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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绝伦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9 12:39:25
  • 《生活的酸甜苦辣作文1000字》
  • 在每个人精彩绝伦的人生之中,都能品尝到许多种“味道”,同样,在我的人生中,酸甜苦辣是必不可少的调味品。

    在我五岁的那一年,我第一次感受到酸这种味道时。那一天,天气很炎热,我像往常一样在那个熟悉的门口等待那个熟悉的人来——我的外婆,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背几乎弯到90度的白发老公公,正光着膀子在烈日炎炎之下捡垃圾,他很瘦,瘦到骨骼清晰可见,豆大的汗珠就像雨滴一样,源源不断地滴落在被烤焦的柏油路上,那时候一向躁动不安的我,却在这时候沉默了,心中不免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随后我的鼻子不禁酸了起来,但是就在这时候我的外婆把我接走了……事后,我后悔了,后悔当时没有帮那位可怜的老爷爷,可是世界上哪有后悔药吃……

    甜这个味道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但也是许多人最向往的味道,而最让我有深切感受的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二三年级的交替,我跟不上学习的进度,我的成绩一塌糊涂,这突然的落差感让我感觉很难受,所以我便下定决心要刻苦学习,虽然很辛苦,但是我深知“先苦后甜”的道理。从那时候开始,我下课不再出去玩耍,而是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反复复习,刚才上课时老师说的重点知识……终于,我通过一个学期的努力,在期末考试大放异彩,还获得“学习标兵”这个荣称。从此我也知道,历经磨难的甜尤其珍贵。

    我们都害怕吃苦,不想吃苦,但是苦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一个不能吃苦的人,必定不是一个意志力顽强、坚强勇敢的人。苦分为很多种,有生活的苦,学习的苦,工作的苦……而我经历的是学习的苦,五年级是小学阶段中最难最关键的阶段,知识点的增多,难度加强,课后作业也比之前翻了一倍,许多同学在压力面前低下了头,但我却要迎难而上,我下定决心,只要我肯努力,再难的困难我也可以克服。每天早晨,我几乎都是第一个来到班级的,每天放学,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课间,我抓住一切机会向老师提问,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每天坚持阅读。不知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我在期末考试,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冲向了终点。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最终,所有的苦都能化为甜。

    现在回忆起以前小时候无知的行为,我的脸上依然还是火辣辣的。让我最尴尬的是我妈妈的朋友来我们家做客,懵懵懂懂的我 ,拿起一个纸皮箱,就套在头上,还剪了两个洞露出我的眼睛,我自以为得意的行为却换来妈妈朋友的嘲笑,现在回忆起来,我为我童年的无知羞红了脸……

    生活就是这样,时酸时甜,有苦有辣,正是这些调味品,才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 《精彩绝伦的《中国诗词大会》》
  • 今天我们看了《中国诗词大会》。有蒙曼,郦波,董卿,主持人董卿穿着漂亮的衣裳,款款而来。董卿的大气端庄,优雅知性,让人不禁感叹!

    四位选手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就是陈大地了。他的诗词积累面非常的广,尤其是在绝地反击的环节中,他和蒙曼老师的配合特别出色。比如蒙曼老师说:“咬定青山不放松,接着往下背。”陈大地就能把接下来的诗一字不落地背下来,“立根原来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蒙曼老师提示,“杜甫最崇拜的诗人”,还没等蒙曼老师说完,陈大地立刻说出了答案:“李白!”

    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努力积累中国古诗。

  • 《读《塔克的郊外》有感》
  • 读一本好书像观看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电影;读一本好书像跟心灵进行了一次谈话;读一本好书像是坐上了时光机去旅行;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位好友……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走进《塔克的郊外》。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他和他的伙伴们为了阻止人类对自然的进一步破坏,正忙着准备一个善意的谎言……这一切仿佛都在我眼前发生,我从没像此刻一样,这样用心的去聆听大自然的声音。我好像已经不太记得清真正的大自然是什么样了,就像那些奔波于工作的人们一样。我们习惯了那些高楼大厦、繁华拥挤的街道,还有那霓虹灯投射出的炫目的光彩。我们被这些人类的“杰作”围绕着,难得有时间去寻觅真正的自然在哪里。我以为城市中那些被修建的很整洁的草地和树丛就是自然了,直到我看完了这本书才明白:“这些什么都不是!”荒野被建设成现代化的城市,地上奔腾的小河被装进了地下管道里,人们把自然变得更适于生存了。从来都没有想想我们到底有没有失去什么。

    我们为什么要过度的破坏大自然呢?当我第一次认真倾听树林里那婉转的蝉鸣声,第一次留意雨滴打在地板上的情形,第一次留意空中那翻飞盘选的蝴蝶……啊,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惬意。我终于发现,原来自然的心一直被埋藏在心底里,等待着被唤醒。可是,如果这一切都被人们所建的高楼大厦阻挡,我们将失去所有生机与活力。

    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都拥有一颗自然的心。

  •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300字》
  •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精彩绝伦,又十分刺激的描写冒险经历的书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非常向往刺激的航海冒险,因为他从来没有航过海。他不听家人们的劝告,偷偷地上了一艘航海船,结果因为海上突如其来的暴风雨,鲁滨逊被卷到了一座孤岛上。一开始鲁滨逊十分绝望,不停埋怨自己不该不听家人们的劝告,但后来又想:绝望和埋怨改变不了什么。于是,他开始了真正的“冒险”生活,自己耕田种地,养牛养羊,日子渐渐变得好了起来。不久之后,他又救了一个野人,因为是在星期五救的他,便给他起名“星期五”。从那一天开始,鲁滨逊有了伙伴,便不再寂寞,他教“星期五”说英语,耕田种地,以及怎样把牲畜养得又肥又健康,还经常跟他聊天,说说笑笑,十分开心。他们一边说说笑笑,还一边交流着怎样才能离开这座孤岛。最终,他们靠着智慧,离开了这座孤岛。

    我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是:遇到事情不要绝望,要对任何事都充满希望,这样才有可能成功。并且,不能总是想依赖他人,要学会自己思考,真正的智慧就是学会“自处”、“自救”。

  • 《《青少年青奥读本》读后感300字》
  • 读这本精彩绝伦的书,让我收获最多的不是知识而是感动,在众多的感动中有“蹦”出来的精彩,有自盲女创造奇迹,有农家女勇夺残奥金牌,有南非“美人鱼”的故事、、、、、、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当然是—“我矮,所以我积极进取!”这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家喻户晓的乒坛皇后—邓亚萍。这篇文章按倒叙的方法写的,先写邓亚萍5岁刚练乒乓球时被河南和郑州两个球队拒绝,但她却毫不气馁,勤学苦练。凭着咄咄逼人的气势,敢拼敢打、无所畏惧的胆识和顽强拼搏的精神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手,终于进人了国家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在胜利的背后付出的不仅是汗水和劳累,还有一个又一个感动的故事。如,在国家对中的人无一不说邓亚萍是练的最苦的一个。甚至为了力量与速度绑上厚厚的沙袋,普通人走路带着都很费力,但她却带着它每天挥拍、扣上许许多多的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正是凭着这些苦练,邓亚萍才获得了全国,亚洲,世界女子单打冠军,赢得了萨马兰奇亲自为她颁发奖杯。比赛一结束,大批记者蜂拥而至,邓亚萍说:“一上场我就觉得我是中国人,一定要打好报效祖国。”连奥运之父萨马兰奇都说:“邓亚萍那种不服输的劲头,代表着运动员的风采。”在知道这些故事后我也被感动了。我心想在学习上,只要我脚踏实地,勤学苦练就可以获得丰富、硕大、肉质饱满的果实,这时我仿佛看见了胜利的曙光。

    毛爷爷不是说过,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吗,我坚信只要有坚强不屈的劲和付出豆大的汗水,胜利就会在不远处向我招手、、、、、、

    在这我衷心感谢这本书给我的启示,让我大彻大悟才有了我前进的道路,希望的曙光,成长的指示灯。我坚信努力学习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取得成功,成为祖国新一代的栋梁,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加油努力吧!

  • 《有关十七岁青春的的作文》
  •     倚着墙,编织一场精彩绝伦的梦。

        初夏,美好才会在梦里。写一本诗集,作一首小歌,叛逆地大喊大叫,自以为是地自封天下第一。原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在岁月磨掉我们所有的棱角之前,我们还可以勾勒出一幅素净的青春泼墨画。把自己置身于夏日的海之中,那种开心,很纯粹。

        盛夏,空气里洋洋洒洒的燥热,内心的悸动。我们把命运握在手心里,对着天空大喊自己的名字,风淹没了我们的声音。花园里的白鸽,岩峭上的秃鹰,游乐场的摩天轮,山丘上的墓穴。记忆中的那年那月在十七岁的日记本上早已寻不到出处了。

        十七岁,是在语文课上也疯狂的想着函数和不等式。学不懂立体几何,盯着那些正方体和圆柱发呆,想着小时候在学校画素描的美好。

        十七岁,是在体育课上和好朋友手拉手,走过操场的跑道,欣赏着足球场上的比赛。

        十七岁,是在电视机前大喊: “LeBron,加油!”

        我们的激情,化作亮蓝色的蝴蝶,羽翼展开。就铺成了天空。我们伴着盛开的花起舞,无所谓输赢,我们都会玩得起。

        阳光扑面而来,夏天的颜色,是十七岁最美的色彩。

        秋

        云淡天高,太阳东升。尔后西沉。杨柳晓风。岸旁残月。驻步湖边,看清波涟漪,看兰舟碧荷。枯黄的叶,落在我们的衣襟之上。

        轻轻的哦泣,默默的叹息,在那样的季节里,轻率与稳重,幼稚与成熟,混合着,矛盾着。渐渐雕琢出一个完整的自己。年少轻狂的好时光,一懂事,也就结束了。那些痛与乐,那些雨打梧桐,风吹竹林的轻愁,拂不去我们年轻的梦想。它们摇身一变,成为林间小路上的路标,在金黄色的日光下。在金黄色的树丛中,一样的颜色,闪闪发光。

        我希望这一切,我的青春,都如此真实。

        我喜欢每一天隐居似的躲在家里,不去参加派对。不用回复短,而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村上春树,看阿加莎。

        我讨厌物理,因为我学不懂那些力学原理。那些电学定律。

        我也讨厌游泳,因为我学不会它。因为我没法成为菲尔普斯。

        我唱歌走音,后来,我很喜欢听周杰伦的《彩虹》。喜欢那种“哪里有彩虹告诉我,能不能把我的愿望还给我”的小心情。

        我喜欢青色的天空,也喜欢下着细雨的秋日。

        我喜欢勒布朗,喜欢杰拉德,喜欢拜仁……

        这些就是我,十七岁的我。

        明月,雾霭,烟波,琴瑟。

        我们陶醉在何处呢?千种风情,橘黄橙绿,有一个季节,那么与众不同。终了,我们想得太多,然而,做得太少。我们的等待,我们的幻想,完成不了那个现实之中的梦想。

        我们有那么多说出口的愁与怅,有那么多的依恋。有那么多的情有独钟,我们淡去的,是自己的未来。那些质疑与否定。那些憎恶与指责,每一天都劈头盖脸的向我们袭来。我们的坚强与乐观,我们的勇敢与自信,在十七岁的秋天,在落叶的季节,为我们收获一份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