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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家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8 14:51:33
  • 《《西游记》读后感》
  •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一本长篇小说。它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孙悟空神通广大,猪八戒好吃懒做,沙和尚任劳任怨,唐僧心地善良……他们取经途中经历了很多故事——大战红孩儿;三打白骨精;通天河遇难……大大小小的遭遇真是数不胜数。不仅仅这样,他们一行人还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终于取到真经。

    其中有一个故事是《无字天书》,它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取到经书,返回东土大唐的路上,发现经书竟然是无字的!于是他们又不甘放弃的回到雷音寺取回了有字的经书。

    看完这本书,我又有了新的感触。以前只觉得他们很勇敢。现在我觉得他们不只是勇敢,他们还有恒心,更是有抱负的人。

    想想一路上,他们遭遇了多少常人无法想象的磨难!有句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再想到我自己,我倒真没有师徒四人的恒心和毅力。今后我会向他们学习,像他们一样有恒心有毅力。希望你也能在阅读《西游记》这本书的时候获得更多的感悟。

  • 《《神秘岛》读后感》
  • 《神秘岛》是法国著名科幻冒险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德代表作之一,书中情节曲折离奇、惊险刺激、环环相扣,语句妙趣横生,十分引人入胜,常常使我爱不释手。他还将书中人物刻画得活灵活现、个性鲜明,内容也蕴含着许多哲理,真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好书。

    这本书情节曲折、惊险。主要描绘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里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乘气球逃了出来。但中途遭遇风暴,落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这五个人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团结起来,以集体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在荒岛上安顿下来。他们动手制造出了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在荒岛上,他们得到了《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屡屡化险为夷。最后,他们搭上了罗伯特.格兰特指挥的“邓肯号”,回到了祖国。

    这本书的人物刻画的十分传神。我最喜欢书中的史密斯工程师,他德高望重,是这一伙人的领袖;他十分勇敢,是一名出生入死的军人;他心灵手巧,是一位“万能”的工程师。他带领同伴们,用他的聪明才智和大家的辛勤劳作,在岛上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我们也应该像他一样,现在好好学习,学会各类本领,将来也做一个“万能”的人。

    这本书也蕴含了许多哲理。他们能在荒岛上生存下来,靠的是什么呢?靠的不仅是智慧和冷静,最重要的是坚持。坚持能创造奇迹,在生活中亦是如此。记得有一年夏天,我在学游泳,教练要求我们蛙泳一口气游到对面,我大惊失色:这怎么可能?但我只好硬着头皮一蹬,游了出去。刚开始,我还身轻如燕,心想好像也没那么难吧。可不一会儿,我的腿似灌了铅一样沉,我的胃里翻江倒海,我的身体好像逆风的船在航行。我心想:不行了,要游不过去了。这时我脑海里又回想起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于是,我拼尽力气,奋力向前游去。最终,我抵达了对面,我终于明白了坚持才能胜利!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这是马克思说的一句名言。这本书是一部荒岛求生的生命赞歌,也正反映了这句名言。我也会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努力学习,坚持不懈!

  •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 读了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受益匪浅。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滨逊那不怕困难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以及他那乐观的心态。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行中,船被巨浪打翻。他一个人漂到了一个荒岛上,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他积极乐观,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毅力,在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最后和星期五奇迹般地回到英国的故事。

    鲁滨逊死里逃生,来到这座荒岛上后,他没有哀叹自己的不幸,而是去勇敢的面对,在这几乎无法生存的荒岛上,种起了庄稼,盖起了房子,更养起了牲畜,自己制做了生活用具。这种面对困难不轻易放弃,勇敢去面对困难的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去学习。以前,我在学习上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连想都不想就扔到一旁,到最后才叫爸爸帮我解答。与鲁滨逊相比,我羞愧得无地自容。

    自从读了这《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懂得了面对困难不轻易放弃,要有勇气去面对,要有毅力去坚持。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一些练习题,当做到一道推理题时,我就被难住了,不知道从哪儿想起,不知道怎么解,我心急如焚,便把本子放到一旁。这时,我想起《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在一座荒岛上,靠着坚定的毅力和勇气生活了二十八年。于是,我重新拿起本子,仔细分析,不一会儿,我就能解答这道题了。这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能害怕,更不能放弃希望,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坚持下去的决心。

    鲁滨逊还有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那就是他面对灾难与困难时的态度。鲁滨逊总是保持着乐观的态度来用实际行动改善困境。在深深的恐惧中,的乐观地祈祷上帝,来寄托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他乐观地度过了种种不幸,生存了下来。虽然他也曾抱怨过生活的不顺,但当他冷静下来后,便明白自己应该怎样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

    正所谓﹕态度决定一切。乐观的态度非常重要,没有它,别说是狂风暴雨,就是小风小浪你也承受不起。有了它,就算是惊涛骇浪也都难以将你打到。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鲁滨逊那不怕困难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以及他那乐观的心态。我要学习文中鲁滨逊那种面对困难不轻易放弃的精神,勇于乐观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强者。

  • 《读《西游记》有感》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由我国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作。每每捧过《西游记》,总有一番热血由心头奔向全身,促使我全身心地去端详字里行间中的每一点精彩。

    吴承恩根据唐初玄奘西天取经改编成了《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八十一难!为什么他们不放弃呢?或许这也是《西游记》常常附在我手心的原因之一吧。

    说到“斩妖除魔”,首先想到的就是孙悟空了。孙悟空机智勇敢,无所畏惧,总能乐观地面对一切,而且会七十二般变化,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妖怪,必定会与妖怪战斗到底——这也体现了他的斗争精神!在西行过程中,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他,唐僧就难以难取得真经了。

    说到唐僧,我就由不得心生怒火。唐僧像老鼠一般胆小,绵羊一般软弱,也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怕事,是非善恶不分,导致孙悟空几次被误解,被驱逐!不过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他的善良。正因为此,他方才打动了上天,成功取到了真经。

    正是这些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与丰富多彩的情节设置,才使得《西游记》妙趣横生。

    读完《西游记》后,我感触甚深——人生的价值贵在困难重重而不是一帆风顺,只有遭遇得多、克服得多,团结协作、互爱互助,才能横斩漫漫路之风云,人生才会变得精彩而没有一点遗憾。

    回想一次集体活动,是挑战“六人七足”的团体比赛。比赛之初,我方两步未到就全都摔了个“狗啃泥”,场面也是“催人泪下”。接着,我们连试了好几次,还是没能走下去。当第六次摔倒时,有一位已经摔得手臂都肿起来的同学大声喊道:“再摔几次我们就可以到轮椅上享受余生了!倒不如放弃算了!”放弃吗?这个问题一直在我心中乱撞着。清风抚了抚我腿上的瘀伤,灿阳使我浑身燥热。这时,孙悟空不知不觉来到了我的耳畔,活泼而有力地跳来跳去,说:“这点困难都把你难倒了?俺老孙可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得真经,赢得古今中外众人之赞赏。可你呢?这才刚刚开始就想要放弃了?那我何必远行西天呢?”他的这番话,使我的好胜心愈发愈强烈:“放弃什么,难道就让这些伤白挨了吗?放弃以后我们就会舒坦地度过这一天吗?”好像也正是因为这些话,重振了我们队的士气。我们开始计划起来,如何走得更稳,如何走得更快……最终,我们以第一名的佳绩赢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我觉得你越来越像孙悟空了!”这自然是对我的赞美,或许事实也真是这样。至于那些放弃的队,只能沉浸在在伤痛与懊悔的折磨下了。正是因为孙悟空,我们才能一鸣惊人,创造佳绩。再看看那些伤——何必在意呢?它是我们人生中一个重要而精彩的“里程碑”。

    水滴因穿石而受人赞叹,星星因黑夜而变得闪亮,荷花因出淤泥不染而显得纯洁。而人,必将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斩妖除魔”,才能在狂风暴雨中毅然生长,拥抱骄阳,收获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 《读《西游记》有感》
  • 《西游记》是由我国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所著作品,是一部充满了浪漫主义神话色彩的神魔小说,今天的一读使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历尽艰险、排除万难,最后到达西天成功取经的故事。读《西游记》一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会火眼金睛通过一眼便能辨别是人是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成功到达西天取经亦不是孙悟空一人之功劳,若没有猪八戒、沙僧及其师傅唐僧等人的一同坚持努力光凭孙悟空一己之力是不可能成功的。正如古语有云:“人心齐,泰山移”“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使我深刻明白了:人生道路漫长总会遇到艰难困苦,仅凭一人之力难以突破的难关,每当这时便需要我们与身边朋友一同克服、共同前进去攻克、战胜它,进而取得成功!

    那年学校运动会中拔河这一比赛项目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班男女齐上,全都拿出九牛二虎之力与对手僵持了起来不相上下,最终我们班因为一个大意最终在第一场比赛上输了。下场休息时,我们班同学连连叹气,就在这时班主任走了过来安慰我们道:“上一轮我们虽然输了,但是同学们千万不要灰心,接下来我们还有两场比赛呢,只要尽自己的努力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老师的一番话语令我们顿时如拨开云雾般再次燃起了斗志。接着老师又给我们做出了调整后,同学们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全身都蓄满了力气。只等裁判一声令下,紧张又激烈的拔河比赛又开始了,同学们不由而同的身体重心向后倾,一同喊着口号:“一二、一二、一二......”再用尽全身力气奋力一拔最终我们赢得了第二局的胜利。于是趁着这股热劲,我们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了第三局的胜利。同学们高兴极了纷纷欢呼了起来,老师望着这一幕也露出了笑容......

    读《西游记》一书我深刻的体会到了通往成功之路荆棘丛生,正需要我们同书中的唐僧师徒四人一般齐心协力,不顾前路有多艰难与险阻,只要做到迎难而上,坚持不懈,那么成功的彼岸便离我们不远!

  • 《读《草房子》有感》
  • 最近到书店逛了一下,看到著名小说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想到了上个学期语文老师在班级里放过的电影,就是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并且电影名也相同。想想还挺好看的,同时也对曹文轩有所喜爱,便把这本书买回家 。仔细读完后油感而发。

    这是一部讲究品味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又清楚又朦胧得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作品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通篇叙述既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作品中有个角色叫陆鹤,是与桑桑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的孩子都叫他为秃鹤。在秃鹤所在的村子有许多秃子,他们一个一个光着头,常常吸引油麻地小学老师停住脚步,在一旁静静地看。那些秃顶在枫树下,微微泛着光,有人走过时,就会一闪一闪地亮,像沙里的瓷片。那些老师看着看着就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秃鹤已许多次看到这种笑了。因为秃鹤的“特别发型”在生活中无数次被别人嘲笑。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是肩负他人所想象不到的压力下,一次一次努力地为自己重拾尊严。终于在一次学校组织的欢庆活动中,有一个话剧需要一个角色,而正好这个角色是个秃子。所以秃鹤就意勇上场,表现十分优秀,获得了大家的掌声,也或得了尊严,不管以前所经受的种种是多么让人痛苦,但此时就以足够。

    里面还有一个我很喜欢的角色,杜小康。油麻地家底最厚实的一户人家,就是杜小康家。杜小康有油麻地最高大也最结实的房子。小青砖,小青瓦,一看就是用钱 堆成的好房子。院门两扇,为红色,称为红门。杜小康过着人人望尘莫及的生活,一般别人没有的他都有,如自行车。不过他没有大少爷脾气,自行车也会借给别人骑,在学校里,成绩也是最好的。可是突然有一天,他的家里出事了,就在一夜之间沦落。他逼不得以退学,跟着爸爸到芦苇荡里放鸭,在学校门前卖东西。他不断努力着,为自己的读书梦而坚持。

    主人公桑桑更是惹人喜爱,常常有出人意料的行为,让人哭笑不得。但他也有令人起敬的性格,他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所以可以说他是人缘最好的了。后面部分特别让我感到,桑桑因为患上了一种罕见且难以根治的病,他的爸爸桑乔背着他到处寻医问药。最后找到一位老医生,寻得良药。回到家,吃药、休养,不断重复。终于医好了。还记得电影里最后一个场景是桑桑在草垛上撒尿,尿色终于正常,兴奋地叫来爸爸。桑乔来到看到时站在草垛下淋着尿,兴奋激动地笑了。那是突感父爱的伟大。

    这部小说所带给我的是无尽的知识,深切的感动。从中我学到了社会中需要平等和自由。人与人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即使受到嘲笑,也不要自卑;即使一时困境,也不要放弃;即使前方迷茫,也不要迷失。

  • 《小说家》
  • 前卫记

    (1)

    “今夜阳光明媚,今夜多运转晴......”央视三套又重复着春晚披红小沈阳的《不差钱》。恩,今天的确很阳光,很明媚,蓝天也飘上了几朵白云,只是现在是九点二十,白天!此刻,我,无聊ing,老样子了,一道周末,我就仿佛那泄露气的皮球,一身瘫在沙发上了!

    有时候觉得人不要太前瞻了,昨天还与我那些哥们约好今天上午进行CF大战,而且是一呼百应的,立马就凑上来三五十个同胞们,频道,房间都定好了,只是今天的阳光太明媚了,老妈索性就呆在家里干起了家务,平时都是在下午的,“多好的天气啊,多洗洗吧。”我知道,此语一出,就意味着我的CF战斗就被扼杀了。

    在我们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是针对我的。周末玩电脑没问题,就是不能超过一个小时,非周末时间不限!这是老爸特此为我定做的,当时还不知道,连码拍手叫好。可待我真正地实践了,我才猛然发觉我是多么的愚蠢。

    而这次宝贵的一个小时,早就被完结了,净是小姝逼得,非得让我给她做空间,准确地说,不是做,而是克隆,再说我也没那技术啊!复制,我的妈啊,还要我从1至n一个一个地瞅瞅,有的还要研究研究,一个小时就净在别人踩空间,那些空间人气大增的哥们真要体会我的难处啊,记得我,不容易啊!

    现在好,我只的呀眼巴巴地盯着我是哦、我那可的电脑了,我知道在那一头,CF同胞们正在酣战,嘴里还嘀咕着我的失约,“同胞们,我也不想啊,待非周末时再来激战啊!”我安慰自己道。“骗鬼去吧!”我在心里骂到。

    时间一个、一个地完结,听那滴答滴答的钟声,慢慢吞吞的,分明在气我!(2)

    谁叫我自称小说家呢?无聊鬼无聊,那小说的行当海的继续啊。那天说到的小姝嫁人的标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用来修饰我很合适哎!或许到那时,我会在一旁偷偷地望着小姝满脸泪水的坐上婚车渐行渐远,而我手中还在捏着刚刚完笔的小说……我不禁吸了口气,怎么想到这儿来拉,真怀疑现在的自己 怎么拉?精神分裂?

    得!继续写吧, “为了小姝.”

    可就撒令我魂牵梦绕的小姝,也就是经常打击我的“讨厌者”。“林宇,你说你不看小说,怎么你小说里的许多情节撒似曾相识?”讲到这,我的澄清一下:我是不看小说,但那主要是指长篇小说,大概是我自己写的小说很是冗长拉自己怕拉!但对于那些千把字的小说我还是将它作为记叙文看看的,所以小姝说的不足为奇,呵呵……再说拉,我会该小说啊!于是她就白眼到:“你纯粹就一山寨版的小说家!”我笑嘻嘻道:“嗯,现在正努力转正嘛!否则, 你怎么办啊,哈哈……”正说间,一书飞至,正中头心,“滚!写好再说吧。”这不禁引来阵阵的笑声,“你也看看那郭敬明,韩寒之类的……”我写小说干他们何事?我一肚子的郁闷,“不是说了吗,看看小说的质量吗,他们现在可是比你强多了,看来也……”的确,他们是大猛级别的,比不上啊,看来现在晓姝是想他们的注意了,靠,将我晾在一边了。不过我分析,小姝和他们的联系不大,“好好……不急!”我笑道,接下来又是爆头了。看来我真的加把劲了,那小姝的书还在过头顶地举着。

    (3)

    高四这会儿,还好,不怎么战栗了,就像我一同学说的“现在没以前高三发奋拉,”这句话差点彻底崩溃拉我,那同学的发奋指数在我目前所见的人物中可算首屈一指的,反而,我还觉得我比高三那会儿更发奋了,当然也包括写小说了,所以特佩服她,不明白她高三那会儿是怎么过来的,真是不容易!

    或许高四,人都学精拉,老师教的漫不经心的,想高三那会儿,特别是临近高考的那一段特殊时期,老师门恨不得钻到我们的肚子里给我们敲警钟.现在我们一天大多数是自习课,自习课一多,弄得上课也就象上自习课一样,导致某位老师经常在班上炸上一句“给点反应啊!”,也是,他们在讲台上汗流浃背的,我们在下面低头的低头,眨眼的眨眼,哎,其实大家都不容易啊!

    (4)

    杂志这会儿似乎成了我们的副课本了,各式各色的,林岚满目的,基本上分成两拨:男女各一批,我门班这些杂志几乎出资一人之手,他旗下的小说,作文,幽默等等,像个图书角,更绝的是那会儿,竟出现了<;<;中国通史>;>;,还看的津津有味的,看来那哥们寂寞了,学习“当年明月”写写<;<;中国的那些事儿>;>;了.记得当时有位搞笑的女生,在书上看到一句“细雨闲皆寂寞,文人英雄应如是.”联想古代绝代芳华的柳如是,加上那个们姓刘,所以就传开拉,唤他“刘如是”,而且通常下一句连着“有到新书?”因此他在我们班的声望最高,老师门也给些面子,不然,那些从课堂上收起来的杂志是谁的啊?

    在那哥们的书上看见一篇小说,影响挺深的,大致撒男主角喜欢上一女生,喜欢到偷偷地在那女生宿舍墙壁上大写道:“XX,我喜欢你!”那样的场面,相比很壮观的,哎,只是那哥们那会儿倒霉,那女生误认为是别人,投向了他人的怀抱.也是,那哥们那动作也太前卫了,加上他又是害羞的那种,那女生就是敲破拉头,也想不到那哥们啊,不过还好,小说给拉他们甜蜜的结束,那女生第六感超强,不几天就知道原委了,总算是对得起那哥们了.我看完就递给小姝看看,想让她也感动感动.

    谁知她看完后.洋洋到:“你哪天也像那男主角一样啊?”后又加上一句“你敢吗?”

    这我哪敢啊,万一她真投向了别人的怀抱不回来了怎么办啊,就她那样,根本没什么第六感,再说那种的前卫的举动,那还不的惊动“三军”啊,学校贴上大字报全校通报批评;老爸老妈还不天天监视我,唠叨个不停;我那些哥们时时刻刻地那我开刷啊……那不既是“陪了夫人又折兵”的,我无语,但接着,小姝不说话了.看来我惹她生气了,得,赔不是吧!

    “你这是干什么?这么快就投降拉,我刚才还在寻思着哪天在你宿舍墙壁上写:“林宇,我想你了”!哈哈.....”谁知这一句将我蒙了.看来撒遇到前卫高手了,简直比那哥们还绝,差点绝了我!

  • 《小说家万小端》
  • 壹:万小端

    万小端是一名小说家,但谁也没承认过,只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积极,认为自己总有一天要火,比中央电视台的火更火,当然,也比中央电视台的火更难火。他愤世嫉俗,为什么火了那么多人,其中却没有自己。他崇拜海子,模仿海子,觉得自己要不走寻常路,但这条不寻常的路又实在够危险的,于是,作罢,目前暂时地平凡着。此时已是吃中午饭时间,万小端还在床上依恋着,等待着阳光从天窗射进来,打在脸上,然后再慢慢悠悠地从床上爬起来,他知道,那时已经是十二点了。

    说来神奇,每到中午十二点,阳光总会很守时地从天窗玻璃射进来,准确无误地打在他脸上,从没错过。如果不是这样,他必然要睡到天黑,然后又可以再睡一觉了。看来是老天开眼了,知道不能这么纵容他,他这明显是对公鸡大哥劳动的否定嘛。

    十二点,阳光如约而至,他极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脸口没洗就跑到楼下的包子铺吃包子去了。

    自从那个包子铺开业以来,就只有一次没吃到过包子。以他的话说,那完全是个意外。就因为多看了老板的女儿一眼,就被当成图谋不轨给打了,不是老板请的人,是群众自发的。

    后来学聪明了,每次去吃包子他都戴一墨镜,这样别人就不知道他的眼珠子朝向谁边了。但这个方法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一个夏天过后,他眼睛旁边的肤色与其它部位明显不同,要白很多,于是,白眼熊猫正式诞生。

    后来他又生一计,乃是装瞎。这样他就可以“目不转睛”地欣赏老板的女儿,而不被别人所察觉了。

    为了更好更无疑地实施新计,他还收买了几个人到包子铺旁边走漏风声,说他出意外眼睛弄瞎了。由于他有谋略地安排,此计狠成功,而且一直沿用至今。

    从起始,大家就对这个,天天独自来包子铺吃包子的瞎子习以为常了,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他是如何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顺利地来到包子铺,然后再顺利地离开的,吃包子时是如何用筷如神的,要知道,他没有夹空过,一次都没有。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已心如明镜,没错,万小端对老板的女儿,有了前所未有的迷恋,大家喜欢把这叫作一见钟情。

    万小端的一见钟情,叫艾小念,由于他父母受了计划生育先进理念的感召,家里就她一脉单传,于是,将祖宗传下来的“狗要理”包子铺发扬光大的任务就落在了她的身上,为了能让她更好地管理经营,她爸爸不惜洗金,毅然将她送入了艾利斯顿商学院学习,她也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学习极为刻苦,加上她天资聪慧,最终以全校最高分毕业,并留下了校史上的第二个金手印,成为无数艾利学弟学妹心中崇拜追求的偶像,可以这么说,她的人生就是一个传奇。

    而万小端,从出生起就一路平凡,即使是生平唯一一次考试上了七十分,也是由于改卷老师误加了十几分。对此,他一直很不以为然,认为老师一定是从卷子里看到了他无穷的潜能,那分是老师为他的潜力打的。但他却从不声张,每当有人提起,他从来都是低调谦虚一笑,显示出看得很淡地样子。

    即使是现在告别了学校一年多了,每每忆起此事,他的嘴角都会浮现一丝弧度,很弯,很流线。

    万小端是高二退的学,原因是认为学校会阻碍他实现成为小说家的梦想。那天,他走得很毅然,办完退学手续后,就直接冲出了校门。他当时的心情,和办完出狱手续的狱者,急切地想看到外面的世界的心情,有种莫名的类似,至于哪里类似,我不好说。

    “狱者”终于自由了,久违了的轻松无法言说,但在临上车前,却发现自己的物品没有拿,于是折返,但,却已闭门。他狠狠呼唤,希望门卫叔叔还在,但却没得到任何回应。他想进去,这还是他第一次那么强烈的渴望进去那个地方。

    此时月亮已开始摇晃,没错,那是丁凯乐远航银河的月亮船。万小端席地坐在冰冷铁门旁,一如行人不需要形象,看着寻常不怎么注意的月亮,发了神,耳边仿佛传来了他童年的歌谣:“再见了妈妈,今晚我就要远航,别为我担心,我有快乐和智慧的桨,当你醒来 千万别告诉别人,我正摇着月亮船在银河上远航。”,他静静地感知着,嘴里嘟囔,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你在月亮上远航的。呵呵,我也要远航了呢,不过不会再是月亮船了。

    万小端没钱住宿,钱大半都买票用了,而过期的票又不能再用。余下来钱的本想是在路上买点吃的,现在只能用来明天买船票,走水路回去了,虽然慢,但便宜。他不愿再向父母开口,父母把钱是给得很充足的。

    万小端听说了社会的无奈,但没想到,走出学校的第一天他就深深地感受到了,来得这样突然这么激烈,让他不知所挫。他开始懂得,自己必须要学会独当一面,不能再像在学校那样放荡不羁了,自己得为了生存而奋力拼搏。

    后来他在父母的一再阻劝下,背井离乡,来到森亭市打工,他省吃俭用,一年下来除了吃穿剩下了九千多元。他决定第二年不去打工了,什么都不做,就用剩下的钱过活,这一年里他要专注地写作,努力成为小说家,当然,这个决定不能让父母知道,他会假装出去打工。

    了两千多快钱买了一台二手的笔记本电脑,这样他就可以用电脑写小说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纸一大堆,理也理不清了,而且修改起来也更方便了。为了节约花销,他的电脑没有联网,每次要查什么资料,他会记录在一个专门的本子上,在一个月的月底,将所有要查的资料一次性处理了,这样也是为了节约。在自己铮了钱过后,他才体会到了节约的重要性。

    哎呀,说多了,说多了。说了这么多,我要让大家明白的是,万小端与艾小念相差实在太遥远了,不管怎么说,万小端都有痴心妄想的嫌疑,他们俩明显是不可能的嘛,但万小端还很执着呢,精神可佳,加十分。

    贰:告白

    对艾小念的深情,无时无刻不在万小端内心发酵着,并迅猛异常,一如圣斗士小宇宙的爆发。

    他终究抵挡不住内心想要表达情愫的强烈渴望,毅然拿出“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坚定决心,准备向艾小念真情表白。

    仅从这点来说,万小端无疑是值得我们怯懦派崇敬的,还是那句老话:端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

    至于那段曲折的经历,我无趣详述,这里就简要地说一下。

    毫无悬念可言,万小端最终表白失意了,他的一个完全失策的举动成了罪魁祸首。

    当时可能是太过激动,激动得连自己双目失明的“真相”都忘记了,当然,这显然是无碍他告白的。但问题是,他实在不该用他那双眼睛深情地目不转睛地看着人家。你要知道,被一双失明的眼睛那样瞪着是何等地恐怖,简直无法言说。

    其实,这种状况的出现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怪他没有能明白这“狗要理包子铺”的真实含义。这,“狗要理”不就是“狗要你”嘛,是狗才要你做朋友,明摆地是给那些痴心妄想的人的警示嘛。

    最终,万小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去了,却留下了一宇宙的愁绪。

    “别拉我!”这是万小端挥衣袖时说的最后一句话,即使知道没人会拉他,也要走得潇洒漂亮些,不能太让自己糗,那样不帅。

    当天晚上,万小端辗转反侧,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满脑子想的,都只有艾小念。

    白天的真情告白,“似乎”没能打动彼放的心,反而令一切变得像乱麻一样纠结。

    也或许不是。

    午夜十二点的铃声已经响过,时间的流失在今晚变得异常地敏感。

    他有点惧怕天光。

    他害怕黑夜尽头会是永劫不复的深渊,却又期望七色画面的出现。他不知道早晨醒来后,应该以一种怎样的身份去面对她。

    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如从前地扮演本分的食客?还是…

    他使劲地摇着头,努力使自己不去想那些极其伤害脑细胞的问题,但他已完全无法自己了,一切都在静默中持续。

    这时,窗外的月亮已经开始拐着弯地往下爬,影越拉越长,终于盖过了多情人的眼。

    这一夜,终究无眠。

  • 《疯狂小说家》
  • (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复出来的,毕竟C盘装的是系统。

    B胜抓着技术人员的手作哀求状,道:为什么陈冠希的照片可以恢复,我的资料就不行?

    你电脑硬盘都坏了,还恢复个屁啊。

    B胜拿起惠普笔记本,往地上砸去,然后大喊一声:破东西,留你何用?枉我数日来的心血,皆因你而付诸东流。声音响彻整个电脑城。

    说完此句,B胜突然想起了《三国》里诸葛亮六出祁山时的一句话:天不助我,助尔曹!

    感同身受。

    B胜像一条食堂里的油淋茄子一般,拖着艰难的步伐回到了家。他打开电视,时尚频道正放一个广告:韩寒身穿一件圆领T恤,代言凡客诚品的服装。然后韩寒说:我不是什么旗手,不是谁的代言,我和你一样,我是凡客。

    B胜茅塞顿开。

  • 《读《警察和赞美诗》有感》
  •     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欧·亨利的名篇《警察和赞美诗》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听来可笑,却又令人心酸的故事:失业者苏比饥寒交迫,为了能到监狱中过冬,三番五次地故意犯罪,却一直不能如愿;而当他听到赞美诗,内心受到震动,想重新做人的时候,却无辜地被警察抓了起来.戏剧性的结尾出人意料,像一幅色彩对比强烈的木刻画,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苏比的遭遇正是资本主义国家许多失业者的共同遭遇。因此,小说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它使我们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法律是非不分、善恶棍淆的本质。

        小说中有许多鲜明的对比,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例如“两个侍者千净利落地把苏比往外一叉,正好让他摔在人行道上,路旁的警察仅是笑了笑,就走开了”与“匆匆跑去搀一位穿晚礼服的女士过马路,免得她被车撞着”两处描写.苏比被打,警察根本不予关心,为什么?因为他是个穷人,而穿着晚礼服的女士很显然是上流人物,苦察才殷勤地为她服务。警察对待两种人的截然不同的态度跃然纸上。这些细节描写使我们看透了警察的警服和皮肉,看到了他媚富欺贫的灵魂。这个貌似文明的警察是多么虚伪啊组作为那个社会法律的执行者,警察的行为是不足为怪的,因为那个社会夭夭宣扬的就是富人的“高尚”和穷人的口卑劣’然而,它却使我们看清了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法律的虚伪性:它是为富人服务的法律,在他们那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根本不存在的。

        苏比受到赞美诗感化后,正想改邪归正,可这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遨捕了他.在这个社会中,犯罪可以逍遥法外,而无辜者却要遭到法律制裁,这和我国封建社会中“窃国者侯,窃钩者诛”简直异曲同工。可以说这是个是非颠倒的世界!

        我们还可以往更深的一层思考,设想一下苏比究竟有什么出路.他失业了,生活来源没有了,面前只剩下两像路:一种是去偷去抢,靠损害别人来养活自己:另一条是活活饿死。苏比的善良使他不愿走第一条路,而他又不甘心冻饿而死,于是他想出了一种折中的方法:假犯罪,真坐牢,在有充饥之物的监狱里避一避无情的风雨。多么可怜啊:可惜的是,苏比设计的道路依然走不通,他想堂堂正正做人时,

        “文明’替察马上露出了狰狞的面孔,把他的最后一点希望击得粉碎.这就是小说为我们揭示的现实。

        小说的题目《馨察和赞美诗》,也有十分深刻的讽刺意义,警察维持着富人物质世界的秩序,赞美诗用欺骗的语言和“美妙的和声,统治着穷人的精神世界。对苏比这样的先业者来说,坏听赞美诗的劝导,挺而走险就要在精神上堕入地狱;而当他再一次被欺骗、企图去追求上帝的时候,又掉进了人间的地狱。这就是那个社会中劳动者、失业者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