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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4 00:06:10
  • 《我尝到了老师的幸福和快乐》
  •     1994年9月,我做了建工系94工民建44名同学的班主任。当时,我也是一名刚走出校门不久的大学生,望着这群比我小四五岁的大孩子,而且大部分又都是男学生,我心里还真犯休。自己从来没有当过班主任,又这么年轻,同学们能听我的吗?我还真怕自己镇不住他们呢!在同学们报到的第一天,我自我介绍说:“我叫率兵,希望能带好你们这群兵!”大家一听都乐了,我们彼此之间的陌生感似乎也少了许多。

        在他们刚人学的那段日子,为了尽快地与同学们互相熟悉起来,尽管我的课时很紧张,但我坚持天天和他们在一起。学规定住校的同学要出早操,刚开始,总有个别同学迟到或不来,我就侮天早早起来,同他们一起出操。这一小小举措,不仅使班级出操率达到100%,而且还缩短了我与同学之间的距离,同时也让我稍稍找到了点做班主任的感觉。星期六、星期天,我经常把家不在本市的同学叫到自己家里来,一来缓解一下同学的想家之情,二来可以沟通我与大家的感情。为了树立良好的班风,开学伊始,我自己出钱在班里设了两项奖金,奖励学习进步最大的同学和为集体奉献心最多的同学。钱虽不多,却让同学们很感动。三年来,同学们和我相处得很融洽,并没有因为我年轻、没有经验就不服从我的管理,相反,我们班的各项工作都很好做。学习上,大家争先恐后,每年的优良率都保持在1/3以上。尽管是专科生,还有两名同学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多名同学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同学们踊跃参加,歌唱比赛,获得学校一等奖;各项球类比赛,他们是校队、系队的主要成员,并获得了较好名次;运动会上,我们班得分占到全系总分一半以上。与同学们相处的日子里,我深深地体会到,老师在同学中有没有威信,并不在于资历的深浅,而在于你是否真心实意地为学生服务,是否时刻想着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

        记得刚入学不久,我发现有一名叫马瑜的同学总是闷闷不乐,很少跟其他同学谈话,还经常在下午旷课。我没有直接去批评他,而是先向坐在他周围的同学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马瑜非常喜欢学计算机,现在分到工民建专业,心里别扭,不愿意学。知道这个情况以后,我找到马瑜,告诉他我爱人是搞计算机的,我家里也有一台电脑,我正在学,问他是否有兴趣与我一块儿学,条件是不许再旷课。听我这么说,马瑜很不好意思,当然也很高兴。与马瑜共同学微机的过程中,为了激起他对建筑专业的兴趣,我到市建筑设计院的同学处拷来建筑方面的软件,演示给马瑜看,让他认识到计算机也是建筑行业的一种工具,同样可以应用到我们建筑专业上。我还以我的体会告诉马瑜,同学间的友谊是人生的一笔财富,不能轻易丢了它。而且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不能总把自己封闭在个人的小圈子里。同时,我也把班里另外一些喜欢学习计算机的同学叫到家里来,让他们与马瑜一起学。慢慢地,马瑜人开朗了许多。我们班成立了一个计算机兴趣小组,马瑜是组长,而且他还是我们班第一个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毕业前夕,我曾接到马瑜爸爸的电话:“率老师,你的名字对我来说既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常听马瑜谈起你,你对他的教育作用比我们都大。”

        我们班几名来自农村的学生,家庭生活都比较困难。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他们想打工助学的愿望非常强。为了帮助他们,我积极地联系在建委、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同学,请他们将一些变更图的绘制、小工程的测量任务交给同学们干。同学们通过做这些工作,一来可以挣点学费,二来可以巩固学过的知识。1995年署假,天区建委的同学有20张变更图的任务,必须在三天内完成。我马上推荐三名农村同学来干这项工作。当时天很热,又催得紧,我把这三名同学带到家里,给他们开足了空调,一面指导着他们,一面又忙活着给他们弄饭,最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开学后,其他同学知道这件事后,感到所学能所用,又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大家学习的目的性更强了。

        我喜欢学生,愿意与学生在一块儿.我觉得我的生活已紧紧地和学生连在一起了。1996年底,我要生孩子,但我怎么舍得下同学们呢?住院期间,同学们送来了祝贺我做母亲的鲜花,和一封写有全班每位同学祝福我儿子一句话的信,同病房的其他人对我这个当老师的羡慕不已。产假我只休了40天,就又回到学校上班了。我觉得我为同学们献出了一颗心,而同学们回报给我44颗心。至今,我家门厅最显眼的地方还挂着一位男同学花了三个晚上的时间为我做的一只近两米高的风铃。每当有人问起,我总是自豪地说:“我的学生为我做的生日礼物。”

        去年夏天,在我们班毕业聚会上,同学们献给我一束鲜花,然后大家一齐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同声说:“谢谢您,率老师!”当时,我的眼泪禁不住一个劲地往下流,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幸福感激荡在我的心头。作为一名老师,还有什么能比学生对你的爱更让自己如此激动不已呢?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老师的幸福和快乐。

  • 我的“四桶金”
  • 1994年,小学三年级。

        那年的秋天留给我最深刻的记忆是形形色色的棉铃虫。因为我在小学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田里捉虫,工资是一条虫一分钱。农村是有秋假的,假期的每天清晨我都会换上一身在我看来很专业的行头:二姑的肥短袖,母亲的灰色麻布裤。然后脖子上挂一个宽口直简的玻璃瓶,不是很长的腿跨上爷爷留下的锈迹斑斑的自行车杠,屁股一扭一扭地蹬车向田间奔去。那时打工纯属好玩,把那些已长大的钻在绿棉疙瘩里的棉铃虫揪出来,看着那些白的、绿的、黑的虫子在光滑的瓶壁上挣扎不出来,觉得很快乐。

        开学了,主家发给我的一块钱是我在学生时代淘到的第一小桶金。那时正值中秋,我用那一块钱买了四块月饼。望着父母微笑的脸庞与弟弟的馋猫样,我说:“工厂出产的月饼,好吃!”

    2000年,初三。

        那年的夏季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满眼绿油油的葡萄藤。因为,绑葡萄是我在学生时代找到的第二份工作,工资是每天十元,劳动十小时。本来早,匕是六小时的工作,可是主家总是将我们哄骗地做到七个小时,每当此时,我的肚子总会咕咕叫,要知道六点上工,我可是五点半起的床啊!而且烈日的阳光好毒,我仿佛听到自己的皮肤在它的暴晒下哦啦作响。在我做工的二十天里,那些被雇佣的中年妇女都因忍受不了主家的小心眼而相继离开,只有我坚持了下来。我在把葡萄藤机械地绑在搭好的架上的时候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坚持下来!我是风雨之中摸爬滚打过的孩子,我很优秀,我要吃得了别人吃不了的苦!咽得了别人咽不了的屈!”

        那年,父母正准备离婚,没人有时间管我。开学了.我拿着用自己的血汗赚来的200元钱,百味陈杂。这200块,是我在学生时代淘到的第二小桶金。

    2004年,高三。

        那年高考过后的暑假留给我最深刻印象的是快要笑僵的脸、酸痛不堪的双腿及上百种商品的数字代码。那时我的工作是在我们县城最大的一家超市做理货员,工资是每月三百,每天工作六小时,包吃住。听起来好像是不错的待遇,进去之后却立刻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竟争的残酷。刚进去几天的我,理所应当地受到老员工的排挤,她们不知我是暑假打工的,觉得她们的饭碗受到了莫大的威胁。那个有着三年工龄的女孩指着拖布对我恶狠狠地说道:“你做值日!把地拖净!否则我们要你好看!”带我的师傅也对我冷眼相向,不理不睬。我心里暗想,你们读书都较少,我就忍了。于是,我努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后来由于我表现突出,经理有让我做主管的意思,他把工资提到800元一个月。这件事不知怎的被别的员工知道了,她们突然对我出奇的好,原来对我恶语相向的那个女孩拉着我的手“玲姐”一声甜似一声的叫,热情得让我不知所措。

        那年,郑是为了体验生活,体验社会,所以并不会为了主管一职而放弃我的大学梦。只是那些态度有着戏剧般转变的员工让我明白了社会生存的规则:当你比别人高一点时,他们会嫉妒,会不屑;但当你比他们高出很多时,他们便只会尊敬与羡慕了。这些道理连同我工作两个月赚的六百块钱,是我在学生时代淘到的第三桶金。

    2005年,大一。

        当那个娇蛮的女孩坚定地对她妈妈说:“我就要她”时,我就成了她的张老师。是的,家教是我找到的第四份工作。工资是每小时十元。我的学生阳静,在我之前曾有赶跑五位家教老师的历史,不是嫌那个男孩不帅,就是嫌这个女孩声音太大,要么就说人家水平没她高。她会指使她妈妈为她买牛奶,只要原味的;她会委派她爸爸为她买零食,只要“上好佳”牌的;她会让我帮她捡吃饭时掉到地上的勺子……这些,我都坚持下来了,并在教她知识的同时教她一些做人的道理,毕竟年纪差距不大,容易沟通,我总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认为试试就能行,争争就能赢。

        现在,我已带过大大小小的学生五个,小到小三小女孩,大到大专大男生。而这时,我的生活费已基本能够自己搞定。迄今为止所赚的一千多块是我在学生时代淘到的第四桶金。

        一粒沙中见世界,四桶金中见成长

  • 《感恩节那天》
  •    1994年11月17日那天,我和妹妹艾斯丽、哥哥斯科特呆在家里。那天我们只有半天课。我喜欢呆在家里,愉快地度过这一天。时间过得很快,到了下午3:30。妈妈本该在一小时前回来。我有些担心同时也很生气。她在哪儿?为什么不回家呢?电话响了,我第一个冲过去接电话。

        “喂。”我说。

       “嗨,宝贝。”妈妈回答。

       我生气地朝她大叫:“你在哪儿呢?”因为很生气,我没听出她话中的颤抖和不安。她想跟我隐瞒,“嗯,我在买东西。”她用简短而呜咽的声音回答。

         终于,我听出来了。“不,你不是在买东西,妈妈。你到底在哪儿?”

        恐惧慢慢袭上心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想知道真相,但我又不想知道。我只感觉那不会是好事,但不知道有多糟。

        “我在医院,你爸爸犯了心脏病。”她轻声说。

        我尖叫一声哭了起来。我从未这么害怕过。为何要发生在我身上?哥哥接过了电话。歇斯底里的我没看到他和妹妹的脸上流下的泪水。哥哥想表现得勇敢些,可我知道他的心在颇抖。妈妈向他讲明了细节。

        爸爸在上班的公共汽车上突发心脏病,车上的一位医生护士马上为他做人工呼吸抢救。救护车赶到时,只能用电击器抢救了。现在人已没有意识了,戴着氧气罩。我感到腹部一阵痉挛。斯科特挂断电话,我们三个吸泣着抱在一起。那个时刻,我们也许比任何时候都要亲近。

        不一会儿,姐姐杰西卡和几个朋友回来了。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每个人都抽泣起来。很快,姨妈桑茜来了,加人这个呜咽的行列。

        人聚齐之后,我们只剩接来祖母,然后赶往医院了,从前我们经常在这条路上走过,但这次却是特殊的一次。车内的沉寂让人心悸,每个人都心事重重。

        我们终于到了医院,乘电梯到六楼。电梯中的情景好像在车里的一样,紧张的神经渐渐绷得更紧。虽然妈妈已告诉我们爸爸现在是靠管子和氧气罩呼吸的,我们还是不敢想象会看到什么。在医院的病房里看到的爸爸是无知觉的,他不能跟我说话,听不见,也看不见。我的心都碎了!妈妈跟我们一同走过大厅来到爸爸的身边。一切仿佛是场梦——恶梦。

        接着,我看到了爸爸。他不像本来的样子了。我想:“这也许是个错误。”他的脸苍白而肿胀,身上插了许多管子,连着闪烁灯光的监视器,还有很多能让他维持生命的仪器。

        太可怕了,我呜咽地叫他,把吻过的手指按在他的面颊上。我吸泣着说:“我爱你。”然后就放声大哭。我被半拖半拽拉到休息室跟家人待在一起。他们劝我,但都没有用。唯一能让我感到安慰的是爸爸会好起来。

        后来,我感觉好一点后,妈妈又带我到病房。我们在那儿待了很长时间。我握着他的手跟他说话,我知道,我们是在交流。我知道他能听到我,知道我在那陪他。我只祈祷会有好消息。我得走了,我向黑夜说声晚安。

        第二天我上了学,但想的都是爸爸,做什么事都无法集中精力,我早早离开了学校。我想马上到医院陪他。

       那天夜里,又有了一些消息,却没有一条好消息,医生确信,爸爸的75%的大脑已经死亡。

        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听不到爸爸的声音了,在我的婚礼上在走向教堂的通道上,再也不会有他紧紧挽着我的手臂了。我的孩子们也不会看到他们的外祖父是多么伟大了。我感到我的生命也像随之而去了一样。

        几天后,伴着更多的眼泪,祈祷与困难的决定,氧气罩被撤下来了,同时还有所有的管子、监视器。他被安排到一个私人病房,在那里我们可以做的只是等待他停止呼吸。

       在那间房里,我只看过他一次。我无法忍受将要发生的一切,看他在那里痛苦地挣扎。

       爸爸终于心脏病突发正好一周后去世了。时间是1994年11月24日下午3点57分。那天正是感恩节。

     

  • 《为球消得人憔悴》
  •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是男人的节日。1994年的夏天我和岳父、内弟一起看球。本来岳父家有一个闹钟,但它常常是该响的时候不响,三位男人便轮流值班,每天晚上由一个人守着电视机,守到凌晨球赛开始便叫醒另外两个人。老岳父是身经百战的军人,熬几个通宵不算什么;小内弟值班还能忠于职守,尽了“叫醒他人”的职责之后却倒头人梦。那个夏季老岳父很兴奋,因为他一开始就看好巴西队。闭幕式那天,岳父说等到九八年世界杯一定去买个好闹钟。可是他终于没有等到,望着老人家的遗像,我暗自99叹:人一生能看几次世界杯?

        这个世界上能叫男人“憔悴”的大概只有两件事:爱情与足球。爱情太个人化,绝不能与人共享,也不宜与人交流,最让人心醉(或心碎)的爱情常常是最不适于言说的。足球恰恰相反。如果有谁像陪着心上人那样独自一人守着电视机看球赛,那么足球的魅力便失去大半。虽然对足球的感悟、品赏乃至形而上思考是个性化的,但足球的真正魅力却生成于群体性的交流与狂欢之中。所以,看球的最佳方式,是手执“姜球球”式的红喇叭,身穿你所支持的球队的球衣,和一班志同道合的球迷坐在看台上,用四川话喊几嗓子“雄起”或“下课”。如果你暂时还买不起到法兰西的机票,也得邀请几位最铁的哥们,扛一箱啤酒抱几个西瓜,很专业很情绪化很诙谐地神侃你眼前的足球。

        足球是一种美。足球的“创作”尚有功利性目的.比如球星的高收人,球赛的高利润;足球的“接受”则是超功利的,尤其是对中国大陆球迷而言。中国球迷之痴迷足球,从动机到过程都是纯审美的,他们既不能靠看球创收,也绝无“足球流氓”式的动物性发泄,甚至连那种整体性的意识形态化的功利也绝无仅有,因为法兰西的赛场上并无中国的球队。中国球迷为赛事幼劳,替他人担忧,熬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夏夜,弹精竭虑,两眼红肿,为了什么?为了参透足球的魔幻之术与神妙之力,为了欣赏绿茵场上的风姿、个性和神情,为了领略精彩的射门瞬间以及这“瞬间”之前的漫长的铺垫,为了弄清除球门之外的二十名男子如何自缚灵巧之手而用笨拙之脚去创造人类奇迹……这许许多多的“为了”,哪一项不蕴涵着人类的审美冲动与形而上追求?

        足球的美对于男人和女人平等地存在着,任何一位女性或男性,只要她(他)尚未丧失对美的感觉,就没有理由拒绝足球。因此我认为,那种关于“足球导致两性间不和”的说法大约是传媒杜撰(或炒作)出来的。这个夏天,我太太特地为我买了一件法国产的T恤,上面醒目地印着历届世界杯主办者和夺魁者的国名。衣服小了一点,只好等我“憔悴”之后再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