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那一串手链,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看看你,看看我们曾经的小屋。我叫樱子,而他叫泽辉,多年之前,我们曾是天生一对,缘分所在。
微风落了不知谁的眼眸,心中萌生了一丝丝淡淡的惆怅。有的爱情一帆风顺,然而更多的是兜兜转转。有的爱情惊心动魄,波澜壮阔,然而更多的是细水长流。岁月抚了时间的年轮,而我又轻踏上这片故土。
那是一幢简约还带了些少女情怀的房子,房子外有花园,里面栽了许多的花朵儿,那是当初我的爱人陪我禽兽种下的,而今还开的很妖艳,混了些许泥土的芬芳。我轻轻的叩门,里面传出熟悉的声音:“等会儿。”我的心中有一丝起伏,如果知道这会是结局,我们当初还会不会开始呢……“铛”的一声,门开了,他似乎有一点惊讶,或许是好奇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吧,而我有些手忙脚乱,在不敢与他对视,彼此默默站定,许久许久。“进来吧”,他打破了沉寂,我点头坐下,环视了一下四周,装饰都还是最初的样子:淡粉色的珠帘,黑白简约的布局,甚至是桌子上的茶具摆放,都和当初一模一样。那时候我还很粘着他,清晨阳光洒在树上,地上落下稀疏树影,好像是跳跃的音符,我依靠在他的肩膀,和他轻轻的诉说着甜言蜜语。中午的时候,他会给我烹饪上一桌美味,看着我狼吞虎咽,为我亲昵的擦去嘴角的残渣。傍晚,他会陪我出去散步,小心翼翼的护着活蹦乱跳的我,在夜晚入梦时为我盖一条被子。古人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而他,在千千万万的女孩中独独敲响了我的心房,为我盘起三千青丝。一点点一滴滴,怎么算计,最终也是意乱情迷了吧。
当初的一点一滴,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于世俗之中,然而,那仅仅是我以为。当再次看见,所有所有的片段又涌上心头,原来那些记忆从未离开我,一直都隐藏在我的心灵深处。泽辉的眼神有些试探,又有些怀疑,让我很不舒服,难道他已经忘记我了么?
“你来什么?”语言带了一丝丝的疏离,不是说“曾经相遇,总胜过萍水不相逢”么。我回答“来还手链,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把你的记忆还给你。”他笑了,“既然送了,伴随着承诺,已成情债,怎还得清呢?”我抿唇不语,当初的我的确是年轻气盛了些,相信眼见为实,最终我们只能回到起点。
“你还好么?”我问道。原来爱一个人无关风雨,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习惯,习惯了他的他陪我到黎明,习惯了他的哭与笑,习惯了想起他的模样,习惯了无数无数,心里有的只有那些温馨美好。他说“你觉得呢?如果好,我就不会至今孤身一人了。”淡淡的语言,不掺杂任何一丝杂质,却还是催人泪下。我哭着,不禁提高了腔调,“那你为什么不再解释下去?”他起身抽了一张纸巾,为我擦拭了脸庞,说:“我解释了,但是当时的你什么都听不进去了。”是啊,当时的我已经不再相信他了,他曾是我最爱的人,而我却因为一个简单的视线,误会了。我不禁和他争吵,哭的越加凶狠。他轻拍我的肩膀“不哭了,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抬起头,带着些许晶莹的泪珠,傻傻的模样,和当初一样。
我淡淡的思索,一个人可以爱另一个人多久?很久很久吧,天枯石栏,天崩地裂,都不愿放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为你开,凤冠霞帔十里红妆为你绽,这就是爱的期限。我换上一个笑容,说到“好”,既然可以在一起,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呢?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每一个女孩都有一个心愿,那就是有一个你爱又爱你的人。然而当我们踏上社会,就好像在拨洋葱,一片一片的扯开,眼泪放肆一点都停不下来,缘分敌不过命运。但是再回首,却发现其实一直拥有着彼此,从未放弃。
樱子和泽辉会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吧,因为不论多大的误会,总有握手言和,再续旧缘的可能。
不情愿听到秋的步子,是因为它总是让人产生想家的悲凉。秋风扫落叶,落叶终归根,一种终归根的臆想——梦里不知秋是客,迷茫、朦胧、遐想,散不尽的情结。
秋,是且仅是梦中的过客,留不住她的脚步,留不住她的身影,留不住的是她的魅人之处。我,是且仅是别人生命中的过客,轻视我的存在,我的香味,我的点点滴滴。
当自已被忽略为一只甲虫时,我会去回忆秋的味道,想念家的亲切,那是一种无可泯灭的苦痛,你感觉得到吗?我能感觉得到。只有试着去触摸家的存在,你才能真正读懂什么是家!流离失所时你想到的是家,极端无助的时候你想到的是家,无人安慰时你想到也只能是家,哪怕它已破败不堪,你仍记得它,因为那才是你心的归宿,永远的归宿!
你不能忘了家的存在,就像整个季节的更替不能没有秋一样。我经常忘了它,也许那也是一种玩世不恭吧!没有太多的顾忌,只是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能够承担所有的一切了,那可能是一种极可笑的幼稚的妄想罢了。还是觉得不能再奢望什么,就让秋风中最后一抹夕阳淹没这往日的死寂吧!
从小就爱上了秋,但也许到今天,我才真正尝到了秋的滋味,领悟了秋的精神,得到了秋的魂魄。若说秋是一片萧条,我的眼晴必定不会同意。但如果讲秋是繁华的季节,我的心又不能同意。秋就是那么地矛盾。她绽了黄花,醉了枫叶,白了芦絮,便是墙头的藤蔓、阶角的苔藓也被她浓浓地漫透了,放眼望去只见满目如火如荼的红,明艳鲜丽的美。秋风一来,更是满目飞花,置身其间,觉得被裹入一匹锦缎,连天地也分不清了。
但相反地,秋又是失意的,她是落而不是生,是凋零而不是营造。过去常对着那些漫地的落叶感慨:你们好不容易将自已打扮得如此醉人,为什么却跟着告别枝头,将自已深藏到了地下呢?
秋,她是繁华的萧条,也是萧条的繁华;她是得意的失意者,也是失意的得意人。
窗外的红叶开始飘舞,我却仿佛已经见到簌簌的雪花与点点的新绿。她卸下舞衣,洗尽一身的繁华,一无所有地举起空空的臂膀接受冬的历练,并盼望另一个灿烂的春天。
“繁华必当萧索,凋落只为增添,即使有一日,我已非我,他们必将到来!”
梦想,永远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有希望。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没有成绩,就是因为不够努力和没有恒心。
还记得一年前初学写作的我,连“的得地”都不会用。那时候的我,心里虽然有一个作家梦,但是面对现实却屡屡受挫。投出去的稿件,要么就是石沉大海,要么就是收到退稿通知。我很迷茫,不知该如何是好,更不知道这条写作的道路该怎样走下去。
之后,我连续好几天看见文友们在群里晒自己的稿费单。产生巨大落差感的我开始反思自己,反思自己是否真的够努力了,是否真的把写作当成了一辈子的爱好。而后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那就是懒惰,对于写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可以用来写文章的时间都放到了看电视听音乐上。认识到这些问题后,我决定从此以后好好努力,为了梦想坚持下去。
从那天开始,我再没有放过自己的空余时间,一有时间就练习写作和看书,对于不会的问题就虚心请教别人。而我性格比较马虎,经常把字或标点符号打错,所以每次投稿之前,我都要检查稿子四五遍,待十分满意之后,才“敢”投出去。
每天上班下班,有时间就学习。重复这样的生活,我非但不感觉累,反而觉得异常充实。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差不多经历几十次退稿之后,我发表了人生中的第一篇文章,突破了写作的瓶颈。稿费虽少,但梦想的力量在我心里却是无比沉重。
感谢梦想,是它让我有了力量,感谢梦想,是它让我懂得:只有坚持下去,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如今我依旧每天坚持写作,我要不停朝梦想走去,我相信只有不忘初衷,才能方得始终!
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坚持,而是因为坚持才有了希望。
——题记
梦想,是海边斑驳的灯塔,为远航的船只指引方向;梦想,是柔和的明灯,为前行的人们照亮黑暗的道路,梦想,是心中的太阳,驱散你心头冰冷的流言蜚语。
什么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我想那便是心中一直所坚持的梦想吧。正是因为心中的梦想,我们才能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高歌前行,披荆斩棘,笑谈人生。正是心中的梦想,让我们不惧流言蜚语,在理想的国度里,构筑自己的伊甸园。正是拥抱心中的理想,才会越挫越勇,每一次失败终将成为你成功之路的垫脚石,把你送入成功的殿堂。而你,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作失败乃成功之母。
“一代群臣痛蚕室,千秋史笔溯龙门”,正是因为对梦想的坚持,才有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对梦想的执着,让他在面对别人的诽谤和嘲笑,面对被世俗的抛弃中坚持了下来,才有了《史记》这部作品的横空出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坚持匡扶汉室江山的他,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六出祁山,七擒孟获,九伐中原,无奈七星灯灭,于五丈原驾鹤西去,令人唏嘘。“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他对于梦想的坚持,引的无数文人墨客涕泪满襟。
马云曾说: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是的!他天方夜谭般的梦想,被当时的人们嗤之以鼻,但他坚持了下来,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创建了阿里巴巴王国。如今,支付宝彻底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改变了如今的格局。宁波的“顺其自然”,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但他年年风雨无阻的爱心捐款,改善了贫苦地区百姓的生活,让那里的孩子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飘出阵阵悦耳的书生,不正是他对善心的坚持吗?
纵观古今,展望未来,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坚持,而是因为坚持才有了希望。
星星是因为月亮才有了皎洁的光芒,花朵是因为有了绿叶的衬托才显得更加美丽,小区因为有了他的奉献才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说起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我不禁想到了那个朴素的老人。
他是一位退休多年的大学教授,虽然白发苍苍,但总是面带微笑,和蔼可亲,他那饱经沧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他平时总爱穿一身中山装,显得神采奕奕。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为大家做着默默无闻的奉献。
小区四号楼的东面有一块空地,因常年没有人管理而荒废,但是老人的出现却让这块空地重现生机,绽放出绚丽的色彩。每天大清早,他起床晨练,7点以后,便来到他的“私人小花园”,忙碌的身影穿梭其中。给这株小树浇浇水,给那朵小花修修叶……一天又一天,他种的葫芦开花了;一天又一天,他种的小树露出了新芽;一天又一天,他种的苹果树结出了小小的绿色的果实;一天又一天,他种的花儿绽开了灿烂的笑颜,嫩黄的迎春花,粉红的樱花,雪白的梨花在春日里相映成趣,争奇斗艳,好不热闹。这一花一草一木让小区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不仅如此,他还用那双勤劳的手带给我们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区。每天下午,他都会穿梭在小区各个楼道间内打扫卫生。有一次,我遇到爷爷,只见他左手拎着一只水桶,右手拿着一把大红刷子,认真地清理着楼道里的大理石地板,我好奇地问:“爷爷,大理石地每天被人踩过无数次,刷也刷不干净,您这不是白费力气吗?”爷爷乐呵呵地看着我,“没关系啊,弄脏了我就再来打扫一遍就好了,你们学习工作忙,我退休了,没事干,就做好你们的后勤保障工作。”我仔细地端详着爷爷,虽然他的背驼了,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愈发高大了。
虽然我不知道这位爷爷的名字,但他是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
不是因为你有俊朗的面孔,我才崇拜你;也不是因为你有充满诱惑的财富我才喜欢你;而是因为你的幽默和善良,你才成为了我的榜样!
——题记
三人行必有我偶像,这是由21世纪一位不起眼的尘沙改编而来,此人姓叶,名恬冉。说起我的偶像,他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伙子,也是我的弟弟,一个普普通通的二年级小男孩。
说起他,那可是有好一阵子的话要讲了。那咱就从他那一系列"光荣榜"中挑选二三事来讲述吧!
有一次,正值过年,就免不了和我的七大姑八大姨团聚过个好年。本来是一件非常和谐,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可是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偏偏就谈到了一个非常不好的话题——成绩。只见我四姨直接把枪口转向我的弟弟,“叶澳冉,你这次考了多少?”本身我们仨就考的挺喜观的,可叶澳冉非欠揍地装出一张楚楚可怜的表情,“这次考的不好,数学才考了100分。”当时众人哄堂大笑,哇,才上小学一年级,你就可以这样神气了吗?
不正经归不正经嘛,他还有好的一面啊!
有一次去华山,说是爬山,其实就是去看人的,幸好爬上了山顶。下山准备坐索道,可是坐索道下去还要排三个小时的队,叶澳冉实在受不了,于是妈妈就给了他三块钱,说下去买水坚持一下啦,到索道门口的时候,他看见一个老爷爷坐在地上拉着二胡,身前摆着一个圆盘,上有几枚硬币,叶澳冉想都没想,立马把三块钱全给了爷爷。那一刻我对他刮目相看。事后我问他:“你不是很渴吗?”他却说:“爷爷更渴!”
这就是我那爱炫耀,却富有爱心的弟弟,他虽然没有济世救民的伟人那样伟大,可他是我的榜样,他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是最棒的。因为他有一颗——能温暖他人,温暖世界的心!
入冬了,天气越来越冷,越来越冷……
“这道题有点难,大家要认真听讲,首先我们根据已知条件假设未知数……”数学老师挺着个大肚子站在黑板前,口干舌燥地给我们讲课,同学们一个个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老师讲课……
我们的数学老师马老师已经怀孕几个月了,每天都挺着大肚子坚持来给我们上课。因为怀孕,她看上去有点发胖,一头笔直的长发随意地扎着,五官算不上精致,不过看上去极为亲切。大家特别喜欢上她的课,都喜欢抢答问题。
正是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天黑得越来越早,老师总是让我们比平常早十分钟放学,可是她自己并没有提早下班……每一天早上,整个办公室属她来得最早,晚上下班也属她走得最晚。
每次不管是谁,遇到数学上的问题,只要去问她,她一定会耐心解答。在下课的时候,总是会有一大群人围在她的旁边,听她讲解一些较难的题目……
上数学课时,老师总想着为我们多讲几道题,多让我们多弄懂几道题。我们每次的作业马老师都会仔细批改,反复推敲,让我们看懂听懂。每当老师让我们自己改作业时,都可以看到她在黑板上板书的详细的解题过程,她是多么认真啊!
因为马老师,我们的数学成绩才会提升,成绩才会进步。只是因为马老师,我也爱上了数学课!
只是因为在海选中都看了你一眼,再没忘掉你的容颜。 ---------题记 我这人特别喜欢看唱歌类的综艺节目,今年的快男当然不能错过了。 海选中,他神采飞扬;六十进二十,他活力四射;二十进十,他用尽全力;直到最后冲锋全国冠军时,他没有丝毫松懈........ 在舞台上的他光芒万丈,好像他就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在生活中的他勇于担当,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他;在学校的他吃苦耐劳,好像已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小时候他家很穷,可他从来都很听话,主动帮爸爸妈妈做家务;上小学了,他不像别的孩子一样只知道玩,而是一放学就去和爸爸干活;上大学了,因为需要很多钱,所以他常常自己悄悄的去打工,赚学费,从不麻烦家里人。然而,今年的快乐男声让他燃烧了心中的梦想,激发了他对音乐的热爱,也让我认识了这么一个不平凡的快乐男生。 他,就是欧豪;就是今年快男全国亚军;就是我的偶像。
我曾经幻想着,要是我当上了主席,我就要在中国建个大型海鸥学校(他的粉丝名叫海鸥),里面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我会把校服订做成红色,胸前是一个大大的欧豪徽章,学校铃声都是欧豪的歌........
虽然我知道这个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会好好学习,朝着这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奋斗。。。。。
记忆里的她,都是因为我的学习而着急担忧的样子。
大多数母亲都是天天愁着孩子们的学习,愁着怎样让孩子变得更优秀……没错,我的母亲也不例外。刚来补习班的路上,本该高兴地分享着趣事,却被“学习”打断了。她一开口就是学习,小时候也不觉得,长大才发现原来她这么能说。
她的话很戳人心,从来不拐弯,一向直白,直击心灵。正因为这样的“毒舌”,让我感到厌恶,以至于每次她说完我都想怼回去,再加上一个白眼,有时真的忍无可忍,“砰”的一声把门关了。
在数落我学习方面她令人讨厌,但在生活上她却像个孩子一样。别人的母亲总是将好东西留给孩子,可是她才不管我喜欢不喜欢,直接占为己有。甚至有时吃个零食都不会让着我,自己抢过去“独吞”。总算在我长大后她也慢慢变成一个母亲的样子,开始会为我着想了。
“妈妈晚上要跟同事出去玩,你一个人在家小心。”电话刚说完没多久,就见她回来了。“怎么没去?”“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眼眶瞬间湿润。“妈妈跟你讲哦,我今晚本来可以和同事去看电影的,但想到要接送你,就没去了。”说这话时还带着点小骄傲,好似很光荣。是啊,她经常为了我而推掉许多聚餐和游玩,自从有了我,她除了工作就很少出去玩过。
回头想想,其实她花在我身上的时间太多了,根本没有给自己留时间。她很忙,除了工作就是这个家庭。她只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母亲,在我眼中她有时令人烦,有时却熠熠生辉。
每当母亲兴奋地拿起她从前的照片给我炫耀年轻时的她有多美丽时,我才明白原来她也曾是个花季少女。
大家都说母亲是超人,可每当我看到让她微笑的纹路,才知道,原来超人也会变老。
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著名电影制片人、导演、剧作家、配音演员和动画师,主要成就:《白雪公主》、《木偶奇遇记》。还创作了卡通人物米老鼠与唐老鸭等。
他的童年并不幸福,可他还是有梦想,画一幅故事就给爸爸看。
他由失败走向成功,是因为他将漫画作为终身事业,并以此为乐。这个想法被父亲反对,可是他不屈服于父亲的压力,坚持走自己的路,走创意绘画,经过多次挫折,他仍然不放弃,最终,走向成功。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继续用事实证明实力,完成了《白雪公主》的制作。
关于他的成就还有很多,以后慢慢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就是崇拜华特.迪斯尼。我以后要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