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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链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02 21:33:08
  • 《《乌兰牧骑的孩子》读后感》
  • 童年就像一颗颗珠宝串成的项链,每一颗都珍贵无比。

    寒假里,屋外是从遥远的伯利亚飘过来的冷空气,没收了太阳光的最后一丝温暖。风姑娘拥抱着调皮的雪花呼啸而过,把树叶宝宝吓得满地乱跑。屋内是,坐我在家里,沉浸在《乌兰牡骑的孩子》这本书中。

    这本书讲述了五个孩子跟着乌兰牧骑去了白银花草原寻找神鸟乌音嘎,却遇到了许多难忘的事情,让他们一次次成长的故事。内容精彩,令人回味且难忘。

    故事不仅内容精彩,还富有哲理。比如无伦做任何事情,都要做好失败的准备,不能像铁木耳那样幻灯片画得不好,却盲目自信。

    总之,《鸟牧骑的孩子》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本关于勇气,关于成长、关于智慧的教科书。它告诉我们,童年的每一刻都是珍贵的,每一次的成长都是值得的!

  • 《项链》
  • 我有一条项链,是我的心爱之物,我曾让它蒙尘。

    它是奶奶在我七岁生日时送的礼物,样式精美,银色的圆圈的边上镶嵌着一颗颗“钻石”,闪闪发光,中间有一颗粉色的爱心宝石。幼时,我很喜欢这条项链,出门都要戴着它,去炫耀它的光华神采。

    有一回,我约好了朋友一起出去玩。走了一段路,才发现脖子上空空如也。我赶忙往回走,却看见了奶奶手中拿着项链向我走来,一脸慈爱地递给我说:“乖孙女,项链忘戴了。”我戴上了项链,奶奶欣慰地用她那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摸了摸我的脸,我一把推开,觉得这手脏兮兮的,嫌弃地抱怨道:“别碰我!”奶奶愣在原地,脸上露出失望又尴尬的神情,而我却全然不顾,只是喜滋滋地戴着她送我的项链,觉得自己风光无限,转身找好朋友去玩了。

    后来,我渐渐长大了, 更新潮的项链层出不穷,于是,我对这条项链产生嫌弃之心,觉得它老土了,戴它的机会越来越少……

    在时钟的转动中,在春与秋的更替中,在风和雨的轮番敲打中,我长大起来,也懂事了不少。一天,当我再次看到这条项链时,它早经已积满灰尘。往事穿越云霄复苏成记忆之林,突然,童年的那一幕闪过心头,一种说不清的愧疚和自责漫上了心头。我用湿纸巾轻轻地擦拭着项链,可里头的污垢似乎不听我的使唤,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我只得让专门的师傅帮我清洁项链。

    项链弄干净了,可它却没了当年的光彩。我很想回老家见见奶奶,可因为现在学习任务紧重,没办法回去。

    如今,我每天都带这条项链,它陪着我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它让一一走远的一切,又一一走回。

  • 《蚕豆项链作文350字》
  • 今天是立夏,立夏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此时,气温已经显著升高,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的一个重要节气。

    在古代,人们非常重视立夏的习俗。听爸爸说在立夏日,江南水乡有烹食嫩蚕豆的习俗。他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蚕豆,是用针线将蚕豆一颗一颗串成“蚕豆项链”,再入锅蒸熟,放凉后,像戴项链一样挂在脖子上,随身携带,想吃的时候摘一颗蚕豆吃吃。嫩蚕豆酥软咸香,成熟的蚕豆粉糯,非常美味。

    在三十多年前,“蚕豆项链”可是穷人家孩子珍贵的零食。我长这么大还没有用过这种方式吃过蚕豆,刚好妈妈今天买了蚕豆,我和爸爸一起做一条“蚕豆项链”。晚上,月朗星稀,微风习习,我戴上蚕豆项链跑着去公园玩。在公园里,我和爸爸一边看广场舞,一边吃蚕豆,你一颗我一颗,不一会儿,一条蚕豆项链就被我们吃了个精光。

    这是我们最难忘的一个立夏日!

  • 《爱的味道》
  • 记得那一天,我弄坏了你心爱的项链,我以为你会打我,但,你没有;

    记得那一天,我摔坏了你新买的花瓶,我以为你会打我,但,你没有;

    记得那一天,我烧坏了你的“古董”锅具,我以为你会打我,但,你还没有……

    我问你为什么,

    你说,

    这一撇一捺的“人”字

    就是相互支撑,相互包容,

    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更何况我是你的妈妈,你是我的宝贝……

    那爱是什么呢?

    你说,

    爱像春天的万紫千红,香香的;

    爱像夏天的烈日当空,炙热的;

    爱像秋天的硕果累累,满满的;

    爱像冬天的银妆素裹,暖暖的……

    小时候,爱就是那大大的抱抱,那甜甜的晚安故事,那永远舒适的怀抱,那深深的叮嘱……

    长大后,爱就是那一句句的“你好!”“谢谢!”“对不起!”那朋友间的真诚,同学间的友善,那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大自然之间友好相处……

    那妈妈对我的爱,

    就像《猜猜我有多爱你中》小栗色兔子跟大栗色兔子一样吗?

    你说,

    妈妈对你的爱就像大栗色兔子对小栗色兔子一样,甚至还要多……

    原来,这就是爱,爱的味道香香的,甜甜的,美美的……

  • 《老师的爱》
  • 老师如珍珠,我们共同穿缀,连成一串串璀璨的项链;老师如彩绸,我们共同剪裁,缝制成一件件绚丽的衣裳。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叮铃铃......”上课了,数学老师一脸阴沉地走进了教室,说:“这次考试考得很差,特别是昱轩同学,这次数学才考了七十多分。”我一听,犹如五雷轰顶,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儿。“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情不自禁地喃喃着。就在这时候,数学老师走了过来说:“你每天下课来办公室一趟,我給你补习!”我听了后,停止了哭泣。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到老师办公室补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次数学考试上,我取得了一百分的好成绩,老师见了,欣慰地笑了。

    老师还经常带我去他自家的田里教我一些花的知识和如何种菜。有兰花、菊花、油菜花......这让我很感动。那天下午,老师叫我和他一起去种菜,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来到菜地,首先是分工,老师锄地,我负责撒菜种子和浇水。我坐菜地边上,等老师锄完地后,才开始飞快地把菜种子撒完。之后,老师把装好水的花洒交给我,我认真地給菜地浇水。所有工作完成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我跟老师道谢后就回家了。

    杜甫曾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老师是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困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

  • 《那串珍珠项链》
  • 它躺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虽然珍珠不是真的,可对我来说却是极其珍贵的。每当看到那串珍珠项链,她在转学前夜送我项链时露出的微笑中带有一丝伤感的表情就会浮现在我眼前。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性格活泼交上了不少朋友。渐渐的,我发现有一个女孩似乎没有一个朋友,还一直躲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吃完饭后,同学们都坐在外面说说笑笑,可她从来不和同学们一起坐,更别说笑了。

    我看她这么孤独,于是走上前伸出一只手说:“我们做朋友吧!看你这么孤独,一定很需要朋友吧!”可她却很不屑一顾地甩开我的手:“我一个人很好,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你先管好自己再说吧!”说完她对我翻了一个白眼走开了。

    我愣住了,足足有20秒。我尴尬极了,转头就跑。跑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我便泪如雨下,可谁想,那个女孩(如今我也记不起她叫什么名字了)走了过来,手握着一个棒棒糖对我说:“刚才是我不对,我的确想要一个朋友,要不我们当好朋友吧!”

    听完她的话,我破涕为笑,点了点头。一切烦恼通通消失了。我接过糖说了一句:“谢了。”

    从那以后她也活泼了许多,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有很多同学经常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我们,可我们才不在乎呢!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毕业的前一个夜晚,她把手里串好的一条项链送给了我说:“虽然这条项链算不上很值钱,不过也是我对你的一片心意。”我收下了项链,想说谢谢时却发现她早已走远了。我慢慢回想起刚刚发生的事,渐渐想起,她走时那双微笑的眼里似乎泛着泪花。

    第二天我去拍毕业照时,却找不到她的身影,我去问老师才知道她提前转学了。我心里难受极了,又生气极了。她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瞒着我?我又痛哭了一场,哭得撕心裂肺。

    回家后,我特意找到了一个漂亮的盒子,把项链放了进去。从此,那串珍珠项链变成了我幼儿园最美的回忆,就像雨后的那道彩虹一般,让我难以忘怀!

  • 《吃牙膏》
  • 人生就像一条缀满珠宝的项链,而童年是一颗最珍贵的宝石;记忆如同汪洋大海,而童年是一朵最动人的浪花;生命犹如一棵大树,而童年是一片最美丽的绿叶;岁月如同一座花园,而童年是一株最美丽的鲜花。

    打开我的记忆盒,里面有许多五彩缤纷的记忆,最让我忍俊不禁的是那次“吃”牙膏。

    那时,我才四岁,每天早上起床后,总看见爸爸妈妈拿来一把小刷子,接着小心地把一种像软糖一样的东西轻轻挤在小刷子上,然后伸进嘴里。等他们把小刷子取出来时,“软糖”不见了。看到爸爸妈妈每次从嘴里取出小刷子的时候,我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看出那“软糖”的味道很好很好。可是,爸爸妈妈最疼我了,为什么不给我吃呢?

    我问比我大一岁的表姐,“软糖”是怎么一回事,表姐说“软糖”是牙膏,并且瞪起眼睛告诉我:“牙膏味道很好,要不然大人干嘛每天都吃呢!”我相信了她的话,踮起脚尖取下牙膏盒,慢慢把牙膏挤出来,用水一蘸,放进嘴里尝了尝,甜丝丝的,嘿,还有草莓的味道!

    我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个堂弟和我一起分享美味。你一点,我一点,不一会儿,剩下的牙膏都被我们吃光了。

    第二天一早,我看见爸爸和妈妈举着小刷子愣在那里。爸爸问妈妈:“怎么这牙膏用的这么快?”妈妈听了,皱紧眉头,问我:“你是不是把牙膏玩完了?”我连忙摇头:“不是我玩掉的,是吃掉的。”爸爸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傻孩子,牙膏可不能吃啊!”

    从这时起,我再也不会做吃牙膏那样的“傻事”了。但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童年吃牙膏这一件事的天真和可爱。我非常怀念我五彩缤纷的童年。

    老师点评:小作者抓住人物语言动作描写,刻画了一个调皮可爱的人物形象,文章通俗易懂,趣味性强,写出了童年的“趣事”,结尾学以致用,留恋童年的主题突出。

  • 《《项链》续写》
  • “哎哟!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上五百法郎!……”

    “什么!”玛蒂尔德难以置信地叫出声来,“你说我花十年的时间用一条真项链来还你一条赝品?”

    “哦!我可怜的玛蒂尔德……准确地说,是的……”

    玛蒂尔德感觉头脑发热,泪水喷涌而出,她不停地说着:“不……不可能!我十年的青春!我的……我的美貌!项链……项链?项链!”

    她甩开了福雷斯蒂埃太太,因激动而紧握住她的手,跌跌撞撞地向家跑去。

    她家楼下因常年堆积垃圾而发出的阵阵恶臭将玛蒂尔德混乱的大脑平静下来,若现在回去告诉丈夫,他肯定会气得失去理智的,那条项链倾尽了他们的所有:她原本的美貌,丈夫原本与朋友去打猎作乐的乐趣!生活多么古怪,多么变化莫测!

    她只得来到了家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散心。与其说那是公园,还不如说那是政府为了美观临时搭建出来的小场地。她坐在公园的石凳上,这十年来,都是丈夫一个人在辛辛苦苦地赚钱,既要维持生计,又要努力还债,沉重的生活压力使原本壮实健康的小伙消瘦了,哪怕是因为她过度的虚荣心弄丢了项链,但罗瓦赛尔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就像十年前舞会那样,会贴心地送来外套,十年如一日。他也许不是一个有经济头脑的人,但他绝对是个好丈夫!

    玛蒂尔德站起来:

    “无论如何,我们都要一同面对!”

    傍晚,丈夫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了家,虽说债务已还清,可生活的压力却丝毫没有减小。

    “亲爱的,我回来了。”

    玛蒂尔德上前接过他破旧的外套,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嘿,今天我碰见福雷斯蒂埃太太了。”

    “哦?反正债务也已经还清了——你怎么了?”

    “她说那条项链是假的,最多五百法郎……”

    罗瓦赛尔怔了一下,苦笑道:

    “都……过去了……没事……”

    玛蒂尔德上前抱住了丈夫,说:“都是我的贪婪与虚荣,我们才会这样……我打算卖了那条裙子……我不再需要了!”

    她说着,打开了柜子,那条裙子,十年了,这十年以来,她不愿打开柜子来欣赏那条裙子,一看到它,她就为自己的虚荣感到悔恨。她不舍地反复抚摸着裙子,终于一狠心将它拿出来。这时,有个东西从裙子中滑出来,玛蒂尔德定睛一看,是那条丢失已久的项链……

    指导老师:皮 丹

  • 《《项链》读后感2000字》
  • 《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

    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

    这是我乐于探讨的。

    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

    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

    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

    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

    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

    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

    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

    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

    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

    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

    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

    “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

    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 《早恋》
  • 早恋像天边急弛而过的流星若玛蒂尔德的珍珠项链如刹那盛开即凋谢的昙是为啼叫流血至死的夜莺早恋像一颗半熟的青杏诱人的碧青下是又酸又涩的滋味若一个熟透的黄连可人的灿黄下是有苦难言的奇苦如一朵带刺的玫瑰鲜艳的花朵让人不禁采颉待发现磨牙吮血的花刺早已被刺的鲜血淋漓早恋往往被人们这样地定义却忽视了它也能如此单纯地美丽过——前言花季雨季,一个无限欢乐而又多愁善感的季节。相我们都曾欢乐过,幸福过,寂寞过,失落过。我们总希望在自己孤独无助的时,有人给予关;在自己失落低沉的时,有人给予安慰;在独自伤心痛苦时,亲人给予温情……

    洛依凡,一个普通的初二学生,她就像茫茫人海中那颗沙尘,轻扬而微小。但是依凡的成绩一直是学校众多同学中的佼佼者,然而,上帝仿佛跟她开了个玩笑,她的平凡仿佛是注定的,不管她站在领奖台多少次,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同学碰见她,自然而然的都只是会寒暄几句:“噢,你是那个读书很厉害的女生吧?”听着这句充满着不肯定的语气的话,依凡只会苦笑一声,淡然地说:“恩,是的!”然后逃也似的离开那个地方,她为何而逃,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切,淡淡的就如风过不留痕!她就是这样,永远是角落里那被别人忽略的公主,充满讽刺意味的公主,或许,她会像她的名字那样,即使身上有多么耀眼的光芒,当散发出来的时候,别人却不会把眼光放到她的身上;待锋芒暗淡之时,她只能无奈地面对,成为一个回归平凡的“假公主”。上帝总是喜欢跟我们开玩笑,然而我们却没能力去一笑置之。以后的以后,依凡喜欢上了寂寞,她喜欢周遭充满着寂寞的气息,这样,她才能感知到自己的存在,每天,她看着一伙同学从学校里又说有笑地走出来,她只会望一下形单只影的自己,淡然一笑,当我们还在为没有朋友依靠而苦恼的时候,她却不因其他人的排斥而失落,也不为没人陪伴而苦恼。她,只想在这喧闹的城市中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静谧。因此,别人的眼中,她总是那么的安静,安静得无法感知到她的存在,然而只要是金子总会有发光的一天。因为一件事不得不让人知道她的存在——“早恋”事件。

    原以为,已经跟别人那样,平平淡淡地活了14年的她会继续这样毫无惊喜,毫无波澜地度过三年初中,谁知,一封信却打破了这平静的生活……一个慵懒的午后,依凡的书桌抽屉里出奇地多了一封信,如此让人意外,信封上那清晰整齐的字迹让依凡第一次对一个陌生人充满好奇心,她不禁想了解这个给她写信的人是谁,看了看落款人,杨旭,是一个男生的名字。这让依凡更为诧异,一个男生?怎么可能,拆开信,信中的一字一句都深深地烙在依凡的心里——“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学生,都一样为青春而烦恼。每当我看到形单只影的你耷拉着头走过,总觉得你的忧郁让人不可触摸,质感般的寂寞总是产生距离感……对么?我想,我们可以做朋友吧?真的,我只是希望和你做朋友,我只是希望有一个人能过听我倾诉而已!如果可以的话,请把你的回信放在你旁边的窗台上。杨旭”。

    十四岁的我们,稚嫩的心总会对一切充满好奇心,于是,依凡那颗单纯的心蠢蠢欲动,她不禁想和这个叫杨旭的男生成为朋友,毕竟,这是第一个想和她交朋友的男生。上帝原来真的会眷顾我们,当我们感到寂寞的时候,他总会派一个天使下来陪伴我们。以后的日子里,伊凡、杨旭这两个元被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却成为了好朋友,或许只因他们彼此都拥有别人不知道的青春秘密吧!她辅导他的学习,他教会她如何微笑,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学习,依凡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不再孤独是如此快乐。即使他们俩只靠书信来往,即使他们连对方有多高不知道,即使他们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但是,他们倆只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听自己倾诉的人,而对方就是彼此最好的倾听者。于是,顺理成章的,他们成了彼此无话不谈的挚友。生活总是充满变数的,在这个敏感的季节里,每个人若不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与别人相处,那么,每个人那条紧绷的神经线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我们现在不该有的“亲密关系”。知道他们倆的事的同学都对此而议论纷纷,对他们的来往,嗤之以鼻,一致认为他们在早恋。但是,他们依旧不为此而动容,没有丝毫解释,没有丝毫掩饰。久而久之,临近期末考之际,他们俩的事传进了每个老师的耳朵里,平时那些视依凡为得意门生的老师都不断地找依凡谈心,不断地向他们倆灌输早恋的害处,希望他们“迷途知返”。然而,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他们倆知道彼此的关系只是纯洁的友谊而已,并无任何特别的情愫,仅此而已,别无其他。但是,谁又会相信他们呢? 

    瓜田李下,无言的沉默,旁观者往往认为是默认!但是,一切一切,即使是任何人都未能阻止他们,同时正是因为这个件事,他们也更深一层地了解彼此,他们知道彼此都只是刚刚跨进十四岁这个天空的少男少女,他们知道彼此都不了解爱,他们知道彼此都不会试爱,去做偷食禁果的亚当和夏娃。

    在这个困难时期,他们仍然坚持书信来往,只因他们坚信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只要坚持,终会有被人理解的一天,他们知道,他们是否成为该朋友,不需要别人的评论,他们,只需要做好真实的自己!期末考,依凡和杨旭毫不犹豫地走进考场,然后,释然一笑地走出考场,成绩出来了,依凡一如往昔那般优秀——在全校成绩排名中独占鳌头。而杨旭,也从一个普通的中等生成为了级步前三十名之一,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时候,当初那些千般万般阻挠他们继续交往的老师才知道是他们过于敏感,是他们把依凡和杨旭的关系过于复杂化……在学校的表彰会上,当各级总分状元交流学习经验的时候,依凡只是说了短短几句话,但却震撼了全场的老师和同学——“十四岁,真的是一个很尴尬的年龄,当我们还在回味童年的稚气时候,那个叫青春的人就毫不留情地带我们离开童稚的天空,也许,我们会埋怨时间的酷,但我们必须接受,这就是成长!”回想,这一切真的与早恋有关么?不,这一切都与早恋无关!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教会我们怎样与异性交朋友。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教会我们青春的的路上怎样去走。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衬托出我们青春色彩的灿烂。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异性朋友来陪伴我们,让我们在那个有时总有疼痛,泪水的青春里顺利长大。

    你我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红拂女与虬髯客的惺惺相惜,他们各自为对方的关怀,总是让人错觉,后来红拂女说,他与她无关风月,只为真心!是的,正如我们一样,我们还小,还不懂得风花月,花前月下,还不知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滋味;还不知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伤;更不知道“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伤愁。我们只知道“遍绿野,嬉游醉眼,莫负青春”的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