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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19 23:42:51
  • 《烤鸡腿大叔》
  • 一进夜市,熙熙攘攘,喧闹繁华,人山人海的街道两旁,摊主们大声吆喝着:“好吃又好看啊!快来买啊!”一阵烧烤味道钻入我的鼻子,立马侵占了我的胃,让我欲罢不能,寻着味道,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烤鸡腿的摊位上。

    肥美多汁的鸡腿,诱人的鸡翅逗得我在摊位旁口水直流三千尺,十分投入地看着大叔烤鸡腿。只见他先把鸡腿用铁签串上,再用酱汁给鸡腿敷个“面膜”,一串串鸡腿放在烤架上,热炭的火候加大,鸡腿上的酱料金黄透亮,

    酱汁一落到炭上,便“噗哧噗哧”地响了起来,随后又冒出泡泡,变成深棕色的液体。为了不烤焦,大叔不停地翻动,一只手蘸料,一只手均匀翻动,时不时还抖一抖,手速快极了。旁边的小孩食指放在嘴上:“翻这么快鸡腿会不会晕车?"大人们不厚道地笑了起来。大叔可没这个闲功夫,专心地烤着鸡腿,额上颗颗汗珠滚滚滑过,没空擦,改用衣袖沾了沾,汗珠快速被带了下去。一边的老板娘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欠了欠身:“瞧一瞧啊!看一看啊!鲜嫩多汁的鸡腿,鸭腿,烤全鸡!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啊!”

    鸡腿终于烤好了,我早已按捺不住立马要了两个,庆幸来的早,摊前围满了人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啊?人们争先恐后地抢着把一张张钞票递过去,大叔把烤好的鸡腿用剪刀划开一个口子,鲜美的肉冒着油立马露了出来,还腾着热气,外面黄松松的,油正从肉缝里流出来香气四溢,咬了一口,肉质鲜嫩,不仅味道好还便宜,我整个脸上都写满了幸福。

    摊前生意兴隆,恐怕大叔数钱都会数到手软吧,看来这趟没白来,这鸡腿可真是让人垂涎欲滴!

  • 《卖糍粑的大叔》
  • 以前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很喜欢和奶奶一起去市场,市场里有许多东西,有蔬菜、水果、糖果等等。

    今天我又和奶奶去市场,奶奶先带我去鸡贩子那里,奶奶挑了一只很肥的鸡,给了那个鸡贩。那个鸡饭首先把鸡的脖子弄断,然后把鸡放在热水中一烫,熟练地拔了鸡的毛,最后再切成四块,装进袋子里。

    奶奶带我在市场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要买什么好,我仔细看了那些店铺。卖肉大婶长得像个肉墩子似的,胖得身上的肉多得没处放。卖烤红薯的老爷爷烤的红薯是金黄色的,捧在手里,感觉是软绵绵的,吃起来又香又甜。卖鸡蛋的那个胖女人身材本来就不高,又没脖子,猛一看,很像一个啤酒桶……

    忽然,我的脚停住了,目光停留在了卖糍粑的大叔身上,就像被520胶水粘住,怎么也离不开,奶奶看着我这样,又看看卖糍粑的大叔,问:“你又想要吃糍粑?”我我点了点头,奶奶带着我走向糍粑铺去,老板看见我来了,说:“小朋友,你又来啦。”“嗯,叔叔请来三块钱一盒的糍粑。”我回答道,“好嘞,小朋友。”叔叔先把机器打开,又把一把刀拿好,叔叔把机器按好,按好后糍粑开始从里面挤出来,叔叔拿出刀,把糍粑切成一颗一颗的小球,再把糍粑倒进装满糖的大碗里,开始搅拌,没过一会儿,每颗糍粑都粘满了糖,叔叔把它们倒进盒子里,并插上了几根牙签,递给了我。

    我接过装糍粑的盒子,说了一句:“谢谢大叔。”大叔先是一愣,又笑着说:“不用谢的。”说完便继续去叫卖他的糍粑。

    这就是我们那位卖糍粑的叔叔,他的糍粑至今让我回味无穷,香在我的心中。

  • 《褐衣大叔》
  • 今天,我回到家里,发现桌上有很多水果,其中有我爱吃的猕猴桃。

    它穿了一件褐色的“大衣”,从远处看像一个褐色兔子缩起来一样,进出看像一个橄榄球,摸起来又绒乎乎,又粗糙。它的果肉是鲜绿色的,内部黄而发白。

    猕猴桃熟了是软的,没熟透则是硬的,而里面富有讨厌的蛋白质分解酵素。

    有一次,我吃了好几个猕猴桃,过了一会,舌头发疯似的麻了起来,妈妈回来后告诉了我猕猴桃不能短时间内多吃,因为没熟透的猕猴桃里富有蛋白质分解酵素,吃多了舌头会发麻,我心想:我真笨,真是饮鸩止渴。

    但是,猕猴桃还是有很多营养。

    它富有维C、维A、膳食纤维、糖分、氨基酸、钙和钾等矿物质元素。还能改善皮肤问题,增强机体抵抗力和清除体内自由基,帮助肠胃消化等等好处。

    这真是让我又爱又恨的家伙。

  • 《母鸡探望狼大叔》
  • 狼大叔边走边想:“要不,明天我再给那些小家伙们烤一百个小饼干吧。”但是,狼大叔不幸在烤饼干时烫伤了手。于是,狼大叔就住进了医院。母鸡一家知道了,第一时间赶去了医院。

    母鸡挎着篮子,后面跟着排着队的小鸡,它们都要去探望狼大叔了。

    到了医院,母鸡悄悄推开门,小鸡们一拥而上,差点挤满病房的门。狼大叔见了,吓了一跳,等他反应过来时,母鸡走进病房笑着说:“怎么样?狼大叔,惊不惊喜?”接着就拿出藏在身后的《烹饪大全》又说:“这是送给你的,喜欢吗?”狼大叔就像见了什么宝贝似的,眼睛一亮,激动地说:“还是你最了解我呀!”母鸡看了看时间,说:“我们要走了,对了,这些食物是给你的,再见了,狼大叔!”

    对狼大叔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他感动的场景了。

    【编者按语】狼一直是反派形象,本文小作者打破了人们的惯有的思维模式,让人有读下去的冲动,文章不怕短,在乎是否让读者有读的冲动,那就成功了。构思独特,出人意料。

  • 《沙漠里的故事》
  • 在一片沙漠里,有一个骑着骆驼去经商的大叔,走着走着他迷失了方向,努力地寻找着方向。他越走越饿,然后他拿出自己带的干粮,发现只有一个小面包,水也没了,现在的他越饿越渴。走着走着他看见了一棵树,他就拿了一把铁锹在树边挖了一个坑,水出来了,他拼命地喝水,像这辈子都没有喝过水一样,他也不忘给骆驼喝水。喝完水他继续寻找出口,走了一会他看见一辆车,他努力地引起司机的注意,终于那个司机看见了他。最后他跟着那辆车离开了这个沙漠。他说:“我这辈子都不会来这里了,差点让我死在这里。”

  • 《劝烟活动》
  • “大叔,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我可以用一根棒棒糖换您少抽一根香烟吗?”这句话,表达了我们对社会的关心。今天,我就参加了这么一个劝烟的公益活动。

    活动的地点是海洋城与万达广场。活动开始前,我买了十根棒棒糖,还拿了一个空白的矿泉水瓶,做好了劝烟活动的准备。

    活动开始了!我跟妈妈围着海洋城饶了一圈,没有发现抽烟的人,反而发现了许多嚼槟榔的人。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有一个叔叔手里拿着一根点燃的香烟正乘坐着电动扶梯缓缓从二楼上往一楼来。我飞快地跑过去,对他说道:“叔叔,为了您的身体健康,我可以用一根棒棒糖换您手中的这一根香烟吗?”叔叔说道:“好吧,谢谢小朋友关心。”于是,他便把手中刚点燃的烟扔进了矿泉水瓶里。

    失败是成功之母,虽然我成功劝导了几个人,但还是有人没有接受我的劝告。

    我劝了几个人后,已经是下午3点40几分了。我一看时间不早了,就准备回广场集合。但我走着走着,迎面走来了一位嘴里叼着烟的人。他穿着夹克衫和牛仔裤,还穿着一双皮鞋,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我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妈妈说:“妈妈相信你一定能行的!”我心想:我不能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于是,便鼓起勇气走上前去问到:“大伯,我可以用这一根棒棒糖换您一根香烟吗?”他瞟了我一眼,摇了摇头,绕开了我。我说了句:“对不起,我打扰到您了。”便回过头,无奈地对妈妈耸了耸肩膀。妈妈说:“没关系,只要下次胆子再大一点就更好了。”

    这一次活动,虽然就是对几个人说几句劝告,让他们扔掉一根烟,但是它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提高了人们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如果大家都能意识到这一点,这会挽救多少人宝贵的生命啊!

  • “怪人”李大叔
  • 我们小区有一位“怪人”,人们都叫他怪人李大叔,他写了一手好字,他不是用手写,而是可以用身体的其他部分来写字,而且字写的有模有样。

    李大叔有二怪。一怪是他有手不写字,二怪不教正常人。

    我一直想询问李大叔,可是李大叔总是摆摆手就走了。有一次我跟他走进了一间像教室一样的屋子里,里面竟然都是残疾人,原来李大叔不教正常人,是因为他只叫残疾人,正常人有手有脚可以自己学才艺,可是残疾人手脚不方便不能学习。李大叔就教他们书法。李大叔的汗水体现出他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关心。

    李大叔这种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关。使我明白残疾人也是生命,我们要珍爱生命。

    李大叔在生活中也帮助一些手脚不方便的,一些盲人。他每天做一件事就是帮助残疾人。我问他:“你累吗?”他说:“累呀!可是帮助了残疾人,就不累了。”我对李大叔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而感动。巴金说过:“我一生始终保持着这样一个念,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争取。”我应该学习李大叔这种珍爱生命的人。我们应该学习,珍爱热爱生命,助人为乐的精神。我再也不说李大叔是怪人了,我崇拜他。

  • 《水果世界的不安宁》
  • 今天,水果世界里来了一个西瓜大叔。

    本来,水果世界里的水果挺高兴的,热烈地欢迎着西瓜大叔,还搞了一个新成员欢迎会,庆祝西瓜大叔的到来。

    “请西瓜大叔登场给我们大家讲几句话吧!”主持人举着话筒说着。西瓜大叔神气地迈着步子“咚……咚……咚”地走向舞台。“哗!”——舞台塌了!可西瓜大叔毫不知情,从主持人手中抢走麦克风,用他那一百一十高分贝的嗓音喊道:“大家……好,我……是西瓜大……叔,请大家……多多指教!”然后,他便大摇大摆地直接从观众席中走了,还差点踩中了几个苹果。

    自从西瓜大叔来了水果世界后,水果世界没有安宁过一天,甚至想赶走西瓜大叔了。

    水果世界能安宁吗?请看下集。

    西瓜大叔突然发现,大家都躲着他,便很奇怪。经过了解,西瓜大叔终于知道了,是自己的原因,才让大家这么讨厌他的。于是,他渐渐改变自己的行为:走路踮着脚尖走;说话尽量放轻声音……终于,水果世界的公民都接受他了。

  • 《小“丑”鸡》
  •     “大叔,正好20只。”卖鸡人数了数我爸爸捡出的鸡雏,说:“还差您一毛钱,干脆,这只小鸡给您算了,顶一毛钱,白送的一样。”说着,他的手灵活地一抓,便拿住一只小鸡轻轻地投入了我家的鸡篮。我探过头去一看,这是只什么样的鸡呀!缩着头,半蒙着眼,光秃秃的身子还不断瑟瑟发抖。而别的鸡都象小绣球一样,叽叽叫着,到处滚动。我心想:“这小丑东西,活不了几天。”但不管怎样,小丑鸡还是成了我家鸡族中的一员。 IL天后,我放学回家,刚进门,脚底下响起了“叽pJ Lrr 的尖叫声。“糟!”我的心猛一沉,脚一下子抬到了旁边。低头一看,竟是那只小丑鸡在地上挣扎,一条腿被踩断了。我不屑的眼光盯着它,气冲冲地骂道:“丑东西,吓了我一跳。”妈妈走了过来,她双手捧起小丑鸡,责备我说:“你踩了它还骂它,难道它愿长成这个丑样子吗?”我的脸微微一红。

        妈妈找出了线和布,小心翼翼地给鸡缠着断腿。这时,爸爸在旁边说:“小鸡这东西娇得很,怪好的还养不活,还管它干啥。”妈妈却回答:“这也是一条小命啊,总不能看着它死。”我对小丑鸡的模样实在恶心,转身走进了里屋。 当时,我正面临初中毕业,已迸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平时对那些美丽的绒线球儿都无暇顾及,至于小丑鸡,更是从来没注意过,或许它早已死了。 升上高中后的秋假里,有一天我正在无聊地跨在门上。蓦地,我眼睛一亮,我看到了一只丑陋的母鸡:搭拉着一条腿,一瘸一瘸地跟在几只母鸡后面觅食,又瘦又小,头上一根毛没生,红红的,如果没有翅膀上的几根灰毛,简直就是一只烧鸡。我惊奇了,小丑鸡竟活了下来?我不敢相。我问妈妈,妈妈笑着说:“哎呀,你还不知道,它已下了两个蛋呢。” 妈妈走进里屋,果真拿出了两个鸡蛋,蛋很小,但我的心被深深地震动了。

        小丑鸡可谓同类中的不幸者,发育不良,刚出生又遭飞来之祸,冷酷的生活对这个小生灵是多么地无情! 然而,正象我妈妈说的那样:“这也是一条小生命啊!”小丑鸡没有屈服,而是凭着顽强的生存本能,执着地活了下来。这不能不使人赞叹生命力的伟大!然而,更使人赞叹的是,丑鸡没有满足于生存,它活着,就勇敢地承担了它的责任。丑鸡做不出惊人的成绩,但它尽了本能,尽了力量。丑鸡是平凡的,但不正是这种平凡之中包含着伟大的美吗?丑鸡是伟大的。 从此,我对丑鸡就格外关注了。丑鸡在鸡群中常受欺负。尤其是我家那只强健的大公鸡,它和母鸡在一起时,总厌恶跟在后面的丑鸡,就瞪着眼,“咯咯”叫着凶狠地把它赶走。

    丑鸡只能躲在远处,可怜巴巴地注视着它们在一起嘻戏、啄食。喂食时,别的鸡都是蜂拥而上,乱挣乱抢,唯有丑鸡畏缩地躲在后面,等到它们吃饱悠闲地走开了,才凑上前去,吃盆里的残渣和啄掉在地上的食物。多么的不公平啊1难道貌丑体弱就应受欺负?我要保护丑鸡。我找了个大纸箱,垫进些干,把丑鸡关进去,又在上面开了个洞,给它r}}}食。我离兴地想,丑鸡在里面一定过得很舒适。但我发现它总是把头伸在外面,看它的伙伴,有时还挣扎着想闯出来,并且,食也吃的很少。第三天早晨,我给它喂食,却总不见丑鸡露面。我惶恐了,急忙打开箱盖。丑鸡一动不动地蜷缩在箱角里,本来就稀的毛更少了,一副垂死的模样。蛋,一只没下。我轻轻地把丑鸡拿出来放在地上,它睁开了眼,就摇摇晃晃地奔向鸡群。

        别的鸡也驻住脚,瞿然地注视着丑鸡。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知惭愧了。鸡渴望阳光,喜欢群体生活,一个人关心它,却盲目地束缚了它的自由,使它无法快活的生活,这只能算是摧残。但同时,我的内心又增加了一份对丑鸡的探深敬意。 但我不能容许丑鸡受欺负。每当看到大公鸡赶咬丑鸡,找就想法惩罚它:用柳条抽打它或者把它关起来饿上一天。在喂鸡后,我就再喂丑鸡一次。我上学时,就告诉妈妈好好照顾丑鸡(其实,这是不用说的,母亲的心是仁慈的)。 丑鸡渐渐地变肥了,羽毛也丰满多了,我也更丑鸡了。丑鸡也是有灵性的,我回家,它会驻脚“咯略”叫着迎接; 我离家,它又“咯Il}”叫着送行。我想;人与人的关系,人一与鸡的关系是相通的。 但不幸的事发生了。 今年春,我正在家里复习功课。忽听外面鸡“啊啊”的凄厉叫声。

        我猛一惊,跳起来跑出房门。只见二叔家的大黄狗正把丑鸡按在爪下,不停地用舌头舔着戏弄,别的鸡在远处恐惧地叫着。我大喊一声、飞奔过去。狗竟一口叼住鸡跑了起来。气急的我拾起一块砖头,狠狠地扔过去,狗惨叫着扔下丑鸡逃走了。我跑上前去,跪下身子,察看鸡的伤势。五鸡的头无力的贴在地上,半臆的眼中流露出哀伤、留恋的光。血,不断从它的肚子上溢出来。我发疯地把丑鸡捧进屋里,翻出了药和纱布…… 但它还是死了。一张洁白的纸裹住这圣洁的躯体,埋掉了。在上面长着一棵小柳。我静静地站在这棵小树前。妈妈对我说:“孩子,你喜欢丑鸡,咋不拣两根好看的毛拔下作纪念呢?”我说:“妈,我埋掉的都是丑鸡自己的,它已留给了我许多。” 我又站在小柳树前。朦胧中,我看到它已长成了参天的大树,周身奔流着丑鸡的血液,洋溢着丑鸡的风格。 我觉得我也变成了丑鸡。

        【评析】 一只“丑”鸡历经了坎坷旅程而悲惨地死去,却引起作者强烈的感情撞击,其至读者阅罢此文,也不禁感慨系之。原因何在?就因为作者写出了真实。 首先,丑鸡的命运史写得真实。丑鸡本来就“先天发育不良”,被廉价处理来“我”家不久又遭飞来之祸—一条腿被踩断了”;长大之后,因其丑,“在鸡群中常受欺负”; “我”出于好心将丑鸡关进纸箱,却不料使它变成“一副垂死的模样”;乃至最后惨死在大黄狗的尖牙利爪之下。“丑”鸡遭遇重重却不显怪诞。 其次,丑鸡的性格真实。形“丑,’而质美。命运多乖而生命力顽强;只妥活着,“就勇敢地承担了它的责任”,力所能及地为人类做出奉献;向往自由,“渴望阳光,喜欢群体生活”;有着质朴动人的灵性等等,都是家鸡美德的真实的再现。 第三,作者的感情真挚。从“我”厌恶“小丑鸡”,到赞叹它生命力的伟大、本能的奉献精神,从细心保护、“格外关注”丑鸡,到救护和埋葬丑鸡,处处写得情深意挚,佼读者不能不为之动情。 文章的真实,来源于材料的真实和对生活素材的细心体察及感受,这,大概就是此作所以成功的原因吧。

  • 《给30岁的我的一封信》
  • 大叔:

        当你看到这封时,我已经不在了。但没关系,只要你好好活着,我也就能放心地去了。

        连绵的阴雨让思绪变得胶质。没错,脑袋要变成糊状了,仿佛加点葱就能喝似的。加上最近不仅白天要发呆,晚上也要发呆,累死我了。所以若不是壮壮的劝诫,我本来也不想给你写信的。

        (下面郑重插播一则感谢)因此你必须要谢谢壮壮,也替我谢谢陈叔叔:“让您如此夜长梦多地当了十年义务邮差,真是辛苦您了,遂此小生感激不尽愿效犬马之劳,深以不能以身相许为憾。”(撒花,插播隆重结束,欢迎回来)

        落笔至此,其实我已为如何确立主题而在床上痛苦地翻来滚去:责任梦想、危机感、事业、婚姻、榜样、视野、贡献、人生、规划、反省、民生、教育、政治、信息化、机械化、时空、死亡(排名不分先后)……心中满是疑惑和压抑,本是该长脑袋的地方此刻长了一连串问号。每个关键词都是人生不同可能性的侧面。

        这次想了很久却一直难以下笔,但后知后觉:时间不会因为我的踟蹰不前而停下脚步等候。所以随手抓一个主题写下吧。

        一、死亡。话说,只有死神是没有节假日的,而且还经常加班。

        不要问死亡有多远,要问就问死亡有多近。排除意外不说——毕业、工作、结婚曾经所有的遥不可及如今都已近在咫尺了。死亡,又能有多远?也许就是下一秒。我们都是以倒计时的方式活着,二十一岁的概念之一是:离死亡,又近了二十一年。然而这一切,却如此悄无声息,从过去直至未来。虽然悄无声息,但毋庸置疑我们已经在黄泉路上排队了。当我们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去活,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我们是“正确”的。(die的后面为什么不能加ing呢?至少从这一点看,英语不够科学,不够哲学。)

        有的人,终日无所事事。即便客观上有所贡献,但主观上活着只是为了吃饭,仿佛随时死去也没什么意见似的。(没想到除了阎王爷,现如今还有这么多视死如归的人。)

        也有人,坚守着自己的执念活着,如阿基米德,即便罗马人的刀尖已然在眼前,他的心思仍旧在眼下的数学题里。(想象一下阿基米德望着布满公式的稿在罗马人刀下含恨而终的无奈和震撼吧。)

        那么我呢?我不等死,因为死已经在等我了。我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的存在,存在于宇宙的这一偏隅,存在于历史的这一刹那。我还活着,而且还要活下去。这不免令我感到欣喜,也感到心慌意乱。我自有我的执念,我不怕死,但我绝不能死得太随便。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感慨系之矣。

        初中即将毕业时,一个朋友递来纪念册,叫我也填一张。我在愿望一栏稍稍皱眉,然后咧着嘴写下了四个字——“含笑九泉”。同学疑惑地问我:“什么东西?农夫山泉的哥哥吗?”我正襟危坐地说:“To **ile in the underworld ,are you understand?”“可怜的孩子,你还是祈祷自己中考英语能及格吧……”

        但愿死亡不要发生在你我“之间”。总之在死之前,活个明白吧。在自己的路上泥泞前行,直至倒下。但愿如此。

        二、责任。比起死亡,兴许我该想些更现实的事:地震、海啸、干旱、战乱……

        我知道,在我对死亡敬而远之的每一秒里,无数的人却正在它的边缘挣扎。七堇年说:“世界的悲伤与灾难都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史前一万年》里有句台词:“一个人可以画一个圆,照顾着里面的他还有他的家人;也有人画一个稍大的圆,里面还有他的兄弟姐妹,但也有人会画更大的圆……”蜘蛛侠说:“智慧不是特权,它是天赋,你得用它造福人类。能力愈大,责任愈大。这是我的天赋,也是我的诅咒。我是谁?我是蜘蛛侠!”(话说回来,几年前被大蜘蛛咬了一口,害我白高兴一场。)

        那么我是谁?我还不知道,不过我已经在找了。但无论是否能找到答案,我都知道自己必须在这个平静遥远的角落,画一个稍大的圆,直至能力愈大……

        曾经,我这样感慨:在这个被人羡慕的年纪,我却尴尬于自己在离开保护和无力承担之间。年轻,对我来说是真切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成年以上成熟以下的我们,尚且不谙世事,却再也不能像孩童般,犯错后吐吐舌头一笑了之了。

        而后在学生会期间,有一次上级领导为了惩罚我们的办事不力,而给每人发了一本书: 《责任胜于能力》。我庆幸自己能有这样的经历来铭记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我必当身体力行去承担责任。为自己,也为子女做好榜样,对吧。

        我的精神导师李开复老师说:“价值不是你拥有多少,而是你留下多少。”季羡林先生说:“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地球人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

        所以,如想要活得有所价值,那就勿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力所能及之处负起责任吧。

        三、梦想。活在人世,已是奇迹,何惧多加一个。

        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琐事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有句歌词说:要创造自己的信仰,让生命找到重量。

        话说,梦想就像内裤,如果自己不是超人,那就没必要搞得大家都看到。所以我在和朋友谈及梦想时也只是故弄玄虚地说:“晨跑完后在热气球上看看书、上上网,下午和朋友一起去打羽毛球或网球,傍晚爬上长白山,在那听着歌泡温泉,最好是39-42摄氏度。然后骑自行车回海景小屋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美食聊聊梦想。”那样的生活确实美好,但即便是真有那样的条件,那也不会是我的全部,到时我定会画一个更大的圆。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中个大奖,先去当两年兵,然后去学厨师,再然后娶个老婆宅在家中;平时烧烧菜,照顾一家老小;有空就看看书、看看漫画、上上网,傍晚出去打羽毛球或是网球。避开旅游高峰期,跟家人或朋友去旅游,自助的。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能当上动物园的饲养员,陪着鸵晨跑,陪着天鹅一起吃早餐,陪着北极熊吃晚餐,陪着海豚洗澡。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为国家地理频道拍纪录片,游遍全国,乃至全世界。我始终认为,为求通过了解世界和发现自己而得到快感的欲望,是使地球人进步的最大动力。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成为养牛专业户,通过大规模的养殖把牛肉的价格降下来,为大家优化生命的能量(印度教徒就不强求了)。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去养殖鱿鱼。哈哈,我知道其实鱿鱼才是你的 最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在西湖边开一家宠物医院全权交给爸妈经营。妈妈本来就是医生,爸爸也是兽医出身。爸妈都快退休了,但他们都是闲不住的人。开个宠物医院再另外招几个信得过的年轻人,爸妈如果忙得慌就去帮帮忙,或是在西湖边透透气,多好。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引进日本的集英社的经验,让国产动漫改头换面,立起好的榜样,让孩子们和成年人都能从中收获快乐和梦想,告别“中国只有动画而没有动漫”之受人诟病。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编辑一本书名曰《有一种人生,叫音乐》。我和表弟都默契地认为,音乐是一系列伟大的科研成果。我相信,每一种心情和遭遇背后都隐藏着一种旋律;我也相信,音乐是一种星际级通用的语言。也许有一天,我会抱着电吉他用重金属音乐和人吵架;也许有一天,我会给“水边的阿狄丽娜”弹上一曲“致爱丽丝”。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筛选笑话、讽刺与幽默并收编成辑,不断连载。收藏于网站或编辑出版,便于流传和搜索。这样有助于提高大家的观察力和想象力。当然,它还能带来轻松愉悦。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林中江边坐,独享山水诗。风轻云淡时,愿人生如此。

        曾经,我有一个梦想: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马丁·路德·金)

        曾经,我有很多个梦想……

        梦想,终归是梦之所想,总被寄与过多厚望。本来想把小标题改成“目标”,看起来会成熟稳重些。我也尝试着说服自己:“随遇而安吧。任何岗位都是需要有人为之付出的,如同军队里不可能全是元帅而没有小兵。人的梦想也是不可能全实现的,否则所有人都当上微软的总裁或是美国的总统了。我还是在市井之中朴实地成为社会的螺丝钉吧。活在明天,活在期待,不如活在今天更自在。像一滴水融入历史的长河,像一块砖垫起历史的长城。”

        但就像五月天唱的:也许放弃掉一些,活得更轻松,我却不再是我。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我如果对自己说谎,如果对自己妥协,即使别人原谅,我也不能原谅。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当风雨都过去,迎着风看天空,不放弃才能够有感动

        不过,像蔷薇一样拼命想要绽放的人生,意外就跟蔷薇的刺一样多啊。对于梦想要善于聆听意见,也要提防那些不负责的评论和自以为是的引导妨碍你铿锵的脚步。

        对于很多大叔而言,自我和梦想早已毁于没多大好感的工作,彻底沦为茶余饭后消遣用的后悔小游戏。如果你也是这样,我不会怪你,该切腹谢罪的人,是我。

        四、工作。梦想才是事业,工作只是立足之本,但没有工作,梦想也就无从谈起了。

        正是劳动本身构成了你追求的幸福的主要因素,任何不是靠辛勤努力而获得的享受,很快就会变得枯燥无聊、索然无味。(这是我2009年7月20日20点35分在家里拿着《名人名言》闭着眼睛左手一翻右手一指指到的,出自于英国的休谟大叔之口。)

        希望每天早上醒来之后,都能以一份快乐的心情面对工作,使工作不再成为“房贷”“车贷”“糊口”等一个个名词背后的沉重负担,而是一份甜蜜的挑战。空知英秋说:“有些事是在尝试了很多事之后才明白的,有些却要一根筋坚持到底才能明白。”所以我应该对目前的工作乐观些,当作是一份甜蜜的挑战。

        择业的瓶颈之一是对岗位的陌生。都说读书是为了有个好工作,却从未有具体研讨各种岗位的课程。如今专业不对口已成风气,难道全是学生的错吗?希望这样的悲剧不会苟延到你这个年代。(不知大叔你的孩子多大了,不过如果他想要零花钱的话,尽量给他安排些小任务吧,比如跑步、亻府臣卜扌掌或是包水饺、扫地什么的。当他意识到自己不具有独立性因此无法抗拒这种安排的时候,他就会拼命成长。)

        其实每个人在开始自己的事业之前都应该物色好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用以做支撑。事实上是必须要先选,因为我们不去选择生活,生活就会让我们别无选择——应该就此引导一下表弟表妹。

        鲁迅先生说:“人不能不吃饭,因此不能不做事。我看中国谋生,将一日难一日也,所以只能混混。”鲁迅居然说出要“混混”这样的话,很不英雄吧?很难理解吧?其实重视饭碗,重视物质生活对精神生活的决定作用,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态度。可见鲁迅大哥的生活智慧是建立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之上的。

        追求理想当然极好,是个有志青年。但一味追求理想而不顾生活的基础,那就是幼稚青年了。

        为了将来能“混”工作,所以现在不能混学习。生存是生活的第一课,所以工作往往是一种责任而非兴趣。

        不过,即便是骑驴找马也不万万不能虐待驴啊!本职工作还是应当义不容辞的做好才是。

        五、婚姻。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一直以来都对女同学吝于多说一句,我明白这叫遗传。另外,知道对异性的好感是荷尔蒙在起作用后,让我产生了一种恋爱就是被激素控制的反感心理。回首过往,曾经让自己魂牵梦绕的异性也不过如此。漂亮的女孩、神秘的异性世界、浪漫或者色情的幻想再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甚至可以带着过来人的神情,漫不经心地讨论着和女人有关的事情;再也不会为了看谁一眼,久久地守在教室的窗口;再不会偷偷看着谁单薄的背影而忘乎所以。年少时的情爱,像是车窗外的风景,愈是近的,消失得愈快;但无论远近,终究经受不住几个转弯。

        回想起过往的过往,傻到有一点暧昧就独自偷偷地开心,其实人家“对你微笑,纯属礼貌”。也罢,当作是一个认真的消遣吧。

        我也曾安慰自己:22岁之前恋爱是雄性成熟的标志,22岁之前不谈恋爱是男人成熟的标志。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事实上,现在的我也没时间打点那些琐事。

        但作为一个资深的暗恋人士,我必须强调一句,《Mao.ZD语录》第38章第5节第27行“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话说,北大校长针对学生恋爱成风现象,召集全校男生训话:“北大是培养成功人士和精英的地方。据统计成功人士平均比配偶大12岁,精英比配偶大17岁,如果获得诺贝尔奖,就可能比配偶大54岁(估计也就杨大师有那本事)。你们未来的老婆现在还在小学幼儿园玩呢,或者根本没有出生,你们现在花费时间和金钱养的那是别人的老婆!”

        再者说,白娘子一千岁才谈恋爱,我也不急。

        六、视野。宇宙无垠,人世莫测,地球人的发展不可估量。这样的宏观大背景下,我绝不愿活得狭隘。

        灵感的质变源于视野的量变。我虽极不愿活在别人思考的结果里,但一切通往光明的道路都充满着视野问题。脑中积累的知识经验越少,越容易出现认识上的片面性,看问题的绝对化和极端化。事实上,我们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遥远的河外星系不说,就连司空见惯的事都有很多未知。比如:你能说出父母一口饭大概会嚼几下吗?

        当我意识到自己是宇宙的一部分时,感觉一切的得失都渺小了;但当我意识到自己是历史的一部分时,发现要做的还有很多。

        昔时贤文,诲汝谆谆,集韵增文,多见多闻。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曾认为陆机大哥说的读书能“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有些夸张,现在看来即便真能如此也是不够的。一台旧计算机长时间的数据积累能在短时间内被下一代计算机继承,而人却不能,注定我们一辈子看不全这个世界。

        不过,请放心吧,大叔,无论如何我绝不会让你活得狭隘。

        七、七灭。我强烈地感到我会毁在自己手上,遂作此文,引以为戒。

        我过去的人生经历都告诉我,最大的对手就是自己。我强烈的感到有七个原因会让我亲手葬送自己。

        1眼高手低 2主次不分 3吸收不良 4坐井观天 5得意忘形 6放任自流 7未知邪恶因素

        我知道用以上这些不成熟的笔调描述未来并掩饰不了当下的失败——从米字路口走向十字路口走向三岔路口走向死胡同的悲剧。怪不得别人,计划-拖泥带水-反省-计划-拖泥带水-反省-计划,这种恶性循环对我来说,简直是宿命般的考验和羞辱。看着未完成的计划书,不由得心生悲意。我的愚蠢在于小看了每坚持一小步的伟大和每妥协一小步的可怕。

        过去,意识的两个方面,内心自省和外界观察都处在一层幕纱之下,织成这幕纱的是我的无知与无能。透过这层幕纱看世界和历史,使两者都披上一层异样的颜色,给人一种看透人生的错觉。荒唐可笑的是,我让这段虚度的悲苦的时光伸展到这之前和之后,却久未察觉。

        何也?非不知理也,用心躁也,躁则所以不能自律。

        人非生而悦苦者,故不能自律,无以**。没有计划意味着没有目标、没有方法、没有时间观念,而没有自制力意味着没有素质、没有成熟。

        不过,相信我,都已经用尽整个青春去反省青春了,我不会再犯傻了。但如果我再执迷不悟,那就让你送我到另一个世界去反省吧。

        这次写信想了很久却一直难以下笔——这是否是种隐喻:“自己对未来过于谨慎,却恰恰因此没能活在当下?”(大叔:知道就好,你丫的要是再眼高手低,小心老子灭了你。)

        写在最后:

        大叔,在给你写信时,忽然为自己的触手跨越时空已经伸向10年以后而感到兴奋,但也让自己感到不安,似乎这完全可以视为对远景战略进行的未雨绸缪的预演。或许将来的某一天,当我回首人生历程时会惊讶的发现貌似风平浪静的这一天,正是所谓的里程碑。

        最后的最后,你一定要比我幸福,在自己选的路上,一刻也不停的走下去。

    自己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