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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温暖的作文

2023-05-28 17:11:50 文题网 字数: 点击: 标签:作文

    当年龄将幻想抹去,当记忆把现实带来,在我脑海的最深处,唯有一丝流光久久不能被磨灭,直至今日……

    隐约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黄昏。一把小花伞下,拥挤着我和母亲。小雨把夜也洗得淡淡,一路远眺,一条弯弯曲曲泥泞不堪的小路伸向远方。就这条路上,母亲搀扶着我走着。

    偶然,从路旁窜出一只小鸡,浑身湿透,不停地扑扇着两只羽翼尚未丰满的翅膀,左右蹦跳着,雨水毫不留情地劈打着这稚嫩的小生灵。整个天地问只听到它那凄凉的嘶叫,这嘶叫中似乎包含了焦虑、恐惧……真是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了。有可能是呼叫唤起了母爱,从路的另一旁蹿出只母鸡。蓦地,母鸡的目光落到了小鸡身上,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瞬间的惊喜,急忙向其奔了过去。它抖了抖翅膀,把身上的雨水弹去,让小鸡钻到它的翅下。尽管此时雨水仍无情地打落,但小鸡停止了叫声,幼小的身心也已经得到了依赖与庇护。而此时母鸡似乎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紧紧地呵护着小鸡,不让雨水再次侵袭它的孩子。就这样,它俩渐渐地走远了……

    看到此幕,顿然间,似乎整个大地都在震颤,在诉说着一个动人的故事。这一片雨中母子情紧紧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突然感动得想流泪,下意识地,偶然一瞥,只见母亲把雨伞向我这边微微倾斜着,她露在外面的一个肩头已被雨水打湿。我小小的心灵被展撼了!因为在这条路上,我再一次感受到了母爱的圣洁,她不需要任何灿烂的色彩加以修饰,也不需要任何华丽的语言加以点级……

    这是一个温情的世界。

    雨依然下着,路在脚下延伸。虽然这条路蜿蜒曲折,高低不平,但是我坚信我一定能够走下去,因为有一种力量在无时无刻地促使我坚强地走下去,那就是—母爱的温暖。





作文点评

    母爱是无私的,又是伟大的。这篇作文中风雨交加的环境描写,为展现人物的心理活动提供了特定的情境。而这些心理活动的描写又细腻准确地反映了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初中生的内心感受。尤值一提的是,作者截取生活中互不相干的两个画面,通过巧妙的剪接融汇一体,母亲的浓情蜜意自然地在纸面上流淌,从而引发读者强烈的共鸣。

有关校园生活的作文点评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韶华易逝,青春易老,回首往事,我们一生中最美好、最难忘,也最值得留恋的那一段生活,其实就正是校园生活。

    校园里唱主角的自然是老师和学生。老师叶学生投入满腔的热忱,呕心沥血,奉献出了全身心的爱,学生时老师充满了无限的崇敬与眷恋,日久生情,情深似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教室里、操场上,校园里的角角落落留下了多少充满师生深情的动人画面。(老师,只有您站着)用饱含激情的笔触写出了学生对老师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老师一生都这样站着,“风利来,雨打来,雪飞来,您总是站着,德如泰山”。是啊,老师就像是一座魏然的泰山,我们就是在向您一步步地攀登。我们一步步接近顶峰,最后终于站在胜利的欺峰上。而这时的我们,又怎会忘记您,老师呢?“我依恋春暖花开的春日,但更依恋老师那胜似春暖的温情;我依恋母校欢快的夏日,便更依恋老师胜似夏日的工作热情;我依恋秋天毋校林荫道口的清夹,但更依恋老师那种良师译友的赤诚;我依恋冬天校园集体生活的勃勃生机,更依恋老师对学生的满腔热忱……”字里行间都是片老师的无限的爱。

    《有一种幸福叫感动》表达的也是一种学生对老师的感激之情。付于中途插班的“我”,感受最深的便是“来自每个角落的各种目光”,这时的“我”只是“一次又一次低头—沉双是金”,而有一天,一位老师请“我”回答问题,并肯定“我”的答案时,“我”心头厚积着的密布的乌云终于消散了。“我要感谢这位老师,感谢他的提问,使我又重新找回丢失的信心和勇气……这一问,虽没有佛上添花的美妙,却有雪中送炭的及时。”的确,老师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学生,哪怕是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小的动作,一个很随便的眼神,有时都甚至会影响学生的一生,令人幸福感动许久许久。

    校园之中除了老师,与我们相处最多的还是同学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便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一对好友几经周折,买下了两双同样的雨鞋,那两双雨鞋成了她们的宝贝。甚至有时并没有下雨,她们也照穿不误。拥有雨鞋之后,她们从未吵过架,即使是小小的争吵……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多年以后的一个雨天,“我”又想起以前的好友,满怀感慨。正在这时,好友却奇迹般地出现。这样的友情着实让人感动。但这个结尾的情节又过于戏剧化了,这也不失为本文的一个小小的缺憾。

    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一篇篇真情流塞的文章,向我们道出了当代中国学生的校园情怀,向我们展示了我们在校园生活中丰富多彩的情感世界。

有关乞丐的作文点评

    总会在熙攘的大商场前,繁闹的街道旁,拥挤的车站上或是地铁口,碰到某个乞丐,衣衫槛楼,愁苦着脸,跪着或哈着腰,口中念念有词地向我乞讨。这样的场面对我来说未免尴尬而又意想不到。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竟存在这样一些乞丐。

    经我多次观察,乞丐们大多四肢健全,全身上下无一点毛病,断腿、断手的极少。而这些乞丐大多为外地人,乞讨的理由往往是家乡发洪水、家里人病重等。所以人们很少愿意搭理,们早已看出这其中的鬼把戏,因为他们通常会在同一地点遇到这个乞丐,而乞丐早已忘记你是否给过他钱,很不识趣地在10分钟后或更短时间内第二次向你伸手。怪不得他们很难得到同情或怜悯。

    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有一次,一个乞丐竟然与一位被乞讨者吵了起来。原因是那个乞丐对这位等车的人死缠烂打,非要讨到钱不可。那人再也忍不住,说了句:“你又不残疾,讨什么钱!”谁知,那乞丐毫不示弱,竟然骂起人来。这次争吵直到车子来了才得以告终。

    乞丐本来只能是向别人“讨”钱的,这多少带着一种乞求的意味。如果讨到钱,应该感谢别人;讨不到也无可奈何,因为给不给钱是别人的权利,乞丐应该是无权干涉的,钱是属于别人的。这里面,仿佛有一种你情我愿的因素。作为一个乞丐,“乞讨”才是份内的“工作”,而“吵架”不在这个范畴内。乞丐没有去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为社会作一点贡献而拿到酬劳,已经是很不应该了,他又有什么资格为拿不到别人辛苦赚来的钱而向别人破口大骂呢?也许是那个等车人的话触到了他的痛处,才使得他如此恼羞成怒吧。

    经常地,我会想,如果外地一些人陆续来到上海,在发现没有他们的“用武之地”时,也改行当乞丐,那么上海将供养一批毫无用处的人,市容也将遭到破坏。相信这些乞丐找一些体劳动的活是不难的,不是说“有志者事竟成”吗?这世上没有做不成的事情。

    “不劳而获”是羞耻的,是人人痛恨的,不是吗?

    人本该靠自己的双手勤劳生活。乞讨固然轻轻松松,但总不是长久的生计。但愿以后,这样的乞丐能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

作文点评

    现代化的大都市,人流熙攘,繁华喧闹。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那散布在街头巷尾、车站码头的“衣衫槛楼”、“死缠烂打”、以乞讨为“职业”的另外一族,虽然只是极少数,但同现代城市文明是如此的不相称。作者在细致观察生活的基础上,以较犀利的笔触,向我们透视了这一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引人深思。

有关眼光的作文

    眼光,是一种神秘的东西,又是我们所熟悉的,我们每天都要被迫接受无数道眼光。正是在长辈慈爱的目光中,我们茁壮成长。那么,与我们关系如此密切的眼光,究竟是一种什么物质呢?

    眼光实际上并不是眼睛发出的光,眼睛根本不能发光,它只能接收其他物体反射(或透过)的光。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里,光是无孔不人的。爱因斯坦曾下过这样的定义:光所能到达的地方都叫宇宙。所以,只要是存在于宇宙的物体,都躲不过光。于是,不透明的物体反射光,透明的物体透过光,这些经过反射(或透过)的光线进人眼睛后,经过屈光系统的折射和一系列复杂的神经传导,我们就看见物体了。当然,这个过程是相当快的,只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秒内完成。

    所以,我们平常诸如“某某的眼光触到了你”的说法,实际都是不准确的,严格来讲,应该是“你身体反射的光触到了某某的眼”。

    可是在某些场合,我们又用眼光来表达感情,古语就有“存在慧眼在通神”的说法。那么既然眼睛不能发光,它怎样表达感情呢?

    依据上面说的道理,眼球也是物体,也俄反射光。当我们受到外界刺激时,眼部肌肉运动,眼球的位置、形状发生变化,从而反射光的方向、强度也发生变化,加上神经冲动刺激眼球,使其内部结构细微改动,如睑孔放大缩小等等。这样,你的兴奋、悲哀、优郁,就被准确无误地表达出来。

    眼光的研究成果很多已被应用到科学实践中去。名医扁鹊提出的“望、闻、向、切”四手法,“望”字居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观察病人的眼光。

    另外,在表演艺术中,眼光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一个高水平的演员,他(她)的眼光应当能够表达各种感情。

    生活中眼光也很重要。一个临考的学生神情紧张,也许老师的鼓励眼光会使他消除不良情绪,考出水平。

    眼光是如此的神秘,如此的重要,朋友,不知你平时注意它了吗?





【点评】这是一篇科技说明文。我们说,任何一种科技现象中,都隐含深刘的科学道理,要说清楚这个道理。片先要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抓住能反映出这种科学道理的本质特征。如本丈枕能始终围绕着眼晴的感光性这一本质特征来介绍,先从眼光不足光,眼睛不会发光,只能接受光—介绍出眼睛的感光性特,仅;再从眼睛能够进光,所以光线才能通过眼睛屈光系统的折射,到达传导神经—介绍出眼睛能够看到物体的道理;最后从眼睛又能够反射光,人的感情变化使眼球的形状,位里发生史化,眼晴所反封出来的光也就有了细徽的变化一介绍出眼光能够反映出人的不同感情的原因。人们从你眼晴反射光的细徽不同中,就能准确无误地感受到你的不同感情—这鱿是“眼光能表达感情”的科学遗理r能抓住“眼光”的本质特征一既能接受光又能反射光的感光性特,气进行说明。是本文成功的原因之一。

 

读《苏菲的世界》有感

    今天看了一本有关哲学问题的书《苏菲的世界》—封信改变了一个14岁少女的世界。

    给苏菲的信(第一封):“你是谁?"这是信上仅有的三个字。然而,谁能够说清楚自己是谁。或许,我可以说,我是张岚,但那个叫张岚的人又是谁呢?如果我取了另外一个名字呢?比方说,如果我叫做金晶的话,我会不会就成别人?……

    这使我想起了小时候常问的一个问题:假如妈妈不是跟爸爸结婚,而是跟另外一个男人结婚,生下的还会是我吗?或者会是另外一个女孩或者男孩,或许会跟我同名,但我还能不能称他(她)为我呢?还有,如果我没被生下来,那我又到哪里去了呢?我还会不会有现在这种感觉?或许,我能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是作为一个人存在,这一点是幸运的。但,人又是什么?人是生活在世界上的生物体,这又引出了另一个疑问……

    给苏菲的信(第二封):“世界从何而来?"我不知道,不用说,没有人真正知道。我们只知道这个世界只不过是宇宙中一个小小的星球。然而,宇宙又从哪儿来?很可能宇宙是早就存在的。如果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去想它是从哪里来的了,但一个东西有可能原来就存在吗?现存的每一件事物必然都曾经有个开始吧?因此,宇宙是在某一时刻由另外一样东西造成的。不过,如果宇宙是由某样东西变成的,那么,那件东西必然也是由另外一样东西变成的。

    我们暂且放一放这些问题,或许到目前来说,它们根本就没有答案,也许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回答。

    存在的东西一定有它自己的目的与意义。就像现在,为什么我会写这篇文章,而不是写些其他的。假如我写其他的,您写的评语还会是这些吗?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要给这篇文章取个什么名字……





作文点评

    “你是谁”?“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又到哪里去了”?一问二问再问又问,问问问,连珠炮式的发问,大有“打破砂锅—纹(问)到底”之势。

    是的,学问、学问,学贵于问,“于无疑难处有疑,方是进矣”。问浩瀚宇宙,问苍茫大地,问荡荡乾坤,不正是做学生的本来外相吗?

    行文亮杨欢快,思想扑朔跳跃,穿跃迷雾,穿跃时空,给人以一泻千里之惬意。

有关同桌的作文

    他长得挺帅气的,一头天然卷曲的深褐色头发,有时显得乱糟糟的。

    他穿西服最好看,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至少现在很少有人再给我这种感觉了。

    他很爱笑,有时故意用冷冷的,似乎很娜夷的眼神瞥你一眼,却总免不了让我看出其中一份顽皮和捣蛋。

    他爱和我过不去,我也总爱故意装着生气的样子狠狠地揍他一顿。

    我总是把他打得很疼,在他连连的求饶声中,我总是很“大度”地原谅他。完了,他又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周而复始……

    他的性格一定不好—不然,他怎么惹恼了那么多女生呢?害得班主任把他这个“魔王”分给了我这个凶巴巴的女生(大家都这么评价我)。我好像是唯一一个还没和他大吵一场,或者说很讨厌他的人吧!他刚来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的,也许以前的教训使他收敛了很多。反正,我不讨厌他。“凑合着坐吧!”我当时想着—他是不是也这么想的呢?

    以前,由于他和他的前任同桌关系不很愉快,而和我又恰是隔“河”的邻座,平时上课总爱和我闲扯,曾被物理老师抓到过几次。这下,物理“大头”可傻了眼,死心眼地认定我和他是偷换座位。他很不在乎老师的指责,只是很无奈地耸耸肩,把两个轻蔑的眼神丢给了“大头”。我很生气,当场和“大头”争执了起来。当我和“大头”吵得天翻地覆的时候,他终于反应了过来,一个劲地向老师道歉。我当时觉得很是尴尬,反正我送给他的第一件同桌的“见面礼”是—顿臭骂和一个拳头。也许以后我送给他的一系列“礼物”—拳头,也是这习惯使然吧!

    我有点(仅仅有点)佩服他:一天到晚睡觉,上课闲扯,物理成绩还算可以;他口才很好,我说不过他,只得常常付诸“武力”,他也不生气,挺有男子汉的气度。记得那时他很爱画漫画,总是孜孜不倦地画着那种小头大身体的畸形小人,我大概嘲笑过他许多次,肯定的。那时,每当我笑他该去美院进修一下时,他总是投有反应似的,只是抓过我的橡皮,细心地擦他的“大作”,还自我解嘲般地说:“天才的作品嘛!”

    和他同桌的时候,我很随便。干什么事都不考虑后果,反正有对不住他的地方,他从不在意。我也就像被惯坏的孩子一样,从不在意做事的分寸,从不担心他是否会生气。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满意的地方。

    好像和他同桌没几天就放暑假了。七月二十日是他的生日,我买了一份仅值五角的“超级薄礼”送给他,上面破天荒地赞美了他几句。他接受礼物时的脸色我没看清。不过,我一直很庆幸—我留给他的不仅仅是打骂和讥讽(那是后话)。 

    放署假时,我痴迷上了《灌篮高手》。片中的樱木花道很让我欢喜—他很眼熟。我想了半天,才从他一声“天才”中想起了他—个现实中的樱木。猛然间,我突然很想见到他。我对自己说,不急吧!开学了,我一定要好好和他同桌,不再狠命地打他……

    谁知—他的运气可真够差劲的。好不容易我侮改了,他却远走他乡了!当我知道他飞往大洋彼岸的消息时,一愣—遗憾!我也许并没有显示出过分的失望,可我知道我的心里空荡荡的,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好欺负的大弟弟。

    接下来的便是难熬的孤独日子。上课了,我习惯地打开了话匣子,一转脸,却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座位。我猛然意识到,身旁不再有个他。我自我解嘲似的摇摇头,笑笑,眼前却浮现起他熟悉的身影来:歪着嘴的傻笑;扮酷的动作……还有他一贯的自夸和求饶:“本天才……”“天才的……”“大姐!大姐!—饶了我吧!下回不敢了!大姐……”我不禁微微一笑,随即又略带遗憾伤感地摇摇头。

    遗憾?遗憾什么?

    为了他喊我“笨蛋”,自称“天才”?为了他连连地讨饶?为了他考试时小小的互相帮助?还是遗憾没有珍惜短暂的同桌时间,对他凶了点?或者只是留恋那段不用负责任、任性、放肆、随便的日子?

    似乎都是,似乎又都不是。

    我觉得生活中少了他开始变味—少了些轻松愉快,多了些莫名其妙的伤感。空下来的时候,我不由得就想起了他。

    他在美国过得好吗?有朋友吗?美国人接受他吗?他的东北英语该有很大进步吧!

    我傻傻地期盼,某一天早上,他又出现在那个座位上,冲我冷冷地一瞥,然后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本天才回来了!—探探亲,去美国逛了一圈罢了!”—幻想归幻想,我从不敢相信他还真会回来。

    一天下午,大家告诉我,他要回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开玩笑吗?但愿这不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当时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时不时想起这件令人愉快的事来。

    其实.我还有一个遗憾—即使他回来了,我也不会再是他的同桌了。因为我已经换了座位。有时候我宁愿他不回来,永远是我记忆中的“坏同桌”。但不管怎么说,我的心情很好,并且希望他早日回归。

    没有几天就又有人告诉我,他不回来了—他在那里上高一,很轻松,很快乐。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当时的心情: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也许是一辈子,永远永远。他不回来了,我用不着遗憾不再是他的同桌了。他永远消失在我今后的日子中了……

    我老把我的新同桌“大鼻子”和他作比较。他们有那么多相同点:爱嘲笑人;爱倒计时间;爱耍小聪明;爱画漫画……也都很聪明。我问我的新任同桌“大鼻子”:“你怎么那么像他?"他说:“我是他师傅嘛!”我可以想象我如果问他,他也会说他自己是鼻子的师傅的—那简直是一定的。

    也许,真的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越来越多(那是以前没发现的缘故):他不会对女生大呼小叫,提意见;他不会一生气就半天不理人;他有很多好笑的故事;他的男子汉气度才叫大;他很会哄女生(除非你真的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尊心也没有那么易碎……我进一步发现我们班的男生们,没有一个比他强。(也许要等到再一次失去才懂得欣赏吧!)

    我不敢再去想他,我尽量让自己满足于现状,尽管我仍旧怀念他,怀念那段无拘无束的随随便便的日子。我开始“淡忘”了他,偶尔在樱木的照片上,才会想起他;不走过他那空空的座位,我也很少想起他的名字。大家拿我和他开玩笑,我也不再耿耿于怀。

    他永远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一个幼稚却说别人幼稚的大弟弟。不管他变得怎样,我想我会永远记得初二最后的那段日子,还有同桌的他。





作文点评

    作者撷取的只是初中生活短短的一年中的几个片断,尽管没有荡气回肠的人生传奇,却也演绎了那份情真意切的同学倩意,让人不禁感慨学生生活的美好。

    这篇习作的鲜明特点有二:第一,平淡中透真情。不管是朱自清笔下的那让人无法忘怀的背影,还是鲁迅先生《一件小事》之中那普通车夫的言行,无不透露着一种平淡美,这篇出于一位初三学生之手,似乎信手拈来之作,同样流露了平淡美,着实难得。第二,人物的心理表现较为出色。文中“我”对“同桌”的态度变化极有深度,由讨厌一一-佩服—念叨—思念,每一层的心理描写都很细腻传神。

标签:作文温暖记忆带来幻想有关年龄抹去脑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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