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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教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7 22:38:07
  • 《看球赛》
  • 今天下午,爸爸早早就回到家看球赛。咦?爸爸不是早就不教足球了吗?原来今天是东京奥运会女子足球赛,中国女足对巴西女足的比赛。听爸爸说是中国女足在奥运会里的第一场比赛。爸爸还说,中国队里有三位湛江姑娘,而且这三位姐姐还是爸爸教过的呢。

    听到这些,我赶紧坐到爸爸的身旁,聚精会神地看起了直播。电视里,双方队员排着队进场,并奏响国歌。这个时候,我和爸爸也站了起来,和电视里的中国队姐姐们一起大声地唱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开始比赛了,我瞪大了圆圆的小眼睛问:“爸爸,爸爸,哪几个是我们湛江的姐姐呀?”爸爸笑着告诉我:“球场上的17号罗桂平,还有坐在替补席上的3号林宇萍和21号陈巧珠就是我们的湛江姑娘。”

    比赛在紧张地进行着,我也一眨不眨地盯着中国队的姐姐们。每次她们一拿球,我就激动得直为她们加油,恨不得自己上场把球踢进巴西队的大门。爸爸笑着拍拍我,并时不时地回答我的种种问题。踢后卫的桂平姐姐可勇敢了,她一次次地把对方的球抢了下来,还经常倒地把球踢走,爸爸说这叫铲球防守,真的好帅!

    九十分钟的比赛终于结束了,中国女足姐姐们以0:5输给了巴西队,我难过极了!爸爸拍了拍我,说道:“桂平姐姐和中国队已经很努力了,但是胜负乃兵家常事,巴西队的整体实力和个人技术都比我们强。希望中国队好好总结,打好以后的比赛,取得好成绩。”

    看着电视里拼尽全力的中国女足姐姐们,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向中国女足姐姐们学习,学习她们不怕艰辛、奋勇拼搏、为国争光的精神!

  •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出自哪首诗?作者是谁?》
  •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的意思及全诗赏析

    王昌龄

    出塞二首(其一)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注释

    1.出塞:是唐代诗人写边塞生活的诗经常用的题目。塞(sài):边关 ,边塞

    2.秦时明月汉时关:运用互文修辞,意思是,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关。

    3.但使:只要。

    4.龙城飞将:“龙城”:地名,是古代匈奴圣地。汉朝大将军卫青曾奇袭击龙城,最后与匈奴作战七战七胜。而“飞将”则指威名赫赫的“汉之飞将军”李广。“龙城飞将”并不指一人,实指李卫,更是借代众多汉朝抗匈名将。

    5.胡马:指胡人的战马。胡,古人对西北少数民族的称呼。

    6.阴山:山名,指阴山山脉,在今内蒙古境内,汉时匈奴时常从这里开始南下骚扰侵占中原地区,也是卫青坟冢的模样。

    7. 不教:不叫,不让。教,让。

    8. 度:越过。

    译文

    在漫长的边防线上,战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可是去边防线打仗的战士还没有回来。 要是飞将军李广和大将军卫青今天还依然健在,绝不会让敌人的军队翻过阴山。

    韵译

    依旧是秦时的明月汉时的边关,

    征战长久延续万里征夫不回还。

    倘若龙城的飞将李广而今健在,

    绝不许匈奴南下牧马度过阴山。

    赏析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两句诗意思是说:只要有卫青李广这样英勇善战、忠心为国的统帅来镇守边庭,外敌就不敢轻举妄动。这两句,融抒情议论为一体,直接抒发戍边战士巩固边防的愿望和保卫国家的壮志,洋溢着国激情和民族自豪感 。同时,这两句又语带讽刺,表现了诗人对朝廷用人不当和将帅腐败无能的不满。有弦外之音,使人寻味无穷。

    本诗被人们称为:“唐朝七绝之首”。

    这首诗里,有一句最美最耐人寻味的诗句,即开头第一句:“秦时明月汉时关”。这句诗有什么妙处呢?得从诗题说起。此诗题名《出塞》,一望而知是一首乐府诗。乐府诗是要谱成乐章、广泛传唱的,为入谱传唱的需要,诗中就往往有一些常见习用的词语。王昌龄这首诗也不例外。你看这开头一句中的“明月”和“关”两个词,正是有关边塞的乐府诗里很常见的词语。《乐府诗集·横吹曲辞》里不是就有《关山月》吗?《乐府解题》说:“关山月,伤离别也。”无论征人思家,思妇怀远,往往都离不了这“关”和“月”两个字。“关山三五月,客子忆秦川”(徐陵《关山月》),“关山夜月明,秋色照孤城”(王褒《关山月》),“关山万里不可越,谁能坐对芳菲月”(卢思道《从军行》),“陇头明月迥临关,陇上行人夜吹笛”(王维《陇头吟》),例子举不胜举。看清这一点之后,你就明白这句诗的新鲜奇妙之处,就是在“明月”和“关”两个词之前增加了“秦”、“汉”两个时间性的限定词。这样从千年以前、万里之外下笔,自然形成一种雄浑苍茫的独特的意境,借用前代评诗惯用的词语来说,就是“发兴高远”,使读者把眼前明月下的边关同秦代筑关备胡,汉代在关内外与胡人发生一系列战争的悠久历史自然联系起来。这样一来。“万里长征人未还”,就不只是当代的人们,而是自秦汉以来世世代代的人们共同的悲剧;希望边境有“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龙城飞将”,也不只是汉代的人们,而是世世代代人们共同的愿望。平凡的悲剧,平凡的希望,都随着首句“秦”、“汉”这两个时间限定词的出现而显示出很不平凡的意义。这句诗声调高昂,气势雄浑,也足以统摄全篇。

    诗歌之美,诗歌语言之美,往往就表现在似乎很平凡的字上,或者说,就表现在把似乎很平凡的字用在最确切最关键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又最能体现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 《唠叨的爸爸》
  •     俗话说得好:子不教,父之过。我有一个唠叨的老爸,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

         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老爸早早地起来了,来到我的床边,便拉开了一天唠叨的序幕:“还睡,太阳晒屁股了!”我翻个身,继续呼呼大睡。爸爸见此不行,便直接把我的被子一掀,顿时,凉气好似淘气鬼从外边迅速涌进来,我只好起床,唉!

        起床后,因为爸爸不会做饭,所以妈妈下厨。但爸爸丝毫不放弃对我唠叨的机会,对着我不停地教育道:“语文课上要听讲;数学别老考80分以下;英语不会就问老师;下课要把水喝完……”顿时,我感觉一阵头皮发麻。终于,妈妈把饭做好了,我挤着笑脸说:“爸,我饿了!”他总算放过了我。吃完饭后,爸爸又来了:“吃完只用一张纸擦嘴,一双鞋子不要一直穿!”“红领巾为什么又不见了……”爸爸的话好似一把把锋利的刀,深深插入了我的心。

        到了学校,我那痛苦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虽然学校不让大人进校,但爸爸还是想到办法来说我,他竟然把唠叨的话告诉我同班同学,让同学们来转告我,唉!

        放学了,学校窗户上出现了爸爸的脸,本以为一放学才到爸爸的唠叨黄金时间,但万万没想到爸爸竟然打开窗户,在全班人面前对我吼道:“记得抄作业,水喝完没……”此时我真想找条缝钻进去!

        爸爸就这样每天唠叨着,唠叨着……忽然有一天,我觉得爸爸唠叨他也累我也累,何不不让爸爸唠叨?于是,很多事情我自觉做好。

        长大一点以后我才明白,父亲一般都不管孩子,让妈妈管,但我却是父亲管,他太唠叨,但唠叨都是对我好,这种爱有多少人能感受到呢?

  • 《不教英语,让孩子多玩几年》
  •     现在回想起来幼儿时期的小华,一副憨态可掬的笑容总是扑面而来。时间的纵向变迁与记忆中的零零星星的片断似乎难以重合,而我偏偏没有小华的“培养日记”。那么,生命中珍藏着的那些片断历久弥新,成了磨损不去的印痕。一个孩子,一个日渐长大似曾相识又逐渐远走的孩子,构成他整幅图像的或许相似的像一部影片,影片又是由那么多片断方格组成,在放映中,僵死的图片多了一丝鲜活并欺骗了我的视觉。关于这一点的解释与描绘并不能让我们这种年龄的父母满意,因为我们毕竟不是那墙上的闹钟,满脸冷峻大脑空空地注视着孩子的成长,上帝知道我们倾注了多少感情,牺牲了多少时间,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到如今的视线模糊两鬓微白,我们用自己的精血完成了两代人之间的历史使命。

        让孩子多玩几年吧!这是我和小华的父亲最早达成的共识。当时考虑的原因是孩子太小,天赋与兴趣点在哪里我们不知道。一个人一生中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其实又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可能性与必然性在时间的历程中如此惊人心魄地辩证统一。所谓的“天才”大都令他人艳羡,而自己快活的并不多。如果我教小华学钢琴,那么他可能很快便弹得很好;如果我教小华学唱歌,那么他也可能频频登台露面,唱得很好。但是这条路并不是他自己选择的,他会喜欢吗?即使今天喜欢,明天喜欢,但谁敢保证后天他也喜欢呢?当然,虽然我既不会弹钢琴,更不会唱歌,但我不相信儿子没有天赋,我也不相信儿子肯定有天赋。天赋在目光短浅的人看来是存在于一种技能当中,就像学钢琴和唱歌;但事实上天赋也可能存在于一些无形的社会文化之中。比如说政治。大家知道,政治天斌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为时过早了。

        我时常伤心于自己的童年,我知道自己没有必要在此抖落那些晦暗的岁月。如今的孩子有着优越得多的条件,沧桑的历史感对于他们来说几乎不可能。我只是一方面试图向小华输人一些几千年沉淀下来的优良传统,如勤俭、尊敬长辈、孔融让梨之类;另一方面相信不同的历史时期给予人不同的历史使命,路让小华在黄金一般的人生开端去选择,这样的做法其实最为“人道”。另外补充一点。我想让儿子把我失去的那段时光“玩”回来。

        当时,我的自修课程已经接近尾声,只剩下英语这门“老大难”。于是,我整天呆在家里听英语、读英语。小华还是专心于他的“男孩玩具”,对我的奇怪发音只是略表惊奇。偶尔的时候,他会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像看一件有意思的但陌生的东西;但更多的时候,他喜欢和鸡鸭鹅狗“打架”,或者琢磨电工刀的开启。教不教小华学英语呢?我试着向他输人几个单词,很快他就记住了,但他并没有表示出进一步的兴趣,于是我决定放弃了。

        放弃的原因正如上面所说,我不愿意强行向孩子输人什么东西,全凭他自己的兴趣爱好。记不清是哪个父亲在教育儿子读书时,只是把推荐给儿子的书摆在自己书桌上的显要位置,如果几天后这本书没被翻过,他会换上另外一本书。鉴于儿子对英语的反应,我决定给他买了一套积木玩具,儿子果然很高兴。

        说起来我的教育法则有些像老子的“无为而治”,其实我只是充分尊重儿子的选择权利,大师决不是培养出来的,任何把“大师”作为培养目标的行为都表现出他们的愚蠢和对人性的麻木不仁。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小华在他喜爱的小刀小枪方面保持了一如既往的热情,许多关于物品常识规律的东西深深影响了他。后来他对我说:英语是一门很好的工具。这是他到了大学才知道的。我说:没有关系,你知道的并不晚。

        对于工具性的东西,我一向按照工具的标准对待。后来小华熟练地掌握了这门工具,托福考了640分,差不多就行了。

        那段日子里,小华玩得好、睡得香。只是有时候会玩得过了头。我们家三口人都是左撤子,所以在吃饭时拿筷子的方向上具有团结性。有几天,我突然发现儿子用右手拿勺子了。我知道儿子喜欢“玩花样”,于是对他说: “换用左手吧,汤洒得满桌子都是。”

        “左手疼。”儿子回答。

        我赶紧去看出了什么问题,可他就是不让我碰。可能他知道自己受了伤的时候我最容易愤怒,即使在鲜血淋漓中,我仍然毫不姑息,所以他坚持不让我看。

        我最后把小华抱到了医院医生诊断说左肩关节脱臼,并怀疑小华是否小儿痴呆,眼神中还对我是否是他的生母表示了疑问。天哪!一个3岁的孩子在脱臼几天的情况下居然不哭,如果是我恐怕也要眼泪汪汪了。我一方面不断自责并加强了对小华四肢灵活程度的关注,另一方面惊诧于小华这孩子的忍耐力和对“玩”的疯狂热情。

        后来的几次脱臼都得到了及时救助。儿子怕我打他,所以不敢告诉我是淘气过了头,有时候我告诉他不打他了,他才会委屈地哭哭,但很快就又没事似的“当兵”去了。

        后来我知道的一次是他上高中住校的时候了。那次我去看他,发现小手指上缠着一卷纱布,脏得不得了。我知道他肯定又受了伤,就带他去医院换药。哪知道纱布里血肉模糊根本没有药,连小指甲都不见了。我慌了神,赶紧去照“X”光,才知道骨折了。

        他就是这么一个疯心的孩子。我经常引咎于自己不合格作一名母亲,儿子的饮食起居不说,连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但儿子却越来越表现得像一名男子汉,我喜欢他这一点,作为母亲,我对儿子“放牧”的结果自豪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