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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间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8 19:32:39
  • 《那身影,令我泪目》
  • 皓月当空,繁星点缀其间,树叶沙沙作响,蝉鸣不绝于耳。在那橘子树下,丝瓜藤边,依偎着一老一少。他们都望着远方,那里是静谧的天,那里有剪不断的思愁。

    我和父亲、母亲终于回到乡下去看望爷爷了,上一次是多久以前,已然记不清了,时间太过久远,记忆被冲刷干净。

    大概是提前通过信,爷爷早早地就站在槐树边眺望,他眼睛不好,努力地用布满老茧的手扒拉开垂下的眼皮,看到来人先是狠狠激动一番,再用这滑稽的姿势走近,后才悻悻收回目光。

    爷爷房屋下有很多斑驳的石墙,它们孤独地守了好多年。我们在爷爷那儿待了一天,也听他唠叨了一天,真是个“老小孩”,说起话来眉飞色舞,那浑浊的双眼也映射出万千星辰。小时候的糗事也要拿出来细细咀嚼,我实在有些无可奈何。

    四处望望,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说不出来的感觉,令我心生烦闷,余光终是挪到那摆在最显眼地方的木箱,它破旧不堪,边边角角却一尘不染,像久经风霜的老人。

    爷爷那“老鹰眼”名不虚传,一眼就看见我瞟着那木箱,神情好似十分激动,双手也暗暗挫动起来,干裂的嘴巴轻轻蠕动,一连串动作毫不拖泥带水,像事先练过千百遍,但我并没有一点儿兴趣,站了一会儿,便迅速收回目光,那犹如千军万马之势也瞬间偃旗息鼓。

    黄昏未至时我们就走了,来时空荡荡,走时却满当当,绿色有机的蔬菜,自家养的土鸡,橙黄黄的桔子……一股脑地塞过来。

    分别时,爷爷有些不高兴,撇着嘴,挥着手催促我们快点走,余光却又忍不住总往我们这边瞟,真是个矛盾的老人呢。

    我们走了,又独留爷爷一个人在那老屋度过一年又一年的岁月。可是那石墙已经破旧不堪了。

    忽然觉得脚步变得沉重起来,眼眶有些湿润,缓缓回头,望着爷爷的背影,泪如泉涌。

    爷爷老了,鬓间染上白发,他的背佝偻着,却再也直不起来。夕阳西下,他独自坐在路边守望,夜幕降临时,他笨拙地移动木箱,爱惜地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木箱里藏着的,是我逝去,却被爷爷珍藏的回忆。

    原来过期的不是木箱里的回忆,是思念,是错过的等待。

    指导教师:刘琳倩 周玉平

  • 《百合》
  • 院子里一个角落,不知何时已被杂草所淹没,瓦砾堆砌其间,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却挺立着一株洁净的百合花,在这几乎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它依然绽放着灿烂的笑容。

    它看起来像一个喇叭,但它也不是喇叭花,也不同于牵牛花。它那姿态更为高雅,更为洁白......又像一位美丽的仙子,总是以它清秀的姿态吸引着我的眼球。

    百合的根像一个洋葱,十分的丑,但它却能在丑根上长出如此美丽的花朵,真是厉害。

    院子里的这株百合花,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的叶子。那青中带白的叶子总是一年四季开放着,从来不改变那颜色。当花儿凋谢,它更加精神地挺立着;当花儿盛开时,它也是保持这样的面貌,甘为花儿当陪衬。

    最令人高兴的花开时节,那小花骨朵精巧得如同翡翠白玉雕成的灯笼,有着无限的生趣。当它的花季到来时,它舒展着沉睡了一年的身子,露出了开心的笑脸,迎接着春天的到来,仿佛在说:春天终于到了!小鸟也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似乎回应着:是呀是呀,太好了!百合花还散发出阵阵芳香,真是惹人喜爱啊!

    百合花不仅可供人欣赏,还可供药用,不像其他花,开全就没了。

    这便是我心中的百合,它的奉献精神令人敬仰!

  • 《提灯映桃花》
  • 远处的云雾轻拂过高山,橘黄的日落点缀其间,有风停在耳边。他的身影浮动,站在原地向我伸出手的刹那,笑颜如光。

    我提着两株细小的桃树苗,跟在他后面。窄小的山路满是泥泞,本就是凌晨,天色未亮,一手抱着树苗一边举着灯,更为上山添了难。“我说啊,你这到底是去干什么啊?”他笑而不语,手中的灯却举得更高了。明明只是比我大了两三岁,都是读书的年纪,他却总是表现得比旁人更加成熟。我不屑,抱紧了树苗加快了脚步。

    “可以停了,把苗放下吧。”

    他在附近的草丛摸索着,找出一把生了锈的铁楸。我看着那木柄开裂的旧铁铲,还没开口,他却先笑了:“是我上次收起来的,虽然破旧但是可以用。”他用手电在地上众多的树干中找出一小片空旷的地方,蹲了下来。

    晚上的空气很湿冷,山顶的土也很硬。他从腰间摘下一把小镰刀,用刀口将土疏松。许久,待他觉得表层的土已经够细小时,开始用手拨开表面的硬土。我打了哈欠,用手轻轻拍打着微红的脸,却瞥见他半掩在土中通红的手。我看着那双手动作僵硬地扒出一个小坑,“怎么非得这么早来种树,下午的话土不会这么冻人的。”他也没抬头,顺手抄起边上的铁楸,开始挖出一个坑的雏形。“早上的话空气潮湿,也没有阳光,树苗的水分不容易散失,树会更容易成活的。”

    “我啊,见了别的村山上都是满树桃花,一腔欢喜,可是村子之间隔那么远,要看一次桃花不是容易的事。”

    或许是因为蹲着手使不上力,他站起来了,将铁楸头深深插到土里,脚踩在铁楸头和木柄的连接处,脚一蹬,手在末端的把手上一压,大块的泥土便被他挑了出来。“村里没有桃树也没有关系,毕竟,”他将铲子提起来,插到边上立起来,有把手搭在上面。

    “喜欢的风景是要自己用劳动创造的。”

    深空中点点星星渐渐失了光,青天高远,山雾如云,林间飞鸟一点,树林中已经生起了炊烟数行。早晨带着白色水汽的风吹过他的头发,若隐若现的日光打在他背后,只觉得他暖人的笑在发光。“那么,把树苗递过来吧。”

    他接过去了叶的桃树苗,轻轻的立在那个小坑里,一手托着树,一边用铲子将土填好。他红肿的手指里嵌了沙,脸上也满是泥土。山顶很冷,他的额头却满是汗珠,却还是笑起来。“我啊,喜欢看桃花,为了在自己村也可以看到,每攒够了一棵桃树的钱就买回来在山顶种上。”

    他提起我脚边的灯,举过肩膀,并示意我跟上他。转过一块巨大的岩石,那是一小片的桃树林,朵朵开放的桃花,汇成一小片淡粉的胭脂,又或是见他来了,羞红了脸。微黄的灯光撒在花朵上,为这景色平添一份美丽。他又转身笑起来,那笑颜融入开放的花朵中。耳畔还回响着他那句话:

    “喜欢的风景是要自己用劳动创造的。”

    指导老师:陈晓

  • 我与书为友
  •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更是我的朋友。如今,我拿小房间里书塞得满满的,小房间似乎都有些吃力,再搞不好就要累垮了。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包盐,我答应了,但去的时侯,仍不忘带本书。走着走着,我竟然忘了要干什么去了,于是便进了大伯的家门,就一直在大伯家里看起书来,要不是大伯催我回家,我还舍不得回来呢!回到家后,妈妈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却拍着脑袋叫道:“哎呀,我忘了!”看!我和书就是这么难舍难分!

    烦恼时,捧着一本书去,置身于宁静的溪流边,在手指掀动书页的瞬间,让心中的忧丝愁绪随着溪流无声逝去;欢乐时,读一首优美的抒情诗,让心胸更豁达,心底更甜蜜,如饮一杯香醇绵甜的美酒。夜深人静,月悬天宇,偶闻切切如蚕咀嚼桑叶的读书声,更胜过倾听贝多芬指缝间流泻出的《月光曲》......

    我这个人,饭可以少吃,但书不可以不看。通过读《林肯》,我明白了即使是农民,也有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的主宰着,通过读《高尔基》我知道了即使是流浪儿,也会成为一代文学家,通过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荒淫腐朽的本质。总之,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的好朋友。

    北宋第三代皇帝赵恒曾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为我带来了许多。当我因失败而迷茫时,它对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的失败就是下次的成功”。当我因成功而骄傲时,它对我说“骄傲使人落后,真正的强者更会正确的对待胜利”。

    古人读书为求“黄金屋”“颜如玉”而我,读书只是为了陶冶情操,培养高尚品德,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追求的是那陶冶和熔铸了文化的“书香”。

  • 经典是不朽的时尚
  • 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好与坏、雅与俗、美与丑,各种观点交错杂陈。创新与摹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的时尚会流传为经典。  

    一切经典,都是曾经的时尚。  

    古时候,人们习惯熟读三字经等现在看来是十分古典的作品,然而在那个时候却是一种流行,一种时尚。明朝民间流行的评书和话本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鹅湖》在当时风靡一时,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曲目……  

    在如今看来这些绝对经典的文学作品,歌曲等,都是当时社会上风靡可见一斑。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阳光下,“时尚”镀上金色的光芒,在时光中熠熠发光,在岁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记,沉淀成温润的经典,泛着淡淡的馨香。在时间的河流中,一部分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了经典,但一部分时尚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的空虚内心而被淘汰,  

    如今,大多数新鲜时尚的东西都将消逝。  

    当今社会,时尚可以说是方方面面,让人眼花缭乱,身后紧随着一群忠实的爱慕者。现在美国一位创造时尚的巨星“lady gaga”曾经说,如果叫她不时尚,还不如让她会去死,殊不知,她也是一位时尚的追随者,只不过在追随时尚的同时又有一些新的主意而已:蝴蝶发髻、齐刘海儿、白色长发、“电工”太阳镜……  

    这一个个时尚细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击着我们的感官神经,在繁忙与时尚中穿越,我们被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艳丽的“时尚”招人艳羡,也许不一定会有耐心等待沉淀成经典,因为商业的炒作过于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为经典的时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为经典的机会。时间或许可以说明一切,真正的时尚必然会成为经典。  

    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我们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品味时尚,保持清醒,岁月里便有了轻松的意趣,生命里便有了丰富的体验。

  • 《怀想》
  • 学史让人明智,其间乐趣多多。虽然就读于中国南方最好的师范大学华东师范,但是直到大二,非师范专业的我才有机会修习一门一学分的教育学选修课。这门教育史课程给超最大的收益是寻得一方精神寄托的乐土——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遐想追忆。

    那个时代的高等教育盛况确实让洪超神往,对比当下高等教育技校化的现状让人唏嘘不已。当年蔡元培反对大学成为职业介绍所、主张大学务虚,今天大学却让我看不到这种气度,实在让人沮丧。想起老师提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三大门类在近代的分道扬镳,又反观自己不幸身处一个浮躁的社会科学专业中,光是实习就分大小两次十个学分,共挤占两个暑假外加一个教学学期的时间,更是心存不满。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黄桂田的话道出了我的心声。的确,跑腿打杂的本科生实习是公司对我们无意义的剥削。学院硬性规定学分任务难免有帮凶之嫌。二十出头大好时光,不在刀刃上、多读读书听听讲座太可惜了。最终的结果是教育被面子工程般的实习计划扰乱、学生不得不沦为廉价劳动力耗费记忆力创造力的黄金时期,融入社会我们毕业后有的是机会,却被当下浮躁的社会、浮躁的大学、浮躁的用人单位拿出来做冠冕堂皇的借口。

    每每想到此处,超内心充满了愤慨与遗憾,愤慨当下中国高等教育的不足、遗憾自己没能成为一百年前的大学生。这个时候,老师向我展示的美妙图景成为我神往的对象——Grand China University、Bright China University的称谓魄力十足;沪江、大同光是称谓就足以展现大国之风。然而,就像当年没有留下北京古城、在古城边另建新城使得历史底蕴与现代发展肩挑两端一样,中国的大学也推倒新修。看着“地域+研究门类”千篇一律的大学称谓,我的感受是同在这一片土地上,前驱与后继的文化传承生生被斩断。正如沙滩北大被移植到燕园、北师占地辅仁、东华之于光华、华政之于圣约翰、华师之于大夏。即使今天大学间开始鲸吞蚕食、合纵连横,我仍觉得深深的遗憾,遗憾院系改革的过往。苏联模式的生搬硬套可见一斑。记得中正先生在台湾的时候十分反对“远东大学”的称谓,认为这是西方视角、有辱国家教育,于是改之“中国文化大学”。两者高下立见。

    西交利物浦、宁波诺丁汉、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一帮中外联合办学的尝试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让我有些担忧。当年交大清华理工科用外文原版教学、圣约翰能培养出林语堂这类文坛大师。可是,在学子国学积累本来只有浅浅一层的今天,忘本的可能、汉语能力的尴尬已经发生。在这门课的学习之后,我再来审视今天,感觉到传统绵延、影响明天甚至当下的困境。

  • 《此雾独清》
  •    风正吹,雨正落,雾正若隐若现地穿梭其间。雾似冰如云,远远望去像是仙境一般,又像一幅冰清玉洁的山水画,点薄了我的心,无限扩展。细雨闭,让雾变得更加清丽与安静。

       在晚上,雾浮在窗户上,更显得像空中楼阁,溶溶的雾流满了一窗棂。突然,顶上的雾化成了一滴水,滴洛洛地流下来了。呀!这下更美丽了,我身境其中,像传说中的水晶宫,真是锦上添花啊!我望着清丽的雾,心底掠过一阵花香。

       有雾,有城市,有夜晚,还有什么比这更美丽?

       像是在梦境一般,孤寂的灵魂,驻守着自己的仰,如同剥橘子泛出的青酸味一样的信仰,还在梦境中徘徊,等着雾来唤醒。雾唤醒的不仅是灵魂,它唤醒了思绪,使遏制的思绪变得如溪流般。它唤醒了文字,使如死水的文字变得鲜活。

       雾浓,路长,路茫茫。在路上雾若隐若现,仿佛在诉说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倍感花开如梦,风过无痕,一切世俗成了过眼云烟,只因雾的清丽,雾飘到深远旷逸的路上,似乎散发出缕缕花香。冷雨敲窗,清寒陡峭,仍有雾在心存,愿我长存钟情心。

       此雾独清,此情独钟。

  • 《关于景物的作文50字》
  •     青山蜿蜒连绵,白云缭绕其间,山脚下有一个普通的农家篱笆小院,低矮的茅檐,几乎挨着地面,屋边老树开着新花。清澈的溪水,茂盛的野草,碧绿的豆田,飘香的莲蓬,盛开的荷花,这是一幅清新秀丽的乡村自然风光。

  • 《“假小子”》
  •     课间,学校操场的一角围着好多同学,其间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身着一套牛仔服,脚蹬一双运动鞋,正在翻着跟斗,一个接一个,干净利落,赢得同学们热烈的掌声。这就是我要说的丁莎,一个女孩。不过,她的个性确有着男孩的玩劲和勇敢,因而我们也叫她假小子丁莎。

        虽说丁莎常玩得一身是汗,有时把作业也忘了,少不了挨爸妈和老师的批评,可同学们都佩服她。

        有一次,我们几个女同学和丁莎在操场的爬竿下玩,几个六年级的男同学,一走过来就把我们赶走了。

        我们自知爬竿方面没能耐,心里虽有气,还是走远了些。只有丁莎既不作声,也不走开,两眼紧盯着爬竿的同学,突然开口说:“你们有什么好神气的?过一个星期,咱们比一比!”我真不知丁莎说的是大话还是气话。

        谁知一星期后,比赛真地进行了。

        周围站着不少观看的同学,与丁莎比赛的是爬竿能手黄明。我真为丁莎的自不量力控了一把汗。比赛开始了,丁莎两手一搓,向上一纵,抓住爬竿,迅速向上爬,可毕竟人小力量不足,不一会儿,就被黄明拉开了距离。

        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声:“黄明,你还可以打个盹呢!”大家一阵哄笑。丁莎却像聋子似的,只顾绷着脸,咬着牙,一搭一搭坚定地向上爬着。再说黄明得意地向下一望,谁知一不留神,滑了一截,待他再赶上去,丁莎己经到顶了,随着“吱溜”一声,丁莎在地面上站定了。大家都为丁莎叫绝。丁莎这回可替我们好好地出了一口气。

        我连忙上前“采访”丁莎:“你真够大胆的,幸亏黄明滑了一截,要不你输了怎么下台?”她擦了一下脸上的汗珠,自信地说:“输了,下次一定要赶上!还记得童弟周爷爷的话吗?‘我并不比别人笨,人家能办到的,我也一定能办到!”’我心悦诚服地点点头。事后,大家才知道,她每天傍晚一个人留下来练习爬竿。看,她的手掌起了茧,手腕贴着止痛膏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