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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论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7 18:11:51
  • 《《新论》的立论》
  •     《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性质的小说,它的主人公的悲剧以及作者的创作意旨,具有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倾向,在二百年来的红学研究史上,不仅新旧红学聚讼纷纭,就是全国解放以后的《红楼梦》研究中,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意见和看法。《新论》对此的立论是,“《红楼梦》不是一般的小说,而是在特殊的时代,作者经过特殊的经历之后,用特殊的艺术表现手法,写出来的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并认为,“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成就,科学地阐释这部书的价值和作用,就必须充分注意它的特殊性。”我认为这一总括性的判断,符合作品思想艺术的客观实际。关于这三个“特殊性”,作者的《自序》已做了简要的阐释,不须我再赘言。我想有识的读者,将不难从这部著作中发现,对这三个“特殊性”的分析和论述,是灌注着《新论》的所有命题的,可以看作是作者立论的一个纲领。

        当然,论断只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指导作者进行分析研究,最后做出论断的却是观点,即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理论基础。我认为,《新论》的一个特点是,贯彻始终地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评价《红楼梦》所反映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内容,以及红学研究中的许多众说不一的间题。

        红学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在相当一个时期,红学研究并没有踏上正确的轨道,这和研究者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狭的眼界是分不开的。“五四”以前的旧红学,以“索隐派”最盛行。他们的所谓“阐证本事”,无非是从历史事实寻找与小说中人和事的“关合”之处,加以附会,至蔡元培先生的《石头记索隐》,则完全把小说的内容变成康熙朝政事的隐托,借以抒发他自己的反满思想。胡适虽斥旧红学为“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但他标榜的“新红学”,又把小说《红楼梦》完全看成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断定“贾政即曹撅”,“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到了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中,则做了更细致的发挥,把小说看成只是作者“感叹身世”和“情场忏悔”的“自传”,是一部“怨而不怒”的书,甚至认为,小说的“基本观念”是表现“色空”等等。这些看法我至今仍然认为是不正确的。就是说,无论旧红学还是新红学,从这一个侧面来看,他们的研究,都有点象瞎子摸象,因为把小说所描写的内容看成是隐托的家事也好,真实的家事也好,都抹煞了艺术的典型概括、典型塑造,贬低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伟大社会意义,虽然他们的研究自有其价值和可取之处,不应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

  • 《把事实作为立论依据》
  •     行文至此,也就彻底批倒了“应不逃难”的妄说。但先生并未止于此,他笔锋一转,进而深究一步,开掘出了更深更大的主题:“大学生逃了以后,却应该想想此后怎样才可以不至于单是逃,脱出诗境,踏上实地去。”也就是说,学生逃难,罪在当局。不改变政治现实,是难以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的。只有从根本上加以变革,国家民族才有生路。这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分析,事实铁证如山,道理无懈可击,必然是宇字千钧,句句金玉。这样的例子,在鲁迅的杂文中比比皆是。像《宣传与做戏》(《二心集》)中,先生一口气摆出一连串做戏似的宣传事实:“教育经费用光了,却还要开几个学堂,装装门面;全国的人们十之九不识字,然而总得请几位博士,使他对西洋人去讲中国的精神文明;至今还是随便拷问,随便杀头,一面却总支撑维持着几个洋式的‘模范监狱’,给外国人看看。还有,离前敌很远的将军,他偏要大打电报,说要‘为国捐驱’。连体操班也不愿意上的学生少爷,他偏要穿上军装,说是‘灭此朝食’”。从对这一连串事实的分析中得出结论:“这普遍的做戏,却比真的做戏还要坏。”从而揭穿了国民党当局愚弄欺骗人民的反动丑恶本质。应当指出,摆事实,讲道理,也是其它议论文的要求。但是,比较起来,杂文所涉及的事实往往更具体,而且是从对具体事实的具体分析中形象而生动地阐明道理。在这一点上,它与一般议论文主要把事实作为立论的依据、而依靠逻辑推理阐明道理,是有所不同的。

     

  • 《立论鲜明 论证有力》
  •     《去吧,苍蝇们》是一篇立论鲜明,论证有力的优秀作文

       题目别具一格,淋漓痛快,气势果断,一笔扬尽。同时引起读者对全文一睹为快的情致。

        看过全文,让人拍手称快。

        首先,我们明白了文题的来源,是读鲁迅先生在辛亥革命时期写的关于苍蝇和战士的充满讽刺意味的文章有感而发。用语简洁,文笔明快。

        之后,我们看到作者以“其实,苍蝇对战士的诬蔑又何止于辛亥革命前后呢。”一行承上启下的过渡性文字,转入下文的分析论证。

        论证可谓有条有理有据有序,充分运用了议论文的例证法,由远及近,由古到今,由上官大夫诬蔑屈原,到好臣秦桧害死岳飞;由布鲁诺被罗马教皇诬为疯子,到刘和珍女士被段执政虐杀:由周总理在“文革”中被“四人帮”诬蔑为保守派代表,到长江漂流队被一些人视为“没事干”。…中外古今,事例典型让人一目了然。例举典型事例之后,又以“总而言之,纵观古今,横察中外,一切正义的战士、改革的先锋,总要遭 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苍蝇营营攻击。人类发展的历史充满了千百万勇士与无数苍蝇的斗争。

        概括的又是何其简洁,与所举之例何其合拍,同时又紧紧扣住了题目。

        下面的文字“苍蝇是追腥逐臭、令人厌恶的东西”更是鲜明有力,以比喻那些丑恶败类并进而剖析其罪恶目的、险恶用心,可说是用词准确,语言犀利,讽刺意味浓烈,对比恰如其分。战士与那些苍蝇相比,确实是一个巍巍高山,一个一杯粪土!

        而后的一段文字,以古言写,联系现实,指出“就是若干年后,恐怕也不难目睹其尊容,但“新生事物的不断产生、涌现,苍蝇们的嗡嗡营营……只会是蝗臂挡车的徒劳之举。”

        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推断。

        “去你的吧,苍蝇们!”结尾一句,画龙点睛,宣判的苍蝇们的死刑!

        既回扣文题,又突出中心,更总结全文,让人回味。

        整个文章,内容集中,立论鲜明,论证有力,结构严谨,事例典型,分析透彻。

        看出作者精巧的构思,看出作者爱僧之情,看出作者语言的功力,看出作者平时的积累。

        此文实在值得一读,并值得学习借鉴。

     

  • 《成大事者拘小节辩论,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一辩立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观点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何谓“不拘小节”?这是一个很泛化的概念,为了使讨论更有针对性,我们自然需要对其给出一个合理的界定。正本清源, “不拘小节”一词出自《后汉书·虞延传》,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形容待人处世不拘泥于小事,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在这里有两个词需要对方辩友尤其要注意:“拘”和“小节”。首先,“拘”在这里是拘泥的意思,形容被束缚其中。很明显,不拘泥并不等于不注重,不遵守。不束缚于小节,让我们做事的眼界更宽阔、更灵活。其次,“小节”是指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非原则的琐事。它的外延非常之广,小到生活琐事:衣着起居;大到自身利益:生死攸关。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整日蓬头垢面,可谓不拘小节;大文豪李白豪放不羁,当称不拘小节;伟大的雷锋同志,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在乎己身利益,更是不拘小节啊!此外,“小节”不等于“细节”,“细节”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不可或缺。小节是事物发展的次要矛盾,把握事物的发展更应看方向和主流。

     

    那么,成大事者为什么不拘小节呢?我方认为原因有三:

    第一,从“成大事者”的主体特点看。成大事者,决非普通的成才。他必然在某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并对社会产生较大并持久的积极影响。纵观古今之成大事者,可以发现他们身上共同的特征:(1)具有长远的眼光,对事物发展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力;(2)他们善于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能够明晰“小节”的地位作用,不会拘泥于无原则的琐事上;(3)成大事者往往性格独特,不拘小节。小平同志的人才思想中就提到:要用人唯贤,不拘小节……包括一些有怪脾气的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这就从客观上肯定了人才与不拘小节的关系。

    第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欲成大事,必需洞察方向、把握大局。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心无旁骛,才能专心致志。若拘于小节,将精力和时间过度的投放在非原则的琐事之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必然对成大事产生阻碍作用。

    第三,从理论层面判断:事物的矛盾可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向”、“大局”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主导作用;“小节”是次要矛盾。处理问题不能舍本逐末。要知道,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次要矛盾也能迎刃而解。

     

    综上三点所述,我方一致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二辩补充发言(区别“小节”与“细节”):

     

    我们今天辩题的是不拘小节,我想对方很大程度上已经把“小节”误解成“细节”了“小节”绝非“细节”!他们有着怎样的区别呢?让我借对方辩友一双慧眼吧

    “细节”是从事物本身的组成而言,“小节”是从与事物的相关程度而言。细节是构成事物的基础,是要素,不可忽视;而“小节”是指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非原则的琐事,对事件的发展和方向不起决定作用。一个很小细节的疏忽往往会影响事物的成败;而一个很大的小节可能对事物的发展于事无补。

    这好比河中的货船,如果船底缺了一条小木板就会沉入河底,这条木板就是细节;而如果水面上的甲板上缺了一块木板,除了影响美观外,却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这条木板就可称为小节。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哦!

    再者,我方也承认,小节与细节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货船被当作艺术品摆在艺术馆里的时候,它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此时的船用于欣赏,则要强调其完整性和艺术性,此时每一块木板都是细节,不可或缺。这正是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相互转化的结果。所以,小节决不同与细节。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对方辩友不要混为一谈哦!

     

     

  • 《《“豆腐渣”工程何从来》点评》
  •     见解独到立论新,是这篇议论的显著特色。作者并不因话题材料单一显露而浅尝辄止,满足于人所共见的工匠自作自受的一般结论;而是排除思维定势的干扰,顺着自食其果的层面意思延伸分析,发掘材料中潜在的内涵,紧扣颇有思辩色彩的命题《“豆腐渣”工程何从来》,另辟蹊径地论述了老板为什么重用这样的工匠,以及工匠为什么要做这种损人挨骂的工程的关键问题,从而顺理成章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纯正社会风气,杜绝“豆腐渣”工程,绝不能放过违法乱纪的大小老板们。立论反弹琵琶,让人眼目一新。
        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
        话题材料应该恰当运用,然而作者失之于粗疏了。老板重用工匠,是因为他会造“豆腐渣”工程。看法固然正确,但是欠缺论证。工匠建造最后一栋房子时,娴熟干练地“用的是软料,出的是粗活”,这不是现成的例证材料?怎么不用呢?看来,作者忽视了它的论证价值。假设推断工匠老实造房的两种结果,用来例证工匠为什么要做这种“豆腐渣”工程的问题似乎更为贴切,然而作者“张冠李戴”了。
        紧扣话题材料,借题发挥,作者联想的思路放不开。例如:一些违法乱纪的“老板们”的后面,很可能有窃居党内外要职的腐败分子,作者笔下却放过了他们。这样些大大小小的社会蛀虫,甚至连横跨江河的大桥,杭洪抢险的长堤,庵入云天的高楼……他们都敢用“豆腐渣”来胡弄国家和人民,但是文章中没有举出一个现实事例。思路被话题材料禁锢得过死,联想也就难以天马行空,驰骋自如。“古代强盛的朝代无不奉行‘用人惟贤’的原则”,偏颇的联想自必导致错误的判断。“正规造房,应该是比造‘豆腐渣’工程简单的”,这猜想显然缺乏生活常识,幼稚了,且与论点无甚干系。假如将分割在第二段和第四段中涉及现实社会问题的内容归结在结尾段中,不仅结构自然紧凑,而且主旨也将拓展深化。
       第二段中总说的两个问题与下文重复了,分别作为两段的小论题似乎更恰当。
       最后一段欠缺论据和论证力,需要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