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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地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9 18:01:03
  • 最好的朋友
  • 因为或多或少地受到电影的熏陶,我们常常认为朋友就是可以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救你于生死之中的人,就是可以为了你的生命而放弃自己的未来的人,就是可以用一生盟誓来共同担当命运的人。但现实中没有这些生生死死,于是就有些人悲哀了:“现实中根本没有值得倾心相交的朋友。”

    事实不是这样。友情并非轰轰烈烈如同瀑布倾泻而下,而如同涓涓细流缓缓流淌。如果你愿意将它一点点地聚集在一起,就能发现,原来在不经意间流淌的亲情,竟然能够聚集成为这样波澜壮阔的大海。

    在初中我有一个好朋友,就坐在我的左边。他就是这样在不经意中,和我一起欢笑,和我一起悲伤,有时忍受着我的不满,有时和我欢快无比地交谈。

    可是和他在一起的几年都如同划过的水平线一般没有什么波澜,一切的记忆却聚集在了离别的那一天。中考前在校的最后一天,对未来的未知,对命运的担忧,都不如离别这杯浓咖啡苦涩。那一天,他表情凝重,我却满脸欢笑。他侧过头来看了看我,平时豪放的大嗓门被一种断断续续的,沙哑的声音替代,如同一盘磁带转过最后一圈留下的沙沙声,试图将更多的回忆记录下来。他眼睛失神地问我为什么要笑,我回答他:“最后一天了,将微笑留在初中,才是最美好的回忆啊!”他沉默了数秒,脸如同刚开始融化的冰一般,露出一个略显僵硬的笑。我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强颜欢笑才是最大的悲伤。可是须臾间,他再次转向了我,脸上的愁云已经一扫而光。那一天,我们终于回想起了,曾经一起共处的似乎凝固了的时间,以及一起拼搏流下的汗水。我们就这样欢笑到最后的时刻。临别了,我们都不能压抑住脸上的苦涩。我干涩地说了句:“再见了。”他也同样干涩地回应了我一声。之后我便转身,迈步,几乎是一瘸一拐地离开,躲到了楼梯的转角,颓唐地靠着墙,用手捂住脸,静静地叹息着。我没有流泪。

    到现在最令我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哪怕在那最后一天,我没有能够用言语承认他是我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

    或许不需要吧,友情的伟大,哪里是言语能够呈现出来的?和他一起笑,和他一起痛苦,和他一起度过那些难忘的时光。这就是我们的友谊的印记,无法被时光磨灭的印记。

  • 《我与书店为邻》
  •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不平凡的经历。曾经与一家私人书店做邻居,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段不太平凡的经氏店主不老也不年轻,我至今不知他姓什么。

        儿时的记忆里,书店是一种旧照片的颜色。爸爸每天骑自行车送我时都要路过。而每次路过,我总要抬头看一眼那黑黑的匾额和门框两边的对联。那时我不识宇,但我执意不问爸爸,只是每天都把它们默记一追。因为我有一种感觉,以后我一定要天天到这里来,而我以后也定会认得这些字。我大概到了上小学之前,就已经能用笔在图画纸上把那些字按顺序歇写下来了。

        再后来,我念了书,认了字。很自然的,我认得了那书店上挂的匾额和对联。也似乎注定,我喜欢上了这邻家书店,定是日日光顾了。

        那门框两边的对子是标标准准的隶书,工整隽秀,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上联是:文泉如流水出峡;下联是:心境似皓月当空。而那横着的匾额上写的并不是“xx书店”或“xx斋”或别的什么。而是“心旷神怡”四个字。我就姑且称它为“心旷神怡”书店了。

        我虽常去,但只是去看书。许是因为我喜欢那店里的兰花和文竹,许是因为我喜欢那雕花的书架,许是因为我喜欢那临窗的一排又高又大的软椅,许是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只能去“看”书吧!

        先前我去总是扫兴而归的,因为凡我够得着的一二层书架上总是些泛了黄,读不位的东西。似乎好看的东西总是高高在上,不肯让我拿到,甚至嘲笑我:只知道白看书,却从不掏钱买。小小年纪就贪人家便宜。我觉得有些委屈,就不再去了。而有一天,我放学路过“心旷神怡”,偷偷往里看了一眼,却发现那个中年店主正笑眯眯地看着我。从那以后,我又每日必去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最后一排最把角的那排书架的第一层找到了许多连环画和童话还有小人书。我记得那晚我梦里全是那些有趣的书籍和那店主的笑容。

        从此那个角落便成了我放学后的出处,一待就是两个多小时,每当黄黄地阳光移到我的角落时,小店就要关门了。而每到这时,就会听到店主阿姨甜美的声音:“要买书的到这里付钱,要看书的明天再来。”我顶喜欢这后半句话。有时,阿姨还会轻轻走到我的角落,抚摸着我的头让我把没看完的书带走。多好的阿姨呀!

         日子就在往来于家、学校、书店中慢慢度过了。我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长高、渐渐懂事。转眼已是高中学生了。有时学习紧张,我会三两天不去小店,而我再去时,店主阿姨总是笑着同我打招呼,而那店主也是笑着看我。放寒著假时,我在书店一待就是半天,耳闻着老主顾和新主顾的互相问候、称赞,目睹着那店主夫妇和谐的笑容和谦和的态度。在这个大家庭里,大家因为书缘相识相知。没有过多的言语,却有太多的情谊。

        终于有一天,我听别人说那小店要出租了,而那开店的夫妇也整理东西准备回老家去了。可是,可是为什么呢?我放下手中的筷子,不顾一切地狂奔到街口的小店。昏黄的路灯下,只有那块匾倾依旧。我没有见到店主夫妇。那晚我根本无法人睡。第二天我早早地乘飞机到广州去参加集训了,这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当我再回到家时,如我所料,那小店已经改头换面成了一家食品店。

       后来我断断续续听着关于那夫妇二人凄美的故事。那店主在年轻时生了一场大病,之后就不能说话了,那阿姨是他的大学同学,在他危难时义无反顾地嫁给他。二人已不可能有什么追求,只是在这清静的小街开一家清静的书店,圆一个书痴的梦,也为了赚些钱在北京治病,他们的经济是非常拮据的。可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在这小店第一次买书的情景,我把捆了一个多月的毛票一张一张叠好,攘在手里,跑到书店。一时却没了主意,不知要买哪一本。阿姨笑盈盈地帮我挑选,一边挑一边还讲着书里的故事。最后我终于决定要买一本《雷锋的故事》。阿姨一边帮我包书一边仔细地告诉我如何包书皮,怎样把破损的书角复原。我递上手中的钱,阿姨一把接下却没有数,只是放在柜台上。我已走出去很远,阿姨仍旧探出身子叫我小心路滑,那些零钱仍旧摊在桌上。而第二天我放学时却在小店得到了一包精果,那酸酸甜甜的味道我依旧记得。

        院子里奶奶们的议论把我从回忆中招回来,“听说那男的病情加重不能治啦!一心想死在老家父母的坟前。……唉!那姑娘真可怜···”

        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想着那恍如昨日的点点滴滴,我甚至不知该回忆些什么,纪念些什么。

        只是那本红皮儿的《雷锋的故事》是我书架中最珍贵的一本。而那食品店中甜丝丝的味道也自是不能代替先前的书香墨香。

        北京城那么大,我也曾在烈日严冬中蹬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中穿行,见着书店就进。最终我放弃了,我终于失去了我的书店、我的角落、我的书友,还有——心旷神怡的记忆——心底最真的笑容、…

  • 《征大辽》
  •     从思想艺术价值来看,如果说“征大辽”还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宋元以来反抗异民族侵略的愿望,如鲁迅所说:“宋代外敌凭陵,国政弛废,转思草莽,盖亦人情”,那么,“平田虎、王庆”,除去使《水浒》的结构臃肿以外,思想艺术价值确实不高。

        《水浒全传》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它是一本描写封建历史时代伟大农民起义的小说。它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并非完全出于虚构,在宋朝的历史记载里,虽然没有详细的事迹,却有大致的轮廓。宋徽宗的“本纪”和他的朝巨的“列传”里,有四处地方提到了宋江所领导的这支农民起义军。只不过在《宋史》记载里,这次起义规模并不大,时间也不太久,但是,它的声势还是给封建统治者以很大震动的—“转掠十郡,官军莫敢撄其锋”。因此,宋朝的一个叫侯蒙的官吏,曾经上书皇帝说:“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此自赎,或可乎东南之乱。”可见,封建统治者的历史学家虽然竭尽心力想冲淡这次农民起义的历史意义,却终究也掩盖不住这次农民起义的声势。

        所以宋史记载中这样一个简单的历史事件,在民间传说、戏曲、小说中却展开了波澜壮阔的英雄斗争,先是三十六大伙,七十二小伙,后来在小说里简直是千军万马了。很显然,小说对于这次农民起义事件,确实是做了极大的艺术夸张的。和同时代这次农民起义事件,确实是做了极大的艺术夸张的。和同时代的方腊起义军相比较,宋江的起义军在规模上不可能超过方腊,这从历史记载里也可以看得出来。那么,这是不是象某些历史家所说的,小说的描写没有多少真实性呢?当然并非如此。对文学艺术的真实性,和对历史的真实,并不能做同样的要求。

  • 《生命的底色——书》
  •     每个人的人生中总会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不平凡的经历。我家种经与一家私人书店相邻,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段不太平凡的经历。店主不老也不年轻,我至今不知他姓什么。

        儿时的记忆里,书店是一种旧照片中的颜色。爸爸每天骑自行车送我时都要路过。而每天路过,我总要抬头看一眼那黑黑的额和门框两边的对联。那时我不识字,但我执意不间爸爸,只是每天把它们默记一遍。因为我有一种感觉,以后我一定要天天到这里来,而我以后也定会认得这些字。我想大概到上小学之前,我已经能用笔在图画纸上把那些字按顺序默写下来了。

        后来,我念了书,认了字。很自然地,我认得了那书店上挂的匾额和对联,也似乎注定,我喜欢上了这邻家书店,定是日日光顾了。

        那门框两边的对子是标标准准的隶书,工整隽秀,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上联是:文泉如流水出峡;下联是:心境似皓月当空,而那横着的匾额上写的并不是"x x书店”或“x x斋”或别的什么,而是“心旷神怡”四个字。我就姑且称它为“心旷神怡”书店了。

        我虽常去,但只是去看书。许是因为我喜欢那店里的兰花和文竹,许是因为我喜欢那雕花的书架。许是因为我喜欢临窗的一排又高又大的软椅,许是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只能去“看”书吧!

        先前我去总是扫兴而归,因为凡我够得着的一二层书架上,总是些泛了黄读不懂的东西。似乎好看的东西总是高高在上,不肯让我拿到,甚至嘲笑我只知道白看书,却从不掏钱买,小小年纪就贪人便宜。我觉得有些委屈,就不再去了。而有一天,我放学路过“心旷神怡”,偷偷往里看了一眼,却发现那个甲年店主正笑眯眯地看着我。从那以后,找又每日必去了。令我惊奇的是,我在最后一排的第一层找到了许多连环面和童话,还有小人书。我记得那晚我梦里全是那些有趣的书籍和那店主的笑容。

        从此,那个角落便成了我放学后的去处,一待就是两个小时。每当黄黄的阳光移到我的角落时,小店就要关门了。而每到这时,就会听到店主阿姨甜美的声音:,要买书的到这里付钱,要看书的明天再来。“我顶喜欢这后半句话。有时,阿姨还会轻轻走到我的角落,抚摸着我的头,让我把没看完的书带走。多好的阿姨呀!

        日子就在往来于家、学校、书店中慢慢度过了。我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长高,渐渐懂事。转眼已是高中学生了。有时学习紧张,我会三两天不去书店,而我再去时,店主阿姨总是笑着同我打招呼,而那店主也是笑着看我。放寒暑暇时,我在书店一待就是半天,耳闻着老主顾和新主顾的互相问候、称赞,目睹那店主夫妇和谐的笑容和谦和的态度。在这个大家庭里,大家因为书缘相识相知。没有过多的言语,却有太多的情谊。

        终于有一天,我听别人说那小店要出租了,而那开店的夫妇也整理东西准备回老家去了。可是,可是为什么呢?我放下手中的筷子,不顾一切地狂奔到街口的小店。昏黄路灯下,只

        有那块匾额依旧。我没有见到店主夫妇。那晚我根本无法人睡。第二天我早早乘飞机到广州去参加集训了,这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当我再回到家时,如我所料,那小店已经改头换面成了一家食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