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挺帅气的,一头天然卷曲的深褐色头发,有时显得乱糟糟的。
他穿西服最好看,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至少现在很少有人再给我这种感觉了。
他很爱笑,有时故意用冷冷的,似乎很娜夷的眼神瞥你一眼,却总免不了让我看出其中一份顽皮和捣蛋。
他爱和我过不去,我也总爱故意装着生气的样子狠狠地揍他一顿。
我总是把他打得很疼,在他连连的求饶声中,我总是很“大度”地原谅他。完了,他又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周而复始……
他的性格一定不好—不然,他怎么惹恼了那么多女生呢?害得班主任把他这个“魔王”分给了我这个凶巴巴的女生(大家都这么评价我)。我好像是唯一一个还没和他大吵一场,或者说很讨厌他的人吧!他刚来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的,也许以前的教训使他收敛了很多。反正,我不讨厌他。“凑合着坐吧!”我当时想着—他是不是也这么想的呢?
以前,由于他和他的前任同桌关系不很愉快,而和我又恰是隔“河”的邻座,平时上课总爱和我闲扯,曾被物理老师抓到过几次。这下,物理“大头”可傻了眼,死心眼地认定我和他是偷换座位。他很不在乎老师的指责,只是很无奈地耸耸肩,把两个轻蔑的眼神丢给了“大头”。我很生气,当场和“大头”争执了起来。当我和“大头”吵得天翻地覆的时候,他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个劲地向老师道歉。我当时觉得很是尴尬,反正我送给他的第一件同桌的“见面礼”是—顿臭骂和一个拳头。也许以后我送给他的一系列“礼物”—拳头,也是这习惯使然吧!
我有点(仅仅有点)佩服他:一天到晚睡觉,上课闲扯,物理成绩还算可以;他口才很好,我说不过他,只得常常付诸“武力”,他也不生气,挺有男子汉的气度。记得那时他很爱画漫画,总是孜孜不倦地画着那种小头大身体的畸形小人,我大概嘲笑过他许多次,肯定的。那时,每当我笑他该去美院进修一下时,他总是投有反应似的,只是抓过我的橡皮,细心地擦他的“大作”,还自我解嘲般地说:“天才的作品嘛!”
和他同桌的时候,我很随便。干什么事都不考虑后果,反正有对不住他的地方,他从不在意。我也就像被惯坏的孩子一样,从不在意做事的分寸,从不担心他是否会生气。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满意的地方。
好像和他同桌没几天就放暑假了。七月二十日是他的生日,我买了一份仅值五角的“超级薄礼”送给他,上面破天荒地赞美了他几句。他接受礼物时的脸色我没看清。不过,我一直很庆幸—我留给他的不仅仅是打骂和讥讽(那是后话)。
放署假时,我痴迷上了《灌篮高手》。片中的樱木花道很让我欢喜—他很眼熟。我想了半天,才从他一声“天才”中想起了他—个现实中的樱木。猛然间,我突然很想见到他。我对自己说,不急吧!开学了,我一定要好好和他同桌,不再狠命地打他……
谁知—他的运气可真够差劲的。好不容易我侮改了,他却远走他乡了!当我知道他飞往大洋彼岸的消息时,一愣—遗憾!我也许并没有显示出过分的失望,可我知道我的心里空荡荡的,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好欺负的大弟弟。
接下来的便是难熬的孤独日子。上课了,我习惯地打开了话匣子,一转脸,却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座位。我猛然意识到,身旁不再有个他。我自我解嘲似的摇摇头,笑笑,眼前却浮现起他熟悉的身影来:歪着嘴的傻笑;扮酷的动作……还有他一贯的自夸和求饶:“本天才……”“天才的……”“大姐!大姐!—饶了我吧!下回不敢了!大姐……”我不禁微微一笑,随即又略带遗憾伤感地摇摇头。
遗憾?遗憾什么?
为了他喊我“笨蛋”,自称“天才”?为了他连连地讨饶?为了他考试时小小的互相帮助?还是遗憾没有珍惜短暂的同桌时间,对他凶了点?或者只是留恋那段不用负责任、任性、放肆、随便的日子?
似乎都是,似乎又都不是。
我觉得生活中少了他开始变味—少了些轻松愉快,多了些莫名其妙的伤感。空下来的时候,我不由得就想起了他。
他在美国过得好吗?有朋友吗?美国人接受他吗?他的东北英语该有很大进步吧!
我傻傻地期盼,某一天早上,他又出现在那个座位上,冲我冷冷地一瞥,然后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本天才回来了!—探探亲,去美国逛了一圈罢了!”—幻想归幻想,我从不敢相信他还真会回来。
一天下午,大家告诉我,他要回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开玩笑吗?但愿这不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当时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时不时想起这件令人愉快的事来。
其实.我还有一个遗憾—即使他回来了,我也不会再是他的同桌了。因为我已经换了座位。有时候我宁愿他不回来,永远是我记忆中的“坏同桌”。但不管怎么说,我的心情很好,并且希望他早日回归。
没有几天就又有人告诉我,他不回来了—他在那里上高一,很轻松,很快乐。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当时的心情: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也许是一辈子,永远永远。他不回来了,我用不着遗憾不再是他的同桌了。他永远消失在我今后的日子中了……
我老把我的新同桌“大鼻子”和他作比较。他们有那么多相同点:爱嘲笑人;爱倒计时间;爱耍小聪明;爱画漫画……也都很聪明。我问我的新任同桌“大鼻子”:“你怎么那么像他?"他说:“我是他师傅嘛!”我可以想象我如果问他,他也会说他自己是鼻子的师傅的—那简直是一定的。
也许,真的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越来越多(那是以前没发现的缘故):他不会对女生大呼小叫,提意见;他不会一生气就半天不理人;他有很多好笑的故事;他的男子汉气度才叫大;他很会哄女生(除非你真的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尊心也没有那么易碎……我进一步发现我们班的男生们,没有一个比他强。(也许要等到再一次失去才懂得欣赏吧!)
我不敢再去想他,我尽量让自己满足于现状,尽管我仍旧怀念他,怀念那段无拘无束的随随便便的日子。我开始“淡忘”了他,偶尔在樱木的照片上,才会想起他;不走过他那空空的座位,我也很少想起他的名字。大家拿我和他开玩笑,我也不再耿耿于怀。
他永远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一个幼稚却说别人幼稚的大弟弟。不管他变得怎样,我想我会永远记得初二最后的那段日子,还有同桌的他。
作者撷取的只是初中生活短短的一年中的几个片断,尽管没有荡气回肠的人生传奇,却也演绎了那份情真意切的同学倩意,让人不禁感慨学生生活的美好。
这篇习作的鲜明特点有二:第一,平淡中透真情。不管是朱自清笔下的那让人无法忘怀的背影,还是鲁迅先生《一件小事》之中那普通车夫的言行,无不透露着一种平淡美,这篇出于一位初三学生之手,似乎信手拈来之作,同样流露了平淡美,着实难得。第二,人物的心理表现较为出色。文中“我”对“同桌”的态度变化极有深度,由讨厌一一-佩服—念叨—思念,每一层的心理描写都很细腻传神。
当年龄将幻想抹去,当记忆把现实带来,在我脑海的最深处,唯有一丝流光久久不能被磨灭,直至今日……
隐约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黄昏。一把小花伞下,拥挤着我和母亲。小雨把夜也洗得淡淡,一路远眺,一条弯弯曲曲泥泞不堪的小路伸向远方。就这条路上,母亲搀扶着我走着。
偶然,从路旁窜出一只小鸡,浑身湿透,不停地扑扇着两只羽翼尚未丰满的翅膀,左右蹦跳着,雨水毫不留情地劈打着这稚嫩的小生灵。整个天地问只听到它那凄凉的嘶叫,这嘶叫中似乎包含了焦虑、恐惧……真是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了。有可能是呼叫唤起了母爱,从路的另一旁蹿出只母鸡。蓦地,母鸡的目光落到了小鸡身上,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瞬间的惊喜,急忙向其奔了过去。它抖了抖翅膀,把身上的雨水弹去,让小鸡钻到它的翅下。尽管此时雨水仍无情地打落,但小鸡停止了叫声,幼小的身心也已经得到了依赖与庇护。而此时母鸡似乎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紧紧地呵护着小鸡,不让雨水再次侵袭它的孩子。就这样,它俩渐渐地走远了……
看到此幕,顿然间,似乎整个大地都在震颤,在诉说着一个动人的故事。这一片雨中母子情紧紧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突然感动得想流泪,下意识地,偶然一瞥,只见母亲把雨伞向我这边微微倾斜着,她露在外面的一个肩头已被雨水打湿。我小小的心灵被展撼了!因为在这条路上,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母爱的圣洁,她不需要任何灿烂的色彩加以修饰,也不需要任何华丽的语言加以点级……
这是一个温情的世界。
雨依然下着,路在脚下延伸。虽然这条路蜿蜒曲折,高低不平,但是我坚信我一定能够走下去,因为有一种力量在无时无刻地促使我坚强地走下去,那就是—母爱的温暖。
母爱是无私的,又是伟大的。这篇作文中风雨交加的环境描写,为展现人物的心理活动提供了特定的情境。而这些心理活动的描写又细腻准确地反映了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初中生的内心感受。尤值一提的是,作者截取生活中互不相干的两个画面,通过巧妙的剪接融汇一体,母亲的浓情蜜意自然地在纸面上流淌,从而引发读者强烈的共鸣。
这一组中的8篇文章都介绍有关动物的知识。地球上在5. 3亿年以前就出现动物了。在这亿万年中,有的动物变异了,进化,也有的动物灭绝了。人们多么希望了解这个过程,希望掌握这个魅力十足的生命进行曲。《生命进行曲》就给我们展示了其中一段过程,十分宝贵;《鱼儿的祖先》则告诉我们,生活在厦门岛浅海里的文昌鱼有一条脊索,是无脊稚动物进入脊推动物的代表动物,所以古文昌鱼就是直类的祖先。动物的经济价值,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受重视,寻垃记》生动地记叙7作者在祖国各地寻找优良蛙种以供养殖的经过。
《自己的眼晴最好》一文,则向我们展示了空中飞的、陆上跑的、水中游的各种动物眼睛的特点,这些特点是动物适应自己的生存环境的结果,所以“自己的眼睛最好”就是必然的了。蜘蛛结网捉虫,为人类作了贡从;它那倔强、坚韧的毅力又给人精神上的鼓舞。这是《倔强的“阿拉绮妮”》一文里说的,其中有美丽动人的神话,又有真实的历史故事。《雁足传书》让我们在懂得了一些动人的和有趣的历史故享的同时,又认识了鸿雁的候鸟特点,认识了信鸽远距离传递信息的本领和聪明。《谈犀牛》一文,从尼泊尔国王送给周总理那包括一对耳牛的珍贵礼物谈起,介绍了鲜为人知的有关犀牛的有趣知识。《长颐鹿的故事》则讲这种风度文稚的非洲美兽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让读者真切地了解了这“高佬,长脖子的秘密、心脏的强大自花纹的独特以及小公鹿要想“长大成人”试。看,多有趣!必须通过“颈战”考试。看,多有趣!
我的同桌—一个“小燕子”的化身,一个卓别林的后代,一个拥有樱木花道那搞笑神经的女孩。和她坐在一起,每天都充满了新鲜,每天都会捧腹大笑,但有时也会哭笑不得。
第一章“错别字大王”
“来来来,大家拿出语文书。十六《小石潭记》,预备读!”瞧,她正在领读语文呢。别看她现在那威风抖抖的样子,待会儿一定出丑。“……蒙络摇缀,参差披拂。”哈哈!班级如同炸开了油锅,每个人都忍不住大笑。唉,我这个同桌呀!怎么就被我言中了呢?原来她把“cL'nci”念成了“cuncha",这还不让人笑掉大牙,何况还是出自语文课代表之口。 其实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多着呢。这不,有一次,她和我们班的“葱头”吵架了。因为“葱”要发芽,于是她一气之下竟进出一句:“你要发豆了。”发豆?发豆是什么?在场的人一个个困惑不解,每个人都像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似的,一个劲地问:“为什么?”直到她忽然回过神来,见我们一个个面面相舰,才改口说:"S-M,不是发豆,是发芽!”在场的人这才恍然大悟。
什么?你觉得这已是一个厉害的“错别字大王”?别那么快下结论。她的笔比她的嘴更可怕,两者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还是欣赏一段吧:
“我喜欢看赵微(薇)的表演,特别是在(老房有喜》中,她和苏有明(朋)的表演真是天衣无逢(缝)。当然成功也离不开其他演员的表演,像阿庆(晴)嫂,还有吴有丽(利),都是扮演得不错的。……”
瞧瞧,小小一段文章就有五个错别字,不尊称她为“大王”,还能称她什么呢?
唉,我的同桌……
第二章“大书虫”
“喂,老师讲什么呢?待会儿提醒我。”唉,我怎么那么倒霉!我这个同桌呀,几乎就是只“大书虫”,整天陷在那密密麻麻的文字中,一旦进去就什么反应也没有了,简直就是与世隔绝。我的同桌怎么会有如此能力,我一直惊讶不已。
在她的桌上,几乎就是书的山堆,其中有不少课外书。只要是精彩的、新鲜的,若是一到手,她便会马不停蹄地啃阅起来。她那看书,可以说是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限制的。好看的书,管它什么上课下课,先睹为快,于是总弄得我这个同桌人心惶惶。万一老师抽她回答问题,我该怎么办?万一老师觉得苗头不对,我又该怎么应付或提醒她呢?唉……
不过幸好她的这种习惯被许多老师早已熟悉。上数学课,老师收了书要她用期末考试成绩换;历史课上,偷偷摸摸,把书放在桌肚里,像打睦睡一样趴在桌上偷偷看。最大胆的当然莫过于语文课了。桌子上书一放,耳朵一“闭”,便自管自地看书,反正老师要求多看书。但一到回答问题的时候,她便成了“什么”小姐,一刻不停地问“什么”。
唉,真是一只嗜书如命的“书虫”啊。不过和她这么一坐,反而使我也喜欢上了阅读。
啊,my deskmate
第三章“糊涂蛋”
“嘿,对不起,不好意思,我今天又忘带金龙卡了,午饭请客,OK?"看着我那同桌笑嘻嘻的脸,我便知“好事”又来了,不出所料,她的卡又忘带了。无奈无奈再无奈,那个“糊涂蛋”。
昨天忘了饭盒,今天忘了好易通,明天忘了眼镜,后天忘了笔.....一年365天几乎每天她都会忘记些什么。一忘记,便找我和前后桌的,这个借借,那个用用,有时犯糊涂,便不知不觉占为己有。
不过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她至今一共拥有七八张金龙卡,不过现存只有一张。她每次加完钱以后卡就会不知去向,于是她又去补,补了不到十天又掉了。最后是补一张掉一张,只好让人保管。偏偏那脑子少根筋,卡明明放在别人那儿,长久了便会不去过问也不去拿。总算第/、张卡创下了新纪录—两个月未掉。可有一天,她竟大声叫着:“我的卡呢?"寻遍四周,没有影子,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回去后突然发现卡在家里,竟兴奋得没睡着。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地地道道的“糊涂蛋”。
我的同桌故事很多很多,闹的笑话也数不胜数。或许她是个开心果,也许她是个大笑虫,但她始终非常让人爱……
全文充满了童趣,体现了孩子们之间纯真又有趣的友情。小作者多角度地选取生活中的小事,刻画了同桌调皮、健忘而又不乏率真、可爱的性格特征,结构独特,语言清新自然,用词颇有新意,具有时代气息。
“老地方”是离我家挺近的一个小吃店。
在我们社区里,这种小吃店是最普通不过的了,几乎一个接着一个可以排成一排—小嘛,房租便宜,又受居民青睐。早晨上学,学生们总是在这里棍过一顿不到5元的早餐。而这些小吃店,一般都是以“xx饭店”,x x早餐店”命名,“老地方”这个名儿可算是与众不同。于是“老地方”就成了我常去的地方。
“老地方”的占地面积跟我的房间差不多,十几个平方米。远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它的招牌。它的招牌是由一根根修整过的圆木竖着排成的,有点像新石器时代的木筏。木排上则用深咖啡色颜料醒目地写上“老地方”几个艺术字。
走进“老地方”,会让你惊奇地看到它的墙纸全设计为木头的条纹,而它的每根柱子,每张桌子、每把椅子都是由幽雅而舒馨的木头制作,更不用提它的地板。童话里的小木屋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选了一张椅子轻轻地坐下。“老地方”里的椅子可谓别具一格。不是普通的木椅,而是吊椅,就像花园里的秋千。不过它可比秋千小多了,一个人坐刚好。千净而简洁的木桌上只有一个瓷制的花瓶,小小的,放在桌的正中央,里面插着一支浪漫主义的代表一玫瑰。
也许坐着等待你会感到无聊,没关系,木桌的旁边有个木制的报纸篓,里面放着一大堆报纸和杂志,免费供你翻阅。
“老地方”除了设备齐全,服务也很周到。
年轻热情的服务员不时在店里走来走去,笑着问你需要一些什么帮助。吃完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你每看到一位服务员,就会得到一声:“谢谢光顾。”
等我上了中学后,便不再去“老地方”了。后来听邻居说,它搬走了。再后来—也就是今天,当我又踏上这条熟悉的路时,发现昔日的老地方上建起了一幢三层高的华丽的酒楼,上面刻着三个金灿灿的大字—“老地方”。
本文节奏明快,叙述脉胳清晰,语言生动形象,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仿佛随着作者走进了“老地方”,坐在晃晃悠悠的吊椅上,耳闻服务员热情亲切的招呼声。结尾更为精彩,堪称“画龙点睛”之笔。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韶华易逝,青春易老,回首往事,我们一生中最美好、最难忘,也最值得留恋的那一段生活,其实就正是校园生活。
校园里唱主角的自然是老师和学生。老师叶学生投入满腔的热忱,呕心沥血,奉献出了全身心的爱,学生时老师充满了无限的崇敬与眷恋,日久生情,情深似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教室里、操场上,校园里的角角落落留下了多少充满师生深情的动人画面。(老师,只有您站着)用饱含激情的笔触写出了学生对老师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老师一生都这样站着,“风利来,雨打来,雪飞来,您总是站着,德如泰山”。是啊,老师就像是一座魏然的泰山,我们就是在向您一步步地攀登。我们一步步接近顶峰,最后终于站在胜利的欺峰上。而这时的我们,又怎会忘记您,老师呢?“我依恋春暖花开的春日,但更依恋老师那胜似春暖的温情;我依恋母校欢快的夏日,便更依恋老师胜似夏日的工作热情;我依恋秋天毋校林荫道口的清夹,但更依恋老师那种良师译友的赤诚;我依恋冬天校园集体生活的勃勃生机,更依恋老师对学生的满腔热忱……”字里行间都是片老师的无限的爱。
《有一种幸福叫感动》表达的也是一种学生对老师的感激之情。付于中途插班的“我”,感受最深的便是“来自每个角落的各种目光”,这时的“我”只是“一次又一次低头—沉双是金”,而有一天,一位老师请“我”回答问题,并肯定“我”的答案时,“我”心头厚积着的密布的乌云终于消散了。“我要感谢这位老师,感谢他的提问,使我又重新找回丢失的信心和勇气……这一问,虽没有佛上添花的美妙,却有雪中送炭的及时。”的确,老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学生,哪怕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小的动作,一个很随便的眼神,有时都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令人幸福感动许久许久。
校园之中除了老师,与我们相处最多的还是同学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便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一对好友几经周折,买下了两双同样的雨鞋,那两双雨鞋成了她们的宝贝。甚至有时并没有下雨,她们也照穿不误。拥有雨鞋之后,她们从未吵过架,即使是小小的争吵……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多年以后的一个雨天,“我”又想起以前的好友,满怀感慨。正在这时,好友却奇迹般地出现。这样的友情着实让人感动。但这个结尾的情节又过于戏剧化了,这也不失为本文的一个小小的缺憾。
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一篇篇真情流塞的文章,向我们道出了当代中国学生的校园情怀,向我们展示了我们在校园生活中丰富多彩的情感世界。
标签:作文一头帅气同桌头发长得天然有关深褐色卷曲总会在熙攘的大 商场 前,繁闹的街道旁,拥挤的车站上或是地铁口,碰到某个乞丐,衣衫槛楼,愁苦着脸,跪着或哈着腰,口中念念有词地向我乞讨。这样的场面对我来说未免尴尬而又意想不到。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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