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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小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5 17:24:41
  • 《可爱的蜘蛛作文350字》
  • 【前言】

    老师布置作文写小动物,一提到小动物,很多小朋友都会描写家里的宠物,像小猫、小狗、小白兔之类,描写可爱的蜘蛛倒是很少见,蜘蛛给人都是可怕的感觉,怎么会有可爱的蜘蛛呢?看看这篇新颖的题材……

    说到蜘蛛,你可能觉得可怕,而我却觉得它也很可爱。

    我的老家的后门上就有一只可爱的蜘蛛。它的眼睛像灯泡,它的身体又大又肥,像一个肉球,它还有八条又细又长的脚,像细长的竹竿一样。

    它的动作很快。有时它会从网上吊下一根丝来观察周边的环境,像一个飞行的侦察兵一样。只要觉得不安全,它就会迅速地回到网上,警惕地注视的四方。

    在我的老家,它还帮我们家做了许多好事,比如,夏天帮忙抓蚊子。它沿着门框上的一角织了一张大大的圆形的网,看上去比篮球还要大。这张网密密麻麻的,但看起来却是透明的,不那么明显,丝与丝的间距很均匀,好像用尺子测量过一样,有时只一个晚上,网上面就会粘满蚊子,甚至连一些苍蝇也无法逃脱。

    看了这些,你们还害怕蜘蛛吗?相信只要细心观察,你一定会发现它的可爱之处的。所以,我们不要对一些动物“以貌取人”哦。

  • 《写小动物的作文200字》
  • 许多人都很喜欢小狗,我也不例外,刚好我姑姑家就养了只小狗,我便经常去看那只小狗。小狗虽然只有一岁多,可长得又高又大,身长有五十多厘米呢,它是沙皮狗,又是只母狗,姑父就给它取名叫“沙沙”。

    沙沙的毛是金黄色的,短短的,很光亮;它的两只耳朵小小的,还会不停地扑扇;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如紫葡萄一般;嘴巴张开时大得吓人;腮帮上面堆了一堆皮,又憨又笨,还长着几根白色的胡须;尾巴短短的,摸起来毛茸茸的;它爪子上的指甲前面弯弯的,特别尖,是为了跑步时抓地牢,跑得更快。

    沙沙虽然胆子小了点,看门可是一绝。姑姑告诉我,沙沙如果听到门外有一点儿动静,立刻就冲过去大叫起来,如果进来的是它认识的人,它则会百依百顺地摇尾巴,表示喜欢来人。

    沙沙睡觉的样子好像一个小孩子,憨厚老实的睡相蛮可的。沙沙很乖,随便摸摸它,它就会不声不响地靠在你身上。

    沙沙对人很温顺,可一见到别的狗犹如一头母狮般边叫边冲过去,吓得姑姑赶紧抱上它就走,也让其他人吓了一跳,被沙沙追的那只狗更是吓得魂飞魄散,撒腿就跑。

    我很喜欢沙沙,真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狗。

  • 《写小动物的作文400字》
  •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一朵朵梅,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

    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

  • 《烟诗血葬那一季你在何方呀》
  • (很早就有想法写小说了,可小说篇幅很长,本人无能,没有恒心,只有写了这个小小说。情节不曲折,是因为主要写的不是为了写那个,也没有时间。而情节不曲折,导致人物情感不浓郁,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缺点,还希望读者见谅!另外,如果你看了,就一定要看完,因为故事主要是为了刻画最后一个情节。而整个小说是在一个星期内构想和完成的,所以写的不是很好,希望大家见谅。)

    人物:宫柝(tuo4声)戎 萧奕妍 烟诗泪

    千年风尘,竟不知倾国倾城的她,终会是死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只觉得她身体冰凉。两行泪,自她那绝美的双眸中涌出,但她还是勉强的笑了笑,带着对幸福最美好也是最短暂的祈求。

    三年前,我还只是个隐士,不与世争夺,在我心里一直以为,平淡的生活已经非常充实。无拘无束,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最爱的,便是游山玩水。而梦,在那次相遇后被打破了。

    那年夏天,西子湖面开满了粉色的荷,碧叶掩没了水色,如上天赐予人间的绝世碧玉,完好无瑕,荷花宛若多姿的天仙,出水亭亭。

    我驾乘小舟,让船夫不要操控船只,让它随波而去。

    湖面宽阔,两岸高山渐渐远去,高处又有仙鹤直上碧霄,好高飘渺。独立舟头,感受人间美景,赏心、怡人。船只越行越远,不知几时起,四周飘荡起悠扬的清笛,那笛声时而高扬,如同古松傲视,时而低转,如同涓涓细流。正如所见之景,见物迁情。

    潺潺流水,引着我们一路漂流,而那笛声也渐渐清脆响亮,在山谷之间徘徊游荡,终不知去向。我让船夫停下船,靠了岸才看见,一位红衣女子独坐在湖边的一块巨石上,她纤巧的手横握牧笛,显然方才的一番高山流水,便是她轻吹出来的。我静静的站着,继续看着这山野的风景,也等候她吹完这一曲。

    笛声落定,我转过身来才发觉,她已经在看我了,目光如一泓清泉,闪闪涌动。而我也呆呆的望着她,绝对没有想到她是这般漂亮,长发披肩,随风不时的遮掩了自己的脸庞。我们什么话也没说,或许对于彼此,都是一种惊讶和一丝的好奇,也许对视,就是最好的交流吧。

    半响,我终还是打破了这沉寂:“方才停了姑娘倾奏一曲,让匹夫更起雅兴,迷恋山水之中。”我淡淡一笑:“只是为何姑娘却孤身一人呢?”那女子略显羞涩,低下头:“西子湖山水秀美,一般只有隐士才来的,这位公子,你又是为何一时兴起,想到来此处呢?”说完,她抬头望了望我。我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纵然山水之间,又何必定有规律呢?”沉思了片刻,她轻轻的说:“是啊,万物由天,又何必在意这细小的缘分呢?”

    我邀她与我一同游戏,我们边走边聊,却什么世俗的话都没说,尽是谈论这山水景色。天色渐晚,她提出要离开了,于是我问她:“姑娘,不知何时再能相见?”她嘴角泛出一丝微笑:“明年的今天吧,我很少出来的。”我没有作声,只是目送着她离开。

    时光流转,湖面又是一片盎然,只是我来的时候却没有听到往日的牧笛之声。我有些担心,怕她会忘记约定。而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思念,也是生平第一次束缚。我静静的等候,想每一朵花都将要凋零,每一片花瓣终将枯萎。

    不过还好,她终还是来了,只是,她却是仓皇而来,一上船就扑进我的怀中,然后慌乱的指着我的背后,我随之望去,看见几个士兵,也就猜出个大致了。刚要上前解围,却听身后那女子“啊”了一声,然后无力的倒在我的背上。我扶住她,才发现一枚锋利的箭矢从她胸口刺出,鲜血染红了衣襟,也瞬间染透了我一直的念。她吃力的张开嘴,用最后的力气缓缓的说:“我是——烟诗国——的——公主,碧潮城城主——要杀我父亲。不管——他怎样,我乞求——乞求你——一定——一定要——救......”他握紧我手臂的手突然无力的垂下,像是丧失了所有对我的思念,她轻轻闭上双眼,沉睡了岁月的千年。一滴泪,顺着我的脸颊滑落,滴到她洁白的肌肤上,我呆呆地望着她苍白的脸:“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为爱所劫吧?”我想着,却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着她,正如初次相遇,只是只有我一个人的目光。

    小舟停滞在湖心,一夜间我什么也没做,就这样看着她。小窗外簇拥的荷花一朵一朵的凋谢,我小小的幸福也就随之纷飞飘零。九幽深处倾奏地葬歌,究竟勾引了多少思念走上尽头?梦回的心是否依旧不变,缠绵处断送了几多离愁?

    人死不能复生,我轻轻的安慰自己。第二天,我在山水之间找了个好望风景的地方安葬了她。立起墓碑时,才恍然惊醒,“呵,终究是一场空梦啊!”我苦苦一笑,眉间却更重了忧愁。原来我终还是什么也没得到,连一个名字都......

    在墓碑上写个“空”字,人间的一切,就是对这个字最完美的演绎吧!我想,我终是难逃此劫的,注定要坠落红尘。看着湖面一夜间凋谢的荷花,我知道自己不能沉睡了。看着静静地墓碑:“空,我答应你。”停了片刻,“你不要害怕,我每天都会来看你的,我不在,你就静静地欣赏这山水。”终还是禁不住,一滴泪,打在墓碑上,我轻轻抚去,像是摸着她粉嫩的脸。

    天山之巅,白漫天,狂风乱作。天山深处,独立一峰。山峰脚下,幽幽深谷。山下面有个山洞,洞边盘坐着一位僧人,双手合十,一动不动。我看了一眼,然后走了进去。洞中的地面积了一层灰尘,尘土之下是一具一具的白骨,可知,有多少人都为了拿取这柄古剑而死于剑下。山洞并不曲折,笔直的走,终于看到了这把好剑。剑气冰凉,剑藏于鞘中,剑鞘雕龙坐视,剑形修长。剑四步之内,寸不生。虽封于剑鞘之内,那股反噬之意,隐隐可见。我缓缓走上去,想把宝剑取出,但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将悬空的手伸了出去。

    指尖触及剑鞘,什么也没有,只是类于好剑的泛出一丝寒意。于是用手握住剑鞘,想将它拔出,可刚一用力,山洞就突然摇晃起来,我只觉得身体在渐渐削减,所有内力自右手掌心流走,怎样运功都是徒劳。人慢慢疲倦,力量大失。显然是剑在反噬内力,周围弥漫一团黑气。我尝试着放开手,却发觉自己的手一点知觉都没有。噗通一下,我终于无力的坐下,双腿也失去了力气。内力已尽,只见手臂的肌肤开始萎缩,剑已经开始吸噬人血了,只见得手臂肌肤开始萎缩,我有些慌张,但还是无力的躺下。倦意袭来,我悄悄闭上双眼。无意之间,却猛然忆起洞口的那些白骨,阴森可怖,还有空的死,空死前对我说的话,目前我答应的......“不行,不可以的!不——不——”我用力挣扎,扶着古剑艰难的站起。“不行,我就算用尽所有力量也不能死在这里!”我内心里告诉自己。于是,将左手,也伸了上去。手刚碰到剑,山顿时停止摇晃,那股戾气也消散而去。我用最后的力量,终于将这所谓的乾坤剑取出!

    走出山洞时,那位沉默的老僧终于开了口:“施主,记住不要将剑自剑鞘中拔出。一旦拔出,它将会吸取日月天地之灵气,又汇聚九幽之污秽,将与持剑者一同灭亡,人剑俱焚!”我看了看手中的剑,沉思了片刻。我还未道谢,他就又闭上双眼,所以也就不去打搅他。

    烟诗国国君知道我的来意后,又见我带着乾坤剑,于是封我做将军。他告诉我,凡来烟诗国的谋臣武士,都由倾国倾城的萧奕妍宾迎。又由于我是稀客,所以让她陪我一人。

    大厅中只有我和她,我却什么也没说,也不曾看她一眼,只是独自喝着闷酒。她似乎看出了什么,做到古琴边上,用她纤巧的手指弹起曲调来。指尖自弦间划动,音调婉转,如此柔和。我自斟自酌,只是细想着许多愁绪。想到我不该管这世事,想到我的过去,想到空的死,想到自己的无能......终于抵不住忧伤,一滴泪自眼眶滑出,掉进盛酒的杯子里,在杯中惊起层层涟漪。曲声也戛然而止,没有继续。我虽然依旧没看她一眼,但已猜出,她一直都在看我。我一饮而尽,拿起剑,转身而去。

    “柝(tuò)戎公子!”她用美妙、柔和的声音叫住了我,“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心中暗自思索,大概是国君告诉他的吧!她起身向我走来:“敢问公子,你为何会来到烟诗国?”我低着头,沉默不语,不知说什么好。“你难道不知道烟诗国国君是位暴君吗?”她接着说“天下几乎所有的人都背叛他,在他身边的人都被害死,我劝你还是不要留在这里吧!”我始终没抬头望她,握紧手中的剑:“那你又是为何要留在这里呢?”她顿时无语,静静的伫立。我于是开了门,走了出去。

    第二天自嘈杂的大厅路过时,我向里边望了一眼,是萧奕妍又在招待新的来客了。我于是从大厅内走过,而那一片喧闹戛然而止。或许是因为我手中的剑吧,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在意倾国倾城的她,成了唯一不同的男子吧。走到萧奕妍身边,我停下脚步,想说点什么,可在这众目之下又什么也说不出口。一低头,当做什么也没发生,然后走出去。幽幽之谷,清新异界。西子湖畔的春意又燃,大象无语,万物竞生。我站在空的墓前,看着只有一个字的木碑,然后轻轻拂去坟墓上的积成一天的灰尘,像是抚去所有的杂念。我微微一笑:“空,我已经取出古剑,我答应过你,我一定会努力的!”说着,我蹲下身来,用五只极柔和的触摸墓碑上那简简单单的“空”字。

    良久,一个洁白的身影自草丛中走出,我的手于是停了下来,看着墓碑,等着她说话。“公子!”她仍用极柔美的声音叫了我一句。我没说话,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不知公子可否告予小女子,如何得到这乾坤古剑的吗?”她很期待我说句话,但又知道我不喜欢说话,于是接着说:“乾坤古剑一向是封于天山中心的独峰之下,天下英豪芸芸,却无一人能取出此剑。”说着,她缓缓走动起来:“不知你可曾听说过‘天下浩荡,一剑乾坤’的说法?其实烟诗国与碧潮城之间的杀戮,就是无尚的乾坤心诀引起的。因为能够习得乾坤心诀,就可以取出宝剑,驾驭天下之灵气,号令中原!”她望着我,然后继续告诉我:“可惜没人知道,其实无尚心诀就藏在——烟诗国公主烟诗泪身上!”我突然惊醒,抬头朝她望去,而她一直都望着我,目光相触,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她的头发无所束饰,随着轻风飘飞,浓浓的眉头紧皱,明亮的双眸若有清泉淌动,纤纤肌肤,洁白如玉的脸,两片薄薄的红唇紧闭,尖尖的下颔向前微伸。浑身着的是纯白色的绸缎,双手自袖中露出,指甲修长,双手浅握。清风将她的长发吹到脸上,那绝美的脸却更显憔悴,深情的目光紧盯着我。

    “原来她的名字叫做烟诗泪?”我心中忖道,于是将目光移到那碑上,“算了吧,我想你应该不会讨厌我叫你‘空’的。”萧奕妍见我移开了目光,于是走上前来,她有意的看了一眼墓碑,然后充满惊讶的问我:“你也有故人?”“没有”我淡淡的回答着.“那这位又是...?”“她是我......”说了半句,终还是说不出话来。只见一面之缘,我怎么如此在意?也许是一见钟情吧,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良久,她又开口道:“你还打算留在烟诗国?”“嗯,我答应过她。”那女子显然猜出了什么,静了片刻,她没有再思索:“你要知道,烟诗国国君是个昏君,一旦他得到心诀,一定会杀了你,然后将乾坤剑据为己有。更何况你帮助他就是违背苍生,万民百姓......”“总之”我打断了她的话,“我是不会离开的!”说完,我就起身离开,留她一人静静的站在原地。她望着我离开,只觉一股伤感涌上心头,在她眉宇间绽放,她的脸更着愁绪,细细的品味着方才与我交谈时的苦涩味道,终于忍不住,断线的泪轻轻的打在地上,滋润了脚下的一丝泥土。她最终还是哭了。

    皓月皎洁,星辰迷列,无边的苍穹半掩着边陲境地的美。层层楼阁之间,重重亭宇之内,灯火尽灭。我在廊间行走,仰望着冰凉的月色。“原来她叫烟诗泪啊,呵,好有诗意的名字!”我心中思索着,脸上泛出一丝微笑,但很快就消散了。乾坤古剑泛出一丝的冰凉,我看了看手中的剑,突然想起白天萧奕妍说的话,那无尚心诀在空的身上!“不,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碰她一下的!”回首,亭廊曲曲折折,蜿蜒至此,不觉意间,已经走了很远。天已微微亮,我悄悄的坐下来。

    良久,一个白色的身影迈着急促的步子向我走来,我知道是她来了,于是站起身来。她脸色依旧是那般苍白,不过惨白中透着一丝紧张之感。她急忙走到我面前,用极快的语速说道:“柝戎公子,你赶快离开这里吧!”说着她拉起我的手,我知道她不是有意的,我看了一眼她的手,于是她才觉出不当,会意的放开手后退一步,然后说:“碧潮城城主已经率领全军来攻占烟诗国了,而这里却没有任何兵力,你赶快走吧。”这已不是第一次她叫我离开了。我转过身,没有理她。而她见我固执,于是心中更急:“公子,算我求你了!烟诗国已经不存在了,烟诗国的国君已被我杀死了......”我猛然惊醒“杀死了”三个字犹如晴天霹雳,狂乱的打在我头顶。我瞪大眼睛望着她:“烟诗国国君已被你杀死了?”我带着盛怒,和一丝的犹疑,恶狠狠地瞪着她。她见我眼角略带血色,无比的杀气自目光中流露出来,她害怕的倒退两步。但我走上前,用力抓住她的手腕。她觉出一丝疼痛,苦苦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快说,到底怎么啦?你为什么杀他?”他的手被我抓住却始终没有说话,身体微微颤抖。可我按耐不住悲愤的心,吼道:“说啊!”而她依旧沉默,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却没有流出来。

    坠落红尘,我以为自己可以找到自己小小的幸福,却换来一场梦空。梦之尽头,我以为自己可以挽回一些让自己不伤心的信念,却被一个红尘女子破灭。在乾坤剑下,我苦苦挣扎,希望能圆她的小小遗愿,到尽头却又是一场离别。为什么?我到底是怎么了?落落红尘,几世湮灭,为何终将生死对立我面前?错,错!

    我一声长啸,举起寒剑,用看似剑鞘却锋利无比的古剑,刺入她的小腹。你不该,不该将我最后的信念都破灭!拔出长剑,转身要走。

    她双腿一软,无力的倒了下来,双手紧紧掩住剑伤之处,却无法让鲜血停下,那股鲜艳的红,流走在她衣服的纯白之间,宛若一朵鲜花,愈开愈大。她无奈的望着我,满眼痛苦,却无一丝悔意。独有那清丽绝美的脸依然如九天仙子,楚楚动人。她躺在地上,艰难地支撑起静坐的身体,而眼中那颗泪却始终没有落下。

    “公子!”她,终于说话了,那声音十分脆弱,但还是极尽全力,“其实,我是碧潮城的奸细!”我出于惊讶的停住脚步。“我原以为我们将很快就能攻下烟诗国了。”她接着说,“可是,在这个时候,我却遇上了你。其实,第一次在大厅遇上你,我就深爱上了你。”我大吃一惊,瞬间满腹怒火全都被浇灭。“而你却要帮助烟诗国。今天,城主密函告诉我,说他要率领全军,一举拿下烟诗国,而这里,却只有你一个人。我多次劝你离开,你却都不在意,我以为杀了国君,你就会离开,可是......”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你要知道,纵然你有乾坤剑,也难敌千军万马啊——我求你,求你快点离开啊——”说完,她又叫了一声“柝戎公子”,然后终于因流血过多而无力的躺了下来。

    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三年之前,卷入红尘,留给我的却是无边的黑暗和困惑。眼中一丝胀痛,我抹去眼角的一丝泪痕,“我到底是怎么了?”往事如风,幻化成一朵无依无靠的花儿,渐渐飘远。伸出手,想用懦弱的手去捕捉那一片摇摇欲坠的瓣,触及指尖,却瞬间烟灭,如一缕轻烟,一阵风,就消散得干干净净。随后,无数的花瓣纷飞,而我,究竟是该去捕捉,还是让往事一片一片随风飘远?

    此刻,抱着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她,我终于被这红尘的迷乱弄得心碎了。世事一切,终酿成大错,刺剑一痕,却失去永远。望着她那多愁的绝美容颜,“呵,为了我,你究竟苦过几世轮回?”我用手轻轻抚着她纤细、羊脂般的脸庞,我静静感受着千年积怨成的这淡淡冰凉。她无奈的望着我,也许在我的怀中,你就能幸福地沉睡到永远吧!她嫣然一笑,或许往日的云烟她都不会再予以计较了,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满足了她最后一点点小小的心愿。她的眼神如此明亮,绝世红颜的泪又是何等的令人伤心,她痴痴的望着我。

  • 《运用之妙》
  •  写小,必写其平凡;写平凡,又是为了写其不平凡。写小草的文章差不多已经形成一种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按照这一模式写出来的都是千人一面的文章。 赵岩、吕晓红、刘先枝三位同学就是循着这一模式写出了各具特色的好文章。 吕晓红《草的遐想》,“不从实处写物,而从虚处生情”,用一连串的排比句,直接赞颂小草“顽强、勇敢、谦虚、团结”的精神,直抒胸臆,文情荡漾。

     赵岩的《小草》,多用比较。将小草与争奇斗艳的春、纷纷扬扬的柳絮相比较,表现其淡泊的性情;将小草与宠然大物房屋、梁、木相比较,表现其蓬勃的生机;将小草与讲究条件的庄稼、娇花相比较,表现其豁达的个性和顽强的斗志;将小草与高贵的牡丹、清雅的荷花、妩媚的月季、多情的玫瑰相比较,突出其“质朴的美、青春的美、内在的成熟的美”,在丰美的意象中洋溢着发自内心的赞叹之情。

     刘先枝《故乡的龙须草》,融叙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有层次,有变化。从传统到现实,从充满童趣野趣的宠物到度日谋生的宝物,从救命草到致富草,在娓娓的叙述中将自己浓烈的感情细密地编织进去,使春夏秋冬每一幅图景中都渗透着人与草的交融,深情眷恋,发自肺腑,意到笔随,余韵悠然。 三篇文章,同一模式,各具姿态,并不雷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 《小学作文写小猴》
  •     放学了,老师对同学们说:“明天就要开班会了。主题是才艺表演。请大家做好准备。”小猴非常着急。因为他一样本领都不会。

        小猴来到小兔家,请小兔教他写作文。小兔先教他写一句话。小猴觉得没意思,不耐烦地说:“写作文太难了,还要一点一点的学。”说完,他就走了。     

        小猴又来到喜鹊家。喜鹊教他吹喇叭。小猴刚学会了一首曲子,就说:“我会了,我要去学别的了。”喜鹊劝他:“你还是把一样学好,再去学别的吧。”可是,小猴不以为然,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猴又找小羊学跑步。小猴刚刚跑了1米。他说:“跑步简单,我学会了。我可以回家了。”  

        第二天,小兔表演了写作文,喜鹊表演了吹喇叭,小羊表演了跑步。他们表演的都非常地精彩,老师给他们发了金牌。小兔得了作文金牌,喜鹊得了音乐金牌,小羊得了跑步金牌。只有小猴没有得奖牌。小猴想:“如果我一心一意地去学本领,我就不会一事无成了。”小猴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 《写小说的那些事》
  • 我开始写小说,是在进了女师的第二年,那时刚满十五岁。有一天,我和两位小学时代的同学,去一个同乡家里吃饭,主人刚刚买了一个十三岁的丫头来,那女孩长得面黄肌瘦,身材短小,满脸现着泪痕,倒是一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睛,非常惹人怜。女主人是一位师长太太,她命令女孩走路给我们看,并请我们批评她的一举一动的姿式,是否合于一个师长公馆用的丫头。那两位同学,真的将视线集中在女孩的身上,可是我的眼里抓正在燃烧着不平的火焰l.,我恨那位女主人太不人道了,简直把人当做畜生看,我当时气得饭也吃不下,借故回到学校,立刻写了一篇《刹那的印象》,用“闲事”的笔名,寄给编大公报的李抱一先生。第三夭,当我走进阅报室,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作品,那时的快乐,的确是不能以笔墨形容的。

    “你着今天的报没有?”

    我问一位同学。

    “没有,是不是有你的大作?”

    她向我做了一个鬼脸。

    “岂敢,岂敢。”

    我一溜烟跑了。

    其实,说良心话,我当时的心境真是矛盾万分,一方面希望同学们知道那篇小说是我写的,一方面又觉得太难为情。“你这该死的家伙,怎么把前天唐太太请我们看丫头的事写成了小说呢?你不伯她生气吗?”

    咏声这么责备我。

    “谁管她!她既然能买卖人口,难道我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吗?我下次不去她家里就得了。”后来咏声做了师长的姨太太,而那位可怜的小丫头不知何处去了。

    也不知什么缘故,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之后,写作的勇气似乎增加了若干倍。有一次上生物学,同学们都在兴高采烈地解剖小鸽子,我心里万分难过,眼泪不知不觉地掉下来,一位同学讽刺我:“真是文学家的心肠,居然哭起来了。”

    我受不住她的冷嘲,连佗回到教室,写了千余字的《小鸽子之死》,咀咒科学是残忍的,没有人性的。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发表,但我觉得并不比《刹那的印象》写得差,从此我得了一个经验,要有真情实感,才能写出好文章。

  • 《观察加想象作文350字》
  •     这星期,老师布置了一道写小虫子的作文题目。今天,我和爸爸就去公园里观察小虫子。

        突然,我发现地上有几只蚂蚁在爬动。“爸爸,这里有好多蚂蚁”,我惊奇地说,“今天观察蚂蚁吧。您能帮我找一只苍蝇来么?”“好嘞!”爸爸去打来一只苍蝇,用细树枝把苍蝇穿起来,然后把苍蝇在有蚂蚁的地方,再把穿苍蝇的树枝用石头压起来。不一会儿,一只蚂蚁“侦察兵”来了,它先用鼻子闻了闻,又用触角动了动,然后,绕着苍蝇转了几圈,又拉拉苍蝇,可是拉不动,他就钻回洞里了。

        我以为他灰溜溜的走了,可是刚过不一会儿,又上来了一只小蚂蚁,不,是两只,三只……一大群蚂蚁爬来了,他们拉的拉,抬的抬,可是还是抬不动。因为苍蝇被爸爸用石头压住了。马上,一只蚂蚁又回去搬救兵了。这次,他叫来的是“大头将军”。这个“将军”比其他的蚂蚁大2倍,嘴巴长了个大钳子,样子十分威武。“小蚂蚁,你有什么事么?”“将军,外面的猎物太大了,需要您来把它分解开,我们才搬得动。”“哦,你来带路吧!”小蚂蚁一下把“将军”带到了猎物的旁边。“将军”熟练的爬到苍蝇的背上,用大钳子轻松的把苍蝇翅膀给剪下来了。一只蚂蚁马上把翅膀抬回穴里。接着,四只蚂蚁马上排成两路纵队把苍蝇的腿拉得直直的,“将军,快把这只腿剪下来!”“好嘞”,“喀嚓”一声,腿被剪断了,两只蚂蚁把腿抬走了,在路上,一只蚂蚁对另一只蚂蚁说:“哎,这么一只小腿,就要两个人抬?太小瞧我了吧。你去忙你的,我一个人来就抬动了。”我看到此景,不由得我怀疑“一个和尚担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句千古名言的正确性。

        “将军”又把另一只翅膀、头、尾巴相继剪了下来。 不一会,一只个头比蚂蚁大几十倍的苍蝇,就被小小蚂蚁们全部搬回了家。

        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人心散,搬米难。”今天我通过了对蚂蚁们劳动过程的观察,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一个道理。

        蚂蚁虽小,但是心里却时时想着别人,有好东西能够大家一起分享,还有它们的团结互助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对比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向小蚂蚁学点什么吗?

  • 《写小说的一次经历》
  • “我的小说么,当然不难,因为早有人替我准备素材了。”我不冷不热地回答。

    “哦哟!那可好哇。”

    “好?“你也真的叫好—?”我微笑着。我知道自己的眼里一定没藏住讥讽。看,他征了征,脸上似乎双过一缕阴云。一会儿,他勉强笑了笑:

    “我还有事要办,先走一步了。”

    我没回答。他急急地走,似乎怕我追赶,心里头,一定不是滋眯。

    是的,两年来,我的一切他都清清楚楚看到了,心里能好受呜?礁,现在我又比他优越:我轻轻松松写小说,他呢,钻进那一大堆枯燥的理论书里,昏头胀脑去吧。

    望着他那耸着肩膀抱着书的矮小背影,我忽然觉得那是一只可怜的甲虫,一只吃不到花粉却又不甘心地在茎杆上笨拙地爬个不停的甲虫。

    也真不明白,他是为了什么,有些课明明学起来十分费劲而又没什么用处,他偏偏那么大兴头。就说那次上《BASIC语音》课吧,听说请到了一位辅导老师,他欢喜得不得了,生怕记不全老师讲的东西,特意弄了台袖珍录音机摆在桌上。我伏在桌上修改一篇小说,他递过一张条来:“这门课重要。”我心里一声冷笑,顺手在条上添了一句:.谢谢,我不是白痴。”将条送回去。

    我没看他的脸色,那不会比一张发灰的纸好看。我只觉得,这枯燥乏味,令人头痛的《BASIC语言》,对于他,一定也不会变成涂抹前程的金色的彩笔。

    好吧,小说的结尾,不将他‘淘汰”吧,还可以让他捧一张门门全优的成绩单。可是无人理睬他这高分低能的可怜虫。他睁着一双因为不甘斗败而苦熬苦拼得眼窝深陷,无神无采的眼,久久地盯着我手里大红烫金的获奖证书发呆……这种结尾也许更令人回味。

    哦,前面,就是我曾经淌过四年汗水的小厂了。

    我走进街旁商店,精心挑了两包过滤嘴。回到广里,一定要显得“豪气”一点。

    找到厂长,详细了解一下当初我招工被“掉包,的事,以充实小说的细节。

    低矮的厂门,窄小的雨道,车间里传来叮叮哨PA敲白铁皮的声音。一切依然如旧。

    我心里涌上一阵悲哀,也同时涌上一阵自欢。

    窄小的厂长办公室,打虚掩着。我正要敲门,又立即停住了手。听:

    “厂长,我这篇《街道小厂发展初探》,就是试图解决你提的这些问题呢。”哦?他也到这来了?找厂长讨论论文?

    没想到他的论文选了这样一个题。

    “太好了里这太好了!我们街道厂过去就是没人看重它。”厂长高兴的粗喉咙。

    “其实,街道厂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呢。我打算毕业后申请回这厂里来工作,在实践中认真摸索一番。”

    我睁大了眼,怀疑自己听错。

    厂长也叫起来:“什么?你捞个大学文凭还回到我们这小厂来,这,这划得来吗?”

    “有什么划不来,如果我这两年学的知识能帮助我解除街道厂普遍的困境,那太划得来了。说实话,厂长,我过去总觉得街道小厂没前途,可现在我越来越发现,它潜力大得很哩!”

    “你爸爸也不会同意啊,要知道,当初你爸爸在镇上负贵时,没少为你操心哪,要不,那次招工去的就不是你,是小陈了。’

    “啊……”一阵惊梅的沉默。

    门被重重拉开。那双激动得发红的小眼大大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