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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弃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7 17:17:05
  • 《穷人和笔》
  • 从前,有一支普通的笔被他的主人遗弃在了草丛里。这是一支很旧很旧的笔,但不知为什么,当他被扔进了草丛里之后,却变成了一只和马良的神笔一样的——有魔力的笔!

    这时,一个穷人正要去山上打柴,路过草丛边,看见了神笔。他把神笔拿起来,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才问笔:“你是不是一支神笔?我看你的样子很像马良的神笔。”

    神笔生怕自己再被遗弃急忙说:“对对对,我就是一支神笔!你愿意当我的主人吗?我被人遗弃在了这里,我希望……”

    还没等神笔说完,穷人就爽快地答应了。毕竟,谁会拒绝一支能实现梦想的神笔呢?于是,他把神笔往空中一挥,画出了一捆柴来,紧接着他又画出了一辆车,画出了金币和银币。然后,他把钱和柴装进了车里推回了家。

    过了几天,已经变富了的“穷人”却因为挥霍无度,家里再次没有了钱,没有了粮食。他就再一次拿起神笔一挥,家里就顿时又有了几十千克的金币和粮食。

    神笔生气极了,他吼道:“哪怕再次被遗弃,我也不需要你这样贪婪的主人!”说完,他气呼呼地跑走了。

    那个穷人没有了神笔,又过上了穷日子……

    【简评】

    读史明智,读童话写童话。小作者创设了一件拟人的神奇道具——会说会跑的神笔,而且它的魔力还来得有缘由。你打破常规,并没有设计一个和马良一样正直善良的角色,而是设计了一个好吃懒做、贪婪无度的穷人角色,“得笔——用笔——失笔”的情节跌宕起伏,结局“一切归零”让读者大呼过瘾。(施民贵)

  • 《被遗弃在角落里的书》
  • “哎呀,小主人不知道会选什么故事去比赛呢。”

    “别说啦,肯定要选我。”“不一定要选你呀!”

    那些“时尚靓丽”的故事书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不下。

    “别说话啦,小主人要来啦!” 这时,特别听话的小人书吼了下,打断了故事书们的谈话。小主人走过来,嘴里嘟嚷着:“老师要我们选一则童话故事去参加比赛,可是童话故事这么多,我要选哪本呢?”

    墙角里有一本被人遗弃多年的童话书,它听到小主人的自言自语,想着主人带着自己去参赛的各种情形。突然,他轻轻地打了自己的脸,边捶脑袋边摇摇头说:“哎,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小主人肯定不会选我的,我这么破,这么不惹人喜欢。”

    一只小蚂蚁从墙缝里钻出来,听出来那被遗弃的童话书的自卑,就请求这本童话书让他进去故事里参观参观。“哎,小蚂蚁你还是别进去了吧,我的故事不精彩。”“我就要进去,你不能阻挡我!”小蚂蚁坚定地说道。故事书只好让小蚂蚁进去自己的世界里。“哇!这里面的故事也太奇妙了吧!”“这人好有趣呀,还有这个……”

    不知几个小时过去了,小蚂蚁才慢悠悠地爬了出来。“你应该要自信一点,你的故事会让人开怀大笑的。只是……”小蚂蚁皱着眉头,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只是封面有点破,所以你的主人才会忘记你的存在。只要封面再修补一下就可以了。”

    小蚂蚁说完,就回墙缝里面,继续忙自己的工作了。童话书思考了一下,然后又向其他的童话书求助:“能不能麻烦你们,叫小主人帮我把我的封面再重新设计一下呢?“切,我才不要呢。”“对呀,你这么破,主人肯定不会喜欢你的,还是算了吧……”一句句令人心寒的话,从童话书的左耳进,又从它的右耳出。“如果你们不帮我的话,我就自己去说!”童话书它,再也不想理那些骄傲自大的。出乎意料的是,小主人不仅帮他设计最好看的封面,还带着他去参加讲故事比赛了。

    最终,获得第一名的竟然是它的小主人了。童话书,欣喜若狂----自己这么破,却给小主人带来意外的收获!它的自信心瞬间爆棚,从此它不再待在被遗忘的角落里了……

  • 《流浪狗的心声》
  • 我是一只没人的流浪狗,我是一只拉不拉多犬,我被主人遗弃在深山里,之后我就一个人独立的生活。

    每天晚上寒风微微的吹过来,无情的打在我身上,我心里想着,以前主人在半夜还会帮我煮热牛奶喝,现在我却一个人独自的对抗寒风,接着风越吹越大,还吹起了一场大雨,我却想着要是主人在我的身边那该有多好!我一边哭泣一边想着。

    我一直找东西吃,可是只找到一大堆的垃圾,我突然想起主人遗弃我的那一天,当天我一早起来主人就一直哭着,我过去安慰主人,但是我却不知道主人为什么在哭!主人却对着我说:“不管你到哪里,我会永远守护着你!”,接着主人就带着我到深山里去,遗弃了我,还流下了一滴眼泪,就跑走了,我却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我一直走一直走来到了一个很热闹的家,我从窗户往里面看,是有一个小朋友在跟他的小狗玩,那个人在跟那只小狗玩捡东西的游戏,以前主人还小的时候还常常 跟我玩到受伤,我一不小心就流下了眼泪。

    到了晚上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我躲在一棵大下避雨,天色越变越暗,天气也越变越冷,我躲进一个小树丛里面,来取暖,可是却没有用,我流下眼泪,一个人孤伶伶的睡在小树丛里,等着奇迹到来。

  • 《忆·恨》
  • 写在最前:命运没有留我/是我/遗弃在自己的角落/我左边翻腾空想的生活/右边跌落五年一瞬短暂的因果。

    在黎明的深处潜伏多年,蔚蔚苍穹的尽头弥散着尾巴的阴影,想要抓住,兀然转身后却发现,单薄的青春在时光的缝隙中打马而过,沧海桑田轮回变迁,芳菲落尽繁华已逝。

    把最后一支死亡的序曲写上,蔷薇轻轻爬上了十九世纪的古墙。我伫立荒冢风化成了古碑,碑上的刻纹拓下了谁的脸庞,谁是谁转世的泪水,跨越千年的刻度,化雨而下,浸润了前世的情殇,穿透三生石,丢失温度的手,握不住你来世的模样。

    海水虔诚地奔流,推动沉睡已久的岁月,残霞在一纸锦书里长叹,横笛延伸古老的神秘,夜色晕染半壁江山,承载千堆的江岸,谁在舞着一曲永世梁祝。千年的悲歌穿过我的发丝,亘古不变的深恋,却令苍天红眼。素手纤毫,把风剪成一弦孤音,苍老的古琴在我的指下溶成一季的哀凄,待悲伤摇曳成合欢上飘落的粉红,我已泪流成河。

    命运上扬的嘴角开始出现晦涩的弧度,黄昏被风凌乱的呼吸碾碎,心单方面的撞击,交织不出绝唱,命运的轮转是不是没有终点。烟纷扬,褪色了谁的流年,剪半城风,也盈不了一袖的馥郁。把一瓣樱花叹成悲哀,只是须臾,梦里卷曲张扬的花瓣,在梧桐叶里静静燃烧,敲响的钟声,追问左岸一段古老的河床:有没有一种恋可以绕过忧伤?

    谁的长笛吹开一曲永世的牵挂,我拨弄琴弦,战栗千年的想念。被割碎的梦境,斑驳成山间的浏览,千里之外的长亭,送不走一世缠绵,酒醉了深秋,渲染离别,守着残缺的爱,填写最后的独白。

    一壶杜康,绝迹天涯,断的残雪让我惜缘,把热泪往明眸里尘封,携沉默远走,相思瘦成了冷月,城阙渺渺,解不开的情丝,我离你何止一步之遥?一河清风,半伞温暖,你的红酥手摊开卷轴,在千年的内容里,刻画那滴永不磨灭的胭脂泪;我的油纸伞撑开空巷,在万世的阡陌中,缝补那双踏破红尘的绣花鞋。偕一朵玉兰在襟上飘香,意欲覆盖前世粘稠的惆怅,月色岑寂了杯中的容颜,折落一帧盟誓,所有的吟唱已凝成叹息,悲纸成诗!

    风优雅地嘲笑我枯槁的衣袖,琼楼歪依稀长出的蔓藤,把满心的忧思浓缩成土里的一粒红豆,捻进几点暧昧,开成南国不老的传说。乱世的枕边,你揭落我的面纱,覆过滴血的红梅,我还在遥想幸福的形状,弹指红颜老,梦已悲戚成沙,终要断翅的蝴蝶,望穿天涯,还未演绎化蝶的绝美,已然琼楼崩溃,蝶沉沧海。

  • 《我一直站在守护的位置》
  •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被遗弃在枯萎腐烂的河床边,抬头的时候,头顶是苍蓝色的天空,剔透的深蓝里有着白色柔软的流云喷薄欲出,四月特有的季风惊醒了高大枝桠间沉睡的繁。不过这一切都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稻人。

    艾略特在《荒原》第一节说,四月是最残忍的一个月,荒地上长着丁香,把回忆和欲望参合在一起,又让春雨催促那些迟钝的根芽。

    又是一年的四月,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惶恐中度过多少个苍茫黑夜,那些等待着渡河的孩子,行色匆匆,眼神仓惶,他们在青春的罅隙里张扬而过,直至又迎来了一群年轻的渡船的孩子。他们的模样像一帧帧闪过的影片,早已模糊不清。可我分明还是忘不掉你的模样。

    我想,一定是你给了我这颗跳动的心脏。直至现在我还记得,那时的你逆着光对我说,你不可以这么孤单。顿时我就被你说酥了心,生平第一次肋骨之下有了跳动,并且生生不息。

    你不过只是同样等待渡河的孩子中平凡的一个。你说,河对面是个明亮而又繁复的世界,你就算用尽毕生力气也要去看一眼。我有点惆怅。心里有小波涛翻涌。终于当我站在山上望向远远的灯火时,不觉眼里已满是泪水,我并不知自己为何能流出人类的眼泪,我只是后来才知道,你在离开前为我留下了一滴泪水,那是卑微到尘埃里的

    于是终于等到渡船的那一天,你跟着那群孩子在热闹的人群里踽踽独行,恍惚间,我看到你倔强骄傲的脸,耳边回响着你对我说的话“你要等我回来,等我回来带你去另外一个快乐的世界”。

    我傻乎乎当了真。

    我眺望,我焦虑,向着你来时的方向,直到我变成了稻草人,不会说话也不会歌唱,我身上只有干枯的稻草,一万只或者万只以后组成心底的脉络,以及渐渐消散的莽撞的爱。

    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等到开口说话,亲口告诉你,没有你的陪伴,我真的好孤独。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身边只有一群麻雀陪着我,它们一边吃掉我,一边替我守候远方,他们告诉我,你的名字叫夕阳,可是没有人告诉过我,为什么我和你初次邂逅的这篇河床,变得如此荒凉。

    多年后的四月,仍有一群年轻的孩子在河岸边等待着渡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满是漠然。

    恍惚间,我又看见了彼岸的你在对我微笑,明明灭灭,忽隐忽现。在四月明媚的背景下,只有你的黑白轮廓逐渐隐去,留下的笑容愈发鲜明。

    他们都说,人做的梦大多是没有颜色的。

    原来这一切都是场荒诞的梦,没有存在过。

    我始终都是个被遗弃在枯萎腐烂河床边的稻草人而已。

    不会说话不会歌唱,幻想一颗完整的心和一份美满的爱情。

    那么就让我抱着这个奢望在捻指粘花的四月沉沉睡去,我会一直替你守候远方。

    阳光透过云层的刹那,一切都将归于寂静,渐成荒芜。

  • 《花开满途》
  • 我想,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

    ——题记

    1997年5月1日,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母亲说,我生出来的时候,把所有人都吓到了,因为我是这个医院有史以来出生过最轻的宝宝,只有三斤。母亲还说,我又黑又瘦,看起来甚至些可怕,医生甚至能透过薄薄的肚皮,看到我肠道的模样。那时候母亲就觉得,我活下来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儿,更别说以后了,可是她还是把她所有的都放在了我身上。

    后来当我渐渐长大,身体却并没有好到哪去,一岁的时候,孱弱的我得了肠套叠。母亲每每回忆起,总是一副心疼的样子,她说,幸好当时遇到了一个好医生,知道你的症状后马上就气灌肠治好了,这要是敢耽误两个小时,你的小命就没了。我却不以为然。后来,我又得了两次肠套叠,那时候母亲是整日为我担惊受怕的,咳嗽感冒发烧都是家常便饭,她怕的是我又肠套叠被耽误,一命呜呼。后来她就开始钻研我的饮食,母亲说,我几乎是天天都要拉肚子的,于是她炒菜只喂我菜心,米汤只让我喝米乳,于是我就再这样的呵护下,一天天成长起来。

    四岁那年,我和母亲父亲回到了乡下的奶奶家。我因为水土不服,患上了一种皮肤病,白癜风。我那时很小,不知道这是什么,我记忆力总有这样一幅挥之不去的画面:昏暗的白织灯下,母亲和父亲对着我腰上那一块小小的白斑发愁。我知道它是一种病,可是它既不痛又不痒,我把它和感冒咳嗽归为一类。那时候觉得,有什么值得发愁的呢,说不定哪天就没有了呢。后来,我经常看见父亲埋头在医书里,我四岁的时候就听到了许多新名词,什么白汗斑,紫癜风之类的,父亲对着我的腰研究来研究去。他还从油菜地捉一种飞虫,把它们用开水烫死,晾干,磨成粉,好像都是为了我的病。可是折腾来折腾去,他终于还是决定带我去城里的医院好好看看。

    我被确诊的那年是七岁。爸爸在城市和妈妈一起打工,我在县里私立的寄宿学校上学。他们把药给我,嘴里吃的,身上涂的,这些年已经开始越来越多了。每次吃完那个白蚀丸,我总会肚子痛,那是副作用。可是我知道,这一瓶七十块钱的药丸是父亲母亲辛苦一天才能够挣下来的,一次吃五颗的时候我还要心疼好久。吃完还要忍着肚子疼。母亲那年抽空来看我,那时候是深秋了,我被安置在宿舍的角落,别人都铺上了褥子带上了薄被子,只有我一张凉席和一个被单瑟瑟发抖在角落,母亲看到我时,忽然就哭了,毅然的拉起我来到了我现在生活的城市。被安置在了一所并不怎么好的小学里,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母亲本就不多的积蓄早就被我的病花的不剩一二,于是那时,我被迫停止了治疗。母亲很难过,父亲很无奈,可是我却很开心。我再也不用肚子疼了。

    我遇到了一个老师,她是我的语文老师,姓宋。她对我格外的好,或许是因为我的成绩总是前几名,也或许是我长的太瘦弱,她总是对我嘘寒问暖,像我的第二个母亲一样。在我的小学生活中,她让我渐渐学会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我想,我内心里许多美好的东西,都是来自与她。有一年祖国在我心中的朗诵比赛,她要我去参加,她为我拟好稿子,教我朗读,一遍又一遍一句一字的,纠正我的发音,我永远忘不了她干裂的嘴唇,微哑的嗓音,还有她哪闪烁着光芒的眼睛。后来我得了全市一等奖,她很开心,那微笑的唇角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真诚。有年冬天,我的手冻裂了,肉炸开着,已经发脓的伤口在流不出半点血,白色的物质填充在伤口,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那天她看见了,满眼的心疼,拉着我到办公室,小心翼翼的帮我处理伤口,用医用胶带一圈一圈的缠好,并一次又一次的叮嘱,我冰冷的手被她紧紧的握在手心里渐渐暖和。她在我眼中善良,美丽,那样善解人意而又与众不同,随着毕业照的咔嚓一声,我被带走了。我要上初中了。

    十三岁的我渐渐懂得我的病,并不是一件好事,我越来越自卑了。我明白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小心翼翼的生活着,掩饰着,隐藏着。除了一个人,我的好朋友。她扎着一个马尾,戴着一个眼镜,宽宽的额头,白白净净的好看极了。我总是羡慕她,那样漂亮,眼睛也大,而且皮肤是那样的完整白皙。她和我无话不说无话不谈。她妈妈给她一跟香蕉,她总要分我一半;她看上一对钥匙链,另一半一定是留给我的;她看完的漫画书,必须是我看完她才舍得借给别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下学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我们手拉手走过了一个春夏秋冬,和她在一起我觉得是那样自在那样轻松,她像一束阳光一样,能够驱散我心头的所有阴霾。

    初一下册,我却忽然被查出得了鳃裂囊肿,要做手术。我看到B超里的小肿瘤,已经是鸽子蛋那么大了。外婆知道后撑着一把老骨头来到医院,本就浑浊的眼睛里一滴一滴的往外掉着泪水,长满皱纹枯瘦的手紧紧地抓着我,外婆说,为什么我的罪不让她遭了去呢?我笑了,心里满满都是心酸,安慰她说,只是一个小手术。可是我真的很害怕,医生说他们总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手术,而且长在脖子上,如果伤到动脉我就会很危险。签手术协议书的时候我才忽然意识到,我离死亡那么近。小姨舅妈爷爷奶奶都打电话给我,爷爷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奶奶也哭了,我在电话这头故作轻松的安慰着他们,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爸爸说,你样子赖,还老作怪。我假装生气的不理他,我可是知道他每次说回去睡觉,都是在医院的长椅上凑合一宿。然后在我早上醒来的时候提着温热的早餐问我睡的怎样。手术那天我睁眼的时候,看到父亲沧桑的脸,我假装没事的起来,可是我张开嘴忽然我发现我打不出哈欠,我甚至说话都开始不清晰。我在那一瞬间是那么恐惧,父亲安慰我说,中午就动手术。我被推进手术室被麻醉被冻醒,我发现我盖着厚厚的被子还是冷,母亲不知道已经守了多久。不过我的手术很成功,父亲说,我的脖子里取出了一个鸡蛋。我想,这个鸡蛋可是狠狠的把我折磨了一把。

    初三中考前两个月,我的篮球还是一窍不通,我在操场晨练的人群里随便找了一个大叔,告诉人家,我想要学习运篮。那个大叔很热心的教起了我,我就玩笑似的认他做了师父。可是他却很认真,每天早上六点钟都在操场上等着我,偶尔我会遇见他的爱人,对我也很友善。从步子到手掌的形状到转弯的技巧,师父一步步的的给我演示,纠正我的动作。可是临近体育考试,我的脚却因为练习过度而扭伤了,他拿给我一瓶药,还让我好好休息。他不但分毫不取的教了我这么久,而且对我那么关心,我每次想起心里总觉得温暖。后来我上了高一,他还是联系着我,为我平时想不开的心事做开导,督促我好好学习,还邀请我去他家做客,喝些他酿的红酒,看看他收藏的字画。他说这是缘分,他说有我这样一个小朋友聊天也是件很好的事。而我却觉得,认识师父是一件最美好的事。

    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从一出生我就是母亲父亲的累赘;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让我这么辛苦的活着;我从来都觉得,我一定是被天使遗弃的那个孩子,否则她怎么忍心把我丢到如此荆棘的道路上呢?

    可是比起有些人,我确是幸运的,不是么。至少我还是健全的,至少我还可以表达情绪。可是为什么不把我变得平凡些,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一样健健康康的呢?如果我能够好好的,那该多好啊!

    可是,我的心里,却生不起一丝的埋怨。因为我改变了我的看法,因为我发现,天使并没有遗弃我。

    她的确将我丢到了一条满是荆棘的道路,可是她又在这一路上,为我播洒下鲜花。母亲父亲,爷爷奶奶,外婆小姨,老师,朋友,甚至师父……那么多深爱我的关心我的人,给我温暖给我勇气给我力量,使我踏着荆棘不觉得疼痛,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时光漫漫,我想我会走的很辛苦,但是我却充满了心,因为这一路,花开满途。

  • 《被遗弃的火》
  • 那曾是太阳精心呵护的“水晶”,暴露于阳光之下的它曾经那么美丽 ,我被它斑驳的色彩刺伤了眼,瞬间我才发现,它的美丽是那么的虚幻,让我为此撕心裂肺……

    ――题记

    视线顷刻间被拉往院内那个被人遗忘的荷池,映着阳光一切都有些诡异,只有那盛开的荷花有放不下的艳丽。然而被单调的夏色所覆盖的整个院子里瞬间好像又被什么占据了?虽没有接天连叶无穷碧的连绵,却也达到了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气势――残阳下,荷花喷射出的火焰映红了半边天,正可谓是荷花引火灼蓝湖……

    湖蓝色的“屏”上,火苗开始蠢蠢欲动了,也许是强光刺眼它们藏在阴下面努力的伪装自己,生怕自己的火焰灼烧了自己,冥冥之中自己已经登上一条小舟在“火海”中穿梭自如,就像是一条火龙,畅游在别有一番滋味里,曾被太阳精心呵护的“水晶”,如今已失去了往日的风光,被遗忘在一片片“树叶”上,庸懒的翻滚着,可是反衬着阳光也是那么的美丽,可是,又那么容易被斑驳的艳丽刺伤眼。甚至有了离开的冲动,场面是那么的尴尬,就好像是被扒开面具一样赤裸裸的面对面……令人失望无奈的也就是这样,往往娇艳的背后总有一面冷冰冰的墙支撑着,一点娇艳的面具被人撕破,那艳丽的薄膜是招架不住的,独剩一面墙显得那么的孤立,此时它也就失去了被欣赏的价值了!

    一番空想后自己也走出了火海的炙烤,一切又都平静了,转身一看火焰似乎慢慢褪去了……因为夕阳西下了。

  • 《再见,把我遗弃的爱》
  •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被雨水袭击过的自己感觉好狼狈,全身透了,痛了,泪流了?是的,心凉了。第一次这么无聊的躺在床上,默默地,勾起了那残缺的记忆……

    窗外雨声嘈杂,倾听那期待已久的雨水的滴答声,闻不出任何节奏。雷雨交加的夜,灭了灯,好可怕。不停地翻阅手中的电话薄,一遍,一遍,却找不到释怀的方向。回忆起那个熟悉而陌生的电话号码,却总不敢拨打。回忆着回忆,伤了别离的记忆。看着天板,想想心伤的自己,笑笑,好可笑。就这样,任由青春逝去。手足无措,没有挣扎的力气,没有挽回的余地;是累了,还是困了,没勇气。还是有点不甘心,不甘愿承认这个无能的自己。好冷,散懒的爬起,关掉了运行已久的空调。轻轻地,看着,他们都睡了……

    十二点的钟声响了,缓缓神,才明白,哦,这是深夜。没有一点睡意,至多的遐想涌上心头。亲情,友情,事业,情……无不从脑边掠过,充满的脑海,想崩溃!努力试着让自己睡去,这个夜,一直都在努力,呵呵,成功和这努力只是反比。钟表声一次次地响起,窗外的雨依旧渐渐沥沥的下着。深深的叹口气,问自己,活着的意义?

    不小心打开了音乐播放器,听着那首熟悉的歌《想我了吗》,再一次被这歌词陶醉,唱落了心跳。这不像我,不像我……终究还是伤了。不能这么卑微的活下去,还有责任,还有梦。堂堂正正的做个男人,做个有方向的人。以前的一切都是虚幻。不能辜负身边的人,不能再失去属于自己的东西。碌碌无为,不是我。

    年少轻狂的时代过去了,让自己尽早的融入社会,融入自己奋斗的场合。这是一个过度期,不能轻率了自己。生活、事业,需要亲情,需要友情,也需要爱情!得不到所有,叫失败。失败的生活,也叫生活,需要坚持……用时间来平衡这残缺的幸福,多余的伤痕。

    最后一次,为了自己,和你说,想说的。

    再见,把我遗弃的爱……

  • 《琴弦不断(遗失在角落里的爱)》
  • 我是一架被遗弃在角落里的又老又旧的小提琴。灰尘、蜘蛛网遍布我全身。老鼠几乎把我的身体当成它的家,每天都来我这溜达溜达。运气不好时,它会在我身上撒泡尿或是咬我几口。我昔日的雄风已经完全褪去。我光滑的皮肤变得肮脏不堪,就连我最引以为傲的秀发也仅剩稀疏的几根,以前的我是那么的风光被人放在橱窗里高高在上,可现在——我却被人遗失在角落里,终日生活在人们看不到的角落里,一点点老去直到死亡。

    忽然,一道刺眼的光向我射来。一个人推开门走了进来,他缓缓地走到我跟前,然后轻轻地把握抱起来。拍了拍我身上的灰尘。之后他紧紧的把我抱在怀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声撼天动地甚至比孟姜女哭的还要悲伤。我其实是认识他的,他就是——我原来的小主人,我的小主人。

    事情的从20年前说起。我是20年前来到这个家的。我的老主人是个落魄的吉他手,老所以老主人想让儿子做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家。小主人打从一出生就开始接触小提琴。老主人用他那把视为珍宝的吉他换了我,把我带到了这个家。老主人和小主人都把我当成了命根子。随着小主人的逐渐长大。他对我的感情也越来越淡。直到有一天,小主人对老主人说出了他多年的梦想。小主人想当一名吉他手,无论他怎么哀求老主人,老主人就是不答应。于是小主人把我拿在手上,“呯”的一声把我砸在了地上,我几乎“粉身碎骨”。随后小主人就离家出走了。小主人不知道,老主人也曾经青春狂热,吉他好者,追求自由。后来醒悟又拿起了小提琴,有了妻儿。妻子忍受不了贫穷抛弃了他们父子,所以父子俩相依为命。这些都是我从那个吉他兄弟那听来的。都说父子相向,现在的小主人走上了老主人当年的道路。只是他怎么能那么过分,他怎么能摔我!我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器,小主人带给我的疼痛也只是身体上的,而他带给老主人的却是心灵上的,他真的太过分了。我每天看着老主人一点点的削瘦、老去。直到有一天,老主人悄悄地离开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不在回来。

    而我则一直孤的呆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现在小主人回来了,但是老主人却不在了。邻居告诉他老主人出车祸死掉了。小主人跪在老主人坟前撕心裂肺的哭泣,我只是不懂感情的木器,但是看着小主人哭得这么伤心,我的心隐隐作痛。他把我放下然后就离开了。可是不久他又回来了,他舍不得丢下我这份想念。之后我们去了老主人以前常去表演的酒吧。这里已变成了大酒吧,简陋的舞台已是灯光闪烁,坐在吧台上向小主人招手的老主人也不见了,一切都变了。而把我抱在怀里的这个人已有当年那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变成了今天这个成熟为重的成年人。他抱着我缓缓地走上舞台,轻轻地拉了一首曲子,我知道,是贝多芬的忧伤。此时舞台上已没有了绚丽的霓虹灯,只有身上的一片光亮和四周的寂静。曲子很忧伤,忧伤到了我的心都感觉得到生疼。我想此刻的小主人应该很怀念老主人吧。因为我感觉到了黑暗中滴在我身上的热泪,暖暖的、凉凉的。只是很可惜曲子没有拉完我仅剩的几根弦也全断了。四周开始喧闹起来。听得最多的是人们的哭泣声。忽然一个熟悉的背影闪过,小主人追了出去。那是个宽阔的肩膀,不知道主人还记不记得每次小主人在补习班练习都是这个宽阔的肩膀接他回家的。那时小主人抱着我,我们就这样依偎在那肩膀上,沉沉的睡去。小主人认出了那个肩膀他本能的喊了一声,爸爸。

    那人回过头,是一张恐怖的脸,应该是毁过容。小主人吓了一跳,可又继续追着他。那人说,年轻人,我不是什么爸爸,我只是我。希望你能珍惜眼前的一切。小主人似乎认识这声音,可是他没有在继续追下去。我想,也许是认错认了吧。小主人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里。偌大的别墅,华丽的房间布置,看来小主人的梦想还真实现了。随后他开始帮我补弦,只是再怎么努力都修补不好。最后他还是放弃了。之后他带来了一个朋友,是那架老吉他。老吉他告诉我这些年它过的并不好,我告诉它说我也是。我还告诉它我命不久矣,因为一个断弦的小提琴是没有什么颜面可以生活在这世上的。最后,小主人把我安葬了在老主人的旁边,他会经常的来看看我和小主人。我听老吉他说小主人该行去了酒吧。我可以想象,为了一个人,他愿意放弃一切。小主人每天都会在酒吧表演,为的就是能再见他一眼。不知多久后的一个晚上,小主人再次拉起了“贝多芬的忧伤”,台下有位忠实的听众点了一杯伏特加,嘴角微微一笑,然后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 《猫和耗子》
  •     森林王国里来了一群新朋友,它们都是被主人遗弃的宠物。有些是大眼睛的猫;有些是身体敏捷的狗狗;有些是啃着残根剩菜的小兔;还有些是体态玲珑的小仓鼠。

        狮子王和老虎王把它们分在一个四合院里说:“这可是老北京的特产!”

        狗狗们想:太棒了,主人你看到木有,我住上了四合院!

        兔兔们想:好哇好哇,大家以后一起生活,动物与动物间零距离!

        猫咪们想:虽然我吃老鼠,可不吃仓鼠!可那家伙长得也太像我亲爱的鼠鼠了,真不习惯跟仓鼠住在一起!

        仓鼠们想:Oh my lady gaga,冤家路窄呀,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难道真要跟猫好?可怜的仓鼠伤不起,伤不起……

        一个月了大家相处得很愉快,让狮王虎王刮目相看:狗、猫、鼠不是克星么?

        但好景不长……

        仓鼠们的朋友耗子来走亲戚了,仓鼠们非常HAPPY,打算庆祝庆祝。

        一只猫咪看着耗子们狂欢的背影,抹抹嘴唇,想:好久没吃肉了。眼前的耗子们顿时变成了红烧耗子、清蒸耗子、萝卜炖耗子、白菜炒耗子……直看得它垂涎欲滴,口水决堤……

        兔兔们惊声叫道:“猫咪,你的口水流了三千尺了!”

        猫咪一听,立马尴尬地擦擦嘴,心中已打定了主意。

       第二天。

        猫咪早早地起床,骗一只仓鼠说:“我家大哥今天去看天后王菲的演唱会,请我去我没时间,票给你了!”

        仓鼠两眼发光,暗暗高兴:天后王菲可是我的超级偶像!听耗子兄弟说这次演唱会有很多八卦的地方!闪先!

        猫咪奸笑了一下,去借了郭敬明代言的“珍视明滴眼液”,眼睛顿时闪闪发亮,然后储存了大量滴眼液,去找耗子。

        猫咪找到耗子,放出滴眼液,说:“刚刚我看到你家仓鼠去逛街,那个黄鼠狼忽然找到仓鼠,说;‘仓鼠,你皮肤好好哦!’仓鼠骄傲地回答说:‘要想皮肤好,早晚用大宝!’黄鼠狼就拿了一瓶东西给它,仓鼠以为是大宝SOD蜜,往脸上一抹,就死了!我等黄鼠狼走后,凑近那罐子一看,竟然是砒霜!我可怜的仓鼠……”滴眼液放完后,它还假抽泣了几下,那悲戚的表情足以以假乱真。

       耗子听了,轻度昏迷了过去。猫咪往它头上加上一棒子,确保它死了,然后直接用锅一涮,吃得一干二净。

       狗狗发现了,叫来黑猫警长。黑猫警长踹了一下猫咪,恶狠狠地往猫脸上喷口水:“你真是猫中败类!”然后风风火火地带它走了。

        狗狗放好摄像机,说:“小盆友们,这就是猫哭耗子——假慈悲,明天同一时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