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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城 ”有关的作文

来源:文题网 时间:2024-04-29 04:42:27
  • 《美食之城》
  • 潮阳是一座古城,也是一座美食,还是一座古老的建筑。

    早上,如果你要来潮阳,就可以到早点去吃一顿饭,在他那里,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例如面包牛奶、紫菜包饭、热狗……

    潮阳最有名的就是肠粉,店主拿着一把大勺子放进一个油点,像牛奶的木桶里装到模具里,正一伙拿出来就变成了肠粉,就像变魔术一样神奇。

    接着来到油条店,店主阿姨是位中年妇女,穿着花布衣,满脸微笑,动作利索,只见他迅速地揉着面团几个十几个来回,然后平放桌板上麻利的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快速放进油锅里炸,马上用勺子翻了几下就捞起来,金灿灿的十分诱人,散发着香喷喷的味道。我不禁直流口水,忍不住咬了一口:"啊!真脆真香!"

    就算你逛一逛,不选择吃的,你还会流口水,你们觉得这里的东西多不多呀,觉得不多,就四处逛一逛保证把你馋出口水。

  • 《美食之城》
  • 开心的一天.陈老师带我们去逛街!太阳微笑着向我们问好,开心!

    我们一路上走走停停,说说笑笑,突然,看见了火锅店!天啊!口水都流出来了。因为这里火锅香,美,鲜,无论夏天还是冬天,火锅都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来的人一大君,特别是冬天,连个位孑也找不到呢!就连站在门口,也不有一种浓浓的年味。除了火锅,还有油条,烤鸭,热狗⋯⋯不说,口水都流到非洲了。

    突然,天空一声巨响!烤串闪亮登场!美味的烤串,散发着一种浓浓的香气,正说明了看得见,吃不着。虽然热量很多,但!好香!(好孩子不要多吃哦)除了这个我超喜欢粿条,美口的粿条在口中翻滚。我感觉舌头巳经不听我的话了,疯狂地吃,就算你逛一逛不选吃的,你还会流口水,觉得东西不多,多来逛几次保证把你馋岀口水,我作为一个学中,我要多吃一点把你们馋哭。

    美食好,店长也好,小店的店长们好客,热情,使我们的心里暖洋洋。

    听说在中国潮阳的美食十分有名,你一定要过来尝尝。

  • 《美丽的高原之城——格尔木》
  • 我去过很多城市,但最让我流连忘返、魂牵梦绕的是青海省的格尔木市。它是一座美丽的高原之城,那里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那里流传着很多神奇的传说;那里还有不一样的优美风景。

    格尔木丰富的矿产资源,造就了中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那里生产的钾肥堆起来如同一座座小雪山。每天拉运钾肥的车辆川流不息。

    那里还有很多古老的传说,给格尔木增添了一些神秘的色彩。比如西王母瑶池、昆仑山、不冻泉等。相传昆仑山的仙主是西王母,而不冻泉是西王母用来酿制琼浆玉液的泉水,每年三月初三、六月初六、八月初八,西王母都会在此宴请各路神仙。

    那里没有高楼林立,但是有高耸入云的昆仑山;那里没有花红柳绿,但是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那里没有鸟语花香,但是有瓦蓝瓦蓝的天空……它如同一块未被污染过的圣洁之地,带给你的是不一样的风景。

    美丽的盐花在这里竞相绽放,一簇簇如同冰花般晶莹剔透,一座座如同亭台楼阁……

    有着顽强生命力的胡杨树,也选择了在这里定居。秋天的时候,看那层林尽染、漫延天际,如同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洋。它们活着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千年伫立,又千年孤独,一直守护着格尔木这座美丽的城市。

    格尔木这座美丽、神奇、圣洁的城市,将继续迸发它的生机与活力,成为高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 《不同以往的海》
  • 大海,不同以往的海。

    来到濒海之城,就是为了看海,还记得,落日进入小城,五彩缤纷的瓦砖像海边的贝壳闪耀着,老人坐在码头的凳子上,倚着墙痴痴地望着让人迷恋的大海,波光粼粼,,一派祥和,一派温暖。

    我趴在海边的石墙上,不知名的小虫在石头缝间爬来爬去,我看着海平线上远去的渔船,那是海的发片;海面的波浪,是发丝;海风带来的气味,是海的体香。沉溺其中,看海忘了时间,忘了一切,任他人来人往,我只顾痴痴地望着这一见钟情的海,这魅力无比的海。

    可很快我发现了这海的不寻常,海浪不仅带来的是贝壳,还有人类罪恶的痕迹——垃圾,我突然很自责,看到这些海面漂着的塑料泡沫,听着大海发出的呻吟,我的手不自主主地抠着墙上的藤壶。身旁的老人或许也看出我的焦虑,他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叹口气:“你看这海是不是很‘脏’啊?”我点点头,老人点起一支烟:“曾经的她可也是又蓝又清的,只是游客多了,渔船无节制地开始捕鱼了,以前多好啊....”我沉默地听完,愣了很久,很难想象老人口中曾经海的模样。一瓣花落入行人的脚底,谁又曾想它以前是朵美丽的花呢?

    我拿着渔网走下了沙滩,沙子又细又绵,夕阳照在我的身上,铺在海面上,不一会儿,天色暗了下来,我赤着脚踏入海水,冰冷得异常!海水浸过的沙滩像人痛苦地抓挠过留下的爪痕,我挣扎地向垃圾堆走去,我孤身一人却很开心,一个又一个大泡沫被我勾上岸,我仿佛听到大海在向我道谢,海鸥在一旁鼓掌,自己仿佛在做一件神圣的事业。很快,周围的游客也加入了收拾垃圾的队伍,一开始是一个人,之后越来越多,无论男女老少都在帮忙尽力,好不壮观啊!收拾一阵后,海面的垃圾似乎都没了,多好看啊!

    我期待着:不久之后,我们看到的,是大海该有的美丽容颜……

  • 《小云朵露西》
  • 据说,在很久以前,彩虹国北部有一座连接云之城的彩虹桥,想要进入云之城必须通过云朵王的同意。可是云朵王认为人类都太野蛮了,只知道破坏环境,所以从来没有人去过云之城------

    在云之城有各种不同“潜能”的云朵,有的云朵是负责下雨的,有的云朵是负责下雪的,还有云朵是负责下冰雹的------有些小云朵还没有开发“潜能”,就只能在云朵学院潜心学习。在云朵学院里,有一位与众不同的小云朵,她就是云朵王的女儿露西。她的爸爸总是告诉她“不要和人类打交道,他们只会把你切成一块一块的,把你送进那个叫什么的地方------哦,实验室,然后-------”。每当云朵王说的振振有词时,露西总是将信将疑的听。有一天,云朵王对他的女儿说:“露西,我要去拜访月之国的国王,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不要捣乱哦!”露西听后一阵窃喜,急忙随便敷衍了爸爸几句便飘走了。到了第二天,云朵王一起床就乘着火烧云车出发了。露西看着爸爸出发了,便悄悄地飘向云宫的一条“秘密通道”。原来,她在爸爸和大臣们的一次交谈中得知了有一条通道可以不经过彩虹桥直达地面。“哇,好黑呀!我什么都看不见啦!”露西飘在黑洞一般的通道里说。她那稚嫩的声音在空荡荡的通道竟然听着像怪兽发出的阵阵吼声。露西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闭上眼睛更加快速向出口飘去-------

    突然,一束暖暖的阳光射进露西蓬松的云朵身体。露西睁开眼睛,她被眼前的景象怔住了,无情的干旱把大地撕开了一道道口子,大地就像一个极度渴望喝水而拼命张大了嘴巴的老人,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奈,那么的绝望。露西回了回神,好奇心驱使着她继续前进。露西一边慢慢飘,一边四处张望。忽然她看见了一位小女孩。露西急忙飘过去问小女孩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小女孩回答道:“在一年前,一名邪恶的女巫来到了我们的彩虹国。她施了一种黑魔法,让彩虹国滴水不见,而且她还命令我们必须在一年之内种出小麦。如果在规定的期限没有种出小麦,她就会把我们全部变成石人。可是没有了雨水,怎么种的出小麦?明天就是一年期限的最后一天了,我们可怎么办啊!”说完,小女孩就伤心的哭了起来。露西听后想了想,她对小女孩说:“别担心,我会有办法的。你先回家去吧,明天我们在这里见面。”说罢,露西便向秘密通道的入口飘去。

    “珍妮老师、珍妮老师!”。露西小心翼翼地躲在云朵学院的大门后轻声呼唤“潜能”大师珍妮。“嘿,露西。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露西一五一十的把她的所见所闻告诉了珍妮老师。珍妮老师听完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对露西说:“我也很同情他们,有一个办法可以帮助他们。但是如果谁去使用的话,谁就会失去潜能。”露西很清楚珍妮老师的意思,她说:“珍妮老师,不管使用什么方法,我都在所不惜!”珍妮老师被小露西的坚定所打动了,于是悄悄地把方法告诉了她,并且还约定明天和露西一起去地面帮助可怜的人们。

    第二天露西和珍妮老师来到了地面上和小女孩见了面,互相认识后小女孩便把她们带到了干枯的一眼望不到边土地。这时,露西拿出一个小巧玲珑的水晶瓶子,瓶子里呈现出五彩斑斓耀眼的光。她小心翼翼地拔出瓶盖,把瓶中银色的液体倒入大地上一道道干枯撕裂的口子。顷刻之间,一道道裂缝中长出了绿油油的麦苗。不一会儿,整片干枯的大地就被金色的麦浪覆盖了。金灿灿的阳光照着金灿灿的麦穗可好看了!小女孩激动地把彩虹国的国民都叫来了,大家都不敢相信眼前见到一切却又狂热的欢呼着。女巫从猫耳朵里听见了这个消息,气急败坏的骑着扫把赶来。她是多么想把彩虹国的国民变成石人呀,她愤怒的大喊:“阿布拉卡布拉卡------”。就在女巫念咒语想实施魔咒时,珍妮老师像一道光一样飘到了女巫的头上,瞬间一场夹杂着鹅蛋般大小冰雹的倾盆大雨把女巫给困住了。女巫失去了魔力,也渐渐化作了一滩黑水。所有的人都再次欢呼起来,庆祝这灾难的结束!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小云朵露西永远失去了“潜能”,因为是她把云朵王国的“生命甘露”奉献给了彩虹国的国民,解救了他们的苦难。但是在珍妮老师看来,虽然露西永远失去了“潜能”,但她却成为了一朵乐于助人、善良可爱的云,难道这不是一件更值得拥有的本领吗?

    悄悄告诉你,当出访回国的云朵王听闻露西的作为后,他气的整多云都“胖”了一圈。但是在露西的耐心劝说下,云朵王同意和彩虹国的国民签署了永久和平条约,还化解了自己曾经对人类的偏见。从此白云和人类和平相处、互帮互助。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谁呢?当然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云朵露西!

  • 《孽》
  • 第一章 魔神诞生之日(一)

    幻界之城。

    富丽堂皇的宫殿已成为颓垣断壁,城内血流成河,尸横遍地,空气中充溢着腥咸的味道,天空也被染成了血红色,仿佛这个世界只有红色这一种色彩。

    露天广场上,一名头戴王冠的白发中年男子,单膝跪地,勉强地支撑住自己的身体,鲜血从他的嘴中大口大口地涌出,涌入这一片血泊之中,了无踪迹,他已经不行了。

    在距他约50米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站着一名白发男子,看似都是30岁左右的中年人,他们的身上都沾满了鲜血,大口地喘着粗气,看样子相当疲惫。此四人可绝非等闲之辈,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分别是月之苍龙,之白虎,之朱雀和风之玄武,他们是幻界的四大元帅,位高权重,实力惊人,而此刻但膝跪在他们中间的,是幻界的王。

    “你们,大逆不道的家伙……居然背叛我,背叛幻界族人!”王的眼中布满了血丝,瞳孔一点点地睁大,睁大,复杂的表情使他的面部无比狰狞。

    “别这么说嘛,皇帝陛下,十年前您为了获得更强的力量而杀害了皇后殿下,今天我们为了野心自然也可以杀掉您,说起来,是您教会了我们‘背叛’呢!”花之朱雀充满疲惫的眼神中突然间有了光彩,他们准备要作最后一击了。

    “空间的存在需要光明与黑暗共同维持,现在幻界的光辉与黑暗力量主要都在我的体内,你们杀掉我,这个空间或许就会毁掉,你们也将不复存在……”

    “这一点我们当然知道,您当初杀掉皇后殿下,不就是为了抢夺她的黑暗之力吗?”月之苍龙接道。

    “不错,我当初的确是想抢夺她的黑暗之力,但实际上,我只得到了一小部分,她把她的黑暗力量的结晶藏在了人界的某个地方……哼哼,幻界就要毁了,幻界的子民也都被你们杀光了,你们的野心也将……”

    “你错了,我们的目的根本不在幻界,幻界的空间太小了,我们看中的是人界,在那里,我们将雄霸天下!”雪之白虎的脸庞掠过一丝阴冷的笑容,随即一股强大的力量随着他手掌一挥袭涌而去,强大的爪力隔空便贯穿了王的身体,他的五脏六腑乃至全身的每一根血管都被震裂了。他的瞳孔进一步地睁大,睁大,鲜血从口中直接喷涌而出,既而侧身跌倒在地,他的生命之火已经燃烧尽了。

    很强的能量波动,陆陆续续又来28个白发的中年人,黄皮肤,白头发,蓝眼睛,是幻界的人。这28个人,便是幻界的28位大将——二十八星宿,他们分别隶属于幻界四大元帅的帐下,每一个人的额头上都刻着一个字,依次是“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冀”、“轸”。将这幻界之城中的人屠杀至尽的,就是他们。幻界族人,一支生活在不同于人界的另一个空间的一个民族,生理特征与生活在人界的人类几乎相同,但是,仙族的人年满30岁后,便会经历一场大病,大病后不死的便可以长生不老,永远保持在其30岁时的容貌,当然,长生不老并非意味着不死,他们同样会死,被杀死。

    “禀报各位元帅,到处都找过了,没发现公主殿下。”角宿报告道。

    “哼,无所谓,不过是个养尊处优的16岁小丫头罢了,是藏在某个地方了吧,反正这个空间就要萎缩幻灭了……”花之朱雀不以为意,“到了人界后,大家就会成为敌人吧,那么……我可不会手软的呦……南方七宿,我们走!”

    时空之门开启,二十八宿各自跟着自己的元帅离开了幻界。

    一片瓦砾之中,突然伸出一只血淋淋的手,继而一个少女从废墟之中爬了出来,黄皮肤,白头发,是幻界族人,可与其他族人不同的是,她有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泪水掺拌着鲜血,在她的脸上肆虐,她翻过身来,凝望着渐渐萎缩的天空,“他们说,是父皇杀死了母后,是父皇杀死了母后……”

    一千年后。

    人界。

    这是一个息化程度已步入相当高水平的时代,计算机早已走进了人类社会,大大方便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然而,与此同时,社会矛盾也日益激化,房价、能源价格的暴涨,带动了股市的动荡,国际政治形势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紧张阶段——一千年前,全球共有大大小小的国家上百个,但随着众强国的不断扩张与合并,世界只剩下了5个政治军事集团:世界大陆的中部是“伊甸”,东部是“月之国”,西部是“雪之国”,北部是“兰若”,南部是“木叶”。

    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夜,深沉得像温柔的海,黑色的温柔,令人恐惧。

    废弃的码头,安静得令人窒息。这是黑社会交易的绝佳场所,也是杀人的绝佳场所。

    死尸,几十个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码头上,一个身穿黑袍的人正在对尸体逐一搜身,搜查完毕后,他从怀中掏出一只手机,拨通了号码,“喂?我是夜祸—38,任务已完成。我检查过对方的身体,没什么特别的,看来只是普通的贩毒团体罢了,至于毒品和尸体,我会处理干净的。”黑袍人没等对方开口就挂断了。

    黑色的火焰熊熊燃起,以黑袍人为中心迅速向四周曼延开来,片刻之后,那些尸体便在黑色的火焰中灰飞烟灭了。

    “该死的!谁让你跟来的!”黑袍人突然开口。

    “别误会嘛,我只是想看一看‘夜祸’的风采嘛!”废弃仓库的后面远远走来一名身着学生服的少年,黑色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蓝色眼眸,微笑中充满着自信与淡定,“况且,我还顺便帮你处理掉了那些毒品呢。”

    “乱,我说过了,‘夜祸’的事不需要你来插手。”黑袍人将袍子上的连衣帽拨到脑后,黑色的长发之下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双紫色的深邃眼眸,是一个英俊帅气的少年。从他的神情和语气来看,他似乎有些不愠,“你不需要为我担心的……”

    “可是,作杀手毕竟是很危险的……”那个叫做“乱”的少年语气便得沉重起来。

    黑袍少年没有回答,他转过头,径直离开,“我们走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乱无奈地叹了口气,快步追上黑袍少年,二人渐渐远去,而寂静的码头,好像未曾见证过这一夜晚。

    清晨,阳光亲昵地亲吻着少年的脸庞,紫色的眼眸中透着淡淡的温柔,与昨晚他杀手式的冷酷判若两人。少年的名字叫作“灭”,表面上似乎只是伊甸的一个普通的16岁高中生,可那毕竟只是表面。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批少数人,他们自出生起就拥有着与常人不同的能力——祸源,拥有祸源的人被称为“天祸”,在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天祸都在幼年被国家招揽、训练,成为为国家效力的特种军人——Code Soldier,其实,说白了,Code Soldier对于国家来说,只是军事武器罢了,他们自被带走的那天起,就永远不可能再见到自己的亲人。而逃过此劫的灭,却加入另一个组织——“夜”,“夜”是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组织,成员并不多,但各个都是身怀绝技的天祸,因此,他们被称为“夜祸”。夜祸以“以恶制恶”为宗旨,在世界各地暗杀恶人,让黑白两道的高层都很是头疼。夜的势力遍布世界各地,以若干人为单位组成一个小组,在组织规定的小组活动范围内从事暗杀工作,灭就是以夜祸—12为首的小组的组内成员。

    灭身穿学生服,微笑着向遇到的每一个同学打着招呼,相比而言,他身旁的乱就显得有些严肃。

    “嗨,灭,乱,等等我!”一个爆炸头发型的男生从后面追了上来,是灭和乱的同学,逍。“你们看了昨晚的新闻了吗?月之帝国的第六骑士在刚刚结束的平叛之战中对人民进行了血腥镇压,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呢。”

    “第六骑士……尾宿……”灭陷入沉思,“月之帝国,一千年前兴起的国家,历代的国王和七大骑士的身份都相当神秘,即便是夜目前也无法了解其真实面目,但可以肯定的是,七大骑士都是实力超强的天祸,不过,这个国家未免太依赖武力了吧,究竟为什么……”

    “喂,灭,你在想什么呢?”逍突然打断了灭的沉思。

    “啊,没什么,我在想,这些事不会在考试中被考查到,我们似乎没必要了解……”

    “没必要?!”逍突然激动起来,“没错,我们伊甸的应试教育制度的确很死板,不考查这些,但我们不能任由这死板的教育束缚、扼杀我们的思想啊!”

    [这小子又开始批判应试教育了呀……]乱心中暗暗叫苦。

    灭左手边裤带里的手机开始振动,是与组织联系时才使用的号码,“对不起,我有急事,逍,乱,你们替我请几天假吧!”灭转身跑开。

    “还没接就知道是急事?”逍嘟囔着。

    “哦?是吗?暗杀月之帝国的骑士,看来是大手笔呢,我会马上赶到。”无人的小巷之中,灭挂断了手机。“这次我要出国,你没法跟来的。”灭倚着墙壁。

    远远走来一名学生,是乱,“让我也加入夜吧,这样大家也有个照应……”

    “你在做梦吗?!”灭走到乱的面前,将嘴巴凑到他的耳边,“对夜这个组织,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目的……似乎并不单纯,无论我发生什么事,你永远不要和夜发生任何关系……我没有亲人,也不像你,背负着仇恨,所以,我的生死并不打紧,而你,却无论如何要保住性命……”灭拍了拍乱的肩膀,径直离开。

    乱站在原地,低着头,小声地,“灭,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 《时光之城の迷之交响曲》
  • 从来到这里起,我就发觉不对劲。

    森林里已不再是翠绿的颜色,阴森森的,时不时传来几声狼嚎,我懵了......诶?你们还不认识我?哦,忘记告诉你们了,我叫上官凌然,是贵族魔法学院的一员,是有身份的人。这次接到考试任务,就是到碧波森林里寻找岺岚,可是,碧波森林一度遭到破坏,连最基本的木也被黑化了,在这里,找不到一丝生命的气息,可是完不成考试......我和最好的朋友莉莉安、洛丽塔一起结伴而行,越向森林深处走,就越黑暗以致——我和大家走散了。(同时我也是幽冥公主哦)

    “幽冥公主,变身!”我拿下胸前的宝石吊坠,变成权杖,开始变身!

    变身后的我,身着银黑色的纱裙,手中的幽冥权杖显得很引人注目,我启动了权杖的飞行系统,“嗖——”的一声飞上了高空,看着脚下黑压压的一片,我顿时感到一片恐慌,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生命存在啊!“先找莉莉安和洛丽塔要紧!”我向下俯冲,直到听见那个声音......

    空气中弥漫了一种声音,好像贝多芬的《月光》!接下来,我看到了莉莉安和洛丽塔,她们正在迷雾中,挣扎,挣扎......

  • 话说武汉
  •     要说“千湖之省”的“百湖之城”,别人一听就知道是湖北武汉。咱们武汉有一个别称——江城。

        武汉位于长江中游,它的历史悠久,辛亥革命就是在这里打响的第一枪。

        咱们武汉文化氛围也很浓,这里大学云集,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等一流大学都集中在这里,全国各地的大学生都来武汉求学。

        武汉的夏天,出了名的热,它还有“三大火炉”城市之一的“美称”,其它两个“大火炉”是重庆和南京。武汉的热是叫人咂舌的,最高温度达39——40°,一到夏天,我们的身上都是汗,汗像珍珠似的从头上一滴一滴地流下来,收都收不住。

        武汉的特产最有名的要数蔡林记热干面了,吃起来很带劲,再加上一碗鸡蛋米酒更是爽。吃的时候还要发出“嘘”的声音,那才叫个香,恨不得一碗接一碗地吃下去。

        说起热干面还有一个小故事。传说三十年代初期,汉口长堤有个名叫李包的人,在关帝庙一带买凉面。有一天,天很热,面还没卖完,他怕馊变质,就把剩下的面放在锅里煮好再打捞在案板上。一不小心把芝麻油洒在面条上,李包灵机一动,索性把麻油拌合到面条里,然后晾凉。第二天,李包将面放进沸水里烫几下,滤出水放在碗里,再洒上各种作料,卖出了一碗又一碗,有人问他:“你这是什么面?”他脱口而出:“热干面。”“热干面”因此得名。

        武汉的风光也很美,黄鹤楼、东湖、古琴台……都值得一赏,特别是古琴台还有个感人的故事。古琴台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相识的地方,俞伯牙很会弹琴,钟子期很会欣赏音乐。他们两个结为兄弟,当时的古琴台见证了他们的友谊。

        过了一年,伯牙去看子期,听说钟子期去世,伯牙悲痛万分,他来到子期墓前把琴摔断,从此不再弹琴。多么深厚的友谊啊!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千千万万来游玩的人。

        我我的故乡——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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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樱花之城》
  •    大连不仅是美丽的滨海城市,同时也是祖国著名的樱花城。

        每逢春初,东风一吹,整个大连就开满了红彤彤的樱花:街道,庭院、广场、公园……甚至那荒山野洼里都开着一层层,一片片,似浪如潮的樱花,映得满城维红,华光四射。

        樱花虽美,但其生命却如此短促,一般十来天就会凋谢,因而赏花人很多,几乎是倾城而出,颇有点儿“只恐夜深花睡去”的意思。在樱花开放时节,大连人的生活不外乎是看花,谈花、写花、画花之美。人们爱看厅前院后玉立着的几棵樱花树,也爱看床头枕旁捶着的几枝樱花枝子,但更爱那生在野外没山遍野的樱花林子。

        在这繁花似锦的时节,我来到南山脚下的樱花林旁,钻进了花枝如盖的林荫小径里,不消多时,人就再也寻不见了。由于是早上,樱花骨朵上还挂着亮晶晶的露珠,浓艳欲滴,好像把这花摘下往青天上一抹,就能画出一幅水灵灵的朱红色山水画。在你赏花之余,品品花香也是个乐趣—山风一吹,花香在山谷中飘来荡去,又醉又浓的香气好象一直渗进你的心脾深处,使人感到似醉非醉。

        我好不容易爬到了山顶,把那一大片樱花林子甩到脚底下。这时艳阳当空,满城樱花尽收眼底,红光四射,花涛翻滚。这时,我脑海中的樱花一闪,幻出来一片红灿灿的鲜血.....

        ......1894年,甲午战火烧到了当时北洋海军的要塞大连市,守卫在大连旅顺炮台的清兵将领贪生怕死,自己带着家财细软望风鼠窜,要把这座置有几百门大炮的坚固炮台拱手让给日本强盗e但爱国的人民决不愿意给敌人一寸国土,一个爱国的清兵将领徐总兵带领两千清兵,从仓库中拖来四门剩下的大炮,埋伏在旅顺附近,出其不意地痛击了日军,打死敌军几千人,但因寡不敌众,在后几天战斗中全部壮烈牺牲.据史书记载,在旅顺攻破后,日本强盗曾残暴地大肆屠杀当地居民,.整个旅顺血流成河.但是,以后的历史告诉我们:这血并没有自流!“还我江山、还我权、刀山火海爷敢钻,那怕皇上服了外,不杀洋人誓不完,”大连人民继承了甲午壮士的光荣革命传统,和日本侵略者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出现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看着眼下彤云翻滚—一团团,一簇簇的樱花发出火焰般的红光,使我觉得这樱花好似烈士们的鲜血,是这殷殷鲜血换来了这满城满夭的樱花。但我又觉得这樱花更象红旗,看吧,—工厂,乡村,一街道,广场……整个大连红旗飘扬,如火如茶,不!整个中国,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全世界都是这样,革命的红旗已经映得满球通红!

     

  • 《梦想之城——游好莱坞》
  •     一个生长在东半球的人能有机会到西半球目睹好莱坞影城的风采—此生足矣!这是我参观完好莱坞影城的第一感受。

        按理说,像我这样一个在中国搞了十一年影视工作、在放弃了自己专业之后才有机会见识一下影视始祖“好莱坞”的人,应该为命运的阴错阳差哭泣一番才对,谁知,我竟在看完好莱坞的“山崩地裂”、“电闪雷鸣”、“火山”、“海啸”、“洪水”和“外星人”的制作和表演之后,反倒觉得如果我只能在两者之间选择其一的话,丢掉原有的专业也未必就是悲哀—和“好莱坞”的气势相比,我曾有过的艺术创造可谓是“小打小闹"!

        也许是我对“好莱坞”的崇拜感动了“上帝”,我的美国新居竟离“好莱坞”不到三个小时的车程,所以,游览好莱坞自然也就不再是幻想。

        好莱坞,原来是一个靠近洛衫矶的小城市,由于美国的多家影视公司都座落于此,偌大的影城和影星都居住于此,故人们把好莱坞就当成了影城,形城就变成了好莱坞。其实,真正可以拍摄影片和供游人参观的影城叫“Universal Studios”

        影城占地面积很大,四百多亩,有无数个摄影场地。二十八元一张门票,从早到晚都会让游人目不暇接。

       有人喜观看“秀”,于是流连于屋里屋外的“西部枪战”、“星球大战”、“大兽同舞”等精彩的表演。

        有人喜观猎奇,于是大排“长龙”去体验什么是“惊心动魄”、什么是制造惊心动魄的特技。

        我属于后一种人,于是想试一下外星人骑着单车飞上天空的感觉。

        记得自己还没到美国之前,先生去中国时送给我和儿子一盘名叫《E.T》的电影录相带,说是好莱坞拍摄的新片。儿子被丑陋、善良的外星人E. T误人地球的故事给感动着,我为长相与人类绝对不同,但却会眨眼睛、动眉毛、说话的E.T以及他骑车上天的特技感兴趣。于是,当我走进影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随着热爱E.T电影的美国观众等待乘坐E. T坐的单车。单车果真在茂密的森林里飞起来了,参天大树从身边、脚下掠过,单车很快便行驶在浩瀚的星空下。点点萦星和时隐时现的大小E. T,使我不得不惊叹好莱坞的巧夺天工。