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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30 15:03:11
  • 《猪八戒学武》
  • 猪八戒是天庭的“天蓬元帅”,后来被贬为平民护送唐僧取经,在这之前大家猜猜猪八戒是怎样被升为“天蓬元帅”的?那时猪八戒是一位活泼的小男孩,习武的他天天都跑去园练武。他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喜欢习武便毅然决定了让他放弃学业,她把他交给天火山天火洞的火焰天尊。从此他便刻苦练习武功,有一次他在比武大会中胜出,天上的玉皇大帝看到他这么优秀便将他升为“天蓬元帅”。

  • 《活字印刷术的传说》
  • 北宋平民发明家毕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改进雕版印刷这些缺点。毕升是北宋中期的一个普通平民知识分子,当时人称布衣。他总结了历代雕版印刷的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反复试验,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公元1041-1048)制成了胶泥活字,实行排版印刷,完成了印刷史上一项重大的革命。

    毕升的方法是这样的:用胶泥做成一个个规格一致的毛坯,在一端刻上反体单字,字划突起的高度象铜钱边缘的厚度一样,用火烧硬,成为单个的胶泥活字。为了适应排版的需要,一般常用字都备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以备同一版内重复的时候使用。遇到不常用的冷僻字,如果事前没有准备,可以随制随用。为便于拣字,把胶泥活字按韵分类放在木格子里,贴上纸条标明。排字的时候,用一块带框的铁板作底托,上面敷一层用松脂、蜡和纸灰混合制成的药剂,然后把需要的胶泥活字拣出来一个个排进框内。排满一框就成为一版,再用火烘烤,等药剂稍微熔化,用一块平板把字面压平,药剂冷却凝固后,就成为版型。印刷的时候,只要在版型上刷上墨,覆上纸,加一定的压力就行了。为了可以连续印刷,就用两块铁板,一版加刷,另一版排字,两版交替使用。印完以后,用火把药剂烤化,用手轻轻一抖,活字就可以从铁板上脱落下来,再按韵放回原来木格里,以备下次再用。毕升还试验过木活字印刷,由于木料纹理疏密不匀,刻制困难,木活字沾水后变形,以及和药剂粘在一起不容易分开等原因,所以毕升没有采用。 毕升的胶泥活字版印书方法,如果只印二三本,不算省事,如果印成百上升份,工作效率就极其可观了,不仅能够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印刷的速度和质量,比雕版印刷要优越得多。现代的凸版铅印,虽然在设备和技术条件上是宋朝毕升的活字印刷术所无法比拟的,但是基本原理和方法是完全相同的。 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为人类文化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中间,我国的平民发明家毕升的功绩不可磨灭的。可是关于毕升的生平事迹,我们却一无所知,幸亏毕升创造活字印刷术的事迹,比较完整地记录在北宋著名科学家沈括的名著《梦溪笔谈》里。但是除开西夏文字的几本推测为活字印刷的佛经外,中原地区无发现活字印刷的中文印刷品!

    雕版印刷一版能印几百部甚至几千部书,对文化的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刻板费时费工,大部头的书往往要费几年的时间,存放版片又要占用很大的地方,而且常会因变形、虫蛀、腐蚀而损坏。印量少而不需要重印的书,版片就成了废物。此外雕版发现错别字,改起来很困难,常需整块版重新雕刻。

    活字制版正好避免了雕版的不足,只要事先准备好足够的单个活字,就可随时拼版,大大地加快了制版时间。活字版印完后,可以拆版,活字可重复使用,且活字比雕版占有的空间小,容易存储和保管。这样活字的优越性就表现出来了。

    用活字印刷的这种思想,很早就有了,秦始皇统一全国度量衡器,陶量器上用木戳印四十字的诏书,考古学家认为,“这是中国活字排印的开始,不过他虽已发明,未能广泛应用”。古代的印章对活字印刷也有一定启示作用。关于活字印刷的记载首见于宋代著名科学家沈括的《梦溪笔谈》。公元1041~1048年,平民出身的毕升用胶泥制字,一个字为一个印,用火烧硬,使之成为陶质。排版时先预备一块铁板,铁板上放松香、蜡、纸灰等的混合物,铁板四周围着一个铁框,在铁框内摆满要印的字印,摆满就是一版。然后用火烘烤,将混合物熔化,与活字块结为一体,趁热用平板在活字上压一下,使字面平整。便可进行印刷。用这种方法,印二、三本谈不上什么效率,如果印数多了,几十本以至上千本,效率就很高了。为了提高效率常用两块铁板,一块印刷,一块排字。印完一块,另一块又排好了,这样交替使用,效率很高。常用的字如“之”、“也”等字,每字制成20多个字,以备一版内有重复时使用。没有准备的生僻字,则临时刻出,用木火马上烧成。从印板上拆下来的字,都放入同一字的小木格内,外面贴上按韵分类的标签,以备检索。毕升起初用木料作活字,实验发现木纹疏密不一,遇水后易膨涨变形,与粘药固结后不易去下,才改用胶泥。

    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提高了印刷的效率。但是,他的发明并未受到当时统治者和社会的重视,他死后,活字印刷术仍然没有得到推广。他创造的胶泥活字也没有保留下来。但是他发明的活字印刷技术,却流传下去了。

  • 《官僚、平民、狗》
  • 二、狗吠声声 拨动善良的心弦

    曾杰抖抖灰站了起来,心里万念俱灰。

    王非当时还得意地对大白狗说:“像这种傻瓜,就是受欺负的料”。大白狗还理直气壮地“汪”了一声。

    人恃强凌弱也就算了,连狗都跟着学。真不知道这是狗觉悟的提高,还是人道德的沦丧。

    曾杰是普通的学生,不会鲁迅笔下那个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不会胡适笔下差不多先生的“XX和XX其实也差不多。”诸如此类,如果他曾杰会的话,也不用在这儿独自唉声叹气了。

    曾杰迫切地需要一个朋友,一个能为他排忧解难的朋友,可是家里穷,没有人巴结他。他还要勤工俭学,也没时间和精力去搞社交。

    这叫百朋富为首,万霉穷为先。

    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曾杰孤僻的性格,在学校他成绩中游。所谓中游者,必不被老师、同学所重视也。

    他坐在了一棵大下。

    他突然看到了许多蚂蚁在地上乱抓爬。

    在那一霎那,他乐了。

    他掏出一个用玻璃自制的放大镜,迎着落日余晖,烤起了蚂蚁。

    曾杰看见蚂蚁被烧焦,烧得到处乱爬,最后青烟一冒,六腿一蹬,死了,他不仅发泄了愤怒,也有了莫大的成就。

    富人欺负穷人,穷人欺负蚂蚁,真像一条食物链。

    没有谁知道,这是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物体——只好向下挤压。

    学校放双休,第二天,曾杰不用运煤,闲得没事做,出门闲逛。

    “汪汪汪”,突然,小巷中传来急促的狗吠。

    说实在的,他讨厌狗,甚至憎恨狗,经历那次大白狗事件后,就更讨厌了,他认为狗只知盲目跟从主人讨好卖乖,没有是非观念。狗就是叛徒,是国贼,是汉奸,是撒旦的魔杖。

    曾杰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突然,一团黑影子极速奔来,立刻蜷缩在曾杰的脚下,呜呜哀嚎。

    曾杰定晴一看,这是一只小黑狗,狗毛凌乱不堪,狗尾上的毛还被拔光了一截,光溜溜地像老鼠的尾巴,毛尖似被咬破了,不时冒出殷红的鲜血。

    小黑狗一看见曾杰,狗眼放光,像找到了保护伞似的躲在曾杰后面,申冤似的呜呜叫。

    对于这只小黑狗,曾杰并不陌生,同类之中处处受排斥,它没有双亲,也没有主人撑腰,在村子里,所有狗无论大狗小狗公狗母狗老狗似乎都有资格追着它咬。曾杰依稀记得,他有一次看见这只狗时,它奄奄一息地卧在墙角,断断续续地发出嘶哑的嚎叫,声音哀切,透出无限悲凉,他觉得它很可怜,便从家里拿了些剩饭剩菜喂它。

    没想到就是这些剩饭剩菜,就让这只苦命狗对曾杰写下皈依

    曾杰看着小黑狗遭同类围殴的惨状,不由觉得同病相怜的感觉,于是他对追杀来的狗群大喝一声:“都给我滚回去!”

    狗毕竟是怕人的,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曾杰正洋洋得意时,一只身材高大的白狗走了出来,鼻子作嗅闻状,然后,狗嘴上翘,汪汪大叫,满胜的不屑一顾。

    ——汪汪,你算个什么东西,快给小爷让开,否则我连你和你身后的狗一块儿咬了!

    狗群更加嚣张,汪汪的吼叫此起彼伏。

    曾杰只觉无名火突突往上蹿,没错,我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人,但我至少比你这条狗高贵得多,哪用得着你来教训,死一边吃屎去吧!

    于是乎,曾杰怒从心边起,恶向胆边生,他飞起一脚,把大白狗踢成了大皮球。在地上打了三个滚。

    大白狗翻爬起来,抖抖身上的灰,怔怔地看了他两秒钟,似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继而如梦初醒般地狂叫起来:

    ——汪汪,你这可恶的家伙,你竟敢踢我,我你都收踢吗?!看我不咬死你!

    其它狗嚣张地叫了起来:

    ——汪汪,这个人真是大逆不道,头儿,看我们和你一起揍他!

    曾杰身体发虚,他一个半大的人,和半人高的大白狗一对一单经练都没有胜算,还有这么多狗来掺和。他也只能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哎哟妈妈,只恨你少给我生了两条腿。

    两足行走的人本就跑不过四足行走的狗,更何况曾杰还抱着一只小狗,跑得更慢了。

    狗群把曾杰围在一棵大青树下。

    狗凶狠的嚎叫一波接一波,在曾杰看来,无疑听到了魔鬼的狞笑,令人不寒而栗。

    作为一个人,今天被狗欺负了,这也太不像话了。曾杰恼怒地想。

    嘿,要是有个什么人来帮他赶走这群狗就好了。他便扯着嗓子喊“救命!”可这里紧邻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除深山里的老豹子偶尔回应一声嘲弄般的长啸,别无其它回音。

    完了,曾灰悲哀地想,他说不定期要被狗大卸八块,这里没人,被狗咬死了谁也不知道,也不会有人替他申冤平反。他也不是神通广大的窦娥,死了叫人家六月飞,三年大旱。(PS)在我看来,窦娥这个人人品不好,自己被害死,干嘛叫一个州六月飞雪,三年大旱呢,那些老百姓没惹你,死了还拉这么多人陪葬,心胸狭窄!有其子必有其父,有其人物必有其作家,关汉卿估计也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完蛋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突然,狗群闪出一条道,大白狗拦在中间,向曾杰怀中的小黑狗汪汪咆哮。

    曾杰恍然大悟,原来,大白狗只要曾杰交出小黑狗,就高抬狗爪,放他一马。

    交出小黑狗,这很卑鄙,也很下作,但,也是很无奈。

    大白狗沉默地用舌头舔着牙尖,这是狗式磨刀霍霍。

    所有的狗都停止了嚎叫,一片诡异的静。

    这是无声的恫吓,这无声,静得揪心,静得曾杰毛骨悚然。

    罢罢罢,还是把小黑狗交出去吧,狗那么凶狠……

    可这……

    兄弟,不管怎么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为一只非亲非故的狗殡葬,不值哩。要是让森林百兽都笑掉大牙呢。

    曾杰抱着小黑狗的手开始松动……

    曾杰咬咬牙,把小黑狗放了下来,心想,什么人类尊严,什么保护弱者,都见鬼去吧!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什么都是浮云,活下来才是王道!

    一般都是人逼狗,在特殊情况下,狗也可以逼人。

    人果真都是逼出来的,大白狗得意地想。

    小黑狗仍然一个劲地往他的怀里钻。

    “汪!”大白狗发出催命式的嚎叫。

    如果这时有哪路神仙一个闪电劈死这只大白狗就好了,那他曾杰一定会举双手双脚双鞋双袜赞成的,可问题是,曾杰不懂阴阳,不晓八卦,更无法呼风唤雨,更别说一个惊雷劈死这狗仗人势的大白狗。

    曾杰晃了晃头,似乎是要把多余的感情晃出体外,眉头浮现一抹狠色,飞起一脚,把小黑狗踢了出去。

    对不起了,小黑,你祷告吧。

    虽然他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去把小黑狗交出去,但他在踢小黑狗时,感觉到了无力,感觉到了被辱的愤懑,被迫忍痛割的痛心疾首,还有,那种无用而苟活的无限悲凉……

    他无力地坐了下来,悲凉地望着小黑狗。

    出乎意料的是,小黑狗站起来后,没有怨恨地呜呜叫,也没有那种大祸临头的恐惧。而是淡然地抖了抖灰,泰然地向前走去,那轻的步伐,好象目的地并非是穷凶极恶的狗群,而是去垃圾场刨骨头。

    对比鲜明的,莫过于前面那喧闹的狗群了。

    ——头儿真牛,人都不敢不听你的!厉害!我供人使唤了这么久,第一次要挟人类!爽!

    ——过奖过奖。

    ——头儿,这猪娘养的小黑狗经常窃偷我们狗群的食,次次都让它跑了,这次捉到它,一定要把它扒皮抽筋。

    ——哼,这狗东西窃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有主人吗?也敢窃食!我身为狗群之头,定不负众望,杀此狗以儆效尤!

    ——好!头儿万岁!

    ——头儿英明!

    有什么人就有什么狗,这句话果然是真理。

    小黑狗顿住脚,扭头望了身后的曾杰一眼。

    它做梦也不会想到,它这一望,改变了它,也改变了曾杰的命运。

    小黑狗的眼神十分十分复杂,既没有赴死的悲壮,也没有临死的恐慌,眼里噙着被出卖的愤懑,但更多的,是一种轻蔑。

    ——连狗都怕,还算人吗!活着就是浪费!

    曾杰脑子一热,作为人,活得比狗还卑微,这么苟且偷生,毋宁死!

    活,就要活得有尊严,没有尊严,何必偷生!

    曾杰一个箭步,又把小黑狗抱了回来。

    狗群看得目瞪口呆,似乎不明白这个本来已经服软的人怎么突然又出尔反尔了呢?

    大白狗首先反应过来,汪汪吠叫:

    ——你这是在干什么,找死啊!

    其它狗也附合起来:

    ——交出罪狗,不然我就不客气啦!

    曾杰捡起石头当武器,把一些石头放到口袋里。

    大白狗汪汪吠叫,无所畏惧。

    曾杰并没有害怕,做地了战斗的准备。

    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吐出一串狗吠,以泰山压项之势扑了过来。

    大白狗轻敌了,估计它做梦也不会想到,一个只要它一叼裤腿就软下来的懦夫,怎么会有勇气向它这只像牛犊般的大狗反击呢?

    大白狗造足声势,来了一个饿虎扑食,天空中划起一道威猛的白色弧线,它要用气势来摧垮这个人的防御心理。

    兵不血刃,乃上上策也。

    大白狗犯了经验主义的错,它误认为能一下子就把这个人吓软,可他不知道,人的精神力量是无穷的,而就算是再软弱的懦夫,也能爆发出罕见的力量,这力量,令人也狗生畏。

    好家伙,大白狗蹿得老高,粗声粗气地吠收着,气势磅礴,大白狗要用这气震山岳的吠叫,吓破他的胆,吓飞他的魂,吓散他的魄。

    令大白狗没有想到的是,这吠叫,更激发了他的反抗意识,蛮荒的力量在其心中爆发起来,说那时迟,那时快,曾杰的手果断一扬,掷出滔天狂沙。

    好家伙,焰分黄沙噬浪涌。

    黄沙扑面袭来,大白狗在空中措手不及,十环满分!可怜的大白狗呛了好几口沙土,细小的黄沙有的钻进了鼻孔,有的粘在了眼角,有的灌进了嘴巴,轻轻抖一抖。哇!沙子堆积三千尺,疑是沙漠睡九天。

    狗群看见刚才还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大白狗,却夹着尾巴,又吐口水又晃脑袋的,全都怔住了。

    曾杰并没有被热血冲昏了头,他深知目前处于敌强我弱的劣势,借助大白狗清理沙土的空档,在口袋里补充了一点“弹药”,抱起小黑狗爬上树云。

    别小看这一手,这其实是扭转乾坤的绝招。

    狗群不知深浅,还以为曾杰狼狈地逃到树上了呢,把大青树团团围住,汪汪嘲笑。

    ——汪汪,胆小鬼,懦夫,有本事下来单挑啊!切,狗屎一堆!

    随这些狗嘲笑去吧,人怎么能听狗的!

    大白狗也加入了嘲笑的行列,还夸张地在树下伸长了脖子汪呜汪呜叫。

    曾杰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壁厢,曾杰手起石落,“啪”地打了个准。掷力加重力,嘿,打得大白狗器爹喊娘。

    大白狗一下子警觉起来,它在地上怎么骂也骂不死人,可人在高处打你是打得死狗的,这怎么办?

    又一只可怜的独眼大狗中了招,汪汪哀叫。

    狗群乱成一锅粥。

    大白狗在大青树下兜起了圈子,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跟驴拉磨似的。

    真应了一句俗话: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忽地,大白狗急中生智。

    大白狗的招数,绝不会是单纯地爬上树去和曾杰决斗,那是不可能的,鬼都知道,赶鸭子上树,赶狗也上不了树,猫爪带弯钩,能抓住树瘤爬上去,狗爪就不行了。但大白狗何许人也?狗群的头也。头者,英杰也,即是狗中英杰,自有高招。

    大白狗旋转180°,尾朝大青树,后腿不停尥蹶子,沙沙沙,沙沙沙,掀起漫天沙尘,向上纷飞。

    可笑的是,大白狗折腾这么久,一粒沙子也没有伤到曾杰,大白狗觉得力度不够,便加大力度。

    沙沙沙,沙沙沙……

    曾杰坐在树上窃笑,大白狗哇,别说你尥蹶子了,你就是翻筋斗也没用了,凭你那麻杆狗腿,怎么蹦哒也不能把沙子像高射炮似的打到我的。

    大白狗忙活了半天,不仅每伤到曾杰一根汗毛,反而被从天而下的沙粒洗了个沙浴,弄得身体奇痒无比,再这样下去,大白狗就成了大黄狗了,这可不行。

    大白狗干号一声,悻悻后退几步。

    “咚”曾杰一个石头扔了下来,虽未命中目标,但溅起的沙土,呛得大白狗吐了半天口水。

    “咚”又一个石头,打得大白狗眼冒金星。

    大白狗彻底怒了,你这个该死的人类,欺负我不会上树怎地!?你们人不是爱玩三步上篮,我今天给你一个三步上树!!!

    大白狗声嘶力竭地狂号一声,气吞山河!后退几步,来了个百米冲刺,冲到树下几步远时,一个漂亮的扑跃,空中挺胸收腹,最后一个鲤鱼打挺。嘿!大白狗居然抱在了树干上。

    曾杰看得目瞪口呆。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大白狗牙一咬,心一横,身体蛇似得左右摇晃,后腿使劲踢蹬,一寸一寸向上运动。

    那壁厢,曾杰已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石头雨点般地砸下来,那大白狗也被砸醒了,额头老疼。这样下去,非砸死狗不可。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大白狗无奈地下了树,呜噜呜噜诅咒。

    ——君狗报仇,十日不晚,你等着,等明天,我咬死你!

  • 平民偶像
  •     他长着一张平板的脸,一双闪烁着光泽、明亮的大眼睛,他还有一脸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没错,他就是王宝强。

        他曾是一个普通的平民,整天干苦力活,他想有朝一日能成就自己的梦想该多好。于是,他去少林寺学了五六年,每天才吃1/3碗饭,还要练功夫,非常辛苦。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早就累倒在地,每天叫苦连天,早就离开了。而他,却咬着牙,坚持了下去。

        他想首先学一身好功夫保护自己,然后去做了一年的建筑工,赚点钱养活自己,他甚至不厌其烦地当群众演员去慢慢实现自己的演员梦!

        经过几年的努力,他终于得到了回报,他第一次演《士兵突击》,表现得非常出色,从此一炮成名,后来又演了《我的兄弟叫顺溜》,那憨厚又坚韧的模样深受人们的喜

        还有一次他接受采访,发言时说:“当时没钱的时候非常苦,每天只能吃个馒头,喝点水充充饥,但是我从没有停止追逐梦想的脚步。”那席朴素的话使我非常感动

        之后他又演了许多电影,《人在囧途》和《泰囧》都非常出色,尽情展现了他的演艺天赋,而且他表情幽默,使人哭笑不得。我想:这都不是偶然换来的。

        王宝强,虽是一个普通的平民,但从不向困难屈服,一步一步艰难地走过来,非常不容易。如果是我,早就放弃了。王宝强一直是我的偶像,有人也许会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装一装?”可像王宝强一样能吃苦的人有几个?像王宝强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坚持不懈的人有几个?没几个,光这两样就不行,还说什么其他的。

        王宝强,好样的,你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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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的带枪政策》
  •     美国,平民老百姓,好人坏人都有枪。

        美国,枪战电影最精彩,枪战真事也不断。

        美国,人口不过是二三亿,民间枪支便有一亿多。

        美国,生活富裕舒适,枪患却让人朝不保夕。

        枪满为患,在美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子女枪杀父母、父母枪杀子女;丈夫枪杀妻子、妻子枪杀丈夫;情人枪杀情人、情敌枪杀情敌;学生枪杀老师、土匪枪杀警察、刺客枪杀总统、儿童枪杀儿童……

        这是一幅怎样残不忍睹的画面呀!

        然而,这样的画面几乎天天可以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不是夸张,只要打开美国的电视,你便可以看到被枪击倒的死难者或者精彩的枪击镜头。有时我很奇怪自己是不是“冷血”,怎么看到这么真实的案件却有像在看美国枪战片的感觉,怎么也不肯相信就那么一秒钟,一个男人或者是一个女人的生命就从此停止了一一一-f也们死得太不真实,好像和生命开了一个玩笑!

        几个星期前,某家新闻电视台现场直播一起发生在好莱坞大道上的警匪大战。电视台的记者跟踪报道,我这个电视观众就跟踪观看,其精彩程度绝不亚于好莱坞的电影:抢劫银行的匪徒被警察包围,他们边朝警察射击边开车冲撞警察;一名匪徒跳下车来,边朝警察开枪,边朝街道上跑。火力之强大使警察无法靠近。终于,警察在他换子弹的那一霎那,击毙了他。

        前一秒钟还在装子弹上幢的匪徒,“扑通”地倒下不动了(“扑通”掉倒的声音只能是感觉上的)。枪战并没有结束,另一个匪徒以汽车为掩体,猛烈地向围攻来的警察射击。他受伤了;他无力地把上身靠在后车厢上;他又开始射击;他不动了……最后,替察证明他已经死亡,只是不很明确是死于枪战,还是死于自己的枪下。由于美国新闻媒体不仅可以坐在直升机里对现场作报导.而且摄影设备也极其先进.可利用长焦距对地面上的人进行近距离的跟踪,所以,生命的存在和死亡便给观众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我在中国时,天南地北,哪里都敢走;到了美国,去银行怕碰上枪匪,去商店怕碰到坏人,去酒吧怕碰上枪战,在高速公路上开车都怕子弹不长眼睛正好射中自己。

        我绝不是在这里哗众取宠,现在许多美国妇女回避去看电视新闻,她们以“眼不见心不烦”的自欺欺人来获得一片心灵的宁静。当然,还有另一部分妇女,害怕出门,便躲在家里看电视;电视看得越多,就越怕出门。

        我有一位朋友,她出生在大陆,长在台湾,嫁了个美国丈夫,至今已在美国住了三十多年。由于她出身于名门闺秀〔家里珍藏着孙中山先生送给她父亲的字画),自小就养成了爱交际的秉性,所以她喜欢出人公共场合,参加Party,跳舞是她一生的最爱。然而,近几年来,她深居简出,宁肯在家里种花种草,她也不愿意到外面招遥过市,即使是上街买菜、或者是上银行,她也是速战速决,决不在那里多留一分钟。看到她神经兮兮好像灾难随时随地会降临的样子,真有些反应过度,但是,有谁敢说这种担优是一个臆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