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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厌倦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5-09 02:05:40
  • 《触动心灵的风景》
  • 许是在喧嚣扰攘的尘世待久了,早已厌倦了门前的车马喧闹声。穿越千年的画面,朦胧睁眼,惊觉身处乌镇中,眼前便是触动心灵的风景。

    以水为街,以水为路,家家临水,户户摇橹,乌镇曾是多少文人雅士魂牵梦萦的水乡。今日我便踏上了这座古镇,感受着江南独有的古典风韵。巷子里一排排古色古香的房屋,矗立两旁,青葱的藤蔓交错簇拥地爬上红砖黛瓦,一座座斑驳的木桥,横跨河水,为人们搭建起欣赏美景最好的地方。

    乌篷船缓缓划过水面,摇橹船打破了这黎明的缄默,长长的船桨在拨弦轻唱,无声的河水静静送走春秋 。碧绿的河水流转绵延 ,似是倾洒墨水般的,在船桨旁荡漾出一圈圈的水波。偶尔有一阵清风裹携着微微潮湿的凉气,吹拂身旁,吹动起裙角,随风舞蹈 。篷船左右轻晃,如儿时记忆里哄人入睡的摇篮,不觉令船中的人们生出淡淡倦意。远山的青黛一如经年的古画,与乌马河水相互映衬,便是一幅清幽淡雅的山水墨画,光明热烈。烟雨行舟,一叶轻船, 澄澈似琉璃的河水 ,便是触动心灵的风景。

    撑一把油纸伞,踏入由青石铺成的街巷里,斜阳倾泻在熙熙攘攘的街口,树影在阳光下 成了一池碎辉,点点光斑在青石板地上染上了鲜艳的金黄,斑驳的老墙上印刻着南风摇晃的痕迹。街边店铺里的风铃倚窗轻点 ,随风摇曳,不知承载着谁的清梦,能发出这般清脆悦耳的、净化心灵的叮铃声。在店铺里,能品尝清新淡雅的梅花糕与桂花糕,香气充斥在整个舌腔,挑拨着每一寸味蕾,感觉这独特的清幽芬芳。还可以前去探访角落间宁静的书店,独坐窗边,翻开厚重的书本,也打开了尘封多年的记忆。远处透出人间独有的烟火气息,孩童几个奔跑在花草丛中,正是纯真烂漫的时代。村妇背着衣篓,慢悠悠地踱往后山的池塘,年轻人做着体力活儿,扛着锄头、手持尖刀上山削木去。老人们围坐院中,用着在江南浸润几十年的平和语调,闲聊着家常,无意间碰到了年少时的照片,感慨着眉眼间依稀可见的当年的 英姿俊俏或倾城容貌 。这段似水年华的回忆和尘封的过往情怀 ,便是触动心灵的美景。

    悠闲的物事全呈现出一种绵长久远的温和,如果能在烦乱的世界中抽出一点空闲,这样悠闲地呆在远离尘世的境地,该有多好!

    从前月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 。只有慢慢地生活 ,才能面对自己安静的内心,做一次温柔的呼应,欣赏这触动心灵的美景。

    回过头来,乌镇依旧,青苔石阶旁,小小木船飘荡,看白墙黑瓦,窗纸雕花。

    【教师点评】小作者文思细腻,笔触优美,将一次旅行的所见所感写入文章,字里行间满是江南烟雨的优美雅致,充满诗情画意的表达不仅用文字再现了诗意的古镇,更将诗意的心境营造出来,心怀诗意,才能感受诗意,追寻诗意。

    指导老师:任何娟

  • 《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 沐浴月光下,握一卷书,捧一杯香茗,让书香、茶香四溢,即使品书千百遍,也毫不感厌倦。

    听,远处传来奔放的笑声,一袭长衣,青丝飘散,那便是你——太白。贵妃研墨,力士脱靴,你张狂无比,怎道却迎上了力士仇视的眼神,几天后,便被贴上了“御用文人”的标签。你恼怒无比,却又无可奈何,官场的诈作,你安能承受得起?愁了,愁了,你就花中乱舞,一壶酒,一孤影,一明月,好似一场戏,道尽你的千般泪与恨,“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你举杯邀请明月共饮,低头却见影徒随身。你狂饮,明月随之徘徊;你乱舞,影子随之缭乱……罢了,罢了,那就“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吧……

    太白之诗,纵品千遍也不厌倦。

    笑声亦逝,远处传来了悲痛的叹息,是易安。曾经的她,无比幸福,与丈夫一起歌咏爱情,诗词唱和。可是朝廷的腐败、官场的腐败使她国破家亡。昔日红颜,如今却是憔悴不堪,“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是啊,生活给女词人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挫折与打击,让她从女神沦为女汉子,从天境沦为悲剧,昔日之婉约,也全尽变为讽刺国家、抨击腐败。一次一次地怆伤,让她再无回天之力……

    西风卷帘,窗前的她,泪涌成河,人比黄花。“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易安之词,纵品千遍,也不厌倦。

    时间的齿轮,缓缓转动,品一口香茗,让茶香,留于唇齿之间。站台前的父子俩,正依依惜别。那,不是佩弦吗?“站在此地不要走动,待我给你买几个桔子来!”说完,父亲扭动着他那臃肿的身躯,吃力地翻下月台,穿过轨道。可月台对父亲来说还是太高了!亲眼目睹父亲的身影,数次向上翻攀,却都皆尽失败。刹那间,佩弦感动了……多年来与父的隔膜,随着父亲翻越的艰难骤然消失,一股泪似要从儿子眼中奔涌而出,却终究不成。

    父亲终于买回了桔子,儿子也彻底被父爱所感动,可分别在即,大限已到,还是太晚矣……

    佩弦之章,纵品千遍,也不厌倦。

    茶香逝,书香亦淡,轻轻合上书,任月光照耀。纵然品书千万卷,犹不厌倦……

  • 《成长的烦恼》
  • 灯泡先生厌倦了在天花板上的生活,“我整天呆在这里有什么用呢?”他郁闷地想。

    晚上,他又和手提包女士说:“我实在太无聊了,真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呀,可怎么才能出去呢?”

    “来吧,灯泡先生。”手提包女士说,“你可以躲在我的包里,女主人出去的时候一定会带上我。你不就也可以出去了吗?”

    “好的。”灯泡先生高兴的跳到了手提包女士的怀里。

    第二天一早,女主人果然背着手提包,骑着自行车去上班了,她完全没有发现包里有一个灯泡。这让灯炮先生着实松了一口气。他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深吸忽然,女主人拐弯了,灯泡先生还没来得及缩回去,就被甩了出来。灯泡先生滚呀滚,“啪”的一声摔进了下水道,摔了个大跟头,好不容易才爬起来。这时,灯泡先生看到了两只绿幽幽的眼睛。

    “你是谁?”

    “喵,我是小花,”

    “你在干什么?”

    “我在找主人的钥匙,可是太黑了,我找不到。”

    灯泡先生歪着头想了想,说:“你能找到一根电线和一节电池吗?有了这两样东西,我就能亮起来,这样就能找到钥匙了。”“这太容易啦!”小花说完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她就拿来了一根电线和一节电池。灯泡先生用电线把电池和自己连在一起,果然亮起来了。小花把灯泡先生放在头顶上,向前走去,走着走着,突然看见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小花跑过去一看,正是小主人丢失的钥匙。她急忙捡起来,兴高采烈的说:“找到了!找到了!谢谢你灯泡先生。现在我要回家了,你要到哪里去呢?”

    “我也要回家了。”

    “那我送你回去吧。”

    于是,灯泡先生告诉小花地址,坐在小花的背上回家了。

    家里黑黢黢的,小主人正在焦急的寻找着灯泡。灯泡先生赶紧悄悄的从窗子溜进去,跳到天花板上,家里立刻亮起来了。小主人立刻拿出书包,在灯下认真地写作业了。

    “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可家里才是最需要我的地方,看来我的用处还是很大的。”灯泡先生美滋滋的想。

  • 《秋韵》
  • 厌倦了夏日的烦闷燥热,便渴望有份清新来解脱羁绊的心灵。于是,在这焦急的等待中,秋的脚步临近了。

    清晨,打开窗户,窗台上一片晶莹闪亮,斜射的、刚刚升起的秋阳下,窗台上一片七彩光芒。哦,秋霜!推开门,一阵秋风扑面而来,好风!虽没有春风那么温暖和煦,但也不似冬风那般寒冷刺骨;更不像夏风中那样狂暴、燥热,但却有它自己的清新、凉爽……哦,秋天!

    来到楼下,眼前的小路早已覆上一条长长的白地毯,那么晶莹,那么洁白,使人不忍落脚……但走出去时,鞋底踩到晨霜,便有了沙沙沙的声响,打破了这早晨的寂静。走了一会儿,回头看时,行走处,留下了两行浅浅的脚印;车过处,印上了条条轮印花纹。那是秋天的足迹在向远方延伸……

    不知不觉间,秋的天使已穿上薄如蝉翼的凉衫缓缓走来。

    最先出现的,是秋风。

    秋风带着些许凉意,吹去了夏的闷热,拂走了夏的躁动。秋风是红色的,秋风掠过,苹果红了,霜林醉了;秋风是金色的,秋风起处,谷穗儿熟了,树叶儿黄了;秋风是透明的,秋风抹过,山的线条明了,水的轮廓清了……哦!秋天。

    最先报到的,是落叶。

    秋叶无风自落。它们嗅到秋的气息,树叶迫不及待地离开母亲的怀抱,释放出积蓄了一生的热情,没有流连,走得潇潇洒洒;风乍起,秋叶像一群黄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走在林间小路上,脚过处,沙沙声应步而起,这是生命的交响乐。地上的落叶,既有经风雨的沧桑,但更多的,是“叶落归根”的喜悦与感恩。想到这儿,使人不禁想起龚自珍的诗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最易拨动人的心弦的是,秋雨。

    绵绵的秋雨,那是一位娴静的姑娘在弹拨自己的心曲。只是,秋雨是害羞的姑娘,姑娘的心事,何人能猜透?于是乎,芭蕉叶上、香樟树上、残荷尖上,一叶叶,一声声,秋雨化作万缕情思,抛洒在地上,滴在心上,心中便结起千千结,真个是“无边丝雨细如愁”啊!

    天空被秋风擦拭得干净而明亮,像一块蓝宝石。乡下,村外那个小塘,也睁着绿莹莹的眼睛,凝望着这美好的秋色。

    那开满白花的芦苇丛里,忽然钻出一对白鹅,悠闲地游着,在水面上荡出一圈圈波纹,好个“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它俩显得天真烂漫,或许是嫌这秋天的原野稍微有点儿寂寞吧,于是伸长脖子有节奏地“哦哦”唱着,为宁静的大自然平添了不少生机。

    秋韵如歌!

    指导老师简介:凌世学,原为中学语文教师,后因创作成绩突出,调入市文联任专业作家。曾任安徽省作家协会理事,铜陵市作家协会主席等职,获国家“二级文学创作”高称。著有长篇小说《羊神》,散文集《雨丝风片》,《凌世学报告文学选》等文学专著7部。发表各类文学作品300余万字,获各类文学奖30余项。2006年,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

    近年重返讲台,从事作文教学,颇见成效。学生中黄、韦二位同学因作文获奖,被复旦大学中文系特招,有近百名学生在《作文通讯》、《铜陵日报》、《中外作家网》等报刊、网络发表作文200余篇(首)。被某校特聘为初、高中部专职作文教师。

  • 《这是一种瘾》
  • 此刻疲惫的是我,

    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此刻心疼的是你,

    给我力量给我心。

    我很清楚地听见,

    你说这几年关键,

    苦过之后就能幸福永远。

    夜夜晚上梦中看见,

    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

    所有的努力都不冤,

    最初的梦想都实现,

    头上光环多么耀眼,

    台下依然是那张熟悉的脸。

    如若浪费了大把时光,

    在这本应散满热血的青春道路,

    一刻潇洒殊不知时光不复,

    我很明白我很清楚,

    奋斗拼搏是这段青涩年华里的重要任务,

    不要停住,

    让汗水如泉般涌出。

    闯过重重难关,

    到达胜利彼岸,

    回过头来再看,

    如今我们已经实现了,

    当时遥不可及的梦想。

    或许我们会有再想年轻的冲动,

    也许这也是一种瘾,

    一种还想尝尝汗水的滋味,

    尝尝付出汗水后成功时那种欣慰的感动

    这种瘾 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 我老了

    也会有的。

     

  • 《滑轮下的爱情》
  • 叶的飘落不是风的追求,也不是的不挽留,而是叶子厌倦了这颗老树,它喜欢漫天的飞舞,尽管最后还是要长埋于树下。

     

    七月里,我忍着眼泪放弃了自己倾其所有,维持了三年的感情,又过上了一个人的生活。像一个浪子,行走在那条熟悉的街,无意间又踏进了那家酒吧,

    “佳毅,好久没有来了。”老板这样说。我叫佳毅,曾经他们都叫我佳毅,所以我也弄不清楚我到底是谁。

    像以前一样,把喝空的酒瓶摆起来,可以在桌子上围一个圈。然后付了酒钱扬长而去。有人说,这是洒脱,也有人说这是堕落。最后我接受了后者的说法,因为我堕落了,开始以一切都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

    荒唐的是,我重复着说自己如何陆晓芸,却在她离开后,很快又开始了一段如同蝴蝶生命一样短暂的感情。

    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不敢去想了,姑且就称她为“七彩”。七彩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漂亮的让人嫉妒,淑女中的典范,再加上完美的体型,可以说是秀外慧中吧。

    若是与维那斯女神站在一起,也不见得会逊色,所以我想我是幸运的。

    初次邂逅她是在离学校很远的旱冰城,那次是陪薛去玩台球,时间嘛,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把时间浪费在旱冰城里,是我最新的思维成果。

    那种刺激,可以让自己暂时忘记一些烦恼,完全沉浸于动感的音乐之中,以前来玩的时候都是陪晴天,这段日子晴天像丛人间蒸发了一样,所以他错过了这场绝版好戏。

    还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晴天被一个女孩撞倒,然后他整个人都压在那个女孩身上,他急忙起身去扶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却胆怯的躲到了一旁。

    后来晴天得出这样的结论,喜欢扮淑女的女孩没有一个是好的,对于这个观点,我也表示认同,谁让晴天是我兄弟呢。

    记忆中,陆晓芸很喜欢滑旱冰,而且滑的很好。当然,在这一天,陆晓芸没有出场,而七彩成了这一次的女主角,童话中,她是我的公主。

    七彩出现在旱冰城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平时在班级里那么文静的女孩子,竟然会来这种被别人认为很滥的地方,所以我开始觉得,她是一个坏女孩。

    正是这个坏女孩的出现,让我不知所措。像小船忽然触上了樵石,一点点的下沉。终于明白,我的感觉好放肆,可以交给身边的任何一个女孩。

    而她,只是这其中的一个,时间会在某个时候揭露我的阴谋,

    从她完美的动作,我能看出,她是经常来这种地方,毕竟这需要时间。

    朋友让我教几个认识的女孩子滑旱冰的时候,我有些慌乱,但这种感觉很快消失了。

    所谓的教,就是带着她们一起滑,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在她要摔倒的时候,紧紧的抱住她,不让她摔倒在冰冷的地面。

    这时她会整个人像你靠来,抓紧你的衣襟,和你说谢谢。尽管这其中包括许多初次相逢的陌生人。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潮流吧。

    带着七彩的时候,竟多了几分默契,能感觉到她下一个动作。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趋于完美,无可挑剔。

    朋友们说,我和七彩是前世的舞伴,我笑而不答,默认这只是一场巧合。“

    那个荒唐的下午,让我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不停的回味。

    她的左手,我的右手,在一起幻化出令人疾妒的浪漫。陶醉于迷乱,似乎忘记了时间,只是疲倦的坐在场内的一角,看着那些意兴阑珊的人。

    想自己的行为,有多好笑,这算什么,是放纵吗?

    离开旱冰城的时候,七彩过来牵我的手。我没有做丝毫抗拒,把这当作是一种幸福,直到朋友们投来异样的目光,我才感觉到这有些荒唐。我们牵手,为什么呢?以什么理由?

    最后离开旱冰城的几个人,一起去吃晚饭。

    薛信,七彩,楠姐,东哥,凯哥,腾哥。一阵推辞之后,楠姐把我推到了七彩旁边的位子上。

    几杯烈酒下去,七彩整个人倒了过来。他们又说,这叫依靠。我晃着手中的杯子,说着那些言不由衷的话,

    酒精的麻醉,似乎起了作用。走出那家小店时。所有人都摇摇晃晃的,意兴未尽。

    楠姐提议去附近的广场听音乐会。大家到的时候,已是人去台空。

    错过了好戏我,站在路边给妈妈打电话,这么晚没有回家,当然要和妈妈打个招呼了。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的压了过来,七彩的侧脸就那样贴在我的肩膀。

    她似乎是醉了,脸色红晕,后来想想,她当时的样子是挺可爱的。

    然后就听到楠姐开玩笑的喊到“七彩,你做什么呢?佳毅哥有女朋友了。”

    七彩并没有太大反应,所以我想她是真的醉了,醉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薛信拉着我逃之夭夭,像犯了什么特别大的错误一样。

    那个夜晚,我失眠了。满脑子都是旱冰城里,一个个浪漫的画面。

    确切的说,我在那一刻开始堕落了。

    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似乎很失望。回到学校里,我和七彩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一切都如从前一样,只是偶尔的打闹。

    接下的日子里,我竟有些模糊了旱冰城里的浪漫。

    而七彩,对我来说好遥远。转机,出现在旱冰城的第二次邂逅,在刺眼的灯光下,我们完成一个个协调的动作,刻意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伴着舞曲的节奏,我们似乎融合在一起。我感觉不到她的重量,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初次邂逅。

    她那件紫色的T恤衫,反射着灯光。让我的世界,彻底沦陷在她的妩媚之中。而我,毫无怨言。

    我忘记了,自己最后是怎样放开她的手,走出那个让我堕落的地方。

    只是后来,她堂而皇之的走进了我荒唐的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身边多了一个爱闹的女孩。她会调皮的弄乱我的头发,然后站在一旁傻笑。

    我习惯的把折断的粉笔扔向她,忽然有一天,我竟不愿意把粉笔打在她的身上。对她萌发出一些疼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很轻几乎没有重量的小纸团,只是象征意义的打在她的身上。

    这样又给了那些谣言的始作俑者一个机会,他们说粉笔打在七彩身上,会疼在我心里。我没有否认,他们的谣言就这样成为了事实。而七彩并没有在乎这些。

    事情的发展总是会超出自己的想象,让人措手不及。时间停留在高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上。

    平时就散慢的我,并没有听老师的话,安静的坐在班级。看那些我认为很傻的人,拼命的奔跑。

    篮球场,成了我消磨时间的地方。一个人看那些自称很爱好篮球的人把球扔向球筐,一次次的弹回,我开始嘲笑他们。

    当一双手毫无理性可言的,从后面搭在我的肩上,我竟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是一个女孩的手,七彩就那样站着,不停的笑。然后迅速绕过栏杆,坐在我的身旁。像一对恋人距离,尽管此时许多双嫉妒的眼晴扫向我们。

    似乎是聊了很长时间,我们并肩走回班级,接受同学们异样目光的审视。

    从学校逃回家里,已经很晚了,准备用妈妈的一桌好菜,缓解一下一天的疲劳。

    手机上又闪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是七彩的,她约我出去,理由是她心情不好,想找个人陪。而我,就成了那个在不正常的时间里,陪她的男人。

    她和我讲她的故事,她的童年,她的顽皮。我带她去公园,去体育场,带他穿行在每一条熟悉的有些讨厌了的街道。

    还是习惯了,在冷风吹在自己的脸上的时候,把外衣披在一旁的女孩子身上,对她也是如此。

    那个夜,我病了,很重。因为她。朋友们都说,我太傻了,我却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她告诉我她想吃枣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跑开,然后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买回枣,放到她的手里,她幸福的笑着。

    当我告诉楠姐,我要让谣言成为事实的时候,忘记了楠姐是什么表情,应该是很夸张的笑吧。

    七彩真的走进了我的生活,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而我这个王子是如此平凡。

    没有人会再刻意拿我们开玩笑,我们牵手,走在拥挤的人群,制造着那种让人嫉妒的浪漫。

    在一起,吃一个苹果,吃一个桔子,或者看一本杂志,做一张卷子。

    时间久了,竟多了几分默契,会做错同样的题,考出相同的分数,可这不是抄袭。

    然后政治老师在班级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同学们在下面加上一阵夸张的笑。

    或许从那时起,我们被世俗定义为恋人,我却感觉这很荒唐。

    我的心中,似乎还残留着某些人娇弱的影子,应该是晓芸吧。她的举手投足,仍然牵动着我的心。

    我想我还是没有忘记,她是我三年的恋人,尽管几个月前我们忍着眼泪说了分手,从此隔岸天涯。

    当她知道我已经决定,和七彩在一起的时候,哭着给了我一个紧紧的拥抱。

    我机械的站在那里,看着她走出我的视线,我对自己说,忘了她吧,晓芸已成为了我的回忆,而七彩才是我的恋人。

    幸福,并不会永远眷顾某些人。

    而我,总是会成为命运捉弄的对象。那一天,我看到七彩愁上眉梢。似乎是哭过。

    我不敢想象那是为什么,感觉就那样慢慢的变淡,已经低于了零度了,开始结冰。

    在第四十三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所以我们要分开。

    对于这的结果,我并不意外,应该说,从一开始我就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一直在等这一天的到来,我们从此陌路。一直旁观的薛信是整个故事的局外者,他会在我慌乱的时候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

    然而此刻,他放肆的笑着,他说他的好兄弟,又回到了三个月前的单身日子,可以安静的学习了。

    七彩的理由,似乎很荒谬,她只是说,听妈妈的话。

    而我,也开始忘记这些天,她对我的好。忘记了她的温柔。忘记了把她揽在怀里的感觉,忘记了我们的浪漫是别人怎样的嫉妒。

    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分手也一样,我接受了七彩的理由,让她安静的离开,就像当初她来到我身边一样。

    有些事似乎荒唐的让人发笑,在七彩离开后的日子,朋友告诉我,七彩是因为移情别恋才离开的。我笑着转移了话题。我怕那是真的。

    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又自由了,没有了束缚。不同的原因,有什么区别吗?会是同样的结果。

    她是个坏女孩,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不愿曾经的恋人,成为我鄙视的对象。她,好与坏,都牵过我的手,我会用文字记录她的好,忘了她的坏。尽管她不再属于我。

    或许下一刻,她就会躲进别人的怀抱,开心的笑,笑我的傻。

    我依旧会不停的写着,写下一个个幼稚的故事。心还是无法平静,似乎在记挂一些人,她们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而以,竟然也牵动我的心。

    晴天说:“成也红颜,败也红颜。”

  • 《关于雨的诗歌》
  • 雨在滴哒的下

    无休无止

    从清晨一直到晚上

    毫无厌倦

    可我已厌倦了这雨天

    厌倦了雨天乌云密布的天空

    因为它遮挡了儿矫健的身影

    我也厌倦了雨天嘀嗒的雨声

    因为它埋没了鸟儿欢快的歌声

    我更厌倦雨天的滋润

    因为它浇灭了鸟儿对飞翔及歌唱的热情

    可雨终会停,不是吗?

  • 《孤独的心》
  • 给我一本书,一杯茶,我可以静坐一天。我不会说,我厌倦了世界的妖娆。现在只寻静谧。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不再像过去那般热闹爱折腾,我开始喜欢独自做任何事,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别人约我出去的要求。我不是孤独症患者,不是冷漠,只是习惯了这样应付。

    无意间想起,卡森的那本《心是孤独的猎手》,书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她藏在富人家的园里,偷听老式收音机里的莫扎特,黑暗中爬上屋顶,寂静中回想莫扎特,小女孩会慢慢长大,逐渐变得冷清,直至平淡,麻木。但在黑暗中聆听内心的声音的读者都能从她身上找到彻骨的孤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却未因为着相似的孤独而相连,人终究是孤独的,好像人终究是要死的。

    有时候,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霎间突然感到迷惘,无意识地迷惘,然后穿梭在人群中。反反复复后,茫然到撕裂,茫然到残缺。走在路上,我总会感觉有人呼唤我的名字,在空旷处四处张望,只不过是神经般的幻听。时而会认真盯住自己写的某个汉字,总觉得的不对劲,好像自己写错了,其实只是发恼骚罢了。如此般的过着每一天,就像一部电影反复的播放,倒带。可以容忍,忍耐,也必须容忍这样乏味的生活。

    人心总是那么难以捉摸,冰心有首诗:“我的心呵,你昨天告诉我世界是欢乐的,今天告诉我世界是失望的,明天的语言是什么?教我如何相你。”当我读到这首诗时,就已默认,冰心一语点破了我们的心扉,短暂的快乐一旦停止,孤独就会慢慢地侵蚀我们所有的思绪。

    孤独感是与生俱来的,人心是千变万化的,就像我常常调侃: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也不是否定所有人,待你真心好的人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所以我们不必过于疼爱和痛恨所有人,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看淡一切,两个字就是淡定。

    心是孤独的猎手,谁都无法改变孤独的袭来。有人享受孤独,也不是病态,而是把自己沉沦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人憎恨孤独,喜欢热闹,往往这样显得更可怜,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婴孩,要用喧闹抵过寂静,没落,贯穿自己所有的情绪。

    心是独孤的猎手,隐形地覆盖我们。

    是否此时此刻,会有人和我一样,在台灯下,黑夜里,用文字宣泄自己的一切,耳朵里传来的是清新的歌声。黑暗肆虐地张扬地包围了所有,我已安抚好所有的思绪。

  • 《珍贵的馈赠》
  •     假如世界只有阳光厂也许我会厌倦生活的热烈,厌倦它的一成不变。假如世界只有黑暗,我将看不到生命的价值,找不到人生正确的方向。 然而,生活毕竟是这样丰富多彩,世界毕竟是这般变幻多姿。

        阳光与黑暗、欢乐与悲伤的交织,使我的生活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和谐。艳丽的白天、漆黑的夜晚交替出现,使我勇于追求,使我乐于奋斗。 生活使我明白:在黑暗中,只要我们自强不息,勇于进取,终会拥有灿烂的晴日,蔚蓝的云天。

        在绚灿中只要骄纵片刻,黑暗就会渐渐逼近。 热生活吧!热爱这个奇特无比而又魅力无穷的宝藏,有一天,你终会用智慧找到阿里巴巴的钥匙把门打开。生活将给你最珍贵的馈赠!

  • 《经典语录幸福的签名》
  • 厌倦,就是一个人吃完盘子里的食物后对盘子的感情。

    赝品就是赝品,小三扶正了也是贱_货。

    要么你我,要么离开我,千万别烦我。

    鱼上钩了,那是因为鱼爱上了渔夫,它愿用生命来博渔夫一笑。

    雨停了.天晴了.女人你慢慢扫屋.我为你去扫天下了.

    想你的时候有些幸福,幸福得有些难过。

    想完全了解一个男人,最好别做他的恋人,而做他的朋友。

    心智不全的人才一味对着别人任性。

    幸福对我说,你还太小。

    幸福是可以通过学习来获得的,尽管它不是我们的母语。

    要是你再年轻十岁我可以说你『幼稚』,但现在我只能很遗憾的说你弱智。

    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

    一个角色最重要的是知道何时退场。这决定了是别人看你的背影。还是你独自守个烂摊子,看别人的背影。

    一个人能走多远,要看他有谁同行;一个人有多优秀,要看他有谁指点;一个人有多成功,要看他有谁相伴。

    一日,吾出游打饭,路遇小家碧玉,大家闺秀,中年老妪。一群人将吾团团围住,急呼:“君,行路者,帅也!”吾大惊,拒认。遂遭其群殴,骂曰:“虚伪!”乃去。呜

    哟,领导,您亲自来上厕所啊。

    幽默就是一个人想哭的时候还有笑的兴致。

    有本事你就照顾好自己,不然就老老实实地让我来照顾你!

    有时,爱也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

    有时候,不是对方不在乎你,而是你把对方看的太重。

    有些事,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明知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有结局;有时候,明知没路了,却还在前进,因为习惯了。

    有些事一转身就一辈子。

    有心娶妻,无心恋爱。

    有一次,俺搭老板的车回家。他再一次对俺的终身幸福,显现出极大的担忧,说:「要找老公,就要找俺这样的,有事业心的,多好」。夕阳的余辉,照射在丫秃了顶的脑瓜上,锃光瓦亮。。。俺心头一惊,想:要找老公,绝对不能找这样的

    有一种畜生,长得很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