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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下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19 09:38:35
  • 《就这样,埋下一颗种子作文(范文3篇)》
  • 今天给同学们整理了:初中语文期末作文预测:《就这样,埋下一颗种子》(范文3篇+解析),语文学习贵在积累与应用,非一日之功,望大家能沉心学习,坚持不懈。

    01

    就这样,埋下一颗种子

    谁也看不出,我,一个剪着一头短发,常年休闲衫、牛仔裤和旅游鞋伴身的所谓现代的女孩,心中竟然还会有一颗深深埋着的恋古情结的种子。

    还是很小的时候,一次跟爸爸妈妈去展览中心看一个不知什么展览会,当走进一个光怪陆离的纺织品和服装陈列馆时,勾住我双目视线的,不是绚烂多彩的花布服装,而是一袭用中国乡村独有的靛蓝底上白色花纹的土布制作的长旗袍。那份淡雅,那份清丽,那份端庄,那份朴素,直到今天印象还是那么鲜明。以后,我对蓝底白花的织物特别敏感,也特别喜欢。从百子万蝶至折枝花卉,从吉祥图案到不知什么的花纹,无不引我驻足凝视,而且是线条越粗犷、图案越简洁越好。

    可笑的是,这样的嗜好竟一发而不可收,并且从对蓝花布的青睐蔓延到了蜡染和扎染。每当外出旅游回来,都要带回不少不知名状的“破烂”片。爸爸笑我是受到了原始的蛊惑。

    上海博物馆开放以来,我充分享受中学生门票的优惠,经常走进那天圆地方的艺术殿堂,去接受五千年文明的熏沐。其中我去得最勤的地方是陶瓷陈列室,陈列室中最令我注意的是宋代的作品——那浑身开裂的一座瓷瓶。那么一件破破烂烂的东西,却有一种形容不出的古拙朴雅的味道。看过四五回之后,我还是管那瓶叫作宋代的破瓶子。有一回,我还煞有介事地向妈妈介绍,上博有一个宋代的破瓷瓶,尽管浑身碎裂,却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古雅之美。在旁边听着的爸爸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傻瓜,这不是破瓷瓶,而是宋代四大名窑之一的哥窑瓷。它的特点就是浑身开裂,并不是坏瓶子。”从此后,哥窑瓷这一名词连同那副浑身开裂的破烂相,深深地印入了我的脑海。

    最近家里要搬新房子,妈妈在我的屋子里添置了一具玻璃橱。为了给自己增添一些文化气息,邀了几位同学去逛工艺品商店,看看有什么可意的小摆设,兜了古玩商店又逛了老城隍庙,东西着实不少,但中看的几乎没有。结果在一家不起眼的陶瓷店里却让我发现了宝藏。那一个彩陶罐实在叫我喜欢:赭石色的图案,线条简单而稚嫩,鱼兽象形而夸张,尤其是它那轮制而又不太圆整的形状,更显现出陶罐的笨拙和质朴。活脱脱是一种什么仰韶、龙山、大汶口之类的漏网之物。东西不大,但价钱却不小。当我乐滋滋地付钱时,旁边的同学却说我“疯”了,想要拿这个钵斗去要饭。“我不管,反正我喜欢,这就是古典的魅力,你们这些现代人。”

    就像好的猎狗对猎物所有的那份敏感一样,我对一切有价值的古典孑遗也有着一种自觉认同的直觉,而这一直觉我也不清楚是从什么地方而来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总之,就这样,在我的心中深深地埋着这么一颗古典诱惑的种子。

    点评:

    这篇文章以内容充实独特、文字功底深厚、结构完整严谨取胜。

    开头简洁,充满诱惑。现代女孩,却有着“恋古情结”?看似是一对矛盾体,却足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文章的正文由三个部分组成——蓝花布,哥窑瓷,彩陶罐。三个部分的构思既随着年龄的增长推进(以时间为序),又以内容的深化层进(以逻辑为序)。先写一个爱美的小女孩对织物的敏感;继而是一位中学生对博物馆展品的喜爱;最后是为自己的小窝寻觅心仪的摆设。这三个内容有条不紊地展开,并且衔接过渡自然无痕,值得赞扬。

    文中的“爸爸”起到点睛之效。作者设计了“爸爸”这一人物,是为了从第三者的角度来加以评论,加以点题,可谓是匠心独具。尤其是在家谈论哥窑瓷,真是极富生活气息的一段文字,令人如临其境。其中,“爸爸”的作用再次凸显。

    结尾与起首呼应,回扣标题。尽管没有“意义深远” “影响一生”之类的“豪言壮语”,却能令读者回味——一位女中学生,埋下的这颗古典诱惑的种子,必将有其收获的一日。

    本文的选材独特,文字清通优美,是考场作文中难得的满分佳作。

    02

    就这样,埋下一颗种子

    五月五日天晴明,杨花绕江啼晓莺。

    一直以来,我对端午节包粽子的传统文化没有理解,认为那是老一辈人才感兴趣的东西。直到那年端午,在我心中埋下一颗传统文化的种子。

    那年端午,外婆坐在木椅上,认真地包着粽子。我却感到不解,觉得自己包粽子费时又费力,便劝说外婆买点吃吃算了。谁知,外婆她笑着对我说:“这传统的手艺啊,你要学,要会,可不能让它在你们这一代手中消失了。”看着外婆,惊讶于绿叶和白米在她手中的无穷变幻。于是,孩子的好奇心被那新鲜事勾了去。但是,要包好粽子,必须得下点功夫。

    我开始注视外婆包粽子的动作。只见在她手中,绿叶,白米,红枣,霎时变成了一个精巧的粽子。她见我看得入迷,便叫我来试试。我却怕包不好,闹了笑话。外婆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随手拿起身旁的粽叶,点点头,示意让我跟着她一起做。首先,将粽叶重叠成漏斗的样子,然后填入白米和红枣,再将粽叶两端像盖子一样盖住,最后细心地将粽叶用线绑紧。从她熟练的一拉一牵,一言一语中,我竟发现传统文化之美的产生过程竟如此富有文化,富有秩序。又惊又奇地接过那精致的艺术品,不禁感叹传统文化的复杂与精美。对于传统文化的喜爱,如种子般悄然种下。

    暖黄色的灯光下,她极其耐心地教我如何小心地填入糯米,如何防止馅料不漏出来,如何将粽叶绑紧。外婆一边修正我包粽子手法上的错误,一边还给我讲了一些关于粽子文化的来历与习俗。“现在啊,很少人,会包粽子了。传统文化是根,是我们大家要去继承和发扬的。”她的话语,让我感受到一个老人对传统文化的执着与严肃。我更用心地学起来,更为留意包粽子的细节,也更注重对传统文化的接受。渐渐地,我包粽子的手艺变得娴熟起来。

    我与外婆一起将包好的粽子下了锅。看着从锅中冒出的缕缕水蒸气在空气中慢慢扩散,消失,闻着那股淡淡的粽叶香,心灵经受着一种无言的冲击。

    外婆的粽子回忆回味,外婆的粽子喜人养人。现在想来,外婆不仅仅是传承了一种文化,也是为平淡的生活平添了一份诗性。就这样,在我的心中,埋下了一颗,传统文化的种子!

    点评:

    本文的作者以五月初五端午节的粽子文化为选材,写下了自己跟着外婆学包粽子的过程。

    从一开始的不屑一顾,到好奇心的萌发,笨手笨脚地学着包粽子,一直到最后包粽子的手艺竟然能得心应手,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简洁而清晰,足以体现这颗“文化种子”埋下的全过程。

    本文的情感真挚,语言朴实。

    起笔用诗句,既优美,又为下文的端午文化点出时间。“绿叶,白米,红枣”,色彩的斑斓,短句的运用,给人有天净沙小令的意味,妙极!长短句交替使用,语言富有节奏感。“一拉一牵,一言一语”,四个“一”,浓缩着外婆的动作与语言,有着“此时无声胜有声”之效。议论时运用了整句,三个“更”显现出“传统文化的种子”埋在了“我”的心中。结尾点明了本文的中心,与文章起笔的诗句遥相呼应,体现出语言的魅力。文章的结句回扣标题,给人回味。

    03

    就这样,埋下一颗种子

    一个人,一出戏。埋了种,暖了心。

    初识京剧,如第一声春雷,惊艳了我童年的梦。彼时小小的我,望戏台上一群穿鼓鼓囊囊袍子的人,背上插着花花绿绿的旗子,咿咿呀地唱着,或擒贼、或捉妖,间或有一个青衫白面的女子,眼睑旁揉着大红,露出惊惧的神色,哭似地唱,高亢的嗓音夹杂着胡琴的哀吟。

    在童年的梦中,那流丽悠远的唱腔和花红柳绿的舞蹈如烂漫的四月天,鲜艳、明亮,在我心中埋下一颗种子,使我对那样一个世界,充满了神秘古怪的幻想。

    大了一些后,听到了那段著名的《苏三起解》,似第一场春雨,滋润了干涸的心田。“苏三离了洪洞县……”京胡急急地响起来,开始是近乎凄厉地喊出来,后来却越来越绚烂,如桃柳抽新、春水煮茗。那颗种子在我心中翻腾起汹涌的浪花。

    从此,常常跟老一辈去看折子戏,静心细品一出京剧,读懂它的唱词、念白、做功、打斗……如一缕轻柔的春风,轻抚面庞。

    看《霸王别姬》。虞姬为楚王歌舞助兴,三尺水袖,左比右划,从她缓缓的步子和唱腔里,就能体会到那种生离死别的凝重,以及她洞察一切的冷静。她只是缓缓地唱了,唱了“碧落月色清明”,唱了“富贵穷通一刹那”,千回百转之间,让楚王知道了她胸腔里流泪的心,声声啼血,句句断肠。柔指纤纤,道不完的情意绵绵,水袖抛舞,说不尽的风姿楚楚。浅唱兼低吟,一个眼神,一个身段,一颦一笑,都包含无穷意韵。这京戏,怎不叫我心痴神往?

    世相纷呈,“啊 ——”一个长长的道白似乎早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嘉言懿行仿佛也代替不了如火如荼的时代气息。非也,是一颗太过匆促的心无法体会京剧里的春意。看,花脸痛快地大笑,也一样酣畅地大哭,武生们横眉冷对,花旦们杏目圆睁如同在微风细雨的长巷,邂逅一份不作伪的美好。

    人生如梦,一方小小的戏台,演绎着千百年来的人生,看他们演绎着生命里的酸甜苦辣,嬉笑怒骂,有时竟会看出泪水来。仿佛是看饱蘸了墨水的毛笔,一幅酣畅淋漓的大写意。因此我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京剧,爱上了莺歌燕舞的人间,爱上了姹紫嫣红的春天。

    时光那么浅,岁月那么长。如若可以,我只愿做一个播种的人,在心中埋下京剧的种子,等它长成参天大树,长成我的桃花源,便在其间修篱种菊。无论世界是否薄凉,也回报以真情,最深情的;无论季节有多清寒,也在心中的院子里听一出京戏咿呀,如沐春风。

    点评:

    选材角度比较独到、文字简洁优美、情感比较真挚且对考题有比较深人的思考,这是本文获得高分的重要原因。从小观看京戏的作者自幼便在心中产生对传统文化精华的向往,“种子"己“埋下";对戏剧的喜爱使作者主动去听、去看、去记相当数量的传统名剧和经典唱词,这都成为作者的文化积累,“种子”在发芽;由于喜爱而想更多了解戏剧,因此去体会唱词咿呀中的人物情感,感同身受而愈发喜爱,“种子”开始茁壮成长;“时光那么浅,岁月那么长”,时代更替下京剧要何去何从?带着这样的思考,作者誓做“播种人”,要让传统文化的“种子”在更广阔的天地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全文结构清晰,运笔老练、语言优美,在考场有限的时间内写出了一篇打动读者的高质量考场作文,最终博得阅卷者的青睐。

  • 《埋下毕业树,播种大梦想》
  • 和煦的阳光洒向那翠绿的小树苗,我们把水浇向那棵略显瘦弱的小树苗。顿时,它的树干仿佛变粗了,叶子仿佛変绿了似的,我的思想也被拉回到一年级。

    阳光射进教室里,我们背着书包怀着忐忑又有些兴奋的心情跨进这美如画的校园。在这里,我们认识了新同学,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在这里,我们认识了性格各样的老师;在这里,我们学习到了许多知识。

    我追赶着时间的脚步,来到了四年级。这是一段痛苦的经历,由于学习的知识越来越难,学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我竟然开始对学习失去了兴趣。这天上课,我有点心不在焉,老师在讲课,我在发呆,老师提醒了我。下课时,老师找我去谈了话,通过谈话与耐心的开导,我心理也慢慢恢复了平静。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又找回了我以前对学习的热爱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就六年级了,我对学习一直还保持着热爱,成绩也一直保持比较稳定。不过由于小升初的临近,学习竞争的紧迫,迫使我的压力又大了起来。还好有可爱的同学们和亲切的老师们,是他们帮我稳定了情绪,能够安心的学习。

    今天,我们看着被种下的一棵毕业树,我们都意识到就要分别了。想着未来我们长大成人之后,再回到母校时,毕业树已经长大,叶子更绿了,树更高了。不仅毕业树变了,我们同学也都变了,同学之间也很难再聚一起了。

    想到这里,我鼻子一酸,眼前的毕业树也越来越模糊,过去几年的难忘时光历历在目,让我留恋不舍,眼里只有昔日同学们欢乐的模样......

  • 《巧用埋下伏笔》
  •  伏笔是写作中叙述描写的一种手法。它的特点是作者对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先做出提示或暗示的描述,使文章前后呼应,情节有起伏,结构谨严,情节发展合情合理. 伏笔,乍看起来似乎是“闲笔”,有时与上下文所叙述的内容也好象没有紧密的联系,但读到最后就会发现伏笔的作用:如果前面没有埋下伏笔,后面事件的发展或结果就会令人感到突然,在文章结构上就有了疏漏.好的伏笔必须是使读者“无意阅过,当是闲笔,后经点明,方知就有用意。’ 如万之的小说《椅子》,写“我”的一把椅子背和坐垫之间的样头散了架,到管后勤的办公室去换一把刚买来的折叠椅的过程。而管后勤的工作人员小丁原来是“我”的邻居。写到小丁时作者抛开了换椅子的情节,插叙了如下的一段话: “小时候,我们是邻居,光屁股一块下河摸螃蟹的朋友。

     他是个最胆大的家伙,手伸进螃蟹洞里,从来不怕鳌了手.我还能回忆起那些清凌的河水,脚下的河泥滑腻腻冒出脚趾缝,晒得黑黑的胳膊高举着脚朝天挣扎的螃蟹·……”这段描述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与文章要叙述的事件(“换椅子”),也没什么联系,然后作者把描述了他亲眼见到的小丁在领导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况,最后在结尾时又写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我不断地想着:他现在还敢把手伸进螃蟹洞吗?敢吗?”读到此人们恍惚大悟,那一段下河摸螃蟹的描写是为结尾而预设的伏笔。以此来表明小丁的变化—他少年间的勇敢不见了,变得世故圆滑了,只会逢迎上级,一言一行都以领导的脸色为准,从而批判了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某些不正之风。这伏笔不仅使文章前后呼应,结构严谨,而且增强了文章的情趣和形象性,并在对比中深化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愈思。

     文章如果没有那一段伏笔,小丁的变化就不能鲜明表现出来. 小作者李日红的《送皮袄》是一篇小故事,写得很生动,文章是以皮袄为线索安排'}`a节的。先进行了必要的交代。“这天一大早,掌包的杜大爷和车老板老胡头就出了车.翻过一架岭,上了公路……”“这时,从公路旁的山道上下来一个人,四十岁左右,左胳膊上搭若一件羊皮袄,走得一身汗.”点出了故事的线索一一一皮袄。_“走得一身汗” 说明需要办的事情比较紧急,心情非常急迫。然后又写道 “杜大爷看了一眼,禁不住赞道:‘这皮袄可真不赖:’ ‘这是托人从内蒙捎来的’.那人说‘我这肩膀头上受过风,早晚千活,非穿上它不可……。’”这段描述看似与文章要写的“事件”(“拉化肥”)没有什么紧密的联系,仅仅是赶车人与搭车人的一段谈话而己,然后文章就去写杜大爷去公社办事,但是;办事回来发现那个搭车人已经走了,可皮袄还在车上。

     于是杜大爷东西南北找个遍,急了一旅门汗。回到家里自己饭不吃,病不治一心还是去找丢皮袄的人。表现了杜大爷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的好品质。但是,搭车人为什么如此马虎?杜大爷急着要找丢皮袄的人,又为什么非要连夜赶去?让人思索,引起联担,文章的情节有了波澜。杜大爷赶到了桦木十四队办公室时,丢皮袄的人说:“我光琢磨着队长交给我的那个任务了,办完事才想起来皮袄还扔在人家车上呢。”说出了丢皮袄的原因,并照应了开头所写的“走得一身汗’,。这样情节发展得到了合乎情理的描述,不让人感到突然。而杜大爷所以连夜赶去送皮袄,那是因为丢皮袄的人说过“我这肩膀上受过风,早晚干活,非穿它不可”……

     综观全文,我们不难火现,作者的一段杜大爷与搭车人的谈话描写,不是无意而为,而是预先为原文情节的发展做的辅垫,暗示一一丢皮袄人正因为心思都在 “任务”身上而丢了皮袄;杜大爷也正因为知道丢皮袄人 “肩膀受过风,早晚干活非穿上它不可”,才不顾自己的疾病,连夜赶着送回皮袄……。前文看似“闲笔”的描述,都与后文紧密相连;前后呼应,使事件出人意外,却在情理之中。小作者的这一段“巧用伏笔”,效果不错。 但是“伏笔”一定要有“照应”,如果前有“伏笔”,后无照应,那伏笔就不是伏笔,而真成为“闲笔”了.这是同学们写作时运用“巧用伏笔”技法时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