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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装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3-29 23:26:10
  • 《我的爸爸作文450字》
  • 我的爸爸常常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一双锃亮的皮鞋,样子可帅了。

    他酷爱运动。每天下班回家,他总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换上运动服,朝着小区健身房飞奔而去。

    周末,我刚睁开眼,就发现爸爸站在我的床边,认真地对我说:“早上你抓紧完成作业,下午我带你去健身房运动。”“好的!”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一口答应。

    起床、洗漱、吃早饭,我一气呵成做完起床后的准备工作,转身走进书房,端坐在书桌前就开始奋笔疾书,手中的笔犹如装上了马达一般根本停不下来。终于,我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作业,如愿以偿地跟着爸爸去健身了。

    来到健身房,我还没选好使用哪个器械,爸爸已经在椭圆机上走了起来。只见他两只手分别抓住两个把手,双脚踩着踏板,身轻如燕地向前滑走。看他走得这么轻松自在,我也忍不住选了另一台椭圆机。

    我们俩越走越欢,汗水从脸颊上留下来,我们也顾不上去擦一下。跟着爸爸运动的感觉真好!正当我沉浸在这份幸福中时,突然,爸爸的手机响了,单位里临时有紧急任务,需要他马上回去加班。爸爸二话不说,只能暂时撇下我赶回单位了。

    这就是我既热爱工作、又热爱运动的阳光爸爸。

  • 《不速之客》
  • 我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穿着一身雪白的西装,圆圆的大脑袋上嵌着一只炯炯有神发着蓝光的眼睛,刚到我家时,我对他充满了好奇,左摸摸右瞧瞧。爸爸说,别看他只有一只眼,本事可不小呢,不管我们离家多远,都可以通过他来观察家里的一切。这不就是人们说的千里眼吗?他可真了不起。

    突然有一天,爸爸说要把他安在我的卧室里,啊?不会吧……

    从此对他,我再也提不起兴趣,更多时候是恐惧。

    本来我在认真写着作业,并没有搞小动作,一时手写累了,抬头对上他那只可怕的眼睛,那眼神竟和爸爸的一样严厉。当我学习疲倦四处张望时,看见他那突然转动的头部,又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背后直发凉。读课外书时,我读到高兴的部分,坐姿会变得十分随意,抬头看到他那凶神恶煞的眼睛正盯着我时,再生动的情节,也让我找不到乐趣。睡觉的时候,一看到那只发着蓝光幽灵般的眼睛,我就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妖魔鬼怪,久久不能入眠。尽管生日那天,他也带给了我惊喜,因为从他的口中我竟然听到了爸爸的祝福,但对他,我还是不喜欢,甚至是讨厌至极。

    其实我知道爸爸想让他来监督我的学习,想让我变得更加自律,我知道是为我好,可是,我内心深处还是十万个不愿意。现在我无时无刻都在盼着这位不速之客,从哪来的,回到哪去。

  • 《我是国宝大熊猫》
  • 叫猫不是猫,叫熊不是熊,身穿大西装,爱吃鲜竹笋。你们猜猜我是谁?我就是惹人喜爱的、爱吃鲜竹笋的国宝——大熊猫。

    我是生活在成都熊猫基地的大熊猫,我天生有一身西装和一副墨镜,不过我的视力不怎么好,可能是因为我天天戴墨镜的缘故吧!我的祖先“始熊猫”是肉食性动物,而经过了多年的演变,我们成了杂食性。我们大熊猫又称:竹熊、猫熊、银狗、食铁兽……

    我吃竹笋的姿势有很多:一、躺着吃。二、坐着吃。三、靠着石头吃。反正怎么舒服我就怎么吃。

    如果你喜欢我,就来四川省成都市的大熊猫基地来找我!

  • 《西装与仔裤》
  •     可自长是由于读纺织品设计专业的缘故,我对人们的衣着服饰开始发生了兴趣。

        如今服装改革是先声夺人。先是仔裤的流行,据称这种裤很能体现出人体的线条美,因而颇受青年人的青睐,现在正“方兴未艾”。最近又报载:西装在今年的秋服销售中,一枝独秀,销售量激增,甚至有人断言:中山装终将彼酉装取而代之!现在它们正势不可挡地向我们的高等学府的校园挺进。

        人们对新东西到来的看法总不会相同的,这是必然的,不足为怪。比如西装,有人认为穿上西装才顺应潮流,体现出时代精神,还有的人虽不再把它斥之为资产阶级洪水猛兽,却总觉得“看不惯”。

        对服装衣着的变革“看不惯”的人恐怕还留着“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左视病”。在那个阴差阳错的年头,男女老少都沉浸在一片灰蓝黑的海洋里。我们年青富有朝气的共和国,死气沉沉,人们的美之心只得深埋起来.要是你的裤管太小——或是太大了,女同志的头发卷了、男同志的头发亮了,就会有人“看不惯”,乃至剪刀以对。于是乎,好象不修边幅才是“无产阶级风度,“板刷头”、“马桶头”才是革命者的标准发型.如此这等的咄咄怪事,却不以为怪,岂非更怪吗?

        好在人的天性不是任何人可以态意改写的,爱美之心不仅没有泯灭,反而更加强烈了,当代人应当有当代人的生活方式。近年来市场上“怪装异服”的畅销便是实例。

        至于持“时代精神”说的朋友,我想也是值得商榷的。比如西装,尽管髦得合时,但俏若你手头不那么宽裕—象我们许多学生,却借着钱去摘一套,依我看,还是省省吧。这是其一。

        时装,纵然有其值得流行的优点,却不可能人人穿粉得体的,这就孺要我们具有一点“自知之明”。有人无视这个道理,以为愈新愈奇则愈美。象仔裤,对于长得比较丰满的同志就不太合适,如果硬是要穿,反而弄巧成拙,这是其二。

        你穿件时兴的衣服,留个别致的发型,放心地去走大街、看橱窗吧,因服饰间题而被人非难的事已经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再发生。但是,服饰何落确确实实能一定程度地、直观地体现出一个人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的,这也是不容置疑的。不过这毕竟是直观、是表象,时代精神。绝非就表现在服饰上。“人不可貌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的人衣着无华,却风骨挺拔,卓尔不群:有的人西装革履,却举止粗野,谈吐俗不可耐。一个人的气质,主要是靠自身的修养,光靠一件西装是无论如何裹不住的,这是其三。

        由此看来,对于服饰要求顺应潮流,勇于走在前面的人,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同时在自身的气质修养方面也应紧紧服上,这样华服在身才能相得益彩,风流调倪.至于现在暂时还“看不惯”的人,我想最好容忍一下,而不必充当《白蛇传》中的法海和尚这个角色,横来招是搬非,这就是本文的一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