,以至我想说,都不知该从何说起。

        小学毕业时,我成绩很好,却因为升学政策的改变,即将被分到一所很差的中学。为了这条本该我自己走的路,我那位一身正气的苦察父亲和要强好胜的医生母亲低下了他们那个职业轻易不对人低的头,一次次地奔波着。我没有跟着他们,但我能想象得到,在那个流火的七月里,他们是如何顶着烈日找到怕家长来访而躲进宾馆的校领导们,又是如何忍着焦渴一遍遍地列举我的成绩及表现还有为学校曾争得的荣誉,来换取我在重点中学里的一席之地。其实在我心里,不上重点中学也一样给爸妈争气,可我实在不愿辜负他们一片深挚的爱女之心,也就没有提出让他们别再劳累。可当我终于接到属于自己的那张通知书时,他们却什么也没说,仿佛他们的辛苦根本不值一提。

         初中毕业前夕提前考一中少年班的时候,由于判卷老师的疏忽,将我最棒的英语科错判为24分,使我以几十分的巨大差距与少年班擦肩而过。分数揭晓后的那几天也许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灰暗的日子,我对自己平时的成绩失去了信心,继而怀疑自己是否有踏人一中校门的能力。与此同时,妈也狠狠地骂了我一顿。我没恨她。我知道她心气很高,我的成绩理所当然地让她失望透顶。

        我只是认为自己活该。可没想到班主任在帮我查分时发现我的成绩是统计错误,已经超过了录取分数线。于是我这条“漏网之鱼”如愿以偿地参加了只有两个人参加的面试,并顺利通过。得知这个消息,妈哭了,说她对不起我,不该在我最失意的时候又给我这么重的打击。当然,我没有见到,这是舅舅后来跟我谈起的。我感觉有一点不可思议。妈那么爱我,一心盼望我有朝一日成为栋梁之才,就算错怪我一次,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可母亲就是这样,你一千次伤害她她都不会停止对你的爱,而当她偶尔伤害了你一次时,就会负疚一生。

        有一次我得了一种很可伯的皮肤病,全身上下迅速起满了疤,一挠就会流血。爸妈为我的病倾尽了全力。爸爸带着我两个月跑了八趟省城,只因为听说省城一家医院有治这种病的特效药;妈妈翻遍了各种与皮肤病有关的医学典籍,搜罗了满满一本偏方秘方。后来舅舅不知从哪儿找来一盒药膏,妈妈就把胶布剪成指甲那么大的小块,在每个小疤上点上药膏,再用胶布封住。可为了不占用我学习的时间,这些工作都被妈妈推迟到晚上我睡了之后进行。于是那段时间,我总在妈妈轻柔的爱抚下人睡,而一觉醒来时,又首先看到妈妈忍着困倦的睁大的双眼。这琐细的工作,每两三天就得重复一次。这场大病,不知又让妈妈的眼睛里添了多少血丝,让爸爸一向乌黑的头发里搀了几许白发。妈说,那时一听到我说羡慕别人身上那么光滑时,就忍不住想哭,就发誓一定让我和世界上最健康、最快乐的孩子一样,以至于那时所做的全部不但没有成为负担,而且她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还怀着深深的歉疚,因为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让我受了这么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